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有些奇怪

作品:《重生之大俗人

    大学开学前,关于住在哪里,是王菲菲家还是酒店,高牧一直在犹豫。
    醉酒的探戈运动之后,他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以方便到金贝为由,暂时住在酒店,没有花费其他的精力去换酒店,只不过换了一间普通的标准间。
    他一个人住,骨子里的节约还是会驱动他能省就省,坚持够用就好的原则。
    原本坚持要他住在自己家里的王菲菲,这次出乎意料没有坚持,不但不反对,还陪着他去隔壁超市买了一些生活用品。
    酒店的东西应急可以,长期用总是不舒服。
    两人之所以有如此的默契,看似有了亲密关系之后反而不亲密了,其实主要是考虑到高牧还在长身体,两人都担心天天腻味在一起,腰杆子吃不消。
    只能说和很可惜,钱是男人的胆,要是男人的肾该多好啊!
    然而,几千年的人类进化和情感史证明,钱可以辅助腰肾,但不会成为正比,短时间的效果消耗的其实是长期的未来的精气神。
    高牧的心里心性没问题,可以有不错的控制力,但是他的身体基因没有这么好的控制力。
    双人探戈的事情,又往往是下身决定大脑,理智是没用的。
    因此,两人默契的认为,为了将来的长长久久,雄风常驻,适当的距离是必须的。
    同时,距离还能产生更大的美,何乐不为?
    时间,在盛夏的高温中,悄然融化。
    贾政道贾副总火力全开,在吴群芳的协助下,把金贝下半年计划的销售产品全部按时间顺序安排了上,然后开始准备南下计划。
    董王双人也一再在从公司的角度配合贾副总,特别是王毅正带着金贝新组建的团队,有条不紊的推进各项工作。
    对外销售融资,对内买入高牧给的新标的物,加仓布局,悄悄的赚钱。
    最忙的要属董文军,不但要操心公司层面的业务,还要处理南下港岛的事情,他和贾政道能否顺利南行,主要还是看他能不能搞定手上的手续。
    高牧这几天每天都会准时的来金贝,就好像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他倒是不忙,主要是看看报表,偶尔听听汇报,然后还会在后台监控公司操盘手的操盘情况。
    大方向他会把控,小细节他不会再插手,亲力亲为的事情会越来越少,最终讲究的会是团队,会是体制。
    剩余的时间他还会联系一下家里,看看万客隆的情况,然后还会和上官敏涛在qq上联系,关心一下她手上的事情。
    老实说,对上官敏涛的担忧,比对老爸老妈和万客隆的担心还要多,总有不好的感觉。
    “有空吗?”
    “有啊,你有事?”
    “嗯,有空的话你来家里一趟,我有点事情找你。”
    “行,那你等我。”
    电话是王菲菲打来的,几天一直安静,今天专门打电话让他回家里一趟,高牧觉得应该是有好事来了。
    和在公司的王毅正打了一声招呼,便开车离开了金贝,一路油门到了王菲菲住的小区。
    “哈喽,菲菲大美女,我来了。”
    打开房门,高牧就朝里面来来一嗓子,心情愉悦。
    “还有最后一个菜,马上就能吃饭了。”
    从一旁的厨房,飘出了王菲菲的声音。
    “ 你又下厨了?”高牧换上自己的拖鞋,走进厨房惊讶的看着手忙脚乱的王菲菲,然后跟惊讶的说道:“今天是真烧啊?”
    上次说她自己下厨烧菜,其实也就是热一热现成的成品菜,今天这场面可完全不一样。
    不说王菲菲手忙脚乱的在锅里折腾着,看厨房那个杂乱的样子就能明白王菲菲这次是真刀实“铲”。
    “出去出去,你先出去,你在这里看着我压力大。”
    丢下灶台上的热锅,双手用力把高牧推出了厨房,她可不想边上站个大厨指手画脚的。
    本来就烧不好,要是再被高牧来上几句,岂不是彻底垮了。
    “哈哈哈,好,我不进来,我就等着。”
    五分钟之后,王菲菲端着几个菜出来了,最主要的是她今天烧了白米饭。
    “快点尝尝本大厨的手艺,给点评价。”
    桌上虽然只有三个菜,但都是她花了心思请教了别人,实验了好几天才有了现在的水准。
    为此,手上还烫了好几个水泡,她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听到高牧的赞扬。
    真心只为心爱的人烹制。
    王菲菲的菜从外观上评价,至少不是失败的,西红柿炒鸡蛋能看出是西红柿鸡蛋,辣椒小炒肉也没有炒焦,冬瓜排骨汤看上去也很诱人。
    闻之,饭菜的清香都有。
    食之,咦,味道竟然还行。
    对于一个刚刚学烧菜的女人来说,这菜已经烧的很好了。
    于是,不吝夸赞:“不错,声香味俱全,真看不出来,你还是很有烧菜的天分的。”
    “真的?”有这么高的评价,王菲菲的心情比吃了冰激凌还要舒爽:“竟然这么好吃,那你多吃一点,最好是把他们吃光了。”
    自己烧的饭菜被消灭干净,是每个厨师最大的期待,这是对他们的最高肯定。
    新晋厨师王菲菲也不例外,给高牧盛了一碗小山一样的饭,满脸幸福。
    “你手怎么了?烫伤了,还有刀伤?”
