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作品:《猎凶记(出书版)》 “对对对,我就是猜的,”嗝屁笑笑说,“你说我连她长什么样都没记住,哪能记住人家穿的什么鞋。”
龙毅点点头,没有再问任何问题,转身就走。欧阳若、老毕和方可奇三人只好快步跟在他身后。
“你们觉得,那个穿蓝色外套的中年妇女背上的背包,有可能装下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吗?”
龙毅沉默几分钟后,忽然问三个属下。
欧阳若已经明白队长的意思,说:“如果背包真有嗝屁比画的那么大,装下一个婴儿肯定没有问题。”
方可奇也明白过来,问:“龙队,你怀疑那个中年女人,才是害死孩子的凶手?”
“对,”老毕替队长回答道,“那个女人是把孩子装在背包里偷走的,因为怀抱孩子在外面行走目标太大,很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把孩子装进背包,就不容易被人看见。”
“那杨金良呢?”龙毅回头瞧了他们三人一眼,问,“他为什么要承认孩子是他捂死的,而且抛尸人也是他?”
欧阳若说:“周虎并没有在碎石路上看见他,而且他供述的抛尸地点也与我们现场勘查的结果不相符,所以基本可以肯定他并没有抱着孩子在碎石路上行走,后面‘不小心捂死孩子忙乱中抛尸甘蔗地’这一段,很可能是假的。”
龙毅道:“可是他确曾在婴儿车旁出现,只有他才有机会抱走孩子。”
欧阳若思索着说:“这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抱走孩子的是他,而带走孩子并且抛弃尸体的,又是另一个中年妇女,难道两人……”
龙毅知道她往下要说什么,点头道:“对,你说得没错,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们是合伙儿作案。杨金良负责将孩子从公园里偷出来,在后门口交给那个中年妇女,那个女人再迅速将孩子装进背包,沿着菜地中间那条无人的碎石路逃走。”
老毕问:“那孩子又是怎么死亡的呢?”
龙毅皱眉说:“目前还不清楚他们的目的到底是偷孩子,还是杀孩子。如果是为了偷走孩子,那孩子的死应该就是个意外,如果他们的本意就是杀死孩子,那这就是蓄意谋杀了。”
方可奇问:“现在杨金良为什么又承认孩子是他杀死的呢?”
龙毅说:“这个就简单了。他被抓之后,自知罪责难逃,为了掩护同伙,干脆一个人揽下所有的罪行。可是他那个同伙事后并没有把具体的抛尸地点告诉他,他听我们说孩子的尸体是在甘蔗地里发现的,所以就随口编造出自己把孩子抛弃在甘蔗地的谎言。”
方可奇恍然大悟地点头说:“原来他是在掩护自己的同伙,看来他和那个女人的关系不一般啊!”
“这个案子越来越精彩了。”老毕一副脑洞大开的表情,说,“杨金良的老婆是个保姆,负责照顾乔家的孩子,杨金良把老婆照顾的孩子偷出来交给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把孩子弄死了,杨金良为保护她就干脆承认是自己杀死了孩子……这都不用编剧加工,直接可以拍电视剧了。”
杨金良很快被再次带进审讯室。
他一脸不耐烦的表情,说:“你们干吗来来回回折腾我老人家,该交代的我都已经交代了,孩子是我不小心捂死的,尸体丢在了甘蔗地里,你们赶紧判我死刑吧,我绝不喊冤。”
龙毅脸色一沉,猛地一拍桌子起身道:“杨金良,请你把态度放端正一点儿,警察办案岂容儿戏?”
杨金良吓了一跳,张开嘴巴望着他,竟再也不敢说话。
“那个孩子,真的是你捂死的吗?”龙毅坐下,盯着他问。
杨金良愣了半晌,才明白龙毅是在问自己,他仍旧张着嘴没有说话,只是怔怔地点头。
龙毅又问:“你真的把孩子的尸体,丢在了甘蔗地里?”
“是……是的,”杨金良想尽量表现出果决干脆的样子,但他的语气却有些犹豫,“是丢在了甘蔗地里。”
“你在撒谎!”龙毅一拍桌子,桌上的茶杯都震动起来,“抱着孩子在那条碎石路上奔走的人,根本不是你,而是另一个女人,丢弃孩子的人也不是你,也是这个中年女人。而且抛尸地点根本不是你说的甘蔗地,而是一个小粪池。”
“你……你说什么?”杨金良像被针刺了一下,他猛地一哆嗦,眼睛瞬间睁大,抬头看着他,“孩子真的是被另一个女人杀死的?”
“是的,经过我们调查,现在基本确定是一个穿着蓝色外套的中年女人,她用背包背着孩子沿着那条碎石路走到甘蔗地附近,将已经被她捂死的孩子扔在了一个粪池中。”
“哎哟,警官,你早点儿说嘛!”杨金良坐在审讯椅上,忽然呵呵直乐,“你早点儿说了,我就不用自己给自己安上杀人的罪名了嘛,你看这多危险,害得我差点儿就成了杀人犯。”
“这是在审讯室,请你严肃点儿!”欧阳若用手里的钢笔敲敲桌子,“现在我们怀疑是你把孩子从公园里偷出去交给那个女人,再由那个女人带走的。你跟那个女人是一伙的,对吧?”
