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魂 第42节

作品:《销魂

    宁时亭问:“听书呢?他现在在哪里?”
    “小少爷现在还是回房了,把自己关起来谁也不见,说是收整东西要走了,不准我们插手,也不愿意出来。”葫芦说。
    宁时亭说:“随他吧。”
    他喝了点九色鹿乳,而后让人送了锦囊和纸笔,开始慢慢写信。
    上辈子听书十岁被他捡到,十二岁泼尽心头血,把他从无人能破的玄冰层中救了出来。
    他们相识相逢也不过短短两年。
    梦里,眼泪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掉出来的。
    在冬洲雪城里的时候,他跟着战友们一起修炼、巡逻,他们看尽他的少时趣事和少年心事,把他当小孩子。
    后来那些人死了,宁时亭变得日渐沉默,也日渐沉稳。他捡到了听书,也变得和那些曾经对他好的人一样,宠着这个孩子,发自内心地爱护他。
    他们都是无父无母,无骨肉至亲的人。再冷的年月里,永远有彼此可以依靠。
    鲛人泪有毒,他在冰层之下被活活封冻了三天,已经感受不到四肢百骸的存在,那滴眼泪成为唯一的热源。
    又迅速在脸颊上冻结,凝结成冰,扎得肌肤生疼。
    他看着听书倒在自己怀里,痛不能扼,连声音都带着血:“你才十二岁,听书,是我耽误了你。”
    听书只是死死地钻在他怀里,认认真真地抱着他,那是这孩子两年来第一次放开了找他撒娇:“你抱抱我,你抱抱我,公子。你说我活了十二年,可是在听书心里,听书只活了两年,自公子捡走我之时开始,自今日结束。我觉得这样很好。”
    每多说一个字,血就多喷溅出来一点,染透他银白的长发。
    字字句句,肝肠寸断。
    他低头写:“冰蜉蝣一族,成长时必历骨痛,旧骨断裂,新骨长成,要及时剔除碎骨,否则骨肉变形,日后每走一步,如走刀锋。”
    “仙洲百里一家为名门望族,日后百里一脉将与晴王一脉冲突决裂,战火四起。三年内不要牵扯其中,就说自己骨痛,要找个偏僻地方静养。我已经替你物色好了人选,你的本家二伯,一位退隐的仙师。他不涉朝政,家门平安,你过去,只说是步苍穹的徒孙,师从焚字辈返魂香主。”
    上辈子,听书死后,百里鸿洲直接跟晴王翻了脸,两家就此势同水火。日后必定会战火四起,宁时亭只能竭尽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去替听书安排今后的路,将他送去家人身边。
    至少百里鸿洲应该很看重这个弟弟,否则当年也不会提刀来晴王府上,要他偿还听书一条命。
    他在信中藏了一点私心。
    听书总是吃醋,吃完顾听霜的醋后,又来吃他徒弟的醋。
    宁时亭写到这里,也有些无奈,还有点好笑,到底还是给他按了个“徒弟”的名字,指望这小孩看见后能开心。
    后边再写,也不知道要写些什么了。
    宁时亭看了几遍后,折好了放进锦囊中。
    下人说:“我们替公子您转交给百里小公子吧。”
    宁时亭说:“别打扰他了,让青鸟送过去吧。”
    青鸟翩然而至,叼起锦囊飞上了空中,往东边飞去。
    然而还没有飞到一半,灵山山顶巡守的金脊背狼就已经看见了这边的动静。它踏云扶风而来,以凡人不可想见的速度转瞬扑到了青鸟面前,将它活活咬了下来,坠向地面。
    他们是顾听霜的爪牙,一切有关晴王府的消息,它们都会替顾听霜留意、探听。
    这封信送到顾听霜手上的时候,他有点诧异:“那鲛人写给谁的?”
    小狼听完院外飞鸟的诉说,嗷嗷呜呜地告诉他,是宁时亭为某个将要离开的人写的。
    染了青鸟血的信纸有些揉皱了,破开一角。他眼尖,直接看见了“将与晴王一脉决裂”几个字,于是干脆撕碎了外封,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这封信是宁时亭的风格,写得很收敛,仿佛要他说一句舍不得,说一个珍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然而字字句句,都在为听书规划后路。
    “他知道百里家会和我爹决裂么?”顾听霜皱起眉,“百里一氏时代名将,也早就被仙帝忌惮已久,怎么说都是他和我爹结盟的可能性大吧。”
    小狼不会说话,只是崇拜地仰头看他,尾巴甩来甩去。
    顾听霜思索了一会儿。
    他又想起今天下午在宁时亭记忆中看见的片段。
    听书这个小孩会死吗?
    还是说,他看见的只是宁时亭梦魇的一部分,并非真实存在的过往或者未来?
