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4)

作品:《我养大了世界首富(穿越)

    一个拳击手如果失去了自信,那他就很难站起来了。
    程豪不会往裤子里塞毛巾来提升自己的自信,但他每天都会鼓励一下自己:我是最棒的!我会成为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
    程豪说的话,林禹寻都听到了,他还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程豪说这样的话了。
    这其实有点自恋,但由程豪来做,却又显得理所当然。
    程豪当然会成为最厉害的拳击手,会成为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
    林禹寻相信他:你一定会成功!
    谢谢。程豪笑着看向林禹寻:你也会成功,你这么聪明,如果你当了医生,一定会成为最厉害的医生,如果你当了律师,我相信全世界的名人都会希望跟你交好!你要是当了科学家,那诺贝尔奖就该是你的。
    林禹寻时常会情绪低落,总觉得自己做什么都不行,但当程豪这么说他的时候,当他看自己记下来的程豪说过的话的时候,他就又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虽然他觉得程豪说得太夸张了,但他喜欢听。
    程豪吹了一下自己,又吹了一下林禹寻,丹尼也就醒了。
    程豪走过去把丹尼抱起来,亲了他一下:丹尼,你真是最勇敢的孩子!来了陌生的地方,一点都不害怕!
    丹尼压根不知道程豪在夸他什么,但他很高兴,开心地笑了起来。
    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等丹尼洗漱好,他们就一起去吃早餐。
    这家酒店不算差了,但也不是特别好的酒店,别的不说,早餐的种类就很少,而且鸡蛋、香肠和烤肉还每个人只有一份,面包饮料这些才自助,可以自己随意取用。
    酒店这么做,应该是为了省钱。
    可惜的是,他们遇到了程豪。
    酒店的面包不太好,很多客人吃了自己那一份鸡蛋香肠就不吃别的了,但程豪不一样,他硬是吃了五人份的面包。
    餐厅服务员看程豪的目光都变了。
    等程豪终于吃好老乔治又带着克劳德来了。
    克劳德吃了六人份的。
    服务员已经目瞪口呆。
    那些面包老乔治一口没动,他喝了一杯茶,吃了自己的那一份鸡蛋香肠烤肉,然后就对程豪道:等下我要去见朋友,你带着你的弟弟,还有克劳德出去逛逛。
    没问题。程豪道。
    老乔治又拿出两百美元给程豪,指着克劳德道:给他买几件衣服,你也买一点。
    程豪答应下来。
    克劳德穿的一直都是老乔治的衣服。
    老乔治身高和克劳德差不多,但他比克劳德瘦多了,克劳德有两百磅,用公斤来算大概就是九十公斤,老乔治呢,他最多七十公斤。
    老乔治的衣服克劳德穿着,实在有点不合身。
    等克劳德吃饱,程豪就带着克劳德出门了。
    之前在贫民社区,一眼望过去基本上都是黑人,但现在在大城市里,却见不到几个黑人,目之所及全是白人。
    随口吐痰、随地上厕所、吵架、骂人乃至打架这样的事情,在这里也完全看不到。
    这里跟他们之前生活的贫民社区,简直就是不同的两个世界。
    不过,他们跟这个世界,也有点格格不入。
    其实程豪和林禹寻还有丹尼三个人还好,主要是克劳德
    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头发胡子有点乱,毫无气质可言的克劳德走在路上,总是被人用戒备的目光看着,弄得程豪和林禹寻两个人,也开始被别人用戒备的目光看。
    程豪还好,林禹寻和克劳德都很敏感,顿时就瑟缩起来。
    程豪对林禹寻道:不要在乎别人的眼光,你在智商上碾压他们!我保证,你看的书他们根本就看不懂!
