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7)
作品:《我带骷髅逛末世(穿越)》 夏希忽然有些好奇起来,这些人,在上一场末世里,究竟经历了什么,才逐渐被打磨成了如今的样子。
时间已经到了中午,朝墨指挥队伍就地扎营,生火做饭。毕竟两盘小蛋糕可不能填饱肚子。
越野车上装备齐全,包括很多用来做饭的多功能炊具。车上的能源箱和发电机都做过改装,不仅能用异能充能,还可以储存一些。甚至包括生产饮用水,他们的设备也比避难所要高级得多,不需要冰系异能者吧水汽凝结成冰,而是可以直接获取空气中的水蒸气,冷凝成露水,再进行过滤。
夏希好奇地看着一群人熟练操作这些设备。用从储物的冷柜里拿出一堆新鲜食材。
肉类多用的是储备的变异动物肉,蛋类,蔬菜和水果都很新鲜。制作主食的面粉和大米和很充足。食材齐全得就像是拥有一个移动供应的超市。
拥有这样丰富的储备,朝墨确实有资格看不上先前那卡车里的干面包和肉罐头。
掌勺的是一个身材高壮的火系异能者,此刻他正熟练地洒下各种蒜末辣椒炝锅,香气飘散,是很家常的炒菜味道。
周围几个逐光小队的队员笑嘻嘻地围上去,一边伸着脖子往锅里瞧,一边问:张师傅,做什么好吃的这么香?
等着,一会吃上不就知道了。张师傅调了下火候,用勺柄敲向一只伸进碗里的手:净偷吃,那些火腿肠是等会给你们煮疙瘩汤的用的。
夏希在面具下又咽了一口不存在的口水,心里很生出一种相逢恨晚的怨念。为什么自己还有身体的时候,遇到的只有避难所的杂粮饼。等失去了身体,却要遭遇接二连三的美食诱惑。
他默默坐到一旁无人的角落,摸出一块晶石吸收起来。还是得快点恢复身体才行。
吸收了一会,夏希感觉到有人靠近,睁开眼睛。
这个给你。一双白色的手套递到夏希面前。
夏希抬头,面前站着一个看起来很干练的年轻女人。有一头很漂亮的黑色长发,变成辫子盘在脑后。
夏希自己的手套之前被弄破了,他用完好的右手接过手套,指尖轻轻捻了捻。新手套触感丝滑,但却不是夏希熟悉的任何一种材质。
是用一只二级变异山羊的毛制成的。看出他的疑惑,女人解释道:这种变异山羊毛韧性很强,不易损坏,对火烧冰冻腐蚀,还有刀割都有一定的抵抗能力。材料之前用得差不多了,只能给你做副手套。以后要是有合适的材料,再给你做斗篷。
谢谢。夏希把新手套戴上,手套弹性很好,完美地贴合在手上,倒是比先前更加合适。
不用谢,应该的,在你与我们同行期间,将享受和其他队员一样的待遇。我叫宋芮,你如果有什么服装方面的需求都可以找我。如果有武器方面的需求,可以找我姐姐,宋桥。宋芮指了指身后。
夏希不确定地朝宋芮指的地方看去。
车底的位置,一个带着鸭舌帽的人,正仰躺在彻底,给越野车进行检修。她和宋芮长得有五分相似,穿着一身工装服,头发剪成寸头,个子清瘦,见他们看过来,她朝宋芮扬起一个爽朗的笑容,挥了挥手。接着一抹额头的汗,黑漆漆的机油蹭被得满脸都是。看着有点憨气。
你姐姐?如果宋芮不说,夏希会以为两人是兄妹。
我姐姐很厉害的。是车队的机械修理师。她老师末世前是研究机器人的工程师,末世后转行研究异能武器,水平不比静廷市研究所的人差。
夏希早就想问了,车上这些武器装备水平比避难所高出好几个档次,可不像是短短一个月就能研究出来的:所以你们现在用的这些装备,都是上一场末世里研发出来的?
是呀,姐姐把老师上辈子研究图纸都记在脑子里了。队伍汇合后,姐姐就搜刮了不少工厂,凑齐材料,给我们做好了武器和必须要用的设备。不过前期材料准备的仓促,只能保证最基本的功能。想要更好的武器,还得等下次回基地的时候。我们路上倒是收集了不少材料,等回去应该能做出不少好东西。
你们还有基地?夏希更意外了。他以为朝墨他们只有这一个车队而已。
当然要有基地。不然怎么建工厂,怎么搞研究,怎么保证食物蔬菜供应。宋芮说:上辈子我们逐光城可是仅次于静廷市的第二大避难所。不过因为后来发生的事,队长已经大幅度缩减了基地规模,改成只收精英的秘密地下城模式。
难怪。夏希之前还在想,朝墨身上那种久居上位的威压是从哪养出来的,原来他曾经也是掌握了一个大型避难所的势力头领。
不过这倒是很适合他,朝墨很聪明,尤其擅长与人交际,他身上天生就有很强的亲和力,加上他的治愈异能,应该很容易让人亲近和信任。
而且据夏希所知,光明系异能到大祭司的水平后,不仅可以群体治疗,还能拥有群体增幅,以及群体免伤等辅助能力。朝墨在异能成长的后期,很可能也将拥有这些能力。可以大幅提升团队战力。
作为这个世界唯一的治愈系异能者,又拥有一个足够忠诚的团队,以及强大的技术支持。夏希不由疑惑起来,那他们最后是怎么失败的呢?
