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这次不走寻常路

作品:《我们生活在南京

    半夏悠悠地哼着歌儿,把厚厚的外套扔在床上,然后弯腰提溜起蜷缩在地板上的黄大爷,黄鼠狼半眯着纽扣似的小眼睛,毛茸茸的尾巴垂落下来打了个卷,自从入冬以来,黄大爷的精神日益萎靡,大概是气温低了,这把老骨头愈发僵硬,可黄鼬又没有冬眠的习惯,于是整天保持半醒不醒,昏昏欲睡的状态。
    “出去玩。”
    半夏把它扔进客厅,黄大爷陡然惊醒,飞快地小碎步跑出去猫起来了。
    通常情况下她不让黄大爷进卧室,黄鼠狼毕竟不是猫狗,鼬科动物身上的臭腺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散发骚味,这味道穿透力极强,且洗不干净,生命不息骚臭不止,老师在的时候只能用香水和花露水来掩盖黄大爷身上浓重的体味,她们给黄鼠狼猛喷过期香水,就像是中世纪欧洲常年不洗澡的贵妇人。
    一通“哧哧嗤嗤”,喷得后者睁着无辜的小眼睛一脸迷惑。
    “爸妈,你们看到我的箭袋挂到哪儿去了么?”半夏弯腰瞅瞅床底,又望望墙上,“箭袋呀箭袋,你在哪儿呢?听到我喊你了吗?听到请回话!”
    “好春光,不如梦一场,梦里青草香。”
    房间里找不着,她轻快地蹦跶到客厅里去了,嘴里哼哼唧唧的。
    “你把梦想带身上……”
    半夏找到了箭袋,它塞在了电视柜的抽屉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去的,女孩把它展开用力拍了拍,尼龙制的袋子相当牢固耐用,用了这么多年,带子也没磨断。
    半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外出打猎了,她一直在消耗自己的储备粮,淡水消耗得快要见底,好在前两天下了一场小雨,大眼睛还在附近巡游,为了安全起见,白杨建议她不要离开梅花山庄。
    大眼睛的存在让女孩相当恼火,半夏一个自由自在惯了的人,整个南京市都是她的,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没人能管,可忽然某一天就处处受制了,别说到处转悠,就连生火做饭都要偷偷摸摸,一座挖好的无烟灶用不了几天,就得重挖,半夏用工兵锹挖得满头大汗,挖着挖着心态就崩了,把铁锹往坑里一扔,坐下来生闷气。
    一边生闷气一边流眼泪,真委屈,可又不知道为啥委屈。
    反正就是委屈。
    半夏把削好的木箭一支一支地塞进箭袋里,箭比弓要难做,每一支箭都要回收维护,三十支箭能用很久。
    她把所有的箭挂在墙上,整理好弓箭,接下来掏出又黑又粗又长的大炮筒子——雷明顿870泵动式霰弹枪。
    “咔嚓”一声,锋锐的杀机从指缝里宣泄出来。
    半夏细细地擦拭枪身,从头擦到尾,又从尾擦到头,在这个时代,武力是立身之本,有这把枪在,半夏就是站在南京市食物链和生态位巅峰之上的生物,没什么可以挑战她的地位,别看她是个萌妹子,她掌握了最强大的暴力,对这世界上的几乎其他所有生物都有生杀大权,只要对方走进870的射程内。
    不过大眼睛出现之后,雷明顿870就有点不够看了,半夏希望能有更大的炮筒子,可以一炮轰掉那颗大眼珠。
    “叮叮当当”地一阵抖,女孩把袋子里沉甸甸的子弹全部倒出来,黄铜色的9毫米钢芯弹和深红色外壳的12号霰弹滚落了满满一茶几,数了数,手枪弹有三十一发,霰弹有二十二发,仿54手枪弹匣可填十七发子弹,这么多子弹也就两只弹匣,而雷明顿870可填八发弹,半夏手里的霰弹够装填三次。
    她给手枪和霰弹枪压满弹药,多余的子弹无须携带也用不上,披挂好单兵携行具,护肘护膝,背上背包,全副武装,半夏在大厅里进行了一次快速原地高抬腿。
    不到半分钟,累得够呛。
    “好沉啊,这些东西都带上根本跑不动。”女孩气喘吁吁地坐下来,把背包放下,霰弹枪从肩上卸下,然后伸直两条长腿靠在沙发上装死狗,“太他妈沉了……”
    她撩起汗湿的额发,目光落在黑色的霰弹枪上,雷明顿870空枪重量都超过三公斤,半夏在脑中设想了一下当自己在外头被大眼睛发现时该怎么逃命,最后摇摇头,这么多累赘在身上,死路一条。
    再试试。
    休息片刻,她再次披挂上阵,装备齐全,一个猛虎下山从客厅里扑进卧室,下巴被枪托撞一下,疼得半小时说不出话。
    “嘶——哈——”
    半夏龇牙咧嘴地对着镜子涂酒精,下巴肉眼可见地肿了,她愤怒地用脚踹卫生间的墙:“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骂完了还是得乖乖地再来,这次她特意把霰弹枪的枪托给固定好,站在客厅里,慢慢躬身,腰腿积蓄力量,一个饿虎扑羊往前一蹿,贴地匍匐前进,进入卧室后警惕地左右观察——“安全!”
    “翻滚进入掩体!”
    半夏开始战术翻滚——
    滚不动。
    背包太大给卡住了。
    半夏侧躺在地板上,努力试图翻滚,可身后的背包就是块大石头,她和背包抗争许久,像咸鱼那样在砧板上努力蹦跶,最后半夏放弃了努力,躺在地板上思考人生:纵使我一世英名,最后也免不了被一个背包害死?
    “再来一次。”
    她扔掉背包再试一次。
    这次滚得毫无障碍,从卧室门口一路滚进床底下,滚得顺风顺水,滚得行云流水,滚得芙蓉出水。
    滚得太好以至于半夏也想给bg表演一下。
    每次出门之前,半夏都要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这是老师的叮嘱,出门之前清点装备是必须的,尤其是武器,离家五十米手里带枪,子弹上膛。但这次半夏决定不带霰弹枪,这东西除了徒增重量起不到什么其他作用,任何一个大脑正常的人都不会尝试用枪械和大眼睛正面对抗。
    这一次的行动逻辑和以往都不一样,平时她可以全副武装,在大街中央慢悠悠地散步,但今天不行。
    半夏一再精简自己的装备,减轻负重,确保行动不受妨碍,背包宽不过肩,避免攀爬钻洞时被挂住,腰腹绑带收紧,用腰臀承受重量以减轻体力消耗,老师教的能用上的经验都用上了。
    对着镜子,半夏轻轻地蹦了蹦,镜子里的女孩很有活力。
    这一次出门,她不走寻常路。
    她要出远门去取一件时光慢递,这大概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时光慢递,半夏在地图上画了两个圈,一个圈在紫台办公楼,一个圈在莫愁湖地铁站。
    “bg呀,你给我规划的路线就是一条直线,沿着中山东路径直往鼓楼广场那边去了?”
    “是的,大小姐,这就是我们规划的路线,over.”
    “可是我没看到有规划的痕迹,我自己如果要去那边的话,也是走这条路,那这个规划有什么必要吗?”
    “那就是英雄所见略同咯,大小姐,不过这个确实是专家组规划出来的路线,你走这条路是相对最安全的,over.”
    白杨放下手咪,扭头冲着客厅喊:“麻烦你们声音小一点!我正通着呢!”
    客厅里吵成了一锅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