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帝国 第20节
作品:《复活帝国》 他愤怒的点,又在哪里?
他讲的又是什么天书?
难道人类不一直都是这样活着的吗?
任重环视一圈,看着这群人。
他仿佛产生错觉,郑甜原本灵动有神的眼睛好似变成了麻木无神的洋娃娃的大眼睛。
睡眠舱房门外突然飘来一阵强风。
任重扭头往外望。
不知什么时候,一台猎杀者已经悬停在那边。
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他的胸膛。
任重并未惊慌失措的想要逃跑。
他知道那没用。
在他刚开始说那些话时,心里就有预感了。
只是既然已经开了闸,倒不如一次发泄个够。
做人总不能一直装孙子,该有点血性,反正能复活。
橙色光束乍然亮起。
穿胸而过。
任重却并不觉疼痛。
他只低头漠然地看了眼胸口。
漆黑洞口。
白雾升腾。
阴间上帝视角开启。
任重静静地看着自己被开颅取脑。
明明是本该熟悉到麻木的场景,却让他心头渐渐涌起愤怒。
他也明白了很多东西。
这世界的监控很严密。
自己问得太多,暴露了一些不该暴露的东西,被察觉了,再给打上危险标签,遭到了即刻清除。
哪怕在镇子里,哪怕有临时腕表。
在这一刹那,他也决定了自己的职业。
虽然不喜欢,但我要成为一名战士。
既然暂时没有别的路可选,起码要先得到力量。
哪怕暂时反抗不了什么,也要通过狩猎墟兽这个星火镇里最大的产业改变命运,一点一点的往上爬,才能看到更多“风景”。
重活一次,他绝不容许自己像其他荒人那样,在窒息的社会里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来又死,不留痕迹,不值一提。
他的职业选择是机甲战士。
根据职业教学体系的描述,在所有战斗职业中,机甲战士的综合能力最为全面,单兵作战潜力最大,对其他职业的辅助需求最低。
文磊仅仅是刚入门的一级战士,不值一提。
但据说最顶尖的九级机甲战士拥有近乎移山填海的能力,甚至能以一人之力对抗一支庞大的军队。
并且,与殖装战士、枪械师和爆破师相比,机甲战士需要学习的知识体系也最庞大,因为很大部分机甲战士在外出行动时,都需要自行维护装甲。
哪怕这些知识只要死记硬背就行,但在瞬息万变的战场环境,以及可用资源不固定的野外环境中,机甲战士对零配件的维修、组装、微调等等细节上,也有不少稍微要用到创造力的灵活发挥空间。
任重在生病之前,可是有着不错体魄的,毕竟要身体强壮才能保持精神抖擞,才能读好书。
他只需要稍微下意识的综合逻辑思考一下,就知道最适合自己的是什么。
任重还想,只要有机会,还是一定要去接触真正的知识。
总有一天,不管是以战士的身份,还是以学者的身份,他都要去到那个繁华的都市,问问里面的掌权者。
这到底是为什么?
自苏醒后就一直死一直死,与人交流时更得防着这个防着那个,还得长时间保持脑力高速运转,去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窥视世界的模样。他也会累,也憋得太久,心里闷得慌,这次虽然一吐为快,求仁得仁,任重反而只觉得舒坦,有种一吐为快的舒畅感。
下一次,我要学会伪装。
然后我也要莽起来。
不死之身,就该百无禁忌。
意识沉没之前,任重如此想道。
第18章 年龄之谜
……
“任先生,那么,我们一个半小时后再见?”
