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还有比我更幸运的人?

作品:《爱妃,医了本王吧

    城楼下的乱军私以为横空出世了个霸主,然而半空里只燃起了一炬圣火,它不与浮游一般见识,一贯的孤高皓洁,霞明月韵,不为世俗的追逐,只为了成全个人之义,在神祇面前献上虔诚的祈祷,挽救遭受天劫的同袍。
    轰隆巨响,飓风之上的漩涡赫然爆裂,有流霞飞逝,有残云流泻,久久之后,阴云仍旧,而天劫已过。
    这就是宿命之魂的力量,于是三毒箭无疾而终,折在了地上,飓风里的金字塔被窜入云层里的火龙压回了大地。
    “多谢。”淳于澈与他相视而笑。
    他们挣脱了世俗的牵绊,无谓与爱恨恩怨的纠结,用广袤的胸怀去接纳苍生,贪痴嗔未必不可压制。
    “我回来,只为一人,这些人,你自己解决。”火龙再次腾空,钻入云堆里,即便是容纳,还是不喜欢与人相处,毕竟它是骄傲的。
    “王爷,他救了我们……”明兮不解地仰头,看着高高在上的浩日,天又亮了。
    “时光荏苒,物是人非。人总会想开的。”
    淳于澈朗声一笑,明兮见过他沉郁、满腹心事的苦笑,见过他嗔怨、无可奈何的轻笑,其实从小到大,也没见他笑过几回,尤其是老王爷王妃与大世子走了以后,他的笑容少之又少,如今见他放声大笑,竟会感动,似有种守得云开见日月的满足感。
    如今遮蔽这轮明月的云雾彻底拨开了罢……
    “刺客走了。诶?那个人也走了,王爷,你认识他么?他是来帮我们的,是你朋友么?”明兮看着偌大的草地,只剩下他们二人还有冰封了的太子,不由松懈,然后响起那个三番二次救自己的侠士,忍不住去记他的面貌。
    “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愿不要再见了。”
    赤昀城的三营将士从未有如此的默契,他们不再针锋相对,不再计较立场阵营,而是通力合作,一齐来镇压住这股霍乱的势力。
    一万五个黄营士兵,杀了城外十万多的乱军,足足杀了十日。而城内的红营与蓝营统合起来有三万余,亦是杀了二十多万乱军,杀了五日。
    记得在漠北的独鹿山上七玄二万多的兵力仅仅一日便全歼了二十万的契丹军连上将军吐谷浑也阵亡了。
    这次保京大战与漠北的征讨战相比略逊一筹,那一次简直就像神话般瑰丽非凡又令人向往,而这次则是触目惊心、苍凉悲慨,每一个角落都是一幅惨烈的画面,它们烙印在了所有七玄百姓的脑海里,成了一个惨痛的噩梦。
    前一步是天堂,后一脚便踩在了地狱,世事无常,巨变就在弹指一瞬间。
    “我想唱一支歌。”床铺上的大小姐要摇着戏签子,仿佛这个房间就是勾栏院,她二大爷似的翘着二郎腿,乐颠颠地抽签,淫笑地伸出色爪子去调戏某名伶。
    一记如来神掌盖了过来,把这无法无天的孙猴子压在了五指山下。
    “你不是说过不动手了么?没信用!”大小姐被压在床上,努力着翻身,来了数个鲤鱼打挺,最后干不过佛祖,呜呜大哭。
    “你是猪,你食言,胖死你!”大小姐嚷嚷道,踢腾着腿,坚持死不悔改地说脏话乱骂人。
    “再骂一句,我打你了。”明钰踢开落在榻脚上的竹签子,摁着大小姐的肩膀,叫她安静。
    “哼!”大小姐闭着眼睛,用欠抽的嘴脸,待机等死。
    “鼻子有毛病么?一天到晚哼气,有多大火气。”明钰坐下了身子,把床上拿乔的小奶猫抱了起来,放在膝盖上,替她系好内衫,这丫头不怕人笑话么?肚兜都挂在了肚子上,坦胸露乳的睡相真不好看。
    “我真的给你唱歌听,保证不照搬别人的歌词,上次是为了赢那个智障回纥公主,不得已才借了大腿的歌来助威。”
    “你说这些想干什么?我不喜淫词艳曲。”明钰从她腋窝下抽出毯子折叠了起来,碎碎念道:“没有我在,你一个人怎么过?身面上倒是收拾得干净,连个被子床铺都不会叠,幸好你投身在有钱人家,是个小姐命,不然这些小姐病,怎么嫁得出去?”真不会过日子。
    大小姐龇牙,才回家就教训她,还以为有好脸色看,知道他要啰嗦,那就不懒床收拾屋子走人了。
    “你不认真与我玩耍,不开心,我要拿乔了。”大小姐撇开两只脚,不穿袜子不下地。
    明钰扯着袜套一直捉着那只缩来缩去的脚丫子,额角的两撇碎发黏在了他颊边,好不容易梳洗整齐,又被折腾出热汗,不由懊恼。
    他眉梢高挑,有着发怒的前兆:“听话,乖乖下地。”
    他拨了一下大小姐的脚腕,那两只脚偏与他较劲,相互叠了起来,脚背压脚背,忽而有种一生一世好朋友的意味。
    “我又不是猫啊狗的,你想溜我,想的美!”
