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作品:《千金归来(重生)》 秦妈妈也是边“砰砰砰”的冲着程庆轩磕头,边泪流不止:
“这世上再没有人比太太更想要老爷好的了,太太平日里常说,但凡为了老爷和几个孩子好,她便是死了也甘愿的……老爷今儿个这般说委实太伤太太的心了……”
“奶娘,莫要说了……”丁氏流着泪,神情惨白,“老爷认定了我是个毒妇,便是再多辩白,又有什么用?”
房间里一时哭声一片。
程庆轩高涨的怒火一下被浇熄了一大半,又忆及平日里和丁氏的恩爱,一时也有些后悔……
秦妈妈见势,忙拖了依旧面色惨白的程宝茹出来。
程庆轩瞧一眼即便泪流满面、声噎气短依旧不损其风韵的丁氏一眼,叹了口气,亲自伸手把人扶了起来。
丁氏趁势歪倒在程庆轩胸前,边委委屈屈的流着眼泪边道:
“今日之事,也怪不得老爷恼火,都是妾身办事不妥帖……老爷放心,宁姐儿怎么说也是咱们的女儿,咱们对她如何,别人不知,她自己能不知道……老太爷哪里,来日方长,总能让老爷子明白咱们做人爹娘的一片拳拳爱女之心……”
眼中神情却是厌恶和恐惧交替翻涌,到底是哪里出了错,明明前面都是依照自己所想,如何最终却是这样的结果?
又想到这几日和蕴宁打交道的情景,更是止不住的咬牙,也不知老爷子到底哪里中了邪,怎么就恁般看重那丫头……
也不知他这一趟出去,可是找着了给宁姐儿祛除疤痕的灵药,之前自己可也特特寻名医问过,都说是无能为力的……
程家老宅里,程仲这会儿已是缓了过来。身体里的毒素累积也不是一日两日了,方才气血上涌,有些受不住,这会儿却已是好的多了。
看蕴宁依旧脸色苍白的守着自己,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老爷子更生出些凄凉来——
这会儿自己还活着,顾德忠那样的坏坯子就敢这般作践宁姐儿,真是自己不在了……
定了定神,冲蕴宁招招手:
“那雪肌膏这几日可是一直用着?还有那药汤,每日里早晚也必要各泡上一次……”
药汤也是老爷子精心炮制的,里面共有九九八十一种药物,不独这会儿对于祛除疤痕有很好的辅助作用,便是将来疤痕没了,常用的话,也有非同一般的美容养颜的功效。
“用着呢,好的多了。” 蕴宁抬手除了脸上的面纱,露出一张狰狞斑驳的小脸来。
只和原来疤痕俱是暗褐的颜色不同,这会儿颜色却是变成了深红色,竟是越来越接近刚刚烫过时的模样了,看着也就更加吓人。
犹记得当初小小的宁姐儿真真是粉团子一般,实在无法想象,到底是多滚烫的水,能把一张小脸烫成这般。
便是为着这个,这辈子,老爷子都无法原谅丁氏。
老爷子拿手轻轻按了按,眉头却是一下蹙了起来——
好像不对啊,依着自己的估计,即便有药汤辅助,可想要令疤痕变软,最少也要月余才对,可宁姐儿顶天也就用了二十日罢了。
这般想着,心一下悬了起来,难不成不是好转了,而是恶化?
“你身上带的可有雪肌膏?拿过来我瞧瞧。”
蕴宁应了一声,摸出一个玉盒递了过去。
老爷子一把接过,下一刻却是大惊失色:“咦,这雪肌膏的颜色怎么变浅了?”当初自己交到蕴宁手里的雪肌膏明明是深绿色的,怎么这会儿变成了晶莹剔透的浅绿色?