    高牧抓住王菲菲的手,轻轻的抚摸,不但手指上有创可贴,手背上还有明显的水泡。
    “没事,这都是前两天不小心弄伤的,敷了药水都快好了。”
    王菲菲很想把手藏起来,可是手腕被高牧紧紧的抓着,根本无法反抗。
    “你啊!”高牧嘴巴凑近王菲菲的手,轻轻的吹着,吹着,然后又在手背上轻轻的一吻,极尽温柔:“我喜欢自己烧饭菜只是一点小爱好,你没必要为了我学这些东西的。我高牧的女人,不需要上得厅堂下的厨房。”
    心酥麻。
    高牧的话和柔情的动作,让王菲菲的心有了融化的趋势。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不论两人的关系是正还是负,在她眼里高牧始终还是一个准大一的学生,还是个小年青。
    这样温暖的大男人表现,根本就不在她的想象中。
    幸福,由衷而生。
    这一刻,之前学烧菜受到的伤,感到的委屈全都消失不见。
    有的,只是幸福,一种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幸福,让她倍感温馨。
    这难道就是爱情的美妙吗?
    “吃饭,吃饭。”
    高牧还不至于腻歪的一直抓着王菲菲的手,放开后也给她盛了一小碗,夹了两筷菜招呼一起享受。
    “嗯。”
    大女人的王菲菲这次很小女人的轻声应道,然后优雅的品尝自己烧的饭菜。
    有高牧的夸赞铺垫,她也觉得自己烧的菜特别好吃,比五星级大厨还要烧的好,是世界上第二好吃的。
    第一好吃的当然是高牧给她烧的专属美味,至于原本一直排名第一的妈妈的味道,已经变成遗忘的时光。
    “对了,隔壁什么时候结婚的?”
    高牧刚刚进门前,看到隔壁门上贴了一个大大的喜字,前两天都没有看到。
    他在这里住的时间有额不算短,但隔壁进进出出,他就只看到过一个年轻人,平时也没有交流。
    有时候在楼梯上碰到,最多就是一个笑容。
    “今天早上结婚的,我还趴在猫眼里看了半天的热闹。现在都去酒店了,家里应该是没人。”
    她不但在猫眼里看了半天,还在阳台上观察了许久,看着长长的送婚车队,还有喜气洋洋的氛围。
    “我想起来了,刚才进小区的时候,看到了一地的满地红,应该是他们放的鞭炮。”
    “你知道新娘是什么人嘛?”王菲菲突然神秘的问道。
    “什么意思?”高牧懵圈:“难道新娘不是女人?”
    一个大瓜从天而降!
    “想什么呢?不是女的还能是男的呀。”王菲菲打破高牧的瓜想:“只是新娘的年纪有些大而已。”
    就因为这点,才让她猫眼看不够,还特意跑到阳台去仔细看了看。
    “年纪很大吗?不会是那种可以少奋斗几十年的年纪吧?”
    被王菲菲敲碎了一个大瓜,又送上了一个大瓜,高牧很想知道这个而已会而已到什么程度。
    “差不多吧!”
    王菲菲现在还有震惊,从阳台看下去的时候,刚好和新娘对视了一眼,虽然妆容很重但依然能看出她的年纪不轻。
    还不能说不轻,应该是很老,对面的小年青长的不错,真没想到他会找一个比他妈妈年纪还大的女人结婚?
    老男少女很多人能接受,老女少男的搭配相反,大部分的人难以接受,会感到不适。
    除了吃瓜高牧,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大惊讶的,后世网上还有专门给这个老驴少男牵线的职业月老呢?
    你情我愿,一方年老有钱滩涂小鲜肉,一方身强体壮年青有资本,但是不愿意靠自己努力奋斗,双方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的结合在一起,其实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只要不危害别人,旁人吃个瓜看场热闹就行了,没必要指责。
    他一直认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存准则,有自己的人生标准,自己觉得好就行。
    实际上老女少男和老男少女的本质没有区别,可社会的接受程度却完全不同,或许是因为现代社会是男权主导吧!
    “小伙子可以啊,看的挺开的。”高牧笑道。
    “是吗,你很羡慕?”王菲菲眯眼看着高牧道。
    “羡慕不会,我还不至于有这样的爱好。”
    他不批判这种做法,不代表他会赞同这样的做法,正常的普通人生价值观他还是在的。
    女人比男人大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这个大要有数,不能超过认知的界限。
    “我怎么看你一脸的羡慕?我认识很有富婆的,要不要给你介绍几个?”
    王菲菲的话很危险。
    “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高牧扒拉掉最后一口饭,放下碗筷,强行转移话题:“你有没有见过对门的家长?他爸妈或者是其他的长辈?”
    “咦,你这很一说,好像是没见过。不但没见过长辈,连同龄的人,也没有见到过,好像他一直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有些奇怪!”
    “确实有些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