    林禹寻笑了。
    程豪又看向克劳德:克劳德,你躲躲闪闪干什么?你那么强壮,是世界上最强壮的人,根本不用怕他们。
    克劳德有点懵: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你的力气比我大多了,不是吗?你是被上帝喜爱的人,才会天生就这么强大。程豪道。
    克劳德也高兴了。
    林禹寻突然看克劳德有点不顺眼
    虽然头脑简单的克劳德被程豪夸过之后,就不瑟缩害怕了,但他们也不能这样子下去
    程豪最终决定先带克劳德去买衣服。
    老乔治给了两百美元,但太好太贵的衣服,他们也是买不起的,程豪就想找家便宜一点的店,然而酒店附近,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店。
    程豪问了人,然后带着林禹寻等人等公交车。
    他们打算去有很多商店的市中心,那边有平价超市,可以让克劳德买衣服。
    公交车里大多是白人,他们上去之后,就有人捏紧了手上的包,还都尽量离他们远一点。
    对此,程豪也有点无奈。
    在美国,有很多底层人士没有工作,就靠着偷东西为生,他们社区里的一些人,还会坐火车去大城市偷盗,弄得很多人对衣着不体面的黑人不友好。
    至于他这样的黄种人,待遇也不会比黑人好到哪里去。
    不过,程豪觉得他们这样的想法,太片面了。
    他在贫民社区住着,他发现那些会干坏事偷东西的人,大多穿着光鲜,根本不会像克劳德这样不体面那些小偷,他们甚至会穿皮尔卡丹的定制衣服。
    虽然一路被人防备,但他们好歹到了市中心。
    程豪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眼光,他大大方方地找人问路,然后去了平价超市。
    这是一栋两层小楼,进门中间就是一个楼梯,楼梯左边的空间卖女装,楼梯右边的空间卖各种鞋子,楼梯两侧的栏杆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包,而男装和童装在二楼。
    程豪他们直奔楼上,开始挑衣服。
    这里的衣服价格都不贵,男士的棉大衣也只要十到二十美元,裤子什么的,甚至比在他们居住的社区购买更为便宜。
    程豪带着人就挑了起来。
    他发现克劳德和丹尼都喜欢鲜艳的衣服,林禹寻则偏好黑白灰。
    程豪就让他们自己选,他再给点建议。
    老乔治给了程豪两百美元,其实不全是给克劳德的,里面还有程豪的一份。
    程豪知道这一点,不过想了想,还是全拿来给克劳德买东西了。
    克劳德被他的弟弟切斯特丢到老乔治这里的时候身无分文,他其实缺很多东西。
    程豪给他从头到脚买了三套厚实的衣服,又买了一些短袖之类的打折衣服,全是他喜欢的各种鲜艳的颜色。
    黑乎乎的他,穿上鲜艳的颜色立刻就亮眼了。
    克劳德高兴极了,一直在问程豪:这些都是给我的吗?真的是给我的吗?
    是的,这些都是给你的。程豪道,又问:你还有想要的东西吗?那两百美元,现在还剩下十美元。
    克劳德道:我想要一副眼镜,一副漂亮的眼睛!
    好的,给你买一副。程豪道,这个超市里也卖廉价的墨镜,他让克劳德去挑了一副。
    克劳德选了一副橙色边框的眼镜,戴上之后,声音突然带上了哭腔:哦,上帝,我竟然有这么多新衣服,我还有了眼镜!我一直想要一副这样的眼镜!
    他说着说着,又摘下眼镜擦眼泪,反复对程豪道:程,你知道吗?我喜欢这样的眼镜,我一直想要这样的眼镜。
    程豪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要眼镜,但大概能猜到,这眼镜对他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
    程豪道:你把眼镜戴上吧,你戴上眼镜之后很好看。
    是的,我也觉得我很好看!克劳德道,吸着鼻子把眼镜戴了回去。
    程豪拍了拍他的肩膀:真酷!克劳德的五官并不好看,背还微微有点驼,但他这样五颜六色地一穿程豪突然觉得他确实有点好看。
    当然,最好看的还是丹尼和林禹寻。
    林禹寻挑的是简单大方的黑白灰色系的衣服。
    他最近胖了一点,又整天待在家里,皮肤养白了不少程豪道:禹寻,你看起来像个小王子!
    林禹寻是小王子,丹尼就是小天使了,程豪照旧夸了他们一番。
    他们三个以前买过衣服,今天就只是每人买了一件厚外套,两条厚裤子,程豪还给自己买了一个腰包,给林禹寻和丹尼各买了一个书包。
    丹尼的小书包是红色的,林禹寻的书包,就是最普通的黑色的了。
    他们买好衣服之后,在更衣室换上了,这才离开,然后直接往不远处的书店走去。
    程豪现在的收入不稳定,想要送林禹寻去读私立中学比较困难,但他可以给林禹寻买书。
    书店非常大,书店门口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一些畅销书的名字,进去之后,程豪还发现这里除了卖书以外,还卖音乐磁带和录像带。
    程豪一直没机会学音乐,对音乐一窍不通,对这时候的电影电视剧也没兴趣,他看都不看这些东西,带着林禹寻等人就来到了里面。
    这里有很多很多书,还都是英文书程豪虽然英文学得很好,但对英文书还是本能地不喜欢。
    他朝着那些书一挥手,对林禹寻道:禹寻,这里的书你尽管挑,今天不管多少我们都买!
