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佛系炮灰 第163节

作品:《七零之佛系炮灰

    要不然拿到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还能袖手站着, 看他们祖孙俩说闲话呢。
    纸上的内容都是郑通给翻译的, 顾明东拿不准他知道多少,便笑道:“人世间除了生死, 也没有值得大动干戈的大事儿。”
    郑通一听, 摸着顾芸的脑袋说了句:“老夫当年要是能像你一样看得开, 或许也不会落到今日的境地。”
    顾明东难得有些好奇起来,郑通既然是有真本事的, 还有舍利子的存在,为何会落难。
    但郑通不愿意说, 顾明东也就没有多问。
    郑通很想多留顾芸一会儿,又怕被人瞧见了对她没好处,依依不舍的说道:“回去吧, 大过年的生产队人多,别被人瞧见了。”
    “没事,这地方偏僻。”顾明东又问道,“老先生,你可知道什么情况下,舍利子会进入人体?”
    郑通脸色一变:“你问这个做什么?”
    顾明东淡淡道:“只是随意问问。”
    他只是想弄清楚,为什么舍利子的碎片和外皮,会在孙国栋的体内。
    郑通沉吟了一会儿,才道:“按照常理而言,舍利子是高僧佛骨所化,是不可能进入人体,只能佩戴在身上辟邪保平安。”
    “那就是有例外了?”顾明东一下子抓住了其中关键。
    郑通点头道:“确实曾经有过。”
    “老夫曾在一本古籍中看到过,七情感人,可驱佛骨,佛骨被感化之后,便会褪去外层的灰色,变成一颗璀璨的明珠。”
    “书中曾记载,被感化的佛骨,可活死人肉白骨,大底是有些夸张的成分在,但足以证明舍利子的用处有很多,只是在历史的传承中消失了。”
    想起这一场大动乱,许多跟文化历史相关的东西,只会被破坏的更加厉害,郑通心底便很是一番感慨。
    “老夫手中有舍利子,也曾……试过各种法子,但最后无一例外都是功败垂成,想留下的人都离老夫而去。”想起先自己而去的妻子、女儿,郑通心底悲痛。
    顾芸懂事的抱住外祖孙,想用自己的小身体温暖唯一的亲人,抚摸着孙女的脸颊,郑通收敛了那份悲恸。
    “七情是什么?”顾明东却只关心这个。
    “喜、怒、忧、思、悲、恐、惊,乃人之七情。”郑通解释道。
    此话让顾明东微微出神,他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在原著剧情中,孙淑梅能够使用舍利子的力量。
    白小花只看过书,想当然的以为孙淑梅滴血认主,才换来金手指。
    事实却并非如此,孙淑梅在捡到那颗舍利子之后佩戴在身上,机缘巧合,当时孙国栋出了事,一度病危,孙淑梅为父亲忧思悲恐,才感化了那颗舍利子。
    这也就能解释孙国栋为什么能在那场重大事故中活下来,活下来之后,偏偏手术成功,为什么却瘫痪在床。
    而等钱知一发现剩下的舍利子在孙淑梅身上,却也无法剥夺,因为那颗舍利子早已成为孙淑梅的东西,他们根本无法带走。
    这样一来,顾明东之前想不通的事情,倒是都能得到解释。
    至于孙淑梅为什么能成功,怕是作为女配,她身上也有几分气运在,当时捡到的舍利子上,原本的涂层就不完整,所以才给了她这个机会。
    顾明东想到这里,心头猛然一跳。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去除那些灰色的涂层之后,利用舍利子岂不是就轻而易举?
    对别人而言,涂层跟舍利子是一体的,根本无法分割,但这对顾明东而言根本不是事儿。
    但是很快,顾明东就冷静下来。
    舍利子带来的利弊,全呈现在了孙国栋身上。
    在原书中,舍利子救了孙国栋一命,只可惜也变相的让他缠绵病榻,一直到死去。
    气运一说玄之又玄,让顾明东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忌惮。
    而书中孙淑梅或许一辈子也不明白舍利子真正的用处,只把它当做改变人生的一张底牌。
    繁杂的思绪飘过,顾明东忽然想起,在书中,正因为有孙淑梅的存在,刘爱花与刘小柱也跟着走出了刘家困境,两个人都考中了大学,成为上河村的金凤凰。
    可惜前有白小花横插一杠,后有顾明东拨乱反正,这对姐弟已然失去了孙淑梅的爱助,没有一心一意为他们着想的嫂子,这辈子姐弟俩的或许会困难许多。
    顾明东伸手拉过顾芸,倒是又说了一句:“那边新搬过来的姐弟,是之前白小花的小姑子和小舅子,性子还行,你若是得空便偶尔看一眼,有事可以告诉我。”
    郑通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似乎奇怪他哪来的善心居然去管白小花的亲戚。
    顾明东没有回答,拉着顾芸离开了。
    在他身后,郑通嘀咕道:“奇了怪了,难道是老夫看走了眼,这小子还是个热心肠不成?”