“啊呀,忘了跟祖父说了。”蕴宁吐了吐舌头,“我前儿个在家用香莳子做香料时,不小心溅了些汁液进去,之后就变成这个颜色了。不过祖父,你闻闻看,雪肌膏变香了呢,涂在脸上后还凉凉的,可舒服了……”
“药草怎么能乱用。”程仲却是神情大变,香莳子做香料时效果确然很好,直接涂抹到脸上,却是会令皮肤上起红疹子,这般揉进了雪肌膏里,要是真令宁姐儿皮肤变得更糟……
☆、意外
蕴宁正低着头把一道爆炒菜心给盛出来,鲜亮的翠绿色泽间点缀着晶莹剔透的虾肉,嗅一下,鲜香扑鼻,口水都能下来了。
“小姐真厉害。”
采英边小心的帮蕴宁擦汗边由衷道。
常日里只说姑娘的药膳味道儿做的极好,再没想到便是吃食上也这般高超手艺。
“可不是。”负责小厨房的李嫂子也一旁陪着笑脸道,“小姐做的菜比我做的可是强的太多了,就只是小姐身份贵重,这样的活可不好经常做,没得伤了手……”
李嫂子的男人叫程方,两口子是程家的家生子,这么多年了,哪里不知道这位三小姐在老太爷心目中的地位?说是掌上明珠也不为过。
若然老太爷知道,三小姐做这样的粗活,不定得多心疼呢。便是自己,少不得也会被男人排揎。除此之外,李嫂子更担心小姐这般做,是不是对自己的手艺不满意啊……
“李嫂子瞧着我这手艺如何?”蕴宁回头瞧了李嫂子一眼道。
李嫂子的娘家爹就是大厨,当初在娘家时,也学了一手好川菜,听了蕴宁的话,忙小心翼翼道:
“小姐的手艺可是极好呢,当初我爹就常说,越是这些寻常的菜色,越是考验人,我瞧着小姐做的这些,倒是和南方的菜系有些像呢,也不知道准不准。”
蕴宁点了点头:
“川菜味儿道倒是好,就只是酱料太重了些,又多辛辣,祖父年纪大了,未免有些不合适,我方才做的,大多是依照南方的菜谱,除此之外,还添加了一些养身健体的药草,李嫂子什么时候有空了,我把这些法子交给你,就可以常做给祖父吃了。”
李嫂子本是有些担心,想着三小姐亲自下厨,是不是对自己有所不满,再没想到,竟是要传授自己手艺的意思,这可就实在太难得了。
须知但凡是能混口饭吃的手艺,可是绝不会外传的。就比方说娘家爹的厨艺,若非家里就只有李嫂子一个女儿,李老爹可也决计不会教给她的。李老爹常日里也总是说,当初可也是给学艺的那家无偿干了十年活,才好容易得了个旁观摸索的机会。
如何能想到,小姐这么容易就要把这么厉害的本事传给自己——
昨儿个蕴宁盛过菜剩下的汁水,李嫂子也偷偷尝了,别看没有大油大料,味儿道却不是一般的鲜香,方才听小姐的意思,里面还特意加了强身健体的药草,那可就更不一般了。
这样的手艺,要是别个,还不得想法子藏着掖着,或者将来传给儿子儿媳,再没想到小姐竟会主动提出要教自己,登时乐的合不拢嘴:
“小姐肯教奴婢,真是奴婢天大的福气呢……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就指点奴婢一二……”
说着亲自捧了食案跟在蕴宁后面往正房而去。
还未走到门口,正好碰见从里面匆匆走出来的程仲。
“祖父——”蕴宁吓了一跳,忙上前接住。
实在是老爷子眼睛红通通的,分明就是一宿没睡,一时又是生气又是心疼,“祖父又不爱惜自己身体,一盒药罢了,什么时候瞧不行?怎么就要那么急……”
“宁丫头真是个有福的。”程仲却是哈哈大笑不止,“不是宁丫头,可不要错过一副良药!”
加了香莳子后,雪肌膏的效用何止提高了一点儿半点儿!
老爷子实在没有料到,那般普通的香莳子,做香料之外,还有如此好的药用功效。
虽然眼下还弄不清,香莳子到底和雪肌膏中那种药物融合起到了这般作用,却已然直觉,怕是一种全新的药物即将出现——
连陈年旧疤都有这么好的疗效,更不要说那些新鲜的伤痕了。
国朝战争时有发生,真是有这样好的疗伤圣药,不定能救回多少人的命呢。
更别说,和其他数量稀少的止血消炎的药物相比,香莳子可不是一般的好养活!
