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6)
作品:《老攻的七个人格都爱我》 奚迟唇角紧抿,眉心凝重,还没开口,他口袋里的电话响了,像要帮他回答似的。
是一个陌生号码,接起来,对面年轻女孩的声音热情洋溢。
您好,这里是 Kilig Garden,请问是奚先生吗?有人为您订了一束鲜花,请问什么时间配送给您比较合适呢?
谁会突然送花给他?奚迟想不出来,而且这时候他显然没什么心情收花。
不用配送了,谢谢。他回答道。
电话那头的女生为难地说:可是刚刚做好诶,超漂亮的,老板做了快五个小时要不还是收下看看呗,帅哥?
奚迟也理解她怕不好交差,提议道:给我也是浪费,我就当收到了,你送给需要的人吧。
说完,他听到对面女生好像低声和旁边人说了什么,几秒的空白后,听筒中再次有人开口。
奚先生,您好,我是 Kilig Garden 的老板兼花艺师。
奚迟心里紧绷的弦砰地一下断了,这个声音,他不可能认错。
虽然电话对面人的语调和他往常听到的都不同,带着一种惬意的慵懒,仿佛冬日里阳光下晒得暖融融的羊毛围巾。
没听到回应,那边又问了一句:奚先生?
奚迟收敛起情绪,让自己的声音平静起来:嗯,你好。
这样说可能有些冒犯,可我出于私心还是想请您看一眼这束花。那边的人缓慢而诚恳地说,毕竟它们从破土到绽放的唯一使命,就是让您感到幸福。耽误您的时间说了这些,很抱歉。
温柔到像在诵读诗歌的语气,让他一时恍然。他自然是同意,这束花现在是他抓找到霍闻泽的唯一线索。
好的,我今天白天都在医院,你们送吧。
太好了,我正好要路过济仁医院,现在带给您好吗?
不到半个小时,对方就告诉他到了医院门口。
奚迟所在的外科大楼离大门还有两百米的距离,他下到一楼,出去才发现天空中飘着细细的雨丝。
懒得再上去拿伞,他直接走进了雨幕里。
离门口还有一段距离,他已经看到了霍闻泽,抱着一大束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显得格外显眼。
但和霍闻泽又完全不同,他穿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撑着把透明的大伞,在灰蒙蒙的背景里明亮而温暖。奚迟在原地站住看了他几秒,突然一个奔跑的小朋友撞到了他的腿,沾湿了他的风衣下摆,他只是低头温柔地笑了笑。
再抬起头的时候,他和奚迟的视线碰在了一起。
没有确认,他便迈步朝奚迟走来,奚迟也加快步伐走过去。
面对面的一刻,霍闻泽的目光扫过他白大褂肩头的一片潮湿,不动声色地将伞朝他倾了过去。
我猜奚迟这个名字就是你这样的人,果然没错。
奚迟微怔,心道他的名字能给人什么想象?
霍闻泽说话的时候,唇角微弯,眉眼都舒展开来,如同带着一阵拂面而来的风。
陌生的神态和气质,显然又是一个新人格。
他稳住心神,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一些:是么,让你久等了。
不,我的失误,早知道这么远,我该问一下具体地址的。
霍闻泽说着,把手中的花束递给他。
奚迟低头端详了一下,花束的主花是白玫瑰,月光般清冷皎洁,周围枝叶和淡蓝色的配花为衬,整个作品极为简洁,却像会呼吸。
最与众不同的是包装纸,不是往常鲜花那种包法,而是剪裁得有了高低深浅的层次,蓝底的纸薄如蝉翼,上面是像瓷器一样的冰裂纹,逼真到摸一下都会被划伤,整体像是一个冰冷而剔透的花瓶。
他这样对艺术毫不敏感的人,都发自内心觉得很美。
很特别。他评价道,这种纸我从没见过。
对于任何一个创作者,特别是很高的夸赞,对面传来带着笑意的声音:是我自己画的。
奚迟稍带诧异地抬起头:是你画的?
花束本身的制作其实不久,主要是画这个画了点时间。我的本职工作是绘画,有时候会觉得沉闷,就在画室下面开了个花店。
奚迟接过他递来的名片,烫金的手写字体印着的名字是霍以辞。
他忽然感觉有一丝眼熟,霍以辞,他在记忆里搜寻着,猛地灵光一现。
有一次他坐霍闻泽的车,在副驾驶的储物屉里找个东西,无意中看到一本画展的小册子。他当时觉得疑惑,因为霍闻泽并不是会悠闲逛画展的人,霍闻泽余光瞥见他拿起这本册子,眼神略显慌乱地解释是朋友给的。
那个举办画展的画家,就是霍以辞。
他以为是霍闻泽的某个亲戚,也没再追问。现在看来,霍闻泽知道霍以辞这个人格存在,并且在关注对方的情况。
那霍以辞认识霍闻泽吗?