“啊?”
杨金良一愣。
“快说,那个女人是谁?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那个女人?哪个女人?”杨金良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有点儿急躁地说,“哦,原来你说的是害死孩子的那个女人,我不认识她啊,我跟她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更没有把孩子从公园里偷出来交给她。昨天我就跟你们说过了,当时我只是站在婴儿车旁边看看孩子,根本连碰都没有碰过她,更没有把她抱给别人。”
龙毅问:“那你为什么又要承认孩子是你不小心捂死的,还言之凿凿地说你把孩子的尸体丢弃在了甘蔗地里?”
杨金良“嘻嘻”笑着,一个劲地道歉说:“对不起警官,是我骗了你们。我之前承认自己是害死孩子的凶手,那也是无奈之举,我其实是在保护我老婆。”
第二卷 血色婴孩(下)
第一章 蓝衣女人
杨金良告诉警方说,其实昨天上午他真的只是在婴儿车旁边站了一小会儿。如果一定要将时间计算得更精确,估计前后时间不会超过三十秒。他只看了孩子一眼,就赶紧从公园后门溜走了,他根本没有碰过孩子。昨天他被抓之后,一直都是这样告诉警察的。他本来以为这只是一场误会,警方很快就会查明真相放他回去,所以他一点儿也不担心。
但是到了今天早上,孩子的母亲丁剑兰跑到羁押室来闹事,他听丁剑兰说孩子出事的前一晚,她曾跟管香菊吵过架,而且推倒过管香菊。他不由得心里一沉,忽然想起一个细节。
昨天上午在明珠公园,他看见管香菊上厕所,就溜到婴儿车边,隔着防风罩“咯咯咯”地逗一下孩子,可是当时孩子没有一点儿反应,似乎睡得正熟。甚至有一瞬间,他还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这孩子是不是死了呢?当时他并没有细想。
后来听了丁剑兰的话,再想到这个细节,他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莫非那个时候孩子就已经死了?如此一来,害死孩子的人,就只能是他老婆管香菊。难道管香菊是因为跟女主人吵架而怀恨在心,捂死孩子以发泄自己心头之恨?
后来他又想到,警方曾告诉他,除了他接触过孩子,再没有别人。孩子不是他害死的,那么唯一可能的凶手,就只剩下他老婆管香菊了。想到这里,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他是农民出身,考虑事情比较简单,一旦认定管香菊是害死孩子的凶手,他心里想的,就只有怎样在被警方发现之前,替老婆把这件事隐瞒下来。想来想去,他觉得要想保护老婆,最好的办法就是由他来顶罪。
所以他很快就向警方承认是自己偷走孩子并且不小心将其捂死的,因为他听警察说过孩子是在公园后面的甘蔗地里发现的,所以他就告诉警方,是他把孩子的尸体丢弃在甘蔗地里的。
他一心为老婆顶罪,本已抱定必死之心,这时忽然听说害死孩子的凶手并不是管香菊,而是另有其人,对他来说不啻喜从天降。他这心里头,一下就轻松了。
面对杨金良的突然翻供,龙毅和欧阳若等人都觉意外。
杨金良见他们脸上都露出将信将疑的表情,忙道:“几位警官,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话,我完全是为了保护我老婆才承认自己是凶手的,其实我根本没有碰过那孩子,更没有捂死她,要不然我怎么会连抛尸地点都搞错呢。”
见他一脸诚恳的表情,龙毅被他弄得彻底没了脾气,虎着脸说:“你知不知道提供虚假证词证言,误导警方办案,也是一种犯法行为?”
“知道知道,这个我知道,”杨金良低头认错,态度良好,“我知道我错了,我不该撒谎欺骗警察,我保证这一次我说的绝对是真话,我再也不会骗你们了。”
龙毅本以为那个神秘的中年妇女跟他是一伙的,只要对杨金良详加审问,肯定能找到那个女人的身份信息,想不到现在竟然是这样一个结果。
龙毅看了杨金良一眼,在心里权衡一下,觉得他这次说谎的可能性比较小,又问了他几句,基本没有什么新的线索。龙毅只好挥挥手,让门口的两名警察把杨金良带下去。
“你们觉得他这次说的是真话吗?”等杨金良离开后,欧阳若忍不住问大家一句。
方可奇点头说:“我觉得应该是真话,龙队你觉得呢?”
龙毅说:“通过我的观察,我也觉得他说谎的可能性比较小。”
老毕叹口气说:“这案子可是越审越复杂了。”
龙毅明白他的意思,如果杨金良不是那个蓝衣女人的同伙,那么那个蓝衣女人应该就是单独作案,从公园里偷走孩子再到捂死孩子丢弃尸体,应该都是她一个人完成的。那么现在急需搞清楚的问题是,她是在什么时间、用怎样的方法将孩子偷走的?
