第25节
作品:《娱乐之欺骗成神》 世界之书一脸懵逼:“哈?主人你是忘记了吗?我还以为冷藏百晓生是主人的计划呢。”
沈辉月摸摸下巴,突然眼睛一亮:“哎哟,不错哟,八卦狗仔总会被别人揍一顿。”
世界之书又不明白了,主人的心思太复杂了,它只能战战兢兢帮主人做点小事。
沈辉月啦啦啦的哼着歌,优哉游哉在天山转来转去欣赏风景,和其他别有用心的游客比起来,看起来无比……无知。
沈辉月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她高高兴兴拍照,坐在山顶看雪,眉宇间都是快意。
天山这一场太值得了,信仰值飙升啊,沈辉月打算离开之后就做几个傀儡,已经出现的人物好歹要有个好看的身体,至于灵魂……这东西就是个角色,如同游戏账号,她一人操纵即可,要什么灵魂?
沈辉月掏出手机,慢悠悠打字,以百晓生的账号发了一条十分八卦且泄露n多秘密的长微博——
大家好啊,好久没见了。最近忙于逃命中,顾不得发微博了,真是的,打扰我网红计划,谁晓得某些人太小气了,我又没有泄露什么大秘密,有必要追着我跑么?亏得爷爷我逃命功夫流弊,让你们追你们也追不着我啊。
哎嘿,我这暴脾气,既然你们非要这样对我,那我就不管其他了,我干嘛要手下留情不说你们的大八卦?
好啦,最近天山很火很火啊,既然大家这么想知道,我就说说呗。
天山派和昆仑派,都是上古修仙大派,不过当初灵气断绝的时候,昆仑派掠夺无数资源布置了大阵,借着惊天大阵开通了地球与其他世界的通道,举派离开了地球,不知道在哪儿逍遥。而天山派,不肯离开地球,就留下了,等发现地球灵气十分绝望且恢复无望想走的时候,阵法已然用不起……所以天山派都是一群固执的家伙啊,叫你们非要留在地球留在地球,现在傻了吧?
有人问天山派入口在哪儿……这个,我可不敢说出来,剑仙出来斩了我,你们就再也听不到八卦了,所以大家还是别那么好奇。不过如果你们真想知道,可以研究一下《桃花源记》和《山海经》,古代文学都是有用的。
哟,龙女?龙女啊,那身份还挺高的,已经是数千年的龙了,与刘公子故事中的那条傻乎乎的黑龙有婚约的,可惜被甩了!
哈哈哈哈,你们问我怎么不怕龙?我怕啊,超级怕的,但是龙女人挺好的,我这是为她抱不平呢。那条傻乎乎的黑龙被公主出卖了,镇压了七百多年啊,早受到了报应。
黑龙被镇压在哪儿?你们知道也没用啊,封印已经破除,黑龙死翘翘了。说来龙女也是可悲,找了几百年的龙,已经不存在了。不,或许她已经知道了吧。善良的人,只会让自己受伤。
主播沈老师?嗯,你们问她的身份,你们不是猜到了吗?龙女又恨又无可奈何的,只有黑龙的后代了。
话说,怎么没人问管理员的事情?你们没发现吗?现在还剩下的,唯一一个管理员也来了天山啊。他大概是为了镇守九鼎的小哥来的,剑仙说他救了小哥,并且留他天山养伤。唉,可悲的管理员,所有同事都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自己也死而复生,痛苦中发现有个同时代的人可能活着,他必然要来找的。愿他可以找到小哥,愿他不再悲伤。你们这些普通人啊,要记住,有人为了你们的平安,牺牲了所有……
沈辉月发了微博之后,笑眯眯的往后倚靠,背抵着石头,眼神神采奕奕。
世界之书不停的总结网友们的评论,挑选有趣的读给主人听。大部分的网友关注百晓生,只为从他这里得到一些异人们的八卦和线索,不过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本不相信百晓生是真的知道异人们的八卦,他们认为百晓生就是个凑热闹的网红,仗着异人们压根不会和普通人计较而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世界之书很不爽,居然有人怀疑主人???于是他暗搓搓的回了一句:“你们这群傻逼,百晓生大大这么厉害的人,怎么可能是凑热度的网红?”
世界之书的马甲在网络很红,因为他战斗力爆表,曾经以速度闻名整个网络。世界之书一出马,就引来无数网友调戏这个暴躁的有钱人儿。
没错,大家都觉得世界之书超有钱,因为他必定指挥着很多人,一个账号同时回复n条评论这种不科学的事情,他都做得到。
世界之书开始怼人,凡是不相信百晓生并且鄙视骂人的,他都怼了回去。
沈辉月回神之后才发现,世界之书已经把百晓生推向头条了……这家伙,沈辉月扶额,不过算了,看在结果不错的份上。
沈辉月按住世界之书:“乖,别吵了,我们该走了。”
世界之书讪讪:“主人,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沈辉月唇角一勾:“没有,你最乖了,怎么会给我添麻烦?只是,以后我不说,你别乱说话,嗯?”