看他盯着自己的名片,霍以辞开口问道:有什么不对么?
没有。奚迟不动声色地把名片装进口袋,先问了别的问题,你知道送我花的人是谁吗?
不知道。霍以辞饶有兴味地告诉他,我早上下楼,发现门口有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叠钱,一张印着你名字地址的纸条,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订花的。
着实神秘得令人毫无头绪。
你有没有看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霍以辞突然问。
看过。
奚迟若有所思地点了一下头,他明白了霍以辞的意思。
他大学的时候总是泡在图书馆,除了看专业书籍之外,偶尔也翻看书架上的闲书。
这本书所写的极致疯狂的暗恋,说实话他至今都不能理解。
仅仅是十三岁时的惊鸿一瞥,就能使少女用短暂的一生爱慕一个男人,她在黑暗中呼吸着他的一切,他却到最后也不知道她是谁。
她所做过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在他每年生日的时候,在他房间的蓝色花瓶里插一支白玫瑰。
雨越下越大,敲在头顶的伞面发出劈劈啪啪的声响。
奚迟捧着手中的花束,墨色的眼眸像雨雾般清冷,说道:我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抖,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紧绷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1]
他也没想到自己记得这么清楚,大概是好学生的基因被触发,居然背了出来。
霍以辞会心地一笑:这就是我制作它的灵感,白玫瑰与蓝鸢尾,纯洁而绝望的爱。
作者有话要说:
[1]出自斯蒂芬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第19章 命运之神
送花者的模样,在奚迟的脑海里呼之欲出。
那人在留下信封时的表情,大概和昨夜潜入停电的病区时一样,嘴角带着狡黠的笑意。
他更加确定,这个人格在故意引领其他人格跟他见面,简直像恶作剧一般。
他的呼吸像被扯了一下,潮湿的空气钻进他的鼻息,隐约带着泥土和树木的腥味。
霍以辞看了一眼四周的雨帘,提议道,雨下大了,我和你一起走回去吧?
好。奚迟点头。
他们撑一把伞并排走着,加上奚迟怀里抱的花束,迎面而来的路人不少侧目打量着他们。
这时他才注意到,霍以辞手中的伞一直向他这一侧倾斜着,但又与他保持了礼貌的距离,所以他从刚才就没淋到雨,而霍以辞的肩膀都湿了,风衣上洇开了一大片深色水渍。
明明他们才刚认识不到十分钟,他想,这个人对所有顾客都这样绅士么?
奚迟不动声色地稍微向他那边靠拢了一些。
霍以辞察觉到了这个细微的动作,眼底泛起笑意,开口问道:你是神经外科的医生?
对。奚迟想他估计是刚才看到了自己的胸牌。
真厉害。霍以辞赞叹道,在大脑上动手术,你一定是个很细心的人。
奚迟神色微顿,目光扫到路边树上的叶片:我在生活上,其实挺迟钝的。
否则现在也不会用这种方式重新认识自己的前男友。
霍以辞弯起眼睛:迟钝的人都比较幸福,察觉不到,就不用承担这份暗恋的重量,现在我是提醒你的罪人了。
他们的步伐绝对算不上快,尤其是在人们行色匆匆的医院里,显得格格不入。
奚迟是有意放缓的,等走到外科楼下,他跟霍以辞今天的萍水相逢也就结束了,他不能就这么失去这条线索。
他脑海中尽力思索着,可是他前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实在没有跟人搭讪之类的经验,更不要说技巧了。
终于,霍闻泽撑着伞把他送到了屋檐下,挥手跟他告别。
奚迟手指碾过口袋里的名片,不太自在地望向他的眼睛,开口道:如果我回去想了解鲜花的保存方法,可以打你的电话么?
太刻意了,他说完后有点懊恼地心想。
但霍以辞眼神里没有显露出一丝诧异,很快微笑道:当然可以。
奚迟立即带着耳根的热度,跟他告别准备上楼。
奚先生。
身后突然传来霍以辞的声音,奚迟转身看到他拿着手机,目光温润而真诚。
不如我加你的微信吧,可以直接发给你。
好啊。
奚迟也拿出手机,因为不常加人好友,打开二维码时,还不小心打开成了付款码。
霍以辞眼里含着笑看他迅速地关掉界面,手指在屏幕上点了两下,递给自己。
他默默把工作室账号切换成个人微信,才扫了码。
奚迟拿着花回到科室后,立刻被同事发现了。
哇真好看,病人送的?