    他从不猜测人心,他只是直接探知。宁时亭这个人有种种不合理之处,他的情绪变化也表示着,他对梦魇中的一切都深信不疑。
    这个人要么是个彻底的疯子,要么身怀绝智,是唯一清醒的人。
    种种迹象,疑点重重。
    良久,他将信件丢回去:“装好了重新送过去。那鲛人以后往外寄的信,都先拿过来让我过目。”
    小狼过来叼走信件之前,他捏着纸张,突然又往回收了收。
    低头看了一眼。
    那样珍重的,那样小心谨慎的口吻。
    也不知道是可怜还是可悲。
    “送过去吧。”
    他松开了手。
    第二天,百里鸿洲派来的人如约而至。
    他们只接人,大军要明天才能到。据说是百里大将军急着要将亲弟弟接回去,所以提前派了斥候过来要人。
    晴王府上所有的人都起了个大早,天还是青灰色的,就有仪仗送听书出府。按的是恩人的规格,声势浩大,郑重而隆重。
    那天宁时亭回府,也是一样的天空,青灰色,雾蒙蒙地仿佛要压在人的头顶。
    天空慢慢地开始飘起一些小雨,宁时亭穿着待客送客的衣服,坐在抬辇上。
    还是红衣,珠玉坠额,只是这一次不会再有一个十二岁的小童替他撑伞,踮脚请他下车。
    按规矩是送出府就行了,他们再跟,也不是这个礼节。
    宁时亭撩开帘子,看着载着听书的仙鹤车驾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街边拐角。
    自始至终,听书都没有过来跟他说话,也没有再让他看上一眼。
    送完人,宁时亭自己拿了一把伞,对身边人说:“都散了吧,我一个人走走。”
    周围人都退下了。
    宁时亭撑着伞,下意识地摸了摸袖口——以前听书总是会捉弄他,趁他不注意化成谁都看不见的原型,往他袖子里塞东西。
    有时候是塞点心,有时候是塞一些小玩意儿,还有一次是塞了一只圆滚滚的刺猬过来。
    现在袖子空空,也没有他期待的回信。
    他低笑一声:“没有就没有吧。”
    转身想要回书房里,却看见微青的天幕下,道路尽头有一个坐着轮椅的少年人。
    和他一样,顾听霜也是一个人来的。
    他离他很远,自己撑着伞,小狼也不在他身边。
    隔着漠漠茫茫的水雾,就像那天他进府时的惊鸿一瞥。只不过上次他在暗,宁时亭在明。
    “你满脸都是难过,像苦瓜褶子。宁时亭。”
    顾听霜说。
    宁时亭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笑道:“有这么难看吗?”
    “难看。”
    顾听霜说。
    “不过你再难看,我也得受得了。往后你再在府里呆上十年八年,我爹不见你,就是我们两个互相干瞪眼了,我忍着,你也就受着吧。以后没了那个小屁孩,你做什么都要听我的,我想怎么弄你,就能怎么弄你,是不是?”
    还是有点阴狠的语调,宁时亭却笑了。
    轻轻地说:“好。”
    这一声“好”说得有些勉强。
    顾听霜听了出来,但是这次他没有在意,只是心里生出了某种踌躇满志的快意和宽慰。
    冰蜉蝣精又如何?
    往后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他都要跟宁时亭互相磋磨。
    他会在他看得见的地方,提醒他,警醒他。
    世间多的是留不住的东西,他早在四年前就体会过了。
    鲛人喜欢谁,看重谁,都不要紧。
    因为他会留在王府,因为世人都说,宁时亭爱惨了晴王,往后的余生,整个晴王府,都将是他们彼此作伴。
    第36章
    冰原蜉蝣百里氏,也算得上是仙洲的千年名门。
    百里一族将冰蜉蝣精得天独厚的体质作用发挥得炉火纯青,有人以治军能力以司将位,有人以骁勇善战以司将位,而百里氏却是唯一一个依靠豢养死士稳住地位的家族。
    他们繁衍后代,纯粹的化而无形、体肤如刀的冰蚍蜉是最难得的,化成原型时越能隐匿身份的颜色,就越尊荣。
    而其他的一切血统不纯的蚍蜉,都会被视为废品而放逐。
    听书当年生下来的时候染了病,浑身青黑色,百里一家就将其抛弃在北海的荒野中。
    听说,百里鸿洲苦求父母而不得,到底没能成功地将听书留下来。
    这么多年过去,百里鸿洲自己继承了家主的位置,心心念念的都是找自己的亲弟弟。没想到还真的给他找到了,更没想到的是,当年被视为废品的听书,实际上已经长成了血统最纯粹、资质最优秀的冰蚍蜉。
    听书走后第二天,百里鸿洲的大部队赶到。
    仙长府早在几日前就送还了劳军诏书,估计也是终于打听到了这次百里鸿洲的来意,这份功不敢跟他抢。烫手山芋,早日脱手的好。
    宁时亭提前好几天就让人打点了晴王府上下,准备迎接贵客到来,并且有条不紊地布置起了劳军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