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肇事逃逸
作品:《逆婚》 是巧合,还是预谋?
难道是万茜在对付我,她昨天可是骂过我,说我白痴,让我等死吧!
可是,不至于吧!
我跟她从来都不是敌人啊,我们才是同一阵线的人,王明辉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啊!
可如果不是万茜,又会是谁?
还有一点,我没有想明白,警察为什么会来找我。
因为,我压根就没有犯过事,没有触碰过任何案件,这一点,我自己心里明白。
起初的惊慌过后,我也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清者自清,我没有做过,自然也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出乎我的预料之外,我被带到警局之后,按照正常的流程,肯定会有人过来审讯的。
可是并没有,而是将我关在了看守所里,没有人过问,就好像被人遗忘了一样。
我叫喊,我要找律师,可是都没有人搭理。
直到第三天,警察过来审讯,而我的罪名是肇事逃逸。
我彻底懵逼了。
我什么时候,肇事逃逸了,我根本没有啊!
不对,根据警察所说的时间,确实发生过一起撞人事件,可是这人不是我啊,而是我的小舅子柳杨名。
可是为何,警察将罪名归在了我的头上?
“陈阳,柳杨名你是否认识?”
“认识,那是我小舅子。”
“既然如此,你赶紧交代吧,免得浪费彼此的时间,你小舅子也就是柳杨名,已经将事情全部都交代了。”
“他交代了什么?”
我心里已经多少有些预感了,可是我还是想听听警察是怎么说的。
“八号的那天晚上,是你开着你小舅子的车,撞了人,弃伤者不顾……”
我的一颗心,沉到了谷底,柳杨名这个王八蛋,居然将所有罪名,都推卸到了我的头上,还去警察局举报我。
酒驾逃逸的人,是他啊!
他怎么敢这么做?
他怎么敢!
这背后,要说没有人指使,打死他都不相信。
柳如丝参与了嘛,我那好丈母娘是否也参与了?
哈哈……肯定是参与了。
不然的话,柳杨名他一个人,怎么有这个胆子!
这背后,恐怕也少不了王明辉的身影吧!
颠倒黑白,真以为我一点脾气都没有,将我拿捏的死死的?
以为吃定我了嘛?
“我举报,肇事的人不是我,而是柳杨名,他酒后驾车,撞人逃逸的人是他,不是我。”
原本,我还顾念一点情分,没有想过将柳杨名送进牢房,可是现在,他们居然想要我死,想要我去坐牢,我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有点意思,小舅子举报姐夫,姐夫又反过来举报小舅子,你们这一家子的关系,还真够好的啊!”
好,是好啊!
好到恨不得我去坐牢!
“你有什么证据?”
“行车记录仪,你们没有去看嘛?”
“柳杨名说,你早就销毁了之前的行车记录仪,还委托他将车子修了一遍,如果你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证明的话……”
“我……我要找律师。”
证据,我自然是有,可是我现在不敢拿出来,因为如果这件事的背后,王明辉参与了,以王明辉的能力,肯定动用了关系,想要将我整死。
我忽然明白了,为何王明辉之前会跟柳如丝保证,可以让她顺利的跟我离婚了。
想一下,如果我坐牢了,待在牢房里,柳如丝跟我提出离婚,合情合理,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说她不对。
我必须将证据,交给律师,这中间,不能够出任何差错。
而且,找来的律师,必须可靠,因为,一旦王明辉知道了,肯定会收买律师。
我赌不起,也不能赌。
如果输了,等待我的下场,将会是牢狱之灾。
“我会通知你家人,让他们帮你找律师的。”
“不用,我自己找,能不能让我打个电话?”
柳如丝找来的律师,我可不相信,现在我身边,能够真正信赖的人不多了,柳诗诗是一个,可是这件事,她肯定被蒙在鼓里,哪怕我找她,她也会去找柳如丝商量。
我想来想去,唯一合适的,不畏惧王明辉的人,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万茜。
只是我不确定,万茜会不会帮我。
我想她应该会的吧,毕竟,我跟她共同的敌人,是王明辉啊!
只是我忽然想到,我并没有万茜的手机号码,我根本没有办法联系万茜。
最终,我打了陈玲的号码。
一接通,我就听到了陈玲的埋怨声:“你不是一直在躲着我嘛,还打我电话做什么?”
“我什么时候躲着你了?”
“还说没有,我给你发了多少信息你都不回,去投资部找你,他们都说你有事出去了,你这样子做,还不是在躲我……”
我一阵苦笑,我这哪是在躲陈玲啊,我是被警察带走了好不好,肯定是王雷等人,不想我被警察带走的消息传出去,所以陈玲去找我的时候,王雷等人才会说我有事出去了。
“我没有躲你,我是在警察局。”
“啊,你出什么事了,怎么在警察局……”一听我在警局,陈玲立即就慌了,连忙追问我,出了什么事情,言语里充满了关切之意。
“没什么大事,只是需要你帮我一个忙。”我不想让陈玲担心,所以并没有细说,陈玲说道:“要我帮什么,你说!”
“你帮我联系一下万总,让她帮我找一个律师……”我将情况述说了一遍,陈玲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一个小时后,陈玲就带律师过来了,不过,我并没有看到万茜。
我也没有多想,毕竟,万茜是有身份的人,能够让陈玲带着律师过来,已经很不错了。
律师没有废话,而是开门见山地说道:“陈先生,你的情况我已经了解过了,情况对你很不利,如果你没有证据洗清自己的话,恐怕……”
“证据我有!”
我沉声道,其实证据就在我的手机里,一直保存着,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并不想走到这一步。
但是,现在我没有选择,为了自保,只能够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