怎么可能,另一个同事先说了,这精致程度,一看就不是医院外面随便买的,有情况哦~
奚迟还没解释,一个护士注意到包装的丝带:这花是 Kilig Garden 的呀!他家走高端路线的,老板可佛系了,一天就做一束花,订单都排到了两个月以后,谁让它漂亮呢。
没想到这间花店这么火,那霍以辞今天突然加急做了这束花,是因为好奇么?
奚迟把花放在办公室桌子上,点开手机里刚添加的那个联系人。
霍以辞的头像是一张手绘的猫咪侧脸,圆圆的后脑勺,蓝宝石一样的大眼睛,耳朵尖上绒毛的柔软都被描摹得栩栩如生。
他点开霍以辞的朋友圈,里面内容不多,奇怪的是完全没有花店的宣传,不愧是一天只接一单的店。百分之七十是画和摄影,百分之三十是头像里那只猫的照片。
奚迟看着看着,忍不住点开放大,然后翻出自己手机里的几张照片相互对比。
是这世界上的布偶猫毛色都差不多,还是这两只猫确实很像?
正在这时,霍以辞的对话框突然跳了出来。
奚迟莫名有种偷看被抓包的感觉,点开看见霍以辞给他发了一张图片,是鲜切花的保存要点。
过了两秒,霍以辞又发来一条消息:【还有任何想了解的,可以随时问我。】
奚迟回道:【好的。】
他现在对花没什么疑问,但是对别的很好奇。
他想了想问:【头像画的是你的猫吗?】
【是啊,她叫奶糖。】霍以辞回道。
接着霍以辞发过来好几张猫咪的照片,歪头卖萌的,玩毛线球的,翻着肚皮睡得呼噜响的。
【我是不是发太多了,抱歉啊哈哈,老父亲心理了。】
【没有,她很可爱。】
奚迟现在确定了,霍以辞刚才发的照片更清楚,更能看清细节。
他把自己手机里的几张图发过去,问:【这个是奶糖么?】
霍以辞正打着伞走在街边,手机震动,他举起来看了一眼,脚步猛地停住了。
他的猫半年前丢过一阵子,后来很幸运地被人送回来了。
他难以置信:【捡到她的人是你?】
【算是。】奚迟道。
准确地来说,捡猫的人是霍闻泽。有一天霍闻泽一脸如临大敌地出现在他家门口,说在楼下有只猫一直蹭他裤脚,碰瓷一样地跟着他回来了。
奚迟哭笑不得,只能把一人一猫都放进屋,他们都没有照顾过小动物,十足的手忙脚乱。等洗干净之后,他发现这只猫非常漂亮,一看就是主人精心养的,马上通过一家宠物医院发了告示。
猫在他家的几天,差点把霍闻泽这个强迫症逼疯,随时上蹿下跳弄乱东西,在霍闻泽工作时跳上桌子瘫着不走,晚上睡觉必须挤在他俩中间。
即使如此,霍闻泽还要天天硬着头皮喂猫铲屎,一番忍辱负重,猫最后更黏的反而是奚迟。每天晚上像一团云朵软软地贴着他的手臂,打着均匀的小呼噜。
想到这些情景,奚迟忍不住嘴角上扬。后来宠物医院找到了主人,送猫走时他真心有点不舍得,甚至想过要不要也养只猫,但很快打消了念头,他觉得自己不适合养小动物。
霍以辞撑着伞站在原地,没想到他们早就有了这层联系。他曾经看到奶糖回来后被养的圆滚滚,坚持要当面感谢捡猫的人,但对方却不愿意透露身份,只让宠物医院转告短短两个字:不用。
他想象中,捡到奶糖的应该是个外表有些冷,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心底却很善良的人。
远处天际突然被闪电划破,更加汹涌的暴雨裹着一种奇妙的感觉席卷而来,仿佛命运之神在拼命眨眼睛。
奚迟跟明天手术的病人谈完话,窗外雨下得小多了,他口袋里的手机震了震。
是霍以辞发来的消息。
【周末我店里要办一个花艺沙龙,有时间的话欢迎来玩,可以顺便看看奶糖。】
Kilig Garden ,因为大雨的缘故下午没什么客人,扎着马尾辫的女生正脑袋一点一点地打瞌睡。
忽然间她被门口风铃声惊醒,抬起头:欢迎光啊,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