星火镇大门处,郑甜等人与任重依依惜别,并为自己今天的走运而感到深深的庆幸。
随便一次出门狩猎,居然能与一名微服私访的普查官结下善缘,这运气也太好了。
“去而复返”的任重双手插兜,顺着直通小镇中心区的主干道一直往前走。
这次他将售卖晶翼蜓的琐事全权委托给了郑甜小队。
至于那10%的税,不重要了。
他准备找孙苗谈个至少价值100贡献点的小目标生意,得留出足够充裕的谈判时间。
区区0.08的边角料,该放弃就要放弃。此乃取舍权衡之道。
顺便的,任重也打算趁机更近距离地观察一下贫民窟里的情况,在车上走马观花与抵近观察终究不一样。
第一次进入小镇时,他在镇里闲逛过,但那时候时间太晚,街上新人稀少,且几乎所有人都在匆匆忙忙的赶往集中睡眠舱,看不到太多东西。
这会时间又提前了二十几分钟,虽然大部分人已从各自棚屋走出,但还有少部分尚且因着别的事情耽搁住了。
任重一路走,一路仔仔细细的看。
他看到了许多过去不曾注意到的细节。
远远观望时,任重只觉着人们脸上无光,没有生气。
但离得近了,他发现这些底层荒人看似混沌的眼神里,其实时不时的还是有光芒绽放。
有人在四处打听,问今晚需不需要顶班值夜者。
还有人放着梯子从一座棚屋上滑下来,再从另一人的临时腕表里收取修缮房屋的报酬。
还有人则手捧着一本皱巴巴的书,站在一座棚屋屋檐下,低头仔仔细细读着。
那人翻动书页的动作很小心,仿佛这是古董,生怕因为动作过大而把书页翻烂了。
略感好奇的任重悄然靠近这少见的读书人,晃眼看去,封面上写的是《星火镇枪械师生存指南》。
这人很努力,除了夜里在沉眠空间中学习之外,白天时依然不曾放松学习知识。
他想改变命运。
但正如任重所知道的那样,几乎没有什么产业的星火镇就业情况极不乐观。
不管适合与否,荒人唯一的选择是出去和墟兽拼命。
“你个臭小子,还杵在这干嘛?赶紧回家吃饭,我们得早点去睡眠舱!”
任重背后响起个老妇人的怒斥。
前方看书那年轻人闻言,略显焦急地抬头看了一眼,“妈你先回去,我看完这页就来。”
随后年轻人又回头问身后的棚屋里,“丁哥,我能把书借回家去看吗?明天还你。”
里面传来个暴躁的声音,“你在想屁吃,那就是租书了,那你得给钱!”
年轻人闻言只能无奈地冲着已经叉腰抽上来,作势要揪他耳朵的母亲苦着脸哀求,“五分钟,再给我五分钟!”
“五分钟个屁!”
母子俩就此拉扯起来,最后是房里的中年男子威胁如果把书弄坏了,得赔半个贡献点,母子俩才消停。
在年轻人抬头的瞬间,其实任重就已经把他认出来了。
正是与他已经有过两面之缘,嘴上答应接受母亲的名额,暗地里却已经决定离开小镇的少年。
虽然这次二人并没有什么约定,但任重决定,还是打听一下少年的名字。
老太太叉腰怒斥少年,“也不知道你成天看书有什么用,就你这麻杆身板还想出去闯荡?那不找死吗?你就该听我的,和我学一门缝补衣服的手艺,好歹既安全又能稍微攒点钱。”
任重却是知道少年的打算的,上前劝道:“阿姨你好,我觉得你家孩子挺上进的,就让他看看书嘛。”
老太回头看任重一眼,是个陌生面孔,白眼一翻,不耐烦道:“枪械师哪是那么好当的?做梦呢!就说买枪买弹药的钱,又从哪里去找?他这还没入门呢,没有拾荒队会要他,他一个人出去单打独斗横竖也是死。你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走开走开。”
少年怕母亲得罪人,尴尬地对任重解释,“这位先生不好意思,我妈没……没那个意思。”
任重却并不生气,看着容貌几如古稀老人的老太,突然心生好奇,下意识问道:“对了,阿姨您今年多大岁数?”
老太:“我多大管你屁……”
少年一把捂住老太的嘴,“我妈今年三十八了,先生您有什么事啊?”
任重一愣,“三十八岁?!这……这怎么可能!”
老太满头银发,满脸皱纹,脸上更有着明显的老人斑,怎么瞧也至少七十岁。
这么可能老成这样!
难不成是早衰?
孙苗那么轻松就治愈了自己的晚期癌症,按说世上的医疗技术非常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