“不然祖父再给你开个药铺,专卖这种除疤的……”老爷子瞧着蕴宁,脸上笑意止也止不住——
孙女儿日渐大了,自然应该帮着她攒些嫁妆了。正好自己还有一处铺面,这会儿还空着呢,倒不如直接给了孙女儿。
老爷子对自己的医术很是自信,这等除疤的药物,需要的人多着呢,绝对不会亏了本。
加上香莳子后,还有那么好闻的香气,便是没有疤,可也能当做香脂来用——
雪肌膏里,价钱最贵的可不就是那些除疤药物?真是减了去,成本可不就大大降低?
“祖父——”蕴宁气的拧眉,板了脸道,“祖父病还没好,开什么铺子!”
这么些年不在家,孙女儿坐牢一般闷在家里,不定受了多少委屈,这会儿瞧见蕴宁不高兴,老爷子立时心疼的不得了,当下忙不迭点头:
“依你,依你。好了,宁姐儿不生气了……”
又探头往李嫂子端的食案上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
“啊呀,几日不见,李嫂子手艺见长,这菜闻着可是真香。”
“老太爷可是说错了,这些都是小姐亲自下厨做的呢。”李嫂子笑吟吟道。
“是吗?”老爷子的笑意不自觉收敛,心里益发不是滋味儿——瞧这菜色,明显不是做了一次两次才会有的水平,难不成常日里在府中,便是饭菜也得宁姐儿亲自动手做吗?
这般想着,对程庆轩夫妇未免更加不喜。
“过两日便是中元节了,”程仲想到一事,“我明儿个就要去广善寺,宁姐儿可要同我一起?”
程老太太卢氏是程仲师父的女儿,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成亲后也不是一般的恩爱。
即便卢氏体弱,程仲依旧坚持不肯纳妾室。
可惜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却在堪堪成年时故去,卢氏也因此一病不起,不多久就撒手尘寰。
丧妻丧子之痛差点儿把程仲给击垮。甚至即便过继了嗣子,依旧会夜夜在噩梦中醒来,也就亲自抚养蕴宁的这些年,才终于好了些。
至于说中元节去广善寺中住上旬日,也是妻儿故去后,老爷子养成的习惯,也就是为了蕴宁在外奔波的这几年,才没再去过。
“孙女儿自然是要去的。”蕴宁眼睛闪了闪。
广善寺乃是大兴第一大禅寺,坐落于距离帝都百十里处的景山上。景山山势奇诡之外,更兼景色秀美,又有摩天崖下通天峡,遍布奇花异草。蕴宁幼时可不常陪伴程仲进峡谷采摘草药?
便是程仲不说,蕴宁也准备找个机会去一趟景山的,这会儿听程仲询问,忙点头应了下来。
第二日一大早,祖孙俩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坐上马车出了老宅。
本想着这么早出门,应该没什么人才是,哪知出了帝都才发现,通往景山的道路口竟是设了路障,更有官兵把守。
赶车的是张元清,看情形不对,忙上前探问。
接了张元清塞过来的厚厚的荷包,那差官才透了个信:
“今儿个各藩王世子代皇上前往祭祀封大人,要到日中后才能通行。各位贵人就要到了,你们还是赶紧先退下吧。”
听说是藩王世子要到山上祭祀,张元清吓了一跳,忙不迭退后,待得回到车旁,又把差官的话禀了程仲。
“封大人?”蕴宁就怔了一下,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吧?
程仲却是顿了顿,又吩咐张元清速速回去准备个香案过来。
“这位封大人,祖父认识?”
“祖父想的不错的话,这位封大人,应该就是锦衣卫的千户封平封大人。”程仲神情里也颇感慨,“宁姐儿怕是不知,说是锦衣卫,这位封大人却是难得的忠臣义士。不独为朝廷屡立大功,便是对我,也有救命之恩……”
为了帮宁姐儿寻药,自己可不是一直跑到了大兴和突厥的交界处,不想采药归来时,却意外遭遇了突厥人,彼时正好有一个中年汉人男子和突厥人在一起,若非他出言相帮,说不好自己当时就被突厥人给抓走了。
事后回想起来,那人瞧自己的神情似是颇为熟稔,这几日又在长公主那里有幸见到封平的画像,才恍然发现,两者竟是同一人。
想来定是自己任太医令时,那封平见过自己。
因是中元节,想要去广善寺上香的人自然不是一般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