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节 故友

作品:《娶个姐姐当老婆

    你认识她?”琼恩奇怪。
    “可能是我以前一个朋友,”梅菲斯说,“听你这么说,很像,她也叫凛,会用宝石魔法。”
    “那就应该没错了,”琼恩说,“这么特别的女孩子,只怕世界上再找不出第二个来。”
    凛这个名字本来就颇特别,何况还有宝石魔法这个特征。布雷纳斯说得很清楚,宝石魔法是完全的天赋异能,无法靠后天学习所掌握——既然是天赋异能,世界上总不会有很多吧。
    说起来,这位凛小姐不知什么来历,拥有天赋异能,可以施展宝石魔法;眼前的梅菲斯是神子,同样也是强到变态,十四岁的年纪,比自己还小一岁,就已经是神选者圣武士了,战场上冲杀驰骋如入无人之境。反过来看看自己,好歹也是个穿越者,也算是“非普通”人类了吧,怎么就这么相形见绌呢。
    他正感叹着,突然想起件事来,“艾弥薇,她不会也…和你一样?”
    “不是,”梅菲斯明白琼恩的意思,“她不是神子。”
    琼恩点点头,他可不想再撞上巴尔之子了,上次一个女杀手就已经带来够多的麻烦。梅菲斯这么说,让他安心了些,不过他还是有点奇怪。
    “你和红袍巫师做朋友,你的教会不会干涉么?”
    梅菲斯是圣武士,红袍巫师却素来名声恶劣,蓄奴、贩毒、侵略邻国、进行各种黑暗的魔法实验,要论邪恶程度,估计不比散塔林会差多少。以常理来说,梅菲斯见到红袍巫师固然未必当即拔剑相向,却也不至于还能做朋友吧。就琼恩对梅菲斯的了解,她是个比较封闭的人,不很热爱人际交往,和他人的关系总是保持比较疏远的状态。如今她既然说这个她的“朋友”,那就应该不会是泛泛的点头之交。
    “我现在还和一个阴魂城的巫师在一起呢,”梅菲斯轻笑,“似乎阴魂城也不比红袍巫师会名声好多少吧。”
    个嘛……”
    “我和她是从小相识,那时候我还不是圣武士呢,”梅菲斯靠在床头,慢慢说,“后来……我们分开了,我去密斯卓诺加入提尔教会,以后再没她的消息,没想到她来塞尔了,还当了红袍巫师。算起来,已经有三年多没见了吧。”
    “你们是很好的朋友吧。”琼恩问。
    他和梅菲斯在一起这么久,还从没听她提过有什么“朋友觉上,她最亲近的人,一个是去世的母亲,一个是那位把她开除出教会的大主教,而如今这个然是她从小相识的故友,被她用这种怀念的口气提及,关系应该非常好了。
    然而这个问题却并没有得到预想中的回答,梅菲斯犹豫了一会,才以略带不确定的口气说:想,我们应该是好朋友吧。”
    这个回答让琼恩实在有些莫名其妙,无从判断这两位少女到底是什么关系。正当他不知道该如何接话的时候,梅菲斯自己笑了起来,“明天见到再说吧,”她说,“现在还不确定是不是呢,说不定重名罢了。”
    话是这么说,但无论是琼恩还是梅菲斯,其实都已经肯定这位穿超短裙上场的凛小姐,其实就是梅菲斯的故友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
    “说不定见到都不认识了呢,”琼恩开玩笑,“女孩子的相貌是会变的,你们三年多没见了,那时候都还是小孩子,现在都是少女了。”
    梅菲斯也笑了起来,“应该不至于吧,我也没觉得我和三年前的样子有什么改变啊。”
    很大的改变,”琼恩非常认真地说,“你现在更漂亮了,因为你更爱笑了。”
    梅菲斯嫣然微笑,朝琼恩盈盈看了一眼,低头继续去翻手中的书。“你在看什么呢?”琼恩好奇。
    “就是你那本。”梅菲斯一边说,一边将封面给琼恩看,正是他从烛堡里抄录来的那本《塞尔的红袍巫师》。不过琼恩虽然抄来这本书,却一直没来得及仔细看,只是粗略翻翻。
    “写得还不错,不过有些地方不太准确,”梅菲斯评价,“有些地方显然没有实地考察过,只是道听途说,根据一些传闻就贸然下笔,不甚可信。”
    恩附和。
    “对了,”梅菲斯想起来,“布雷纳斯王子招你过来,到底是为什么事?”
