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嫁 第14节
作品:《迫嫁》 魏广刚刚上前。
阮明姝忽然站了起来,五指用力攥着桌面:“你竟然敢赶我走?”
她气得发抖,可怜又可爱。
沈嗣的心肠软了几分,不过他向来是不会让旁人看出喜怒,就算是软下心也要达到目的。
挑食这个毛病,必须要改。
沈嗣说:“阮姑娘不肯好好吃饭,我怕进了牢狱,受不了血腥味会晕过去。”
阮明姝就没见过这种人,好奇怪的怪人。
管她读书,还要管她吃饭?
她告诉自己暂且忍下,等父亲脱了身,她一定理都不会再理他。
她只得重新坐下,憋屈拿起筷子吃着碗里的肉和菜。
他府上的厨子,手艺不错。
红烧肉软烂不腻,入口即化。
阮明姝没忍住多吃了两块,等吃饱了饭,她抬起下巴,“现在可以了吗?”
沈嗣不着急,也不是一定要她短短几日就学好、变聪明。
往后日子还长,慢慢来。
*
沈嗣说话算话,在天将将要黑之时,带着她坐上了马车,徐徐朝着刑部大牢的方向驶去。
天色里映着漆黑的浓雾,马车宽敞,就是有点冷。
她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藏在暖和的斗篷里,漂亮的小姑娘只肯露出一双眼睛,双手捂着暖手的汤婆子。
即便是这样,她还嫌冷。
这几天,阮明姝真是将这辈子的委屈都吃尽了。
少女白皙的瓷肤映着摇晃的烛火,她转过头来看向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声音糯糯的,“我冷。”
沈嗣觉得她像个需要冬眠的小动物。
得要舒舒服服藏在最暖和的地方才能活下来。
她眼含雾气,好似委屈的不得了。
沈嗣无奈,“不是给你准备了汤婆子了吗?”
阮明姝噘嘴:“可我还是冷呀,我的脚都冻冰了。”
都怪他非得晚上出门,原本冬天的早晚就比其他时辰更加严寒,马车外的冷气见缝插针的钻进来。
沈嗣沉默片刻,默不作声脱掉了身上的黑色大氅,搭在她的肩上,将她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
黑色大氅上都是他的气息。
清冽干净,并不难闻。
阮明姝觉得他的衣裳就和他的人一样,充斥着威压感。
等到了大牢,阮明姝将他的氅衣还给了她,迫不及待跳下马车,在雪地里朝着大门飞奔。
沈嗣在外面等,过了将近两炷香的时辰。
小姑娘才依依不舍从里面出来,眼睛是红的,鼻子也是红的。一看就知道她狠狠哭过一场。
沈嗣提醒她:“我已经多给了你一炷香,下次不能如此。”
阮明姝心里头正难过,她只觉得这些天所有人都在欺负她,她抬起发红的兔子眼睛,凶巴巴的:“你不要这么小气。”
过河拆桥,是阮明姝最擅长的事情之一。
已经见过父亲,沈嗣在她心里就没有了用处。说完这句话她看都不想再看他,迈开步子气鼓鼓往前走。
脚底打滑,崴了一脚。
绣花鞋还不小心踩进了冰碴雪谭里。
连着袜子都湿透了。
她的眼睛已经起了潮湿朦胧的湿意,身后的男人忽然一把将她拦腰打横抱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明姝妹妹:我用完就甩!哼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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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迫嫁
侯在不远处的魏广只听见一声低低的惊呼,好似不经意间从嗓子深处溢出的娇嗔,他面色一顿,难堪别过眼睛,不敢再看也不敢再听。
阮明姝起初还有些怔怔的,等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双臂不得不勾住他的脖子,怕自己从他身上掉下去。她逐渐反应过来,震惊之余稚嫩娇憨的面容已经泛起红潮,一双湿漉漉的黑眼睛不可置信看着面前的男人。
他竟然敢抱她?!
真是…真是…大逆不道!
他是不是忘记了她的身份?无论怎么样,现在明面上她可是他未来的嫂子!