    林禹寻笑了起来:好。
    林禹寻找书去了,程豪见状,带着克劳德和丹尼去买绘本。
    克劳德只上过没几天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丹尼也不认识几个字,程豪帮他们挑书的时候,顿时就觉得自己是个文化人了。
    而他们正挑着,程豪突然看到一个黄种人从门口走了进来。
    一个跟他和林禹寻一样的黄种人!
    这人大概二十多岁的年纪,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穿着有点旧,款式也很老的外套,手上拿着一本本子一支笔,一来就朝着书架走。
    程豪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华人,但在到处都是白人黑人的地方看到一个跟自己肤色一样的人,他还是打从心里高兴。
    朋友,你是华人吗?程豪用普通话跟他打招呼。
    那人猛地转过头来,看着程豪满脸激动:我是!我是!
    第42章 施文筝
    程豪没想到自己偶然遇到的黄种人, 竟然真的是个华人,心情挺好的,而心情更好的, 却是那个华人:我竟然听到中文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听到中文了!你的声音真好听!兄弟, 你说话, 简直比播音员还好听!
    程豪:他一直觉得自己这具身体很帅,但声音也就那样吧?还有说他说话跟播音员一样好听, 这就有点夸张了
    不, 也不一定是夸张。
    程豪突然想到, 这会儿是1980年,国内大把的地方,老师还在用方言给学生上课。
    这时候, 在国内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的人,恐怕不多。
    而他上辈子是1992年出生的,读幼儿园开始老师就跟他们说普通话, 当时小学里为了确保大家都说普通话,还有一旦说方言就扣分的校规。
    他的普通话兴许不完美, 但绝对标准。
    你是来留学的吗?现在又有新来的留学生了?你在这座城市, 是要跟我读一个大学的吧?戴眼镜的男人更激动了,一边说话, 一边拿出笔,在自己的本子上记下了什么。
    我不是留学生。程豪道:你是留学生?
    是的,我是留学生!你不是留学生的话,你这个男人疑惑地看着程豪。
    程豪道:我是香港人。
    原来这样跟程豪说话的人有些失落, 但还是很激动:你们香港人不是说粤语的吗?怎么你普通话这么好?
    程豪道:我喜欢中国,特地学了普通话。
    那人听到程豪的话, 看着程豪的时候,目光更亲切了。
    程豪这时候,林禹寻走了过来,好奇地看着那个跟他们肤色一样的人。
    竟然有两个!那人兴奋地说道。
    林禹寻不明所以,程豪笑了笑,继续跟他聊了起来。
    聊过之后,程豪才知道这人名叫施文筝,是中国开放后来美国的第一批留学生。
    他和其他的一些人,在1978年12月,中美建交之前,从巴黎转机来到美国,等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他们代表中国发表了讲话之后,又学了三个月的英语,然后就分开进入不同的大学进行学习。
    他们有人学医,有人学化学,有人学物理学什么的都有,而施文筝是学电子工程的,就在这附近的一所大学里读书。
    进入这所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就只有施文筝一个,虽然他跟其他留学生有书信往来,偶尔也会打电话,但大家都忙着学习,以至于他们交流的时间很少,也很短。
    正因为这样,突然看到程豪,他才会非常激动。
    一起来的同学,有些已经回国了,但我学的还不够。施文筝叹了口气。
    程豪对他已经肃然起敬了。
    施文筝说他学得不够,但程豪很清楚,论学识,施文筝绝对可以碾压很多个他。
    他成绩其实一直不好,当年要是让他去普通高中参加考试,多半会考倒数,妥妥的学渣!
    施文筝就不一样了,这可是全国选出来的,最聪明的人之一!
    程豪非常乐意跟施文筝说话,虽然施文筝说的有些话他听不懂。
    施文筝也乐意跟他们说话,双方还相互留下了地址。
    施文筝留的地址是附近一所知名大学的学生公寓,程豪留的地址,就是老乔治的家了,他们还互留了电话号码。
    施文筝道:我应该不打电话,电话费有点贵。
    你手上不宽裕?程豪问。
    施文筝道:现在已经好多了!当初我们出国的时候,外汇不够,每个人只有五十美元,站在大街上真的是一点底气都没有!幸好来了这边之后,联络处又给了经费,而且每个月都会给我们送支票。
    那怎么程豪有些迟疑地看着施文筝,施文筝的衣服,应该是从国内穿出来的,料子不错,但款式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估计他自己不会洗,这衣服还给洗坏了,上面起了很多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