后来发生了什么?夏希问。
后来啊。宋芮的表情渐渐沉下来:逐光避难所出现了叛徒。他们说
宋芮猛地止住话头。
说什么?夏希追问。
没什么。宋芮摇摇头,看向朝这边过来的朝墨,喊了声队长。
朝墨应了一声,示意宋芮可以离开了。又替宋芮回答了夏希的问题:他们说吃了我的肉,就可以获得再生能力。
夏希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这都有人信?
朝墨:是静廷市研究所给出的成果。
在那之前,静廷市一直和我们是比较和睦的合作关系,我们彼此分享了很多研究和技术。有时候碰见变异动物暴动也会联手行动。静廷市一直在研究人类变异能力的根源,并发表了很多成果,包括修炼方法,异能种类和运用方式,以及适用武器等等,每一项都具有非常实用的意义。所以当他们说治愈异能者的血肉能使人获得再生能力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人怀疑研究的真实性。
甚至不需要知道具体的原理,只这一句话,就足以让所有人疯狂。几十万人类围攻了我的住处,杀死了所有守护我的亲卫,他们甚至等不及把我绑回去,就现场争夺起我的血肉。
那场混乱一共持续了三天,第四天静廷市的异能者把队伍开进了逐光避难所的基地。带走了已经被反复凌迟了许多遍的我。他们一开始的目的就在于此,他们想得到我身上的能力。却碍于我的身份,没法随便把我抓回去切片研究。所以精心编制了那条谣言。
这经历倒是真够悲惨的。辛辛苦苦经营一个偌大的避难所,却被自己守护的人,反复凌迟。夏希不禁有些唏嘘。
朝墨:不过他们从一开始就失算了,研究所的人以为我拥有再生能力,以为我是不会被杀死的。可其实我之所以每次受伤都能再生,不过是因为我对自己使用了治愈异能。当我停止治疗后,没多久,我就彻底死亡了,他们只得到了一具没有用的尸体。
听到这里,夏希有些不解:既然这样,一开始被抓住,不要治疗自己不就好了,为什么还要忍受那么多天的折磨?
因为不甘心啊。朝墨自嘲地笑了笑:我以为事情会出现转机,我以为支持我的人总会占据上风,把我救回去。我想着再多撑一会儿,不能让他们的努力白费。可我没等到。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我不知道的角落,拼尽全力来救我。但是我等了三天,什么都没等到。最后我还能信任的,就只有这些一开始就为了保护我,战死在我家门前的逐光队员而已。
夏希:就是现在这十几个人?
朝墨:不止,有三百多人,因为外出的危险更大,所以我只带了重生者出来,剩下的人,就留在秘密基地。
夏希明白了:所以你这辈子是要找静廷市的研究所复仇?
朝墨又挂起惯常的微笑,摇了摇头:当然不是。
夏希微微错愕:不是?
朝墨:对付静廷市研究所,是因为他们把异能者抓进去做人体试验,从现在得到的资料来看,他们上一世是从第三年开始做这件事,这次开始的更早,且规模持续扩大。朝墨说:我想知道他们到底想做什么,也想知道,他们是否真的有办法,结束这场末世。
如果有办法呢?
什么?
如果静廷市研究所有办法拯救人类,但条件是要你和你的队员全部成为他们的试验品呢?夏希说:你要帮他们吗?牺牲你自己,牺牲你的队友,再一次成为他们的实验品,被无数次切片,换人类一个未来?
朝墨被夏希问得一怔:当然不我不知道,我更倾向于,他们没有办法结束末世。
所以还是为了报仇。夏希得出结论。又说:报仇没什么不对的,没有人可以拿着为了全世界的幌子去牺牲别人的利益。一万个人的命是命,一个人的便不是了吗?从他开始用异能者做实验开始,这个实验室就不应该存在,犹犹豫豫的不适合你,恨就光明正大去恨,为了你自己,也为了那些奋力救你,而死过一次的队员。
朝墨眼里先是氤氲起困惑的雾,又渐渐透出了然的光:你说的对,我的确是恨他们的。我想报仇,也想结束这个末世,但我不该把两件事混为一谈。我会先毁了研究所,再用自己的办法结束末世。
这样就很好。夏希也笑起来:你和你的队伍都很不错,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暂时没什么旁的打算,我们可以同路一段不短的时间。
十分欢迎。朝墨说:说起来,从一开始我就觉得,你和我们队伍会很合拍,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你却显得十分抵触。
其实是因为我的外形和异能太过奇怪,听说在重生前从未出现过,我有点担心。夏希一边扯谎,一边在心里嘀咕:还不是因为景澜那家伙和你们一队,谁愿意和已经分手的前男友朝夕相处啊。尤其是已经当面诈死一次的情况下
队长队长!顾明忽然慌慌张张地朝两人跑过来:不好了!