他到底知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阮明姝被他抱上了马车,男人身上的气息比起衣襟上更为浓郁。
阮明姝坐正身体后皮肤立刻往旁边捎了捎,他不要脸她还是很讲究的。
可是这个男人就十分的粗鲁,半点礼数都不讲究,竟然直接握住她的脚踝拽过她的腿,搭在他的膝盖上。
阮明姝真是被他的狗胆包天吓了一跳,即便她先前有求于他,他也不能如此侮辱人啊!?
她试图抽回小腿,他的手腕格外用力掐着她的脚踝,“别动。”
冷冰冰的两个字,差点将阮明姝吓懵了。
她真就被他冷淡的神色吓得沉默了几分,气息起伏剧烈,她推又推不开他,气鼓鼓看着他:“你在发什么疯?!”
阮明姝这句话才说完,脚上被雪水浸得湿透的绣花鞋已经被他脱了下来,她觉得这个人真的是疯了。
他的脑子肯定有病!
或者是他就是个傻的。
他怎么能脱她的鞋子?
阮明姝使劲挣扎,双脚在他的掌心里乱踹,可惜她的力道在他面前就像软绵绵的撒娇,轻而易举就被制住,“我…我还是要清白的,你这样传出去我没法做人。”
沈嗣觉得她有点吵,话有点多。胆子看着大,其实很小很小。
她说了那么多,他只回了两个字:“安静。”
阮明姝都快要被他气得吐血,可从他口中吐出的冷冰冰的两个字又极有震慑力,她有点破罐破摔的想,干脆就随他好了。
反正这是在他的马车里,左右也不会被其他人瞧见。
马车外的随从,便是听见不该听见的也会守口如瓶。
阮明姝的脑子里全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譬如他怎么就抱了她?他是不是和他那个不要脸的死鬼兄长一样,对她起了不该起的念头?!
这一个个臭男人,都想着癞□□吃天鹅肉。
男人帮她脱掉袜子的时候,她干脆闭上了眼睛,假装自己看不见。
沈嗣握着她白皙的脚踝,漫不经心扫了眼少女的脚丫子,让他觉得比较满意的是,她并未裹小脚。
这种病态的陋习,对正在发育的小姑娘,没有任何好处。
她的脚本身也不大。
皮肤很嫩,浸过雪水的小脚丫子被冻得有点红。
沈嗣两辈子也没有如此精细伺候过一个人,先用干净的绸布将她的脚擦干净,换上崭新的袜子。
阮明姝乖乖靠着身后的枕头,被人伺候的时候她总是很乖巧的,不见怒色,眉眼间反倒增添了几分慵懒自在。
她一贯会享受,穿好袜子后说:“我的鞋子也湿了,你让人去帮我买双新鞋子。”
阮明姝也不是什么料子做的鞋子都穿,“要云锦鞋面的。”
沈嗣让人将马车停在铺子前,让魏广去买了双新鞋,按照她说的,是云锦面嵌了玛瑙玉珠。
这方面,他倒也不会亏待她。
小姑娘是该要活得精致娇贵些,只可富养,如此将来也不会因没见过世面被人骗了去。
沈嗣以前身边有的实习生,年纪很轻,长得也不错,脑子聪明,可遇到感情上的事情就很糊涂,少时缺爱,长大好只需几句好听的话就能将人哄的是非不分,识人不清,当断不断。
阮明姝翘起脚来,让他帮她穿好鞋子。
她心里已经有了猜测,这人和他的兄长如出一辙,是个好色之徒。肯定是看上了她的美貌。
阮明姝日后都不打算再见他,方才在牢狱里,父亲叫她不要担心,回去好好歇着,往后也不要再去看他。
父亲还说了侯府还没到山穷水尽之时,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回府。
阮明姝这几天紧绷着的那口气才终于松了松,等马车停在侯府门外,她便迫不及待跳了下去,被深夜里外头的风雪扑得唇齿打颤,忍不住缩起手指,将脸藏在毛绒绒的衣领里。
沈嗣从身后握住了她的手腕,把人往自己跟前拽了拽。月色清冷,霜白月光拂过男人冷峻的五官,他面无表情抬起手来,帮她系紧了斗篷,“这几天不要乱跑。”
阮明姝忍不住在心中腹诽,你是个什么东西?管我还管上瘾了?
等我父亲过了此劫,看我还理不理你。
她抿着唇,绷着小脸不情不愿点点头,说了个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