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高嫁 第66节

作品:《八零之高嫁

    白白嫩嫩的奶团子,谁不喜欢,苗玲玲和许俊红也经常过来逗一逗,苗玲玲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这么小的孩子,觉得还挺可爱的,许俊红则惊讶于,小婴儿的小手小脚丫,竟然那么小。
    没人知道,也没人在意,这没出月子的产妇,身体和心理都是非常虚弱的。
    生孩子本身就元气大伤,尤其剖腹产,相当于做了一个不小的手术了,虽然出院了,但这个时候伤口远还没有愈合,走一步都是疼一步的,就连在床上坐起来,或者翻身的时候,不小心牵扯到了,那都是疼的。
    白天还好,最起码有那么多人帮着,到了晚上才更是煎熬,孩子因为要吃奶,没放到婴儿室和保姆一起睡,都由林雨珍带着,不定什么时候孩子就醒了,哭着吃奶,大宝吃完了,二宝又醒了。
    夜里换尿布和哄孩子都是许俊生负责。
    因为晚上休息不好,没过几天,他的眼下就出现了明显的黑眼圈,孙嫂过意不去,说,“小许啊,要不这样,晚上你睡到书房,我晚上帮着照顾孩子。”
    她干了好几家,几乎家家都是这么做的。
    田香兰恰好在旁边,也说,“对啊,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老管这些呢,你现在不上班,也不能老不去吧?”
    许俊生却不同意,说,“我折算什么呀,雨珍可比我累多了,别忘了她还有伤口呢,她能熬,我也能,妈,您放心吧,公司一点问题都没有,雨珍的表哥是个仔细人,不会出错的!”
    他之所以不愿意和孙嫂换,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他真的不习惯自个儿睡了,觉得空落落的,晚上照顾妻儿虽然很累,但看到雨珍和两个孩子,他心里就有一种巨大的幸福感,第二点是最重要的,雨珍现在那么难,他得陪着。
    夫妻不就是好事儿坏事儿高兴事儿倒霉事儿轻的累的都要一起担着吗?
    孩子是他们两个人的孩子,雨珍为此已经吃了不少苦了,他总不能,连陪她都不肯吧?
    田香兰觉得小儿子太惯着小儿媳妇了,但她撇了撇嘴,最终什么也没说。
    中午,两个孩子被孙嫂抱过去了,林雨珍有点累,却睡不着,许俊生迷迷糊糊的快睡着了,他察觉到她翻了个身,紧紧握着她的手,问,“怎么了,要喝水?”
    林雨珍说,“俊生,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儿。”
    许俊生睁开眼睛,问,“什么事儿啊?”
    “要不,咱们再请一个保姆吧,让孩子晚上也跟着保姆睡。”
    其实她之前就有这个想法,只是诚诚和圆圆那么可爱,她觉得这么做似乎不太好,但现在来看,这样不成。
    现在九月初了,学校暑假结束已经开学了,她只请了一个月的假,也不预备再续假,所以这一个月的时间,需要尽快的恢复好身体。
    现在,在营养上是很充足的,孙嫂很会做月子餐,每一顿荤素营养都搭配的很好,但因为晚上带孩子,她休息不好,现在浑身还是没力气,整个人都有点浮肿。
    许俊生笑着说,“成啊,当妈没那么容易,当爸也一样,这样我也算是解放了!”
    下午,孙嫂抽空给她炖了大枣花胶汤,端进来的时候,林雨珍问,“孙嫂,能不能麻烦你,再找一个带孩子的熟手啊?”
    “成啊,我明天一早就去问问。”
    孙嫂虽然干了十来年的保姆了,但还是头一回伺候双胞胎,这几天也有点吃不消了。
    她正考虑着,要么加工资,要么再请一个人呢。
    就许家这条件,再请一个保姆也完全能请得起。
    林雨珍说,“如果再请一个人,可能晚上孩子也要你们带着了。”
    孙嫂说,“那是自然,应该的!”
    隔了一天,孙嫂就领回来一个挺利索的中年妇女,也是四十来岁,姓陈,都叫她陈姐。
    为了方便储存提前挤好的奶,许俊生特意又去买了一台冰箱,放在了西厢房的厅里。
    晚上不用带孩子,许俊生就去上班去了,林雨珍也恢复的很快,脸色一天比一天好。
    这天,赵林芳和隋丽华来看她,赵林芳羡慕的说,“雨珍,你这生了孩子,怎么看着一点没变啊?”