    明钰光火了:“你阴阳怪气的,发什么毛病?”真想打人了,让他打的人不是十恶不赦,就是五行犯贱.。
    智障大小姐这时听不懂人话,疯疯癫癫道:“我要你陪我发疯。”她毫不畏惧地捏着对方的鼻子,手指比出一把枪逼问道:“你会不会嘛!你到底要不要我?”
    她改手去捏明钰的衣襟,鼓嘴吹向他的颈窝,眼里带笑,像极了勾栏院里吊卖身价的窑姐,等把嫖客勾上了瘾头,便有收了热情,叫卖起了价钱。
    “你有病啊!”明钰的修养没到家,按耐不住火气,又把大小姐扔在了床上,抓下床帐的玉钩,两人登时打起了地道战,床铺犹如不倒翁似的咯吱咯吱摇摆着。
    此刻的大小姐吃了一顿粗暴,却是欢呼雀跃地伸着双臂,弓身去承载着上面的人,像一叶小舟带着主人游历江湖河海,在激浪翻涌、惊涛骇浪中,仰声长啸。
    “哼!不要脸!”明珠在庭院外头就听到阁楼里的动静,羞红着脸,愤怒地骂了一句:“这个狐狸精不怕折腾死人么?”她哥才脱了战袍,还没合眼养神,便要惨遭毒搽,再下去要被这狐媚子榨干了骨髓。
    “你会留下么?”大小姐支颐而卧,细细喘息着,伸手刮着明钰颊边的两撇头发,随后垂下脖子,咬上了对方的喉管,她的舌尖体会到那根纤细的血管簌簌流动着热血,只须咬下去,不多时他会没命了。
    她收起尖利的牙齿,卷着柔软的舌头舔着他的喉管,低垂着眼帘,轻吟浅叹着:“你可别死了,你是本小姐的人。”
    如今花蛊的力量微乎其微,它似乎快要从大小姐身上脱落了,那种血脉相连的契约已淡化在了层面上,依偎所得的精气,怎比得心上的那份牵系。
    “我这次是全心全意了,你也要认真,不然天涯海角,我都要追杀你。”有些话无须说出口,本小姐无须别人看透我疯癫智障脑残的外壳下是什么。
    大小姐的红唇流连在明钰的发鬓,耳廓,吻着他每一寸发丝,像是只母爱泛滥的母猫一直替小崽子舔毛抚慰。
    “以后我们会有很多孩子,第一个就叫无敌,第二胎我生对龙凤胎罢!就叫梅书、慧盈,多好听!既有内涵又吉祥。她们有我们那么好的父母,一出生就该乐了,不能哭,哭了就揍她们小屁屁……就这样,好不好?诶……你不说话,我当你同意了。”
    大小姐把玩着军师大人的手,笑嘻嘻地把它掖入怀里,她的秘密已经说了,没听到是某人运气不佳。
    保京之战三营折损大半,蓝营先后阵亡四位将军,皇帝命人厚葬又给了亡者家眷丰厚的抚恤金,安抚过捐躯者,便要犒劳有功者。
    黄营由于在此战中奋勇杀敌,将士们骁勇善战,以一敌百,功绩斐然,功过相抵,重新编入三营守备军。
    对于乱军逼城一事缘由,皇帝按下不究,把此事
    太子遭掳之事,如今才公布天下,靖国公为救太子而死,忠义有节,再次追封为郡王,由于他在扬州辞世,是以封号为淮南王。
    二月二十九,皇帝下旨,首开前例,让郡王下葬于皇陵,靖国公之灵柩停放在府三日而葬,内外百僚皆着素袍葛衫,三月之内禁婚娶、祭祀、饮酒、食肉。
    灵柩载以金车宝马,内藏金宝玉器,出城路途,百姓跪地相送,宫廷礼官齐奏哀乐,吹送至城西,西皇陵。
    靖国公家眷披麻戴孝,由东宫主司安葬,礼部尚书为赞礼,宣读祭文,遂敛棺入地宫。
    西皇陵俗成宝城宝塔,便是在地宫之上堆砌了砖城,砖城之内填土,做出圆形坟头。宝城前有一方形城台,称为方城明楼,楼内竖立着七玄开国之始,历代皇帝、亲王的谥号碑。
    此刻一块谥号碑上的字流出了红墨,全场俱惊。按说这死者的名字是用黑墨写成,而非是红墨,已逝者的碑名竟成了红字,难不成死而复生了?
    这世上真有起死回生之法?
    “这,这太荒诞了,鬼?切!我是主角可以起死回生,我的光环无人能比,还会有比我更幸运的人?有的话,我想认识认识,助我结个金丹元婴,然后本小姐渡劫飞升,让儿孙们鸡犬升天!”
    大小姐胡诌完了,端着羊奶子,就着羊肉泡馍吃了起来,她这厢里大吃大喝,实在有违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