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4)
作品:《成为亡国之君后(穿越)》 查觉这人有几分眼熟,靠近的时候,季琛隐约闻到了一点竹叶香。
季琛压低声音,心跳忍不住加速,眼皮直跳,白琦?
那人朝着季琛笑笑,没有否认,转身面向众人,今日受端王宴请,我仰慕端王品行,愿作诗一首。
众人纷纷叫好。
季琛:!!!
居然是真的!
他喝了口茶压压惊。
不知道是主角亲口表示仰慕他的品行比较令人惊悚。
还是白琦就是主角这一事更令人不敢置信。
季琛恍惚想,他身边的这么多人,唯一的炮灰,居然只有他自己。
*
作者有话要说:
秦胜:我要是将来投靠季琛,我就是狗!
作者:OK,记下了。
第16章 皇庄 你们是不是联手排挤我
当才华横溢到超越众人的程度时,似乎做什么都成了理所当然。
众人已经簇拥着白琦走向了案几,一人迅速研磨墨汁,一人铺好了宣纸,催促着白琦快些下笔。
季琛没有动,只是看着他们热热闹闹。
而这时,白琦下笔之前,忽然抬头看了季琛一眼。
六月的太阳不至于太过耀眼,只是天空无云彩飘荡,空气不免有几分燥热,知了在不断鸣唱。
既像是春风追过竹林的飒飒作响,又像是青鸟翱翔穿越山谷暴雨。
季琛没有去思考那些关于主角或是炮灰的事情,他只觉得面前所有都化作黑白电影,唯有白琦是彩色的光影。
好!果然是好诗。一旁的中年男子拊掌叹息,也惊醒了一边的季琛。
季琛也随势赞叹,等众人品鉴完,将商公子的诗拿与我裱上,我要挂在书房欣赏。
人太多,他也挤不到最前面。
不过,不必急于一时。
旁边的太监含笑应下,文人们也纷纷夸赞端王爱重学子,实乃皇室典范。
季琛早早就离席了,横竖这场宴会也不是他所召开,更多的人倾向于向翰林院的人请教,又或者是和其他文人才子吟诗作对,探讨风花雪月。
白琦回来的时候有些晚,已经接近子时。
季琛其实有很多话想问,可惜没来得及问出口,就被白琦的话语给堵了回去。
今日其实有不少人都作了诗,但我的是最好的。白琦的话语中难得有一分自得。
对,你的是最好的,季琛一手扶着他,递过去一张帕子,擦擦脸清醒一下,你是不是喝醉了?
总不能一点都不喝,难免不合群,白琦皱眉解释了一句,然后又不满看向季琛,你敷衍我,你都没有看我的诗,怎么就知道是最好的?
果然醉了。
平日里,白琦都一副格外懂事默默关怀的样子,不愿意过多吐露自己的心声。
季琛其实不太能理解,白琦都在忙着和别人交流感情,为什么还能注意到他没有去看他的诗。
我不懂诗词,季琛是真的不懂这些,并非伪装,他道,我知道你的心意就够了。
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至少此时此刻,他们是朋友,也是知己。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白琦终于睡去。
很多人酒后会忘记自己做过的事情,白琦也是。
所以第二日,白琦来季琛书房的时候,看见已经完成装裱的诗,不自觉走过去两步。
我感觉还有些不够好的地方,白琦说出了和昨晚完全相反的话。
季琛笑吟吟,意有所指,在昨日所有作诗写词的人里,你的自然是最好的。
白琦的脸微微发烫。
其实季琛说这句话时有一点点心虚。
因为,他不认字。
准确来说,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且保持交流,完全是依靠原主的记忆,但原主一直住在冷宫里,也不识字。
白琦是你的真名吗?季琛有迅速转移了话题。
主要是,万一主角们都顶着马甲在外行走,等到在他身边混熟了再来个爆马甲
想到这里,季琛就眼前一黑。
自然是真的。白琦迅速抬头,商南只是我的一个身份而已,你若是不喜欢
没有,我喜欢。季琛截断了白琦的话。
在小说里,前二十章的内容,八个主角都一一点到,对于商南的描述并不多。
据说以前是世家子弟,后来被贬边疆,在天下大乱后自立为王,边疆因此稳定。
末帝死的时候,商南也已病重。
末帝自己作死,死的时候百姓眉开眼笑;商南在边疆,因为战事身受重伤,民间自发组织寻求良医入府诊治,两者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即使是在主角中,商南也不比其他人逊色。
我不是想瞒着你,只是我以前一直困在教坊司里,也不敢随意显露,白琦说到这里,有些吞吞吐吐,等到现在出来了,我的名字也怕被人发现端倪,这才编造了一个闽南才子的身份。但对于我,更想恢复属于白琦的名字。
好,我知道了,季琛经过一晚上,已经想开了。
不就是多了一个主角吗?
