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作品:《元史》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
右詹事各一员,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
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
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
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设官十二员。
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罢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
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院使六
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
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管勾二员,
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
十人,典吏六人。其属附见: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太子饮膳供
帐仓库。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隶徽政。大德十一年复立,秩升
从二。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秩正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
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又罢。
典幄署,掌太子供帐,令、丞各二员,书史、书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府正、府丞各二员,
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三十一年,改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四
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
寻罢。
资武库,掌军器,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骥用库,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典簿各二员,
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
立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员。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
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用监,卿四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
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匹宝货等物。至大元年立。天历二
年,设官如故,以三库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修合供进药饵。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
秩从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至大四年罢,
泰定四年,复立署。天历二年,改典医监,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
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凡十八人。其属司一、
局二。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
以施贫民。
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东宫药饵。
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直长各二员,掌修制东宫药饵。
典牧监,秩正三品,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
一员,照磨一员,吏属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天历二年始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令
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饮膳之事。
天历二年立。
典宝监,秩正三品,卿、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
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
十一年立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置。
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属。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典书九人,
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秩从
五品,设官如之。元贞元年,升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至治
三年罢。
甄用监,秩正三品,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
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出纳之事。至大元年设,至治三年罢。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供帐及扈从盖
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后并入群牧监。
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都事各
二员,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罢。
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库子六人,掌内府供给。
至治三年罢,并入文成等库。
寿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署丞六员。旧隶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徽
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至治二年罢。
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员,署丞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医监,秩正五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太卿五员、太监
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为掌医署,秩五品。至大元年
升监,设已上官员。至治三年罢。
修合司药正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副使、直长各二员,掌药六人,
掌修合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行箧司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御用药饵。
至治三年罢。
广济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
药饵,以济贫民。
群牧监,秩正二品,掌中宫位下孳畜,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
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仪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掌户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立,隶詹事
院。三十一年,改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典设署。
上都掌仪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员,掌户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立,至治
三年罢。
江西财赋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罢。
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员,相副官一员。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
员,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至元二十一年立,隶詹事,后改隶徽政。
至治三年罢。
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
领本处户八千。后隶徽政院,至治三年罢。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属。
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
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
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千户
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而分局造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罢军匠
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
照磨各一员。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四品,设总管一员。
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
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秩仍旧。延祐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
蒙古字教授一员。其属附见: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
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正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人。
广贮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攒典一人。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府正
司。三十年,隶家令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以领之,兼掌东
宫仪从金银器物,置卫候一员,副卫候二员,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复增
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七年,
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四年,复
立司,秩仍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
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通事
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附见:
百户所凡六,秩从七品,每所置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内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为内宰司。泰定元年,
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罢,复改内宰司。内宰六员,司丞四
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十有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
典吏四人。其属附见: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内府饮膳
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隶内宰。泰定元年,复
改为典膳。
洪济镇,提领三员,掌办纳雁只,隶典膳署。
柴炭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以东宫
位下民一百户烧炭二月,军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岁用,立局以主其出纳,设
官三员,俱受詹事院札。大德十一年,隶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俱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
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绵、皮毡鞍辔等物。国初,詹事出纳之事,未有官署
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官六员,及库子有差。
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
员,掌出纳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
设达鲁花赤及首领官。
嘉酝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饮司,秩升正
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饮司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立。天历二年,改嘉
酝局,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
西山煤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俱受徽政院札。至元二十四
年置。领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
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
民种佃,遂立所,置官统之。
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
纳于备用库。
丰裕仓,秩从七品,掌收贮中宫位下糯米。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
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
备物库,秩从七品,掌东宫造作颜料及杂器等物。至元二十五年置,隶詹事
院。大德元年给印。十一年,置官四员。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大使二员,
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
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
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总管府。至
治三年罢。天历元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
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领上都怯紞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
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署,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内府术剌赤二
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署,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
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
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
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
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
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祐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七年,仍
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复改都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并
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
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
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员,设官如旧。
金银器盒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
十六年置。其属附见:
双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立,受府札。
管纳色提领一员,受府札,管铜局、筋局、锁儿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
三十年置。
成制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缝制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设官四员,受
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
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札。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
仍改受省札。其属附见: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无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掌金丝子匠造
作之事。
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毡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
为毡匠。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玛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
受詹事院札。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毡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
置,受詹事院札。
真定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造作之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
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拨隶皇太后
位下。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
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国初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
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掌户口钱帛差发等事。至元九年,
拨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
二年,又改隶储政院。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
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造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
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
管民提领所,凡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
三员,受本府札。
管地提领所,凡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
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以所隶户口善造作,属中宫。
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
品。延祐六年,改缮用司,仍三品。七年,复改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
并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
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
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
以上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领、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归德,鄂汉。
以上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典史、
司吏各一人。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
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
元年,又并寿颍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
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其属库一,提领所八,
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
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领:
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
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
烟亭屯。
以上十有二处,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正三品;同
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
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
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罢,命有司
掌其赋。天历二年复立,其赋复归焉。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
都目各一员。其属附见:
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
都目各一员。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黄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
都目各一员。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
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三品;
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
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立,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
于是府。其属则宫相、膳工等司。
宫相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
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至顺二年,罢
宫相府并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为本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
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管领织染段
匹匠人设总管府。元贞二年,以营缮浩繁,事务冗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徽政院。
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三年,改属宫相。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改织染提举司为
局。
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
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遂定置以上官。
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漏籍人户,各管教
习立局,领送纳丝银物料织造段匹。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
宫。十三年,罢长官,设以上官掌之。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随路漏籍不当差人
户,立局管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以赐东宫,遂定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国初,招收户计。中统元年置,掌织染造作。
至正十六年,以赐东宫,设官悉如旧。
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秩从七品,二局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
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户,教习人匠织造纳失失,于弘州、荨麻林二处置局。十
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管办非便,后为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
人匠一千五百四十有奇,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
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国初,为绫锦总库。
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
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
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遂以真定所立
总管府移置大都,隶詹事。十六年,合并所管之户,置都总管以总治之。三十一
年,詹事院罢,隶徽政。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詹事。天历元年,
隶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
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
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广衍库,大使一员。
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
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
典吏三人,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置。其属附见: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
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
吏四人。
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
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
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
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置官十四员。延祐五年,
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
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
七年置。
断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词讼之事。断事官一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
事各一员,令史三人。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有六人,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
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
之事。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
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
之事,复置四总管以分掌之。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儿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
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
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
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
七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领出征军五十有一户,达鲁花赤、
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
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
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
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掌领户计二百有六,达鲁花赤、长官、副
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统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户,
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户,达鲁花
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户,提举、同提举、副提
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匠一百有二户,达鲁花赤、提举、
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
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领户计五百四十有八,达鲁花赤、长
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掌军民二百有二户,达鲁花赤、
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
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
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户,达鲁花赤、提举、
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
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领民匠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
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户,达鲁花赤、长官、
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
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
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
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
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
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有五户,达
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领九十有六户,达鲁花赤、提举各
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户计二百三十有四户,达鲁花赤、
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
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纳绵户计七百有三户,达鲁花赤、
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纳绵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户,
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达鲁
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
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
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钱粮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
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
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
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
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诸王傅官,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设王傅、傅尉、
司马三员。傅尉,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
尉,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而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或多至
三员者。齐王则又独设王傅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掌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有词讼则听之。大都
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
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
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儿断事官,秩
三品。十七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员。二十年,改大理寺,秩
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从
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员,
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
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
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
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复为司,后定置已上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