    隋丽华也说,“是啊,瞧这小脸蛋,白里透着红,看着可真好。”
    让她没想到的是,北大的同学也都来看她了,同宿舍的除了刘秋敏都来了,还有系里和学生会的一些女同学。
    大家都是学生,没钱,凑钱买了礼物,王迪亚还特别贴心,联合所有的同学,一起给她写了一个长长的祝贺信。
    办完盛大的满月礼,林雨珍也正式出了月子,除了伤口还会隐隐做疼,其他的都基本恢复正常了。
    第二天,她穿着新做的裙子回到北大校园,经历了一个特殊的假期,她重新坐在教室里听课,心里特别满足。
    林雨珍落下了一个月的课,着急赶紧补回来,一连好几天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是在学习。
    这天中午,她没回宿舍休息,而是选择在教室里继续看书。
    才看了两页,王迪亚也来了,明明是有事要说,她却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林雨珍问,“什么事儿啊,学生会有活动?”
    王迪亚扔给她一本最新的青禾,说,“你自己看吧!”
    林雨珍翻了翻,编排的还不错,文章选的也还成,没什么异常的呀,不过,当她又翻到首页的时候看到了。
    青禾是她一手创办的,他们编辑部是个文学社,也是她一手创办的,她是社长,但这一期,社长赫然写的是杨建奇,主编则是他和孙明之。
    第43章 婚后(修改)
    林雨珍合上书本,立即去找了杨峰。
    今年她们宿舍楼好多外地的学生,暑假都选择留在了北京,或者回家一趟又很快回来,这其中就包括了杨峰。
    也因为此,放假之前,林雨珍就把文学社的工作都交给了副社长杨峰,她把甄选出来的很多稿子都给她了,甚至下两期的选题都规划好了。
    没想到还是让别人横插了一杠子。
    “杨峰,这是怎么回事儿啊,主编都没有你,青禾的编排你都没管吗?”
    其实这事儿,杨峰也是一肚子委屈,她自从当上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主席安排给她的工作,或者其他部门要求打配合,她从来都是很认真的完成了,而且向来的作风就是不争不抢。
    当上青禾的副社长,工作态度也是一样的。
    因此,无论在学生会还是文学社,她的威信不算太高,但她的人缘一直都是挺好的,北大的学生,个个都很忙,忙着学习,忙着参加各种活动,她倒也从来没有因此吃过亏。
    这还是第一回 呢。
    杨峰说,“八月初的时候,我刚从老家回来,孙明之就来找了我,说你现在身体不方便,杨建奇不放心文学社的工作,怕我一个人忙不过来,让她过来帮我一起审稿编稿,隔了几天,杨建奇请文学社所有的同学吃了两顿饭,商量好了选题,其实还是用的你的选题,定稿之后,是孙明之交到印刷厂的,我不知道上面社长的名字换了,也不知道主编不是我,时候,孙明之跟我解释,说她特别想当一次主编,仅此一次,下次就不会了。”
    事情的经过大致就是这样,但还有一些细节她没说,杨建奇和孙明之还单独请她吃了一顿饭,孙明之跟她解释并道歉之后,还送了她一瓶夏士莲雪花膏和一盒谢馥春鸭蛋粉。
    林雨珍问,“那社长呢,怎么突然成了杨建奇?”
    杨峰皱着眉头说,“我问过孙明之了,她说,是杨建奇这么要求的,她也没办法。”
    其实,最新一期的青禾刚出来之后,文学社好几个成员也都特别有意见,尤其是王迪亚,曾强烈要求杨峰这个副社长出面,去找杨建奇谈一谈。
    但杨峰出于各种考虑,一直没敢去。
    林雨珍讽刺的笑了笑,说,“杨峰,你觉得,你这种处事态度,明明有能力,却一直这样缩着有意思吗,社长的事儿先不说,既然是你和孙明之一起审稿定稿,那主编应该是两个人吧,你要说了,孙明之也不敢不同意吧?”
    杨峰又气又羞,她又不傻,她也觉得这次被孙明之给耍了,但她能怎么着,人家孙明之是本地人,杨建奇家里背景又那么厉害,孙明之和杨建奇的关系,大家都知道的,她就是去说了,估计也于事无补。
    “我不知道他们会这样署名,那稿子是孙明之拿到印刷厂的!”
    林雨珍问,“这么重要的事儿,你为什么不去?”