    琼恩略略有些犹豫,一方面是因为王子到现在还没跟他说具体的安排,只知道大致的目的是帮助萨扎斯坦先生稳定红袍巫师会内部局势,促成阴魂城和塞尔的结盟——但琼恩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在里面起什么作用。自己都弄得不清楚,也就不知道怎么跟梅菲斯说;另一方面,这毕竟是阴魂城的事情,其中颇涉及一些机密,梅菲斯虽然跟随自己,如今又已经被开除出了提尔教会,丧失圣武士身份,但要不要让她知道,还是颇犯踌躇的。
    半天,把心一横,还是对梅菲斯把大致的情况都说了不作声地听完,微微点头,“红袍巫师会内部矛盾激烈,我也听说过一些,不过不知道已经到了这种程度,”她沉吟片刻,“恐怕和萨扎斯坦前年的一次失误有关。”
    “什么失误?”琼恩连忙问。王子也提过一句,说萨扎斯坦因为一次意外,威信大幅度下降,以至于反对势力抬头,控制不住局势,但当时也没来得及仔细说。
    “具体我也不清楚,只听说好像和召唤恶魔尔这里没有我们教会的势力,也基本探听不到什么消息。”
    “唔。”
    两人都是初来乍到,情况不明,自然也分析不出什么东西,只能看情况再说。中午时分,仆人送上午餐,两人吃过,琼恩提议出去走走,看看塞尔的风情,也算增加了解。
    梅菲斯倒也没什么异议,两人出门,左右也无别事,只是一路闲走,渐渐走到集市上。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叫艾尔塔柏,乃是塞尔的首都,据说人口超过十二万,乃是大陆著名的大都市。琼恩和梅菲斯一路行来,看到很多奴隶市场,正热火朝天地进行交易,拍卖着不同种族各个地区的“商品”,除了人类,还有矮人、儒和精灵等,甚至包括兽人、豺狼人和地精等怪物。这让梅菲斯微微皱眉,神色不愉,但也没有说什么。
    “提尔教会是反对贩奴的吧。”琼恩见她的神色,小心地问。
    大陆很多国家都支持蓄奴制度,允许贩卖奴隶……教会总也不能干涉他国的内政律法。”
    琼恩默然点头,作为来自现代文明社会的穿越者,他本能地对贩卖奴隶这种行为没有什么好感。然而他也知道,在这个世界里,很多国家都和塞尔一样,是奴隶制度的坚决拥护者——就说阴魂城,在幽影界的时候,也大量捕捉幽影牛头人等类人生物充当奴隶苦力。提尔教会再如何声势庞大,也不敢强行要求别国废除奴隶制度,只能慢慢想办法施加影响力。
    琼恩也没打算去买几个奴隶,虽说很多奇幻里都会出现“主角在奴隶市场买下美貌女奴”的香艳情节,然而现在他实在没这个心思。他真正所打算的,是找几家巫师商店,去选购一些魔法物品。在红袍巫师会统治下的塞尔,可是以出售各种制作精良的魔法物品而著称的。就琼恩所知,“魔法物品贸易”是和“贩奴”、“贩毒”并列的,这三项构成了塞尔的经济支柱。自从撞上欧凯那家伙,琼恩身上原本不多的装备就只剩下一半,连把防身的匕首都没有了,如今既然来到塞尔,口袋里又有钱,自然不能放过这等好机会。
    不过,这么大的集市,人生地不熟的,去哪里找巫师商店呢。
    正想找个人问问,一眼瞥见几点红色,他抬头看去,见是几个穿着红色长袍的人正穿过市场,朝某个地方走去。琼恩心中一喜,因为他知道,在塞尔国,唯有红袍巫师才有资格穿红色服饰,其他人倘若敢穿红色服饰,便是违反法律,会遭到严厉惩罚。这几个人能堂而皇之地穿着红袍招摇过市,显然是红袍巫师了。巫师来集市还能做什么,总不会是买菜罢。
    他想跟着过去,却被梅菲斯拉住了,“你往哪走?”
    “那几个红袍巫师应该是要去巫师商店,我跟过去看看。”
    梅菲斯瞥了那几个人一眼,“但他们不是红袍巫师。”
    是红袍巫师才有资格穿红袍吗?”
    “那是火元素神卡曙斯的牧师,”梅菲斯解释,“去年塞尔修订了法律,除了红袍巫师外,卡曙斯的牧师也可以穿红袍。你仔细看,他们的袍子是杂色的,不是纯红色,那是卡曙斯的牧师服饰。”
    去年塞尔又去攻打莱瑟曼,红袍巫师们从火元素位面招来大量的火巨灵和火蜥蜴做帮手,结果法术出错,这些召唤生物反叛,形势弄得一塌糊涂,最后是卡曙斯的牧师帮忙搞定。此后卡曙斯教会在塞尔的地位大大提升,也拥有了穿红袍的资格。
    “这样啊。”琼恩恍然。
    “你想去买魔法物品?”
    “嗯。”
    梅菲斯摇头,“你早说啊,我看你还是别自己去买,请红袍巫师会的人帮忙出面吧。”
    “为什么,他们会对外人提高价格?”
    “提高价格倒是小事,问题是据我所知,红袍巫师们卖给外人的魔法物品,虽然确实精良,但不是有隐蔽的缺陷,就是附有诅咒,”她微微笑着,“你敢去买?”