据杨金良说,管香菊上厕所之后,他只在婴儿车旁边站了不到三十秒。
而周虎二人看见杨金良在婴儿车边,又在假山后面躲了三分钟左右,才重新探出头来查看。也就是说,杨金良离开婴儿车后,有两分多钟的时间,婴儿车周围的情况是无人看见的。
显然那个女人就是在这两分多钟里,将孩子从婴儿车里抱起并装进背包后带出公园,走上公园后面那条碎石路的。
龙毅将自己的推理说出来后,欧阳若和老毕都点头同意,只有方可奇发出疑问:“难道孩子不会发出哭声吗?就算她当时已经睡着,被那女人这么一弄,哪有不醒来的道理?”
“这个问题不难解决,”欧阳若说,“估计那女人用了什么迷药之类的,事先在孩子口鼻上捂一下,就可以让孩子一直处在昏睡之中短时间内不会醒来。”
“现在一切的疑点,都集中在那个神秘的蓝衣女人身上了。”老毕向队长提议说,“龙队,看来以后我们要重点针对这个女人展开调查了。”
“这个是必须的。”
龙毅一边走出审讯室,一边给三名属下交代任务:“老毕,你继续盯着技术科那边,看看除了那枚脚印,还能不能从现场找到一些其他有用的线索。小若,你带着方可奇和其他同事去调查那个蓝衣女人的身份,要重点走访公园附近的居民,看能不能找到线索。她是我们现在掌握的唯一的,也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无论如何也要把她找出来。”
等三名属下分头行动之后,龙毅想了一下,又拿出手机,给受害人家属丁剑兰打电话,告知她案情的最新进展。
他在手机里说现在已经证实杨金良跟这个案子无关,警方锁定一名穿蓝色长外套、当日曾在碎石路上行走的女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且问她心里有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对象。
这时丁剑兰正在单位开会。尽管女儿出事让她难掩悲伤,但她生性要强,不想缺席单位的任何一个重要活动。
她走出会场接听电话,想了一下之后说:“穿蓝色外套的女人?我好像没什么印象。”
挂断电话后,她在心里骂了一句:“这些警察也真是无能,竟然把寻找线索的希望寄托在受害人家属身上。只在电话里说‘一个穿蓝色长外套的女人’,没有一点儿其他具体的线索,我就是神仙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啊!”
她转身走到会议室门口,这时手机又响了,她以为又是警察打过来的,就对着电话恼火地道:“我已经说了我不认识什么蓝衣女人,寻找线索是你们警察的事……”
电话那头的人略显尴尬地咳嗽一声,说:“我是四眼。”
“四眼?”
丁剑兰一愣。
对方说:“四眼侦探。”
丁剑兰这才想起来,原来对方是昨天受自己委托去调查丈夫婚外情情况的私家侦探。
她顿了一下,说:“原来是你,有什么消息吗?”
“我已经调查到一些情况,想向你当面汇报。”四眼侦探说,“我就在你们单位对面的怡情茶吧等你。”
丁剑兰有点儿意外,她记得昨天好像并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工作单位。
“你怎么知道我在哪家单位上班?”她奇怪地问。
四眼侦探笑笑,说:“这点儿小事能难倒我堂堂四眼大侦探吗?丁副局长,我不但知道你在教育局工作,而且知道今天虽然是星期日,但你们单位临时召开重要会议,所有局党委委员都得回单位开会。”
丁剑兰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看来这个其貌不扬的四眼侦探,能耐还挺大的。
她往会议室那边望一眼,局长讲话的声音老远就能听见,她对着电话说:“我很快就开完会,你稍等,我一开完会马上过去。”
四眼侦探说:“你最好快一点儿,要不然就会错过一场精彩的好戏。”
十来分钟后,局长宣布散会。丁剑兰快步走出单位,果然看见对面大街上有一家怡情茶吧,她平时在单位里进进出出,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对面有这么一家店。
她走进茶吧,一抬头就看见四眼侦探正坐在那里向她招手。她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问:“这么急着找我,到底是什么紧急情况?”
四眼侦探喝了口茶,从皮包里拿出几张照片摆在桌子上,这是几张连拍照片,显示的是一个漂亮长发女郎走进一辆红色跑车,开车远去的几个连续的镜头。
四眼侦探把照片往她面前推一下:“照片上的这个女人,你认识吗?”
丁剑兰低头看了一下,首先认出了那辆红色跑车,接着又认出了开车的女人:“这个女人我不认识,但是见过。前天晚上,就是她开着这辆车送我丈夫回家的。”
“你知道她是谁吗?”
“听我丈夫说,是他们学校的一个老师。”
“看来你丈夫只告诉了你一半真相。这个女人名叫蒋芸芸,今年26岁,原本是市少年宫一位编外教师,去年你丈夫帮助她考到教师资格证,并将其招聘到二中做音乐老师。同时……”四眼侦探看着丁剑兰,像是揭露谜底一样,说,“她也是你丈夫的情人!”
“什么?”丁剑兰手一抖,手中茶杯差点儿掉落下来,“他……他真的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据我调查,他们是从今年初开始交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