    杨峰沉默了,过了数十秒才说,“我那天,恰巧有点急事。”
    其实那天的事情倒是不急,就是对她来说有点重要,那天郭志刚来学校找她了,并且约她一去看电影。
    她之所以那么快就从老家回来了,并不仅仅因为要盯着青禾出版,更主要的是为了郭志刚。
    自从春天有次参加了学生会的聚会,和郭志刚逐渐熟了,开始是谈学生会的工作,后来就是一起去图书馆,再后来就是校外各种约会了。
    压马路看电影逛商场逛公园都来了一个遍。
    那天,去电影院的路上,她也表示了担心,但郭志刚说,不就是一期杂志吗,只要稿子没错就没关系。
    再说了,青禾是林雨珍一手创办的,即便出了问题,也找不到她头上,同样的道理,即便办得再好,也和她没关系。
    郭志刚还说,让她凡事不用那么认真,把自己搞得那么累,没什么意思。
    杨峰也觉得他说的有道理,的确,她从小到大都活得很紧张,很累,因为家里穷,担心父母不让她读书,就拼命读,还好因为中考全县第一,县高中给她免了一切学杂费,还每个月给她发点生活费。
    即便她现在考上了北大,老天也并没有厚待她。
    就在她接到北大通知书的第三天,她爸在煤矿井下出了事,虽然命是保住了,但截肢了一条腿,她的母亲常年生病,本来就没有劳动能力,这下老两口都不行了。
    虽然她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但都已经成家了,两个哥哥本身没有多少孝心,嫂子又都厉害,指望不上什么,姐姐倒是可以帮着干点活儿,但在钱上也是帮不上忙的。
    她之前的生活,真的没有多少甜,是跟郭志刚好上之后,才发觉原来活着也可以这么轻松。
    林雨珍没再问别的,转身就走。
    她找到杨建奇的时候,杨建奇倒是一点都不意外,也没有一点心虚,而且还主动说了,“林雨珍,你是想问上一期杂志的署名吧?”
    林雨珍笑了笑,“对啊,怎么我都一点不知道,我这个社长就被撸下来了?”
    杨建奇说,“不是不是,我没有这个意思啊,这不之前你情况特殊吗,青禾现在虽然独立出去了,但毕竟也还是学生会的会刊,我担心你不在,万一出了什么问题,所以才让孙明之去帮忙了。”
    没想到孙明之自作主张,把社长的名字换成了他的。
    在他眼里,孙明之一直不够漂亮,也不够聪明,办事能力也很一般,但唯独这件事儿,他心里觉得办得挺好。
    其实他之前和文学社的几个同学打成一片,还请他们吃了两次饭,目的也是如此,只不过他还想要有个过程,预备跟林雨珍商量一下,没想到孙明之直接就这么办了。
    林雨珍冷笑,“孙明之可不是去帮忙了,她是去当主编了!”
    杨建奇说,“我已经批评过她了,她也说了,以后她就是文学社的一个普通成员,不会再当主编了。”
    林雨珍直视他数秒,问,“杨建奇,那下一期署名,你有什么建议吗?”
    杨建奇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林雨珍,其实,我还挺喜欢文学社的工作的,之前也一直有办会刊的想法,我还想继续留在文学社,你不会不答应吧?”
    他这就是明说了,下一期也非要社长的署名不可了。
    这要是换了别人,她指定是不能同意的,可杨建奇和一般的北大学生不一样,连学校都要给面子的,这样的人物,不能硬碰硬。
    说起来事情也是巧了,杨建奇有个堂妹,是青禾的忠实读者,买回家一看社长变成了堂哥,激动的不得来了,嚷嚷的他父母都知道了。
    青禾这样的小杂志,因为发行量不多,知道的人也不多,特别像杨建奇父母这样的,更是压根没注意。
    杨建奇的妈妈翻了翻,觉得还不错,杨建奇的爸爸也看了两眼,也觉得还行,十分难得的夸了儿子几句。
    本来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儿,因为他的父母知道了,要是下一期就没有他的名字了,恐怕也不会太好。
    林雨珍问,“杨建奇,你这么做,是想毕业的时候,有一个完美的履历表是吧?”
    杨建奇愣了一下,点了点头承认了。
    林雨珍无奈的笑了笑,“那好吧,你可以留在文学社,我也不反对你继续当社长,但你的名字必须排在我后面,而且,我还有一个条件。”
    杨建奇倒没想到她这么痛快你,高兴的问,“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