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敌他 第49节
作品:《岁月不敌他》 “那你就这么把人踹了?”曾忆昔说。
他话里透着一股子懒散劲儿,还夹杂着有点揶揄意味的笑意。
江月稠:“?”
她从曾忆昔的话里听出了一股怪味。
彷佛她是个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女版陈世美?
不过她也不想解释这没什么“商业价值”的事情,此时能明显感觉到,曾忆昔现在的心情是不错的。
理性促使她要趁着有限的时间多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再赢两局游戏。
“这不是领导找我吗?哪敢不从啊?”她回。
曾忆昔不咸不淡地笑了声,“你要是还想和人玩呢,倒也不必勉强。”
“没有没有。”江月稠连忙否认,赶紧摆明立场,“我只想和你玩。”
说完才发觉自己这语气有多么狗腿。
但狗腿也好,火腿也罢,能赢能上分就行,保住kpi最要紧。
她能屈能伸,弹性好得很。
曾忆昔嗤了声。
大佬今天心情好,又带她玩了好几局。
抱着个大腿,这上分就如喝水。
昨个儿掉的那些分,在外面溜达了一圈,这回连本带利地回来了。
直到她听到那边有人喊曾忆昔。
听着声音,像是梁信语,他们是一道去的沪市。
还隐约听到,他们晚上有个什么会议。
直到梁信语和左唯这回过来喊他去用餐,曾忆昔这才下了线。
觉得做人不能太贪心,要不然好不容易上来的分可能又掉了。
见大腿走了,江月稠也下了线。
一时觉得曾忆昔这游戏瘾可能有点大,她要是出差得了空,肯定抱着枕头好好睡一觉。
那边,曾忆昔松开鼠标,从椅子起了身,一转身就见梁信语和左唯两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看什么?”他问。
“难得看你带妹子玩游戏啊。”左唯笑嘻嘻地说。
他刚站曾忆昔身后,表面是来学习技术,但却是屏气凝神,竖着耳朵听动静,硬是叫他捕获到了一丝丝风声。
和曾忆昔连麦的是个姑娘啊!
“是江月稠?”梁信语问了句。
曾忆昔没开口,拿起搁在一边的外套穿上。
左唯对“江月稠”这名字很熟悉,立马就想起在江大食堂的事情,“是那个为了你,放弃5个offer来咱们公司的姑娘?”
曾忆昔:“……”
左唯拍了下他的肩,“我看你今天心情不错,晚上带我飞一盘呗。”
“带不动。”曾忆昔让他把手拿走。
“我师妹你都带的动,你还带不动左唯?”梁信语好笑道。
“他不比江月稠重?”曾忆昔嗤了声。
“……”
左唯操了声,不露声色地把事情记下,准备回头得了空和李志打听打听。
太诡异了。
——
次日傍晚,江月稠牵着阿拉斯加在小区外溜了一圈,回来时,在楼下撞见了李志。
李志裹着件羽绒服,拉链拉到最高处,连帽卡在头上,还围着条围巾,捂的比快递包装还严实。
她第一眼根本没瞧出来这人是李志,还是阿拉斯加冲他跑了过去,拽着她也往那边跑。
李志看了眼她,又看了看狗,目光来回逡巡数次,却还是没搞明白,眼下这是什么情况。
他是来特意来看看曾忆昔家的这只傻狗的。
本来问过曾忆昔要不要照看,曾忆昔说已经找好了人。但没跟他说,这人就是江月稠。
他也算这狗的半个爹,有几分放心不下,不知道这狗逼找的人是否靠谱,所以还是来这边看看。
“怎么是你……”李志手里还拿着袋昨晚刚到的狗粮,这么猝不及防地看到了江月稠,他差点没拿稳。
江月稠太熟悉这样的眼神,这样的表情。
知道李志在想什么,赶紧解释道:“曾忆昔出差了,要我帮忙照顾一下他的狗。”
李志:“???”
看那只傻狗?这事找他不就行了?
以前不都是丢给他的。
江月稠默了默,不知道要不要再明确一点,说她和曾忆昔没什么。
但貌似,突然这么一说,好像又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犹豫了一会儿,她觉得自己还是别说这话了,只问了句:“你要带它玩一会儿吗?”
李志摆了摆手,把带来的那袋狗粮递给她,“是你照顾,那我可就放心了啊。”
江月稠接过东西,跟李志告了别,便准备牵着狗回去。
外面风大,确实有点冷。
李志看着她的身影,脑子里想到曾忆昔那拽逼的臭脸。
这么多年了,他对曾忆昔也算有点了解。
当时临近高考,老师不想把事情闹大,只私底下叫了他父母谈话。班上那么多人,只有他知道那次请他家长的原因。
曾忆昔从没主动提及过,也不让他多管闲事去问江月稠,只是和她换了座位。
别说曾忆昔了,要是他给人写了情书,却被人主动交给了老师,他也一辈子不想再去理那女生了。
曾忆昔后面确实没再去招惹过江月稠。但不代表,他不喜欢。
李志忍不住喊了一声:“江爷。”
江月稠抬起眸。
他不太确信当年的事情到底是怎样,只是凭感觉,他觉得江月稠不是爱干打小报告的事情。
按照江月稠的作风,只应该把信还给曾忆昔。他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情,如果是他想的那样,还是怨他没把事情做好。总而,这件事也在他心里憋了很久。
但也怕万一是江月稠自己交的,这个“万一”可就太尴尬了。
那真就是一点颜面都没给那拽逼留了,一丝丝回避的空间都没给那拽逼剩下。
所以,他一时也不敢贸贸然地就这么问及那封信的事情。
思索了一会儿,李志犹豫着开了口,有几分迂回意味地问道,“你那个……当年啊,有没有一丝丝的喜欢过曾忆昔?”
江月稠:“……”
李志反应过来自己的唐突,忙解释道:“就是问问,问问哈。”
江月稠笑了笑,她现在倒也不再计较当年的那些玩笑。
至少,她不觉得李志有什么恶意。
“喜欢过吧。”她回。
李志:“……”
他手伸进兜里,握着手机有几分颤抖,一颗心也在疯狂跳蹿。
“江爷。”他龇牙一笑。
“?”
“你是喜欢过曾忆昔吧?”他代某人又问了句。
江月稠默了默,到底还是“嗯”了声。
李志嘿嘿笑了几声。
江月稠觉得他笑的有几分诡异,一时有几分狐疑,但也没再多想。
最多就是李志回头会把这话说给曾忆昔听呗。
她也不在乎了,毕竟有个“一夜七次”的经历,不会再比这个更离谱了。
很多东西能以一种坦荡淡然的姿态说出来,那其实恰恰证明,事情已经翻过去了。
她牵着阿拉斯加回到了曾忆昔的住处。
屋里的陈设都很有它主人的风格,她可能触景生情,不禁想到刚刚的对话。
她和曾忆昔差不多是坐了三年的同桌,直到临近高考的那段时间,他们才分开。
后来每每被问及高中的那几年,她记得最清的不是哪一次考试考了全年级第一,而是他的名字。
那似乎是道最热烈的颜色。
虽然她一头扎进书山题海,但还是无法忽视那道身影。
只要提及高中三年,就无法回避曾忆昔这个人的存在。
他像一阵风,拂遍那三年的每一寸光阴。
她给自己倒了杯水,一抬眼,看到窗外已经飘起了细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