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四章 陷阱

作品:《我是污妖王

    这倒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如果小莲能长时间待在林梦夕身边,将比雅子她们更快速的为林梦夕解决难题,最好是小莲能成为林梦夕的闺蜜,因为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燕京,林梦夕似乎没什么知心朋友,这让她要承受更多的心理压力,能有个经常一起聊聊天的朋友的话,也能开导一下她,还能慢慢引导她的思想,以后让她主动回来。
    于是接下来,四个人就在讨论,该怎么让小莲和林梦夕认识才不显得突兀,沈一凡顺便吩咐小蝶把妖蝶派出去,开始搜集龙爷的资料,万一这混蛋把今晚的事迁怒到林梦夕身上,将成为一个巨大的隐患,他必须在离开燕京之前把这个隐患消除掉。
    ……
    ……
    前海酒吧那边很快有警方人员到场,龙爷在燕京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认识的权贵不少,警方也得给他面子,自然不会带他去派出所问话。
    提起今晚的情况,龙爷那帮人当然不会把真实状况告诉警方,因为暂时不清楚那个以一己之力重伤十多名龙爷手下的陌生人到底是为了林梦夕出头,还是本来就是龙爷的死敌派来的。
    之后用石子攻击龙爷他们的肯定是同一个人,所以警方对相关区域进行了搜查,但并没有收获。
    林梦夕被带到派出所问话,她当然不会把沈一凡说出去,只说想不出攻击龙爷的人是谁,她身边没有这样的人,另外她也没提差点被龙爷强の暴的事,一方面没什么证据,当时在场的都是龙爷手下,不可能为她作证,另一方面从警方对这起案件的态度来看,龙爷确实势力庞大,把这事说出去的话,恐怕会对自己不利。
    在得知林梦夕相当“懂事”后,龙爷暂时没有为难她,很快让她离开了派出所。
    林梦夕住在离青禾娱乐总部不远的一个小单间中,是公司提供的福利,打车回到家的她却完全失了魂,不知道自己未来该何去何从。
    ……
    ……
    惊魂未定的林梦夕第二天直接请了病假,在家思考自己该不该继续在娱乐圈走下去。
    她几次试图拨打沈一凡的电话,问昨晚那个到底是不是他,但最终放下了手机。
    在度过最初的绝望懊悔后,稍微冷静下来的她还是无法下定决心就这么回去,她还什么都没做到,就这么半途而废似乎太丢脸了。
    她相信自己现在回去的话,沈一凡会很激动的接纳她,但其他女人会怎么看她?以后她在家还能抬得起头来吗?不,不行,不管怎么说,她也得混出点名堂再回去!
    难道没有背景的女艺人不牺牲色の相就没法在娱乐圈生存吗?别人能做到的事,她为什么就不行?
    不过她必须有所改变,来应对将遇到的各种危险,为此她决心以后随身携带防狼喷雾和一把小折刀。
    跟在沈一凡身边时,她也是学过一些防身术的,再加上武器的话,绝对能跟歹徒周旋一阵,而如果遇到昨晚那种寡不敌众的情况,她宁愿拿刀自杀,来个玉石俱焚,也不愿意被那些恶心的男人得逞。
    但是继续在艺人这条路上走下去,也不代表得留在青禾娱乐。
    她对这个公司越来越失望,之前还重点培养她,让她看到了成功的希望,但就在一路顺风顺水的情况下,突然就把她雪藏了起来,只给她一些酒吧驻唱之类的低级别演出,还美其名曰让她多沉淀一下,却从没想过要给她一些合适的新歌,也没重视过她的安全问题。
    而公司新招的那位叫杨天宝的女艺人,明明长相、身材,包括唱功都不如自己,但就是因为会撒娇发嗲,放得开,又跟公司高层关系密切,所以成了新的力捧对象,这让她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考虑清楚之后,她决定第二天就去公司辞职,以她的条件,她不相信找不到别的公司签她。
    ……
    ……
    另一边,警方调查过那晚的情况后,觉得把石子当暗器伤人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于是这起案件交到了燕京战忽局手中。
    战忽局工作人员经过现场调查,同样认定行凶的为修真者,在排查了龙爷和林梦夕的社会关系后,他们发现这个林梦夕的前男友原来是沈一凡。
    案件至此有了眉目,因为沈一凡这段时间正在燕京,而根据当晚坐在“行凶者”附近的酒吧客人的描述,那人是沈一凡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由于沈一凡的特殊身份,战忽局工作人员不能直接去找他问话,于是汇报给了上级。
