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作品:《侯爷追妻手册

    三人比肩进了黄不羁的内书房里。
    黄不羁献宝似的,把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野史书籍摆在南榆木桌面上,笑嘻嘻道:“颜儿,方才我与后侯爷论了几句,他都为我所折服。”
    庄颜拘谨地红着脸,斜他一眼,“只是侯爷让着你罢了。”
    “嘿!怎么向着外人说话?正好,你平日里不也爱看这些嘛,你说说孔融为什么要让梨,史书上记载他的散文锋利简洁,这种人必是心中藏有利箭,又岂是这等谦让和气的人?”
    庄颜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咬了唇道:“谁爱看这些……父亲管束的紧,这种书也就是在你这里翻一两页罢了,我同你没什么可论的!”她可不想让平南侯看了笑话。
    黄不羁虽聪慧,是个直肠子,又不懂儿女之间的微妙感情,当即提高声音道:“你这丫头,这会儿怎么不认了?”
    身材颀长的庞致立在摆了一盆剑兰的高几旁,提着鸟笼逗弄甜哥儿,似乎没有把两人的对话放心里去。她的紧张无措和那么一点点女儿家的做作,他都知道,自不会使她难堪。
    庄颜往他高大的背看了一眼,心下稍稍松了几分,他没对她有什么不好的印象吧?
    黄不羁以为外甥女故意叫他没脸,气恼地看着她,直摇头,嫌她不争气。
    鸟笼被庞致打开来,他喂了几颗米,甜哥儿顺着他的手掌往外钻,扑腾两下又飞了出去。
    “束之,你的鹦鹉又飞了,快去追回来,莫叫它挠花了别人的脸。”庞致不紧不慢道。
    黄不羁听了慌忙追出去,丫鬟下人都守在门外,空余一男一女站在安静的书房里。
    庞致脑子里蹦出个奇怪的想法,要是她的脸真被挠花了,他还喜欢她吗?
    还是喜欢,喜欢她的言行举止,喜欢她的性格和身体……
    上午的暖阳顺着窗户洒进来,落在庞致玉白色的直缀上,庄颜站在远处看得见金黄色的光束,还有那浮动的微尘,她的心跳动的更快了。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虽有丫鬟仆人守在外面,总归是不妥,但是黄不羁没多久就要回来……庄颜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先回避一下。
    庞致突然转过身,轻柔的湘绸衣摆轻轻摆动,他仍旧背着手,一步一步朝眼前的少女走来。
    庄颜呼吸声越来越重,帕子攥的越来越紧。
    “我们见过的。”庞致蓦地来了这么一句,其实是想拉近距离。
    这下好了,平南侯主动同她讲话,想走也走不了。算了,小舅很快就会回来的。
    庄颜抬起头对上他深邃的黑眸,那双狭长的眼睛在太阳下微微眯一下,格外好看,叫人移不开眼——他笑了,看着她笑了,“恐怕你舅舅还要追好一会儿。”他喂了特别的东西,甜哥儿精力旺盛,一时半而回不来。
    庄颜也穿了玉色褙子,杏白的广袖长裙,点缀着一些简单大方的鹅黄蕊小白花,两人站在一块儿意外的相配。
    看他盯着自己,想起头上的小广玉兰银镶玉簪子水头一般,她真为自己简朴的装扮而羞愧,这一刻,竟生了跑回家去换身行头的念想。
    因怕佳人被他看得不自在,庞致走到文房四宝面前,从笔山里挑了一只毛笔,下意识道:“能不能请你替我研磨?”
    红袖添香,赤.裸裸的暗示。庄颜抑制不住内心风起云涌。
    见她站在原地不动,庞才觉得方才的话说的不妥,现在她还没有嫁给他。摇了摇头,自己的动手拿起了墨条,道:“是我唐突了——姑娘平日里写的什么字?”她惯写瘦金体,他都知道,只是为了找话说而已。
    不想庄颜的答案有些出人意料:“簪花小楷。”
    勾了勾嘴角,庞致莫名其妙的笑了。他笑他的妻啊,为了留个好形象而故意掩饰,其实不用的,他就爱她本来的样子。
    “劳烦姑娘替我寻个毛毡来。”黄不羁桌上摊放着几本书,毛毡不知道收捡到哪里去了。
    庄颜对黄不羁的书房并不陌生,扫了一眼便发现,毛毡就放在书架至上往下数的第二层。
    因太过紧张,她放松脚势,一步勾作两步走,到了书架面前,踮起脚尖、举起手往顶上够。
    快到六月初,庄颜嫌窄袖衣裳太贴身,出了汗腻在身上不舒服,于是着了广袖,纤细的手刚举过头顶,大袖几乎快褪到肩膀,藕节儿一样的玉臂缓缓现出。她慌忙收回手,捂住手臂,悄悄回头看了那人一眼,他应该没有看见吧?
    余光瞥见方才的画面,庞致的咬肌动了动,真不该叫她拿毛毡。
    庄颜捏着袖子又够了一会儿,仍旧拿不够,羞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只得转身朝那人求助。
    看着她水汪汪的眼睛,庞致心都软了,放下笔大步走过来,高高的身子挡住她的视线,一伸手便拿到了毛毡,一低头,看见庄颜有些凌乱的领口隐隐透出一片雪白的光景,慌忙转了脸,以更快地速度走到桌前,企图忘记刚才那一刻袭人的芬芳。
    庄颜还不知自知方才发生了什么,不安地站在书房里不知道说什么好,也许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
    庞致提起毛笔,简简单单勾了几笔,几根交错的挺拔毛竹赫然成形,竹外还画了一个六角的花窗。
    书房外,黄不羁大汗淋漓地揪着甜哥儿,喘气道:“今儿非得饿它一整天不可!”
    甜哥儿求饶似的,急躁喊着:“娇娇,娇娇。”
    庞致才是罪魁祸首,好心地替甜哥儿求饶:“饶了它吧,我倒瞧着挺乖巧的。”
    咬着唇一笑,庄颜娇软的身子往前送了一下,甜哥儿当然乖巧,叫它飞便飞,叫它飞多久便飞多久。
    庞致拎起宣纸吹了吹,道:“配簪花小楷正好,我写的不好看,烦请姑娘替我写上。”他倒要看看庄颜的簪花小楷写的如何。
    庄颜只当他是谦虚,舔墨落了个款,笔顿了顿,问:“什么名字?”庞致看着庄颜,眉眼温润如玉,“就叫《花窗毛竹》,如何?”
    庄颜执笔的手一顿,他这是在取笑她偷看吗?微撅着嘴,写下了这四个字。
    “顺便把落款也写了吧。”
    又舔了墨,她问:“侯爷有表字吗?”据她所知,平南侯已及弱冠,也该取字了吧?
    看着庄颜的簪花小楷,明明还带着瘦金体瘦直挺拔的韵味,眼尾笑意更浓了,庞致答说:“字奉一。”
    黄不羁插话道:“奉一……有些熟悉。”
    “是柳宗元《永州八记》里《至小丘西小石潭记》篇。”她正巧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