世界之书连连答应。
沈辉月伸了一个懒腰,舒了口气:“变天吧,变天吧,这个世界可真无趣。”
世界之书表示赞同,它来自游戏世界,游戏世界可比现实有趣多了,如果可以让游戏变成现实就好了……这点小心思,沈辉月当然清楚,不过现在她没准备具现。
第40章 李太白回去
沈辉月深深深深地吸气,躺在宾馆的床上。
她累瘫了。
讲真,精分做戏很累的,身体累,心更累。
然而接下来她还有事情要做,还得装逼演戏,还得思考接下来的计划……从一开始的有趣,变得厌倦起来了。
沈辉月眨眨眼,摸着下巴思索,自己要怎么找到称心如意的助手。
当初冒冒然改造朱月华,本想让她成为自己的演员,但她想差了,有自己思想的人,又怎么会受人控制?朱月华的行为超出了她的预想,好在结果不算差,她就成人之美了。
但是朱月华之后,沈辉月就决定再也不轻易给人记忆让人获得金手指了,费力又不好用,太傻。还不如傀儡,虽然没有智慧仿佛机器人,但是完全听从她的指挥呀,多好。
沈辉月计算着自己需要的傀儡以及炼制的材料。
玉石啊,看来得去缅甸或者云南那边一趟。
世界之书忍不住跳出来:“主人,其实用尸体也是可以的嘛。”尸体那么容易弄到手,何必舍近求远那么麻烦?
沈辉月撇嘴,眼神死,尸体什么的,切切碎然后重新组装么?
丧心病狂!
世界之书不明白,为什么主人都想着成神了,还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坚持。按照游戏设定,成神就应该宁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呀,用点尸体怎么了怎么了?杀人都是平常的好吗!人修仙小说不都是这么写的么?了不起的修行者都是杀伐果断的!
它的主人肿么就这么心软这么心软!!
讲真如果沈辉月不择手段,她的路途会快很多。
沈辉月按住世界之书,敲了敲桌子,拿着笔记本写写画画,设计以后的发展,写完之后,一点火星烧成了灰。
世界之书来自于游戏,游戏各种打怪,说到底就是杀戮,但是那是游戏,不是现实。沈辉月当凡人太久,道德观已经成型,无论如何不能说服自己变得不择手段满手沾血……或许最后她会变成这种人,但现在还不是,也不准备一下子变成这种人。何况,她心底隐隐的觉得,功德也是蛮重要的,不能因为这个世界好像没有神灵就忽视功德呀,几千年一直这么说的俗话,不可能没有任何道理。
李太白的声音响起,他下了天山,在宾馆开房间,可能准备明儿继续找。
沈辉月揉了揉手指,眨眼变成了黑衣帅哥龙雨棠。
“看来我有影后的潜质,不如去娱乐圈玩玩?”沈辉月轻笑,如果不是精分人物逼格太高不适合娱乐圈发展,她真的不介意去娱乐圈收集粉丝。
咿,等等,似乎她精分角色都是正面的,也需要一个妖艳贱货反派啊,到时候妖艳贱货可以去收割爱慕。
沈辉月揉揉额头,暂且记下了这个念头,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去见见李太白,把他劝回去。实在担心被她一个故事弯掉的李大少一直在天山找小哥。
李太白刚开门,就见旁边房间走出来一个大帅哥,可不就是管理员龙雨棠么。
看到龙雨棠,李太白笑了,心知他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天山,必定是为了小哥。
“龙先生,你也来了。”李太白伸手,邀请他进屋一叙。
龙雨棠冷淡点头:“嗯。”
两人进了屋子,李太白不愁钱,他订的房间可不错。
龙雨棠静静的看着李太白,思量着该怎么开口忽悠。
李太白倒了一杯饮料给龙雨棠,问:“龙先生,你找到小哥了吗?”如果有人能找到小哥,龙先生绝对最有把握。
但龙雨棠让他失望了。
龙雨棠摇头:“没找到天山派,或许只能去找刘公子。”
李太白叹气:“刘公子行踪难觅。”刘公子简直就是网络上的幽灵,他怎么调查都没有用,唉。
龙雨棠皱眉:“抱歉,天山派不是我这种小人物可以说进就进的。但剑仙既然说他救了小哥,那小哥就没有生命危险。”
李太白抿嘴,眼神怅然:“龙先生,小哥是代替我尽了家族的责任,我放不下。”和小哥的那段经历,已经变成了故事,确实惊心动魄的,可是回忆起来,还是隔了一层薄薄的膜,仿佛他曾经的刻骨铭心撕心裂肺,都只是玩笑!李太白不想这样,他希望可以真正的,要回属于自己和小哥的记忆。痛苦也好,灾难也好,都是他的选择,他的宝贝。
龙雨棠了然:“我也放不下,小哥……做了我们该做的事情。”
李太白抿嘴,管理员们啊,真的是……太过于尽职尽责了,你们都牺牲了,还遗憾什么?唯一死而复生的龙先生,居然还坚持着自己的信仰。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怎么不叫人感动?李太白道:“龙先生,无需抱歉,我想小哥,是自己愿意的。”拯救世界这种事,那个外表冷漠内心火热的人,绝对不会拒绝。
龙雨棠点头:“我知道。”顿了顿,说,“李太白,你先回去吧,博物馆的收藏品需要人看守,现在人手不够,只能麻烦你了。小哥的事情,我找找刘公子吧。”
李太白想了想,如果龙先生都找不到天山派,平凡如他,又能怎么样?于是道:“好吧,看来我成为管理员编外人士了。”
龙雨棠露出一丝微笑:“如果你愿意,可以的。”李太白不错的,富二代嘛,又有冒险精神,绝对可以完善她的计划。
李太白失笑:“那就这样吧,小哥的事情,麻烦龙先生了,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龙雨棠道:“好。”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该说什么。沈辉月版本的龙雨棠觉得气氛不太妙,就假装来了电话,就想走人。李太白疑惑的看着他:“管理员增加了?”