    经过层层上报,战忽局高层决定对沈一凡进行适当警告,不能任由他胡来。
    于是沈一凡被喊回了战忽局总局。
    局の长章肇钟没空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由另一位领导代为传达他的意思。
    总之战忽局方面希望沈一凡能早点离开燕京,并不要再惹是生非,他完全有更好的办法处理那天的事,而不是把那些闹事者都打成残废。
    看在沈一凡立过大功的面子上,战忽局方面当然不会因为一些不良人员被伤害就处分他,他们是个非常特殊的部门,部门成员的价值远不是普通人可比,因此他们不会迂腐到因为一些不法分子被伤害,就惩罚自己的成员。
    ……
    ……
    当沈一凡在战忽局总局接受批评的时候,林梦夕回到了公司,去了人事部主任肖清芳的办公室,提出要离职。
    肖清芳四十来岁的年纪,长相虽然不足以成为娱乐明星,但也颇有女人味,而且跟公司老总岳宗毅关系很好。
    她听到林梦夕说要离职,当然很惊讶,虽然听说那天林梦夕在酒吧那边出了点事,但她没想到这么严重,直接导致林梦夕要走。
    她开始挽留林梦夕,并询问林梦夕离职的理由。
    林梦夕早就想好了说辞,认为继续留在公司不利于她的发展。
    肖清芳笑着解释说林梦夕虽然长相和身材在国内属于顶级,但由于不是科班出身,所以唱功和舞台表现方面还是有所欠缺,正因为如此,公司才会让她去酒吧这样的复杂场合多锻炼。
    上次的事是意外,以后公司方面会加强对她的保护,保证不会让这种状况再发生,而且关于她的工作内容,近期也会进行调整,让她增加曝光度。
    然而林梦夕已经不是刚踏入社会的小姑娘,不会因为对方空口画的大饼就喜出望外,她依然坚持要离开公司。
    她已经看透了这家公司的真面目,当她没法按照高层的要求去接待客户,拉拢金主时,她对公司来说就没有了利用价值,不再会花费资源打造她,这违背了她的初衷。
    她只是想认认真真的唱歌,而不掺杂进其他事里面,这么简单的事在这家公司却太难做到,所以她必须离开。
    肖清芳几次劝说无果后,终于换了脸色,从保险箱里拿出一份合约复印件,说道:“这是你进公司时签的合同,合同期是五年,上面写明一旦你单方面违约,将赔偿公司两千万的损失,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我什么时候签过这个合同?”林梦夕难以置信的拿起合同来看,上面确实有肖清芳提到的内容,签名也像是她本人所写,但是她当初进公司时签的合同上明明没有违约后赔偿两千万的条款啊?
    肖清芳这时语气不善地说:“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要么拿两千万出来,立马可以走人,要么老老实实履行完合约,认真工作,要是惹恼了高层,把你雪藏到合同期结束,你的演艺生涯基本也就结束了。
    咱们岳总在娱乐圈还是有些门路的,想要封杀你一个新人就是几句话的事。现在每年冒出来的新人可不少,你看看人家杨天宝,条件同样不差,却比你听话得多,哪里像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肯,你这样怎么为公司做事?
    既然走了这条路,就不能端着,得放下身段,你家里没这个条件,就别想着当公主,你没那个命,还是多学点哄男人的手段比较好。”
    肖清芳一口气说了不少难听的话,林梦夕却根本没有反驳的心思,她整个人依然处于茫然的状态。
    自己怎么会签下这么一份合同呢?会不会是青禾娱乐造假?还是他们用了什么手段?现在该怎么办?真的就这么屈服,继续在青禾工作?还是让沈一凡来替自己付这两千万?
    如果让沈一凡知道这事,恐怕不会善罢甘休,事情将彻底闹大,而自己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成了一个笑话,不但什么都没赢得,反而亏了两千万,说出去让她颜面何存?
    林梦夕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肖清芳办公室的,耳边环绕着的就是让她认清现实,服从公司安排,否则以后别想在娱乐圈立足。
    社会的黑暗超出了她的想象,现在她觉得麦展图当初让自己加入公司就是一场阴谋,从那一刻起她就注定了今天这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