    顾明东自然不是什么热心肠。
    回到家中,等到送走了姑姑一家,夜深人静,双胞胎也呼呼大睡的时候,顾明东才把那张纸翻了出来。
    之前的文字已经被一一对应,顾明东将最后五个字拼接上去。
    一封完整的家书呈现在他面前。
    没错,那张神神秘秘的纸张上,用奇怪的文字誊写的不是地图,也不是什么传世秘密,而是一封家书。
    【元和吾儿:
    见信如晤
    自你离家,父噬脐莫及。
    古有僵卧孤村,尚思为国,为父却困守自哀。
    佛骨舍利,合该为民,吾临终醒悟,悔之晚矣。
    吾族世代守珠,却悔初心。
    事非经过,难辨曲直,吾族佛骨,散与卫国之人。
    仅余整十佛骨,吾藏于深山,命杜氏留守。
    静待吾儿归来。】
    顾明东兴冲冲的打开来看,看完却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
    之前许多字被翻译出来的时候,顾明东便预感不妙,如此仔细一看果然如此。
    这封神神秘秘,还加了奇怪文字当密码的家书,其中的信息实在是有限。
    顾明东翻来覆去的看了个遍,目光落到了杜氏上。
    如果他没有猜错,那么家书里头的杜氏,很可能就是扎根在上河村一带近百年,传闻在民国时期就是本地大户的杜家,也就是杜萍萍的母族。
    杜家在上河村当地也是响当当的任务,一直到建国之后,杜氏走错了方向,在打地主活动中损失惨重。
    顾明东是本地人,知道当年动乱中,杜氏一部分人携款私逃,逃往了香港,而留下来的那部分族人四分五落。
    就像是杜萍萍,当年还是地主家的小姐,长得好看读过书,谁知道有朝一日沦落到给一个农夫当妻子,还要被他日日欺凌。
    杜萍萍显然并不知道这山里头的宝藏,至少知道的不那么清楚,要不然的话,她也不能留在上河村那么久,任由王麻子欺负。
    结合这封信上的信息,杜家的先祖,便是宝藏主人留下来的人。
    只可惜山河反转,有可能是杜家自己起了心思,亦或者在传承的过程中遗漏了什么,这才让顾明东得了好处。
    倒是钱知一手中的地图十分可疑,顾明东摸索着信纸,心底怀疑是不是港城的杜家,跟钱知一所在的钱家做了交易。
    用愚忠的祖辈隐藏的秘密,换现在的利益,这是不肖子孙能做出来的事情。
    顾明东迅速找出杜萍萍写给他的信,信上是针对刘寡妇一家的把柄,但一直到现在,顾明东也没找到使用的机会。
    杜萍萍的字娟秀而带着锋芒,一点看不出曾经是王麻子备受虐待的妻子,生产队的隐形人。
    顾明东将那封信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也没看出其他的问题来,杜萍萍为人谨慎,并未给他留下其他的信息。
    叹了口气,顾明东心底觉得杜萍萍或许真的不知道宝藏的秘密。
    顾明东挑了挑眉,这封信距今至少有百年,信上的元和吾儿恐怕早已入土,从他打开箱子的状况来看,元和显然没能回来。
    遥想当时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或许元和与自己的父亲产生了意见分歧,而分歧的根本正是由舍利子而生。
    顾明东感慨一声,他并不关心这对致死都无法和解的父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想知道剩下的舍利子去了哪里。
    【吾族佛骨,散与卫国之人】
    卫国之人?保护祖国的人?难不成是当时的兵阀?
    这就糟了,时过境迁,谁知道守珠人将佛骨给了哪些人,而在兵乱之中,那些佛骨又经过多少人的手。
    顾明东捏了捏自己的眉心,微微叹了口气。
    异能感受到他心底的失望,安慰似的蹭了蹭他的脸颊。
    顾明东绕过他的小嫩芽,笑着说道:“还以为解开这些文字,咱们就能知道剩下的舍利子在哪里,分分钟把你的果实催熟。”
    “现在看来是我太天真了,果然不是书中男主角的话,想一步登天没可能。”
    异能听明白了,奄耷耷的挂在他手指尖不动了。
    顾明东被它的小动作逗笑了,摇头说道:“罢了,咱们已经拿了人家十颗舍利子,不能贪心不足。”
    “想一想上辈子的苦逼日子,那时候你只能当探测器用,现在都已经长出叶子开了花,还长出个小果子来。”
    对比起上辈子,顾明东一下子就不着急了。
    他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琢磨着再想想其他办法,比如盯着男主角钱知一,毕竟在原书中,钱知一后续应该还找到了其他的舍利子才对。
    按照这个逻辑,他只要跟着钱知一,就能跟在猴子屁股后面摘桃子。
    顾明东摸了摸下巴,唯一的担心是钱家香炉被毁,钱知一被反噬,原本的男主光环不知还带不带得住。
    带着这样的心思,接下来几天,顾明东忍不住多关注了知青所几分。
    很快,顾明东便确定,反噬的效果怎么样他不知道,但钱知一的男主光环肯定还在。
    钱知一断了腿在知青所休养,内有吴梦婷照顾着,外面还有生产队不少小姑娘上门探望。
    其中跑得次数最频繁,最殷勤的,就是刘三婶家的刘大妮。
    大概是过年大家伙儿都有空,顾明东关注的三天,就瞧见刘大妮往知青所跑了不下六趟,恨不得早中晚定时过去。
    让顾明东觉得意外的是,明明是情敌,但吴梦婷却对此不理不睬,甚至对刘大妮的到来还表示了欢迎。
    顾明东心底觉得奇怪,仔细一看就知道了原因。
    吴梦婷已经受够了照顾钱知一的苦,她自己也不是干活的料,现在刘大妮隔三差五的往知青所跑,每次总不是空手过来。
    偶尔空手也没关系,进门总能把屋子收拾了,碗筷洗了,还能把钱知一的衣裳拿去河里冰水洗干净。
    这些都是吴梦婷避之不及的活儿,刘大妮却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