怎么了?慢点说。朝墨镇定地问。
顾明急得直蹦:慢不了,景澜自己跑了!还骑走了黑鸦先生的摩托车!再慢就追不上了。
第42章
噗夏希藏在面具里的半边嘴角忍不住向上扬了扬。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他该说什么?走得好, 挺有眼色的?还是走就走,别偷我摩托车?
听到景澜离开的消息,朝墨也有些懵。他印象里, 景澜此人虽然不太合群,但在行动的时候, 从不会乱来。就算有自己的想法,也不会不打招呼的擅自行动。
朝墨跟着顾明前去查看情况, 夏希也跟着一起。
其他队员此时已经吃完午饭, 聚在车前,七嘴八舌地议论刚刚的情况。见到朝墨过来纷纷安静下来。
向磊上前说:他刚刚就在车里,说是没胃口, 午饭也没吃。在车里小睡了一会,忽然跳下车, 等我们反应过来, 他已经骑着黑鸦先生的摩托车走远了。他离开的很急, 走前没有交代去处,走后也没有留下书信字条一类的东西。
朝墨听着向磊的叙述, 神色愈发凝重起来。他认识景澜这么长时间,这样的情况还是头一回见。
会去哪呢?
这里一共两条路,一条通向高速路, 也就是余灿等人离开的方向, 也他们是来时的路。另一条连接省道, 通往青石乡。
往那边走的?朝墨问。
咱们来的那边。向磊指了指。
土路上依稀可以看见卡车压过的重重辙痕, 还有越野车来时的车辙, 摩托车的痕迹混在里面,倒是看不分明。
难道是追余灿去了?
要去追吗,队长?顾明小声问。虽然他自己是不待见景澜, 但也明白景澜在他们队长心里的重要性。
嘎嘎嘎!小乌鸦抗议地大声喊着,坏人把他们的摩托车开走了。这怎么能行!
夏希瞥了眼朝墨眉宇间的焦急,拍了拍小乌鸦的脑袋,命令道:跟去看看。
嘎!乌鸦熟练地载着一枚骷髅头骨朝景澜离开的方向飞去,高处的视野总是开阔,它很快追上骑车的景澜。
小乌鸦忌惮着景澜上次攻击自己,没有跟得太近。
而景澜也发现了小乌鸦的踪迹,他抬了抬手,似乎想释放异能,又想起什么似的,停顿一下。
车借一下,用完还你。景澜一挥手,黑雾堪堪拦住了小乌鸦的去路,却没伤到它半根羽毛:别跟了。
摩托车的速度被拉到最高,乌鸦再跟下去,便超出了骷髅的控制范围。
夏希接着骷髅的视野目睹了全程,同时给小乌鸦下了返程的命令。
见乌鸦飞回,朝墨上前问:怎么样?
夏希收回固定在小乌鸦爪子上的骷髅:他说有急事要办,车会还。
朝墨长松了口气,当然不是为了摩托车,而是还车背后代表的含义。景澜只是去办些事情,但并没有脱队离开的意思。
什么事这么急啊?顾明轻轻哼着鼻子,怪腔怪调地说。
朝墨警告似的拍了他一下,思索片刻,猜测道:我看,八成是冲着余灿去的。
余灿?夏希微怔。他刚刚确实注意到景澜看见余灿的眼神不对。他们这辈子矛盾不大,想来只能是重生前的恩怨了:他们怎么了?
这事我也是听说。朝墨靠在车门上,抱起手臂:那个余灿是他大学同学,后来又成了同事。重生前,出事的时候,他们就在同一个地方,逃生自然也在一个队伍。就是刚刚那个队伍。
夏希嘴唇微微开合,有些惊讶。
朝墨见他感兴趣,便索性多讲了些:具体的情况我不清楚,但从我得到的消息看,当时的车队可不止眼前这一百多人。应该有近千人。当时景澜是队长,因为觉醒了特殊的腐蚀异能,实力非常出色,又主动收容普通人,所以在前世,他们这支队伍,在末世还算得上小有名气。他并不把普通人当拖油瓶,也不觉得有异能和没有异能的人存在多么大的差距,反而通过分工,让队伍运转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