龙雨棠摇头:“并没有,但我们还是有一些……普通朋友的。”但是管理员的世界是她虚构的,他们的朋友自然也不存在……或许应该去弄几个朋友?
李太白明白了,管理员私下的朋友,毕竟还生存在这个世界,不可能不和人交往的,只是他们竟然隐藏的这么好,完全没有透露任何消息……规矩真严。李太白肃然起敬,决定绝不透露管理员的事情,即使只是编外人员,他也得遵守管理员的规则。
第41章 侍女的日记
送走了李太白,沈辉月结结实实在宾馆睡了一天,休息好了之后准备去缅甸。那边挺乱的,不过她不怕,正好也想教训讨厌的家伙一下。然而沈辉月没能走成。
世界之书告诉她:有人找到了她特意藏在图书馆的一本“日记”。
当初为了让自己编造的故事有真实感,沈辉月弄了一些书籍和文物藏在不同的地方,就等着有缘人的。
有人找到自然最好,没人找到就当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故事呗。但就这么巧合,居然真有人找到了她藏起来的东西。
一个爱好历史的老师去图书馆找古籍,不知怎么滴,鬼使神差或者是天命注定,她翻开了沈辉月憋出来的文字杂乱语句不通的乱七八糟的……古代日记。
唯一的一本,古代的日记。
毛笔字,线装书,古色古香。
沈辉月写的。
假托公主的侍女,粗通文字,羡慕公主得到龙君的爱意,又愤恨公主出卖龙君,曾经偷偷摸摸告知龙君公主的阴谋,却被龙君无视,义无反顾走上绝路。
于是这本日记,可以看作一个嫉妒心特别强又自卑心特别重的,即使内心深处恨不得公主去死,却依旧战战兢兢做好侍女的,最后甚至陪葬的,苦逼侍女的发泄。
通篇语言粗鄙愤怒,写不出的字还圈圈叉叉乱画,一看就知道写的人没文化……所以沈辉月写日记的时候憋得要死,随时得注意自己是不是写的太好。
女老师翻到这本书的时候本来没当回事,她随意翻看,只当自己看到了一个有趣又狗血的故事,顶多写日记的人有心用毛笔了,居然还是线装版本的古色古香的日记本,谁这么有闲心啊。
日记并没有盖着图书馆的章子,不算是图书馆的书籍,但既然是在图书馆找到的,那就是属于图书馆了。女老师想了想,既然看完了,明儿还是还回去吧,于是随手放在自己的书架上。
女老师的丈夫是个玩古董的,从小到大都和古物打交道,眼光挺好。晚上回房间的时候,他看到了妻子新添的书籍,掏出来一看,顿时就惊为天书了:“老婆,你这书哪儿来的?”
女老师一边看作文一边漫不经心道:“市区图书馆。”
丈夫摸了摸书页,惊喜的拿着书跑过去:“老婆,这书至少有六七百年的历史了你知道吗?”
女老师讶异抬头:“什么?古董?不会吧?它就那么简简单单的在图书馆角落堆灰呢,怎么能是古董?”
丈夫着迷的摸着破旧的书页以及金色的丝线,说:“真的,这纸质,这线条,这墨迹,有点历史了,不过到底多久,还得鉴定。”
女老师眨眼:“哦,那可有趣,居然是几百年前的人写的日记,古人还蛮时髦的,就是故事稍微奇幻点,如果她活着,肯定能成为奇幻小说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