反正都三个了,也可以唱一出三国演义。
宫里的守灵不需要他前往,季琛干脆就趁着今天,拉着重新换上了商南身份的白琦,再加上一个季韶,去了自己的一个皇庄。
那我是不是得改口称呼为商公子?季韶捂着嘴,眼眶有些发红,她早就知道了昨天的事情。
公主客气。白琦除了对季琛,其余时候依旧较为冷淡,公主要是累了,不如现在就回去,也好过耽误了行程。
哥,我们两兄妹出来玩比较合适,商公子到底是外人,骤然间和我们走在一起,是不是不太好?季韶的话也有理有据。
尽管在外人面前偶尔合作,但实际上,他们三人相聚的时候,白琦和季韶的和平连一刻都没法保持。
季琛:
季琛顺手将鸽子揣进怀里,马车上也不宽敞,就留给你们了,多互相沟通一下。
作为大家长,季琛觉得有必要给他们足够的交流机会。
等到季琛出去,白琦的脸色微冷。
季韶理直气壮闭眼,小声嘟囔着,我宁愿让给鸽子。
皇庄位于郊外的安普山附近,占地也有约八百亩。
庄子里种了不少庄稼和瓜果蔬菜,部分家禽就在路面任意跑动,泥巴砌出的房子格外矮小破败,管事诚惶诚恐在一边介绍,唯恐污了贵人们的眼。
庄子里也有不少人家,他们都是佃户,要上交四成的粮食。
这屋子也太窄小了,季琛有些不满意。
管事诧异瞧他一眼,委婉道:咱们皇庄里的日子算好的了,便是外城里面的,也有一部分人连容身的屋子都没有。
季琛沉默一瞬,连一国首都都如此破败,难怪越国要亡国了。
一只鸡险些就要跑过来,管事飞快冲过去逮住,对着他们讨好道,奴等不知主子们要过来,也没来得及清扫,这才显得有些乱。
公鸡顶着大红冠子,发出一阵喔喔的叫声,在管事手中挣扎。
季韶只觉无语,你们平时就一直这样?
鸡飞狗跳不过如此,冷宫里季韶一个人居住,生活格外艰难的时候,也没有任由路面如此脏污。
管事讨好笑笑,这些贱民成天在田里干活,根本就不讲究这些。主子们若是来这里休闲玩耍,居住的院子都在山上,比这里自然要强多了。
管事没敢说,这还是秦胜秦大人来这里走了一遭,看不下去了,才让他组织人手稍微清扫一下。
很多时候,主子们只要送上去的粮食无缺便可,也从不关注这些下等人的生活。
白琦也跟着颔首,很多村子里确实也是这样,也就比这里好一点。
他十一二岁在外流浪时是这样,似乎也没有太大变化。
一行人继续同行,绕过了周围的农田。
秦胜骑着马,远远就看见季琛等人,端王怎么过来了?
季琛道,过来看看,了解点基础的事情。
秦胜张了张嘴,下了马,默默跟在季琛身后,有点感动,端王倒是唯一一个说要来了解一下的,连陛下和太子来庄子里,也更多是游玩享乐。
季琛毫不客气道:毕竟前面最麻烦的梳理你已经做完了,该清除的人你也清除了,我自然可以过来,就当出门散心了。
秦胜:
刚刚的感动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大致走了一圈,季琛差不多看完了。
季琛问他们,转了一圈,感觉有什么问题?
正说着,季琛看向管事,佃户可有什么不满?
