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乐不思长安!

作品:《大唐:我的徒弟是长乐公主

    “鲁国公回来了?”
    两日后,听闻鲁国公终于回来了,秦阳这才放了心。
    他站在王府正院的走廊上,看着远处的天空。
    这天看着可是阴沉下来了!
    他之前用测试仪测过,百里之内,十二个时辰内必降暴雨!
    而在这几天里,秦阳已是交代人将刚刚做好的又一批塑料布,以着赊账的形式,暂时赊给舍不得买大块塑料布的百姓!
    这些百姓可以每个月还一小部分钱,直到全部还清为止!
    这属于官方的赊账买卖,所以也不用担心他们不肯还。
    因着这一批塑料布的赊账,是没有一点利息的,原本已经买过塑料布的百姓,也趁机又买了一些。
    秦阳之所以交代人这么做,就是为了预防大暴雨出现!
    要知道,幽州已经十几年没有经历一场特大暴雨了!
    若是真下大雨,且连着下个十天半个月,哪怕中途停个一日半日,这也无济于事,必会有人受灾!
    秦阳现在就是让人将塑料布都用上!
    只要不漏雨,大雨冲刷下,不让房屋坍塌,就能少许多伤亡!
    因着秦阳之前搞出不少营生,幽州如今支柱产业不少,幽州百姓不说多富裕吧,确实家家户户都加固了房屋与院墙,都挖了地窖,建了粮仓。
    跟隔壁郡相比,他们的日子甚至更蒸蒸日上!
    这也是秦阳担心之余,又没有那么担心的原因。
    毕竟肉眼可见的,这场暴雨带给幽州的,可能只是一场有惊无险。
    不过眼下暴雨还没有来到,说什么都为时过早。
    秦阳看了看天色,决定趁着大雨没来之前,去一趟刺史府。
    幽州王府距离刺史府本就很近,所以秦阳很快就来到了刺史府。
    以他跟张允济的关系,刺史府的人自然是对秦阳再熟悉不过。
    管事笑着请秦阳入内,甚至都不必人去领路,秦阳自己就去了小花厅等候。
    片刻后,张允济就从外面走进了小花厅。
    “大王怎么这时候来找下官?莫非是知道下官今日得了好菜?”
    “是啊,本王这是闻着味儿来蹭饭了。”秦阳笑着回道。
    此时正值晌午,张允济立刻让人在小花厅摆上饭菜。
    他们边吃边聊,秦阳就跟他说了程咬金已回来的事。
    “鲁国公这是真的寻到宝藏了吧?”张允济眯了眯眼,说道。
    “大王,您就不好奇,鲁国公寻到了多少宝藏?”
    秦阳哈哈一笑:“无非就是一些金银之物,这些本王也有,以后还会有更多!倒是不怎么好奇。”
    “也是。”张允济赞道,“大王您可是下官见过的,真真正正有着点金之手的人!”
    所谓点金之手,传说中就是用那只手触碰到石头,就能令石头变成黄金。
    但一个个点过去的速度,还真没有秦阳动个脑筋,想出个点子,然后办厂后赚得多!
    对秦阳来说,金银之物,已纯粹就是个数字,而不是什么金子银子了。
    秦阳拥有的财富,不过两年左右,就算达不到燕王宝藏的程度,应该也少不到哪里去!
    甚至于,秦阳所拥有的财富,要比燕王更多!
    但这些也只是在张允济脑海里想一想,他可不敢说出来。
    凡是听闻过燕王造反被杀这件事的人,对这种敏感的事,就会格外在意。
    因为只有注意到了,才能避免说错话。
    莫看这里是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干什么都仿佛无人管。
    其他的,只要别太过分,也的确不会有人管。
    可有时候太张扬的,也的确会给人引来祸端。
    这些其实秦阳是不怎么在意的。
    但对于张允济来说,他作为秦阳的下属,作为幽州的刺史,他必须要担负起这个责任来!
    上面的大王大大咧咧,他就要更谨慎!
    大王花钱如流水,他就要学会省钱!
    大王无所畏惧,他就要心存敬畏!
    他这个幽州刺史,其实更像是幽州王秦阳的副手!
    在秦阳眼里,张允济也的确是自己的副手。
    如果说,他是幽州一把手,那张允济,就可以算是幽州二把手了。
    秦阳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人说他拥有着点金之手了。
    如今听到张允济也这么说,他就忍不住摇头而笑。
    “张大人,若我是有着点金之手,那你,就是个成了仙的蚌精了!”
    这是在调侃张允济管钱紧。
    二人说话间,就已是吃完了这顿饭。
    在饭桌上,两个人也定下了一些事。
    其中也包括对程咬金一行人的对待。
    两个人都赞同让程咬金一行人在这里乐不思长安。
    “幽州马上又要连着下雨,恐怕要断断续续下上半个月。”
    “庄稼让人多注意着,水渠时刻通着,别让雨水影响了庄稼生长。”
    “鲁国公那边,将最近的蔬菜、水果,都送过去。”
    “我王府里已是存了一些粉条,到时候买些猪肉,去了腥后,给鲁国公做一顿猪肉炖粉条!”
    “这菜以后在幽州必是一道硬菜!”
    秦阳断言道。
    毕竟红薯在幽州必是每每大丰收的作物,而用红薯做出来的粉条,自然是不会缺的!
    这东西做出来便宜,管饱,还好吃!
    好储存!
    与猪肉配了好吃!与白菜搭配了也好吃!
    而猪肉、白菜、粉条三者搭配在一起,更好吃!
    新一区那里,程咬金坐在椅子上,正跟人说话。
    结果就听到有人急急进来,进来人直接行礼道:“国公爷,幽州王派人送了东西!”
    “秦老弟又送东西过来了?”
    一听这话,程咬金顿时乐了。
    “又是美酒?”
    “回国公爷,有美酒,还有一种名为粉条的食物,一头宰杀处理过的猪,以及一个会做菜的厨子。”那人忙回道。
    程咬金惊叹道:“好家伙!秦老弟也太体贴了!送菜送肉也就是了,竟然连厨子也一起送过来了?”
    他让人将厨子请进来,一问,才知道人家就是在程咬金待在幽州的时间里,为程咬金做幽州家常菜的。
    “幽州家常菜?家常菜?这三个字起得妙啊!”
    程咬金反复念了几遍,拍案叫绝。
    他觉得这三个字十分贴切!
    “你最擅长的是什么?莫非是炒土豆,或是鸡蛋西红柿?”
    程咬金好奇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