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进清风书院的门路
作品:《穿成三个大佬的恶毒婶娘》 坐着牛车,送张大娘他们到面馆,罗梦雨就下了车,自己步行到药铺。
何铁牛赶着牛车去追罗梦雨,“还是我送你过去吧。”
自从被罗梦雨包了牛车,何铁牛现在的日子可是一天比一天好,因为罗梦雨待他很是亲厚,除了每天早晚的接送,如果期间有用上他的牛车,罗梦雨会另外再给车钱,有时上面馆吃汤面的食客们需要坐牛车的,罗梦雨也会帮着给他拉拢生意,还不要任何的回扣。
这面馆的生意多好呀!
何铁牛跟着沾了不少的光,生意最好的时候,一天能够赚到三十多文。
想想之前,他一天也就顶多赚两文钱,还是熟客特别照顾的情况下。
这做人要知恩图报,何铁牛就变着法子想要回馈罗梦雨。
罗梦雨婉拒了,“不用,你忙你的去吧,多下地走走,对身体好。”
“好吧。”罗梦雨都这么说了,何铁牛只好目送着她离开。
但罗梦雨因为何铁牛的热情,让她想到了一件事。
现在不仅面馆里的生意好,汤面的外卖也是一天比一天火热,可只光张家兄弟俩送,有时候都来不及,他们俩个又都只是靠两条腿走路的,速度上又慢了不少,如果能够让何铁牛加入进来,让他帮着用牛车送,这不仅一次性送出去好多碗汤面,速度也跟着提升了。
只不过,这事也只是她私下里想想,还得亲自询问了何铁牛,看他自己的个人意愿。
不过应该不会不同意的,这可比何铁牛自己赶牛车赚得多,也稳定许多。
罗梦雨边想着,边继续往前走。
从面馆到药铺的路,不仅仅只有一条。
初到县城的时候,罗梦雨为了安全起见,她向来都只选择走人来人往的大路。
如今在县城里也待了一阵子,不说摸透了县城的各个角落吧,至少知道走哪条路比较安全,哪条路又比较近便。
抬头看了看天色,再不走快点,她就要上班迟到了。
尽管药铺里没有迟到了会扣钱的说法,可罗梦雨也不能因此去占药铺的便宜,赶紧抄近路,好快点赶到药铺。
这条近路是既安全又近便,周边都是居民区,住得不仅仅是当地居民,还是裤兜里稍微比较有钱的,用罗梦雨现代世界里的话来说,这就是富人区,而宁老太太的老宅位置是属于平民区,不是特别的有钱,但也不是特别的穷,也有可能是祖上积攒下来的产业,外面看着日子不错,但内里是苦哈哈的……这两块区域的住宅区,平日里都算是比较平和的,鲜少有什么争抢发生,顶多邻居之间发生个口角。
如果是贫民区,那块地方就比较复杂了,住得都是些三教九流。
有跑江湖卖艺的江湖人士,有自甘堕落做起暗门子生意的,也有专门拐卖儿童妇女的拍花子,还有类似刀疤男他们这样给人做打手的。
总而言之,乱七八糟的,什么人都有。
虽说住在那里面的也并非都是坏人,可里面的人实在都太复杂了,罗梦雨平时都叮嘱着三个孩子别轻易去那里,省得被骗被卖,或者沾染上不好的习惯。当然了,罗梦雨自己也是尽量绕道走着,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而这富人区就是富人区。
罗梦雨走在富人区的小巷子里,只觉得这小巷都比平民区的宽敞,周边几乎没有什么特别嘈杂的声音,只有行人匆匆路过的脚步声,偶尔不算吵闹的交谈声,再往里面走,郎朗的读书声钻入耳中。
富人区很注重绿化种植,随处可见葱葱郁郁的大树。
如果到了夏天的话,这里应该挺凉快的。
走着走着,罗梦雨还闻到了清清淡淡的花香,可这个时节应该不是开花的季节了,但罗梦雨就是闻到了,而且不是人工制作出来的香料味道,是那种从植物里散发出来的,特别的好闻,不会让人觉得腻味。
这应该是哪户人家种植出来的奇花异草了。
然后周边的院落也比宁老太太那边的房子精致不少,错落有致地坐落在规定的位置上。
不拥挤,不密集。
每座院落之间还设有防火墙,省得万一着火了,一烧就连累一大片的房子。
这里富人区的房子是罗梦雨的理想住所。
不过,以罗梦雨目前的经济实力,当然是住不起的,只能先定下这个目标,然后慢慢地给实现了。
再往前走就是半亩池塘。
池塘里种了荷花,因为属于荷花的季节早就已经过去了,池塘里只剩下枯萎的荷叶杆子。
但到底是有人经常打理的,看着倒是并不杂乱,反而透着股别样的意境。
池水清澈见底,几尾颜色鲜亮的红色锦鲤在池塘里欢快地游来游去,时而沉入水底,不见踪影,时而猛地冒出来,张开圆圆的嘴巴呼吸,好似在跟站在池塘边观赏的人玩闹。
池塘的周边种着一丛丛的茶树,碧绿的茶叶之间开着朵朵火红的茶花,使得在这萧瑟的冬日里平添了几分亮色。
这池塘是富人区里最好的景色了,趁着今天的天气不错,早早就有太阳出来,大家三三两两地走出自家院落,跟着身边的亲友们欣赏池塘冬日里的景色,或者低声交谈,看样子应该都是读过书的文化人,罗梦雨能够隐隐听见这些人在吟诗作对,真的是好不惬意。
有几个小孩在茶树间顽皮的穿梭,但他们都很小心地不碰到茶树上的茶花。
即使茶花开得那么的绚烂、美丽,这几个只有五六岁的小孩也懂得保护娇嫩的茶花,只懂事地看着,绝不动手去采摘。
罗梦雨瞄了几眼就收回了视线,继续往前走。
只要再穿过两条小巷子,药铺就到了。
正要离开,身后面突然传来了扑通的声响,好似有什么重物掉进了池塘里。
紧接着,一阵又一阵的呼救声随之传来,“不好了,不好了,有小孩落水了!”
罗梦雨是会游泳的,回头见岸上的人只顾着呼救,或者拿来竹竿什么的去够掉落在池塘里的小孩,但却没有人跳进池塘里去救,罗梦雨赶紧边疾步跑过去,边脱下身上厚重的棉衣,等快到池塘边的时候,她随手将棉衣扔到茶树上,毫不犹豫地就往池塘里跳。
现在是冬天,池塘里的水冰凉刺骨。
罗梦雨被冻得身体忍不住发抖,但为了尽快将越来越往下沉的小孩给救上来,顾不得池塘水带给她的刺骨寒冷,赶紧游过去捞起落水的孩子。这孩子喝了不少的池塘水,刚开始还能够挣扎几下,但现在的话只软软地瘫靠在罗梦雨身上。
双眼紧闭,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呼吸非常的微弱。
她得尽快给这孩子做急救才行,不然这孩子就会有生命危险了。
抱着孩子游到池塘边,将这孩子往上一举,站在池塘边的围观居民赶紧接过孩子,把他抱上来。
“咦,这孩子看着挺眼熟的,应该就住在这附近。”
“是的,他的父亲是清风书院的夫子,搬过来住在这里有好几年了。”
“那得赶紧通知这孩子的大人去。”
罗梦雨在围观居民的帮助下,也从池塘里上来了,听到周边的人说,被她救起来的孩子是清风书院夫子家的,罗梦雨不由想着,这做好事果然是有好报的,她正愁着怎么去找进清风书院的门路呢,机会就送到她的眼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