    样啊。”
    购买魔法物品的计划落空,琼恩也就意兴索然,两人随意走走,回到住处休息。琼恩去找布雷纳斯王子,说了梅菲斯想明天随同去观看决赛的事情,王子一口答应,全无半点推托。琼恩又问起自己这次的任务,王子说不
    ,等明天决赛完了再谈不迟。
    “对了,这些资料你先拿去看。”王子递过来厚厚一叠纸。
    琼恩告退,回到房间仔细一看,发现大多是关于红袍巫师会的资料,却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塞尔的邻国阿格拉隆的情报,这让他很奇怪。“不会是塞尔又准备和阿格拉隆开战吧,”琼恩对梅菲斯说,“但这和我没关系啊。”
    塞尔屡次侵略阿格拉隆又屡次败退,简直成了乐此不疲的游戏。如果说红袍们闲得无聊,又想再试试运气,琼恩倒也并不觉得奇怪。但若真是两国开战,和琼恩这种小角色有什么关系,总不至于派他这个阴魂城的客人上前线吧。
    梅菲斯自然也猜不透。
    第二天一早,琼恩和梅菲斯跟随布雷纳斯王子,一路前往比赛场。王子自去评委席,一位红袍学徒过来,带琼恩和梅菲斯在前排找两个位置坐了。琼恩四面看看,想从人群中找到那位凛小姐,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满眼的都是一色红袍,想从中找个人实在太难了。
    今天是最后决赛,两位参赛者是昨天比赛的胜利者,一位是凛,另一位则是咒法巫师李斯特。就琼恩昨天的观感,这位李斯特风格谨慎,稳扎稳打,在咒法学派上的造诣也非常出色,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就不知道能不能挡住凛那超级强悍的大火球。
    等待一会,决赛开始,李斯特先上了擂台,接着凛也跃了上来。因为对手是男性,所以她依旧是那一身“凛式巫师服”,红上衣加超短裙再加黑色长筒袜,顿时把场内观众兴奋得一塌糊涂。琼恩暗自摇头,转脸问旁边的梅菲斯,“是她么?”
    梅菲斯点点头,“是她。”
    和昨天一样,在互相鞠躬,光头老人裁判发出闪光号令后,比赛正式开始。凛依旧又是弹出一枚浅红色宝石,空中爆开,在擂台上燃起四个火堆。对手则同样不知道抓住这个机会赶快进攻,而是好整以暇地诵咒施法,他的左手手臂上透出一团蓝光,撞入地面,随着一圈火星爆开,他的脚下现出一座六芒星魔法阵来,隐隐透着寒冰冷气,并且急速扩大,直到占据了近半个擂台。
    “这是……抑火法阵?”
    琼恩哑然失笑,抑火法阵是种很常见的魔法阵,能够压制削弱法阵范围内一切“火焰”的威力,最经常的用途是作为召唤火元素法阵的辅助。火元素性情暴躁,很难被召唤者所驱使,有了抑火法阵在,就能压制住它们的力量,使之乖乖服从命令。如今这个李斯特却别出心裁,给自己布上这个法阵,如此一来,凛如果再用火球轰击,在进入这个法阵范围后就会被大幅度削弱,比较容易抵挡了。
    很聪明的做法,但也清楚地反映了这位咒法巫师的实力。魔法阵不是那么容易布的,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的绘制和启动,若是换了别人,只怕要花半天功夫才能布阵成功,那时候早被凛一发火球轰下台了。这位李斯特能在短短几秒钟内完成魔法阵,果然无愧于咒法巫师的身份。
    “他左手手臂上刚才那道蓝光有点蹊跷,”琼恩暗自思量着,“不像是布阵的正常步骤,倒像是某种强行加速的手段。”
    眼见对手完成抑火法阵,范围扩张到半个擂台,凛却仿佛丝毫不以为意的模样。她抖手一挥,三颗红宝石一齐飞出,化作熊熊火球,朝对手轰过去。
    抑火法阵发挥了作用,火球刚刚进入法阵范围,陡然就收敛黯淡了下来,连飞行速度都慢了几分。李斯特不慌不忙地双手一张,在身前塑起一道冰墙,将三颗已经严重弱化的火球挡了下来。
    凛再度射出一颗宝石,化作七道火焰箭连环射击,但在抑火法阵的压制下依旧徒劳无功。咒法巫师开始反击,他碾碎了一根蜡烛,将粉末撒下,身前地面上急速旋开黑色漩涡,一只又一只奇形怪状的生物被从异次元召唤而来,低吼咆哮着,跃跃欲试。
    “换法术啊,”琼恩皱眉,“塑能法术又不是单单只有火焰魔法,寒冰爆、闪电束、音波矛,随便用什么都比火球好吧。”
    他本来倒也没什么偏向,然而如今既然得知凛是梅菲斯的故友,自然就期望她能获胜。但见她明知对方布了抑火法阵,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硬要用火焰魔法攻击,不禁在心中连连摇头。
    “不会是她只会用火焰魔法吧?”
    这几天忙着扑倒思思……好吧,我承认是被思思扑倒了,更新减为一天一节。那么,现在努力补回来吧。
    公众章节的基础资料里,更新了“宝石魔法”的资料,制作魔法宝石是FR的特同学可以去看看和凛的宝石魔法有什么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