管事满头大汗,没有,佃户一惯感激主子们的慈悲。
环境要保持干净,这些不干净的更容易让人生病,当时宫里就有个地方因为这些死了十来个宫人,季韶毫不客气开口,既然他们都不想清扫路面,那干脆抽出一部分粮食作为奖赏,找人按时清扫。
得到了季琛赞赏的眼神,季韶不由翘起了嘴角,看向白琦。
白琦思索道,想要改善农事倒是艰难,但开源节流,粮食蔬果倒是不怎么值钱,若是能在内城区开店,不论是饮食还是点心,总归价格更好些。
秦胜悄悄挪过去,听着这些人探讨,顺便还让一边的仆人走远些,只留一个管事在身边伺候。
首先,我们要烧砖,先把屋子建起来。季琛干脆折了树枝,在地上画了个大致的轮廓,我刚刚瞧了一眼,仓库的修建都不够用心,里面的粮食开始发霉了。
季韶有些疑惑,砖要怎么烧?难度高吗?需要多少工匠?
常年待在冷宫里,这些她当真没接触过。
作为唯一一个在外闯荡过的人,白琦镇定回答了这个问题,还是有些难,毕竟能用上砖的主要是富贵人家,又或者是城墙修建。
秦胜毫不客气道,这些泥砖需要专门的砖窑,造一块砖便需要半年,你把这些佃户一起拉出去卖了,也买不到几块砖。端王这想法,实在是不切实际。
管事在一边擦汗,伺候这些主子实在是有压力。
季琛当然知道这个问题,也有解决方案,我记得我小时候,拿着黄泥打碎,再将稻谷草剁成碎块,加水搅和均匀了倒进盒子里,再拿到太阳底下晒一晒,便可以用了。
秦胜狐疑看着季琛,端王倒是所知甚广。
管事一脸惊讶,这么简单?
你去试。季琛三言两语,今天又无事可做,干脆直接打发了管家。
我也去。秦胜率先道,走,带我去挖泥。
秦胜走后,季琛继续道,建了屋子和仓库,还要修路,把周围的路线挨个轻扫,坑坑洼洼全部填平。
季韶迅速点头。
我们还需要把水渠也给整一整,再把村子里的工具给翻新一次,季琛的思路明显还算清晰,这一切都需要银两,投入倒是不多,但我们要保证,这个庄子的投入是值得的。那你们说,这个庄子用来做什么最好?
季琛只提出了问题。
季韶随口道:藏人倒是很合适,庄子里修建这么多东西,指不定藏个几千人在修建队伍里都可以
季韶说到一半,都觉得自己的念头有些可笑,他们藏这么多人干什么?难不成还像话本里说的一样,藏着一支军队,关键时候派上用场?
但季琛没有笑。
白琦也没有。
季韶眉心一跳,想要说些什么。
秦胜的笑声抢先传了过来,端王,砖成了!
他手里拿着一块还有些许水渍的石砖,用力拍了拍,示意大家看,毫发无损,效果不错,虽然硬度比不上那些砖窑出来的石砖,但也算不错了,修屋子差不多可以。
秦胜的眼睛闪闪发亮,感觉自己的仕途有望,端王,要把庄子重新修一遍是吧?没问题!我绝对给你办好。
白琦道,不用,我们来就行!
季韶给出一抹假笑,就不劳烦秦大人了。
两人在对外方面格外一致。
秦胜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你们两个联手排挤我??
*
作者有话要说:
新加入团队还没彻底靠拢的成员,总要度过一阵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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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吃瓜 凑齐了一半
秦胜觉得面前这两人着实过分,你们不就是先和端王认识,情分深厚,所以就来欺负我?
你是外人。季韶拨了拨指甲,高傲尽显。
那我现在就投靠端王。秦胜大义凛然道。
季琛扶额,你投靠我算什么?这像话吗?
主角居然要加入炮灰阵营,这不搞笑吗!
秦胜以为季琛是不满意,毕竟他当时心里想着投靠季琛他就是狗,或许季琛也猜出来了。
秦胜憋屈道:汪。
狗就狗吧,先把功绩拿到手。
季琛:
为了进入小团体,秦胜这牺牲也太大了。
秦胜捧着泥砖,仿佛像在捧着宝贝,你们不知道这块泥砖的价值,只要处理得当,将来天下百姓都可以用上泥砖,住进这样的屋子里,这事缺我不可。
季琛点头。
不论末帝和秦胜之间多少恩怨,秦胜之所以成为主角,那份关爱百姓的心是实打实的。
不然,就凭秦胜怼人的能耐,他早把秦胜打死了。
白琦道:还是听王爷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