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冰火两重天
作品:《爱妃,医了本王吧》 凌明钰语中带着惊讶,而后很是不屑,这种投机取巧的法子上不得台面,故而被他称作邪术。
他们又说了一些话,听得卫初晴好生无聊,又是观念的分歧,很理性很变态。听得人想睡觉,她觉得眼皮子上下像沾了虎皮胶,一合上就睁不开了。
“诶?五福园那日,你可不是这样说的。你说过她是你要的人,呆子,你怎么可以喜新厌旧,见卫雨蓁长得像仙女,就见异思迁了。”苍琊调笑着他,俯身去揉地上卫初晴,长吁短叹道:
“我家徒弟弟为了你那么卖力的做戏,这脸皮都厚得刀枪不入了,你总得弥补些什么作为回报。”
原来上回在五福园,也是他救了她,这样算起来,他救了她三回了,可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名字,这算什么样的缘分?
“卫雨蓁?”她跟恩公有勾搭么?那可关系大了,这可是她仇人相中的男人,那他们的距离不是更加远了。她与他之间夹着一个淳于澈,立场比较尴尬,现在可倒好,又冒出个卫雨蓁,那是非做敌人的兆头啊!
“你少凑合这种事,咸吃萝卜淡操心。”明钰踢了苍琊一脚,对方反应快,伸脚迎了上去,两人脚掌对脚掌一撞,分不出胜负,便又收回了脚。
“那个丫头心眼多,又跟你一样清高自傲,要是把你俩配成一对,遇到点事儿,谁也不让着谁,各自执拗,最后往往会分道扬镳。其实我不说这些话,你也会有自己的选择,以我的经验,猜你不会喜欢卫雨蓁这样高高在上,圣洁高雅的仙女。”
苍琊戏谑了他一番,伸手点点趴在地上打瞌睡的徒弟弟。
“喏!我家这只小乖猫,灵动可爱,正好配你这只呆猪。女人不温柔没关系,可一定要好玩,你看徒弟弟多善解人意,为了让为师快活,宁可违背伦常,不顾世人的流言蜚语。你要是跟她在一起,久而久之就能改掉你的一些臭毛病。”
玛德!师父父是在拉皮,条啊!如果想给对方做媒的话,能不能别趁这个时候,严肃一些可以么?
“废话少说,说那么多好话,就是想让我救她。”明钰喝止了苍琊,不让对方再闲扯下去。他曲起了一条腿,背靠着车厢壁,沉吟了一会儿,问道:“花蛊原先的养料是谁?”
他这是在问卫初晴,只是不问也有多,答案很好猜。只是他为什么要那么问?难道是怕自己爱上她?怕情敌吃醋,与他正面交锋?
“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与我同床共枕的女孩儿。”才不能把王爷供出来,让敌人捏住了他的弱点可不好了。
明钰目光一闪,垂眸看着她:“你想让我救你么?”
他应该不知道花蛊盟约的利害关系,也是第一回从苍琊口里知道有花蛊这个邪术的存在,所以没有顾虑到只要今日救了她,便再难分清彼此关系。
卫初晴晓得一点,毕竟从前问过淳于澈,能不能换个人做花蛊的养料,对方回答的模棱两可,让她内心踹踹不安。无人尝试过这个法子,既是一种冒险,又是一种重生。如果成功了,她或许找到了另一种生机,反之,加速花蛊枯萎,立即死去。
敢于吃第一只螃蟹的人,总要有着万分的勇气与胆量。
卫初晴自来到这里做过很多冒险的事,招惹凤翎寨,捣乱乱人岗,菜市口劫囚,这几件事无不暴露了她胆大包天,狂傲不羁,卑鄙无耻,这种普通人身上难以见得它优良品质,她都具备着,所以眼下这个抉择,也难不倒她。
“嘤嘤嘤……人家家不想死,恩公救救我。”玛德!淳于澈到现在还没有派人来接她,根本赶不及在花蛊枯萎前喂养它。她做什么要死守防线,对一个并不在意自己的人始终如一。
什么专致!什么贞洁!都他娘的见鬼去吧!
她要的是活下去,当初与淳于澈定下盟约也是为了活着,经过一月的相处,有了几分革命情谊,可也没有性命来得珍贵。她要活着,努力把握命运,给自己幸福。
卫初晴无情地想着,做事干脆果断的决定。她此刻自是想不起曾在南城门外,在祖逖灭顶一斧的时候,她舍死忘生,把同伴甩出危险之地,也忘记了只身劫囚,独自涉险。若真到生死关头,她总是能将表里不一,口是心非的一面表现得淋淋至尽。
凌明钰对这个贪生怕死,毫无骨气的女人又轻看了一眼,他救过她三回,不表示他欣赏她,并且每回救了她之后,总会升上些许的后悔。他不该多管闲事,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他不想救,可违抗不了内心的一种冲动,似乎很想帮她,每次见到她都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你既然决定了,那我便应下了。臭要饭的,你可以动手了。”明钰是个遵从本心的人,如果不救对方,总觉得欠了她似的。
苍琊对这个答案喜闻乐见,当下不再废话动起了手,卫初晴觉得这样的法子就像花木嫁接术,把山桃的花枝接到蔷薇花的砧木上,不知这样子会开出什么花?
明钰的手腕被卫初晴的金簪划出一条口子,滑下一串血珠,他再次看着地上没精打采的人,想到前两回救她,这人都是活蹦乱跳,精力充沛,眉目神采奕奕,看得人心悸,比那种眼睛带钩矫揉造作的女子很看很多,她的妩媚自然天成。
“师父父,能不能透露一下你用这个法子救活几个人?”她不想做小白鼠,要是没用的话,她会死不瞑目的。
“徒弟弟放心,为师有着国医圣手的称号,不会委屈了你。”
苍琊给她打了一句安慰剂,把徒弟弟骗得晕头转向,便眼疾手快,撸起她的袖子,在那褐色的花瓣上用力一戳,那几片花瓣立马萎缩了起来,隐隐看得出一只蛊虫的形状,指甲盖那么大小,像只蜘蛛,又像朵菊花。
“师父父,你告诉我这个法子是不是道听途说的。”玛尼!情况越来越险恶了。卫初晴觉得浑身笼罩了一层阴气,好似阴大门朝她开了,她不会是快要上黄泉路了吧!
苍琊戳中了花蛊的正中心,似乎是心脏的方向,她抽出簪子,看了眼尾部,沾了抹紫红色的血迹,眉梢轻佻,不怀好意地笑道:
“莫怕,莫怕,师父父经验足,终日栽花培草,江湖人士,都送我一个名号:采花贝戎。”
这是什么称号?怪模怪样的。卫初晴失血过多,脑子转的慢,顿时迷糊了。倒是凌明钰发觉不对,气急败坏之下踹了对方一脚,“你在耍人玩?你个无耻的采花贼。”
这句话好比醍醐灌顶,卫初晴瞬间清醒了过来,纳尼!这个师父父是个坑货!
“放开我!我不想被救了,让我安然死去。”这个丧心病狂的赤脚大仙,如果我死了,一定要去告玉状,让玉帝爷爷降下天罚,将这些无良医生通通抓回天庭,免得祸乱人间。
“放不开了,徒弟弟,师傅要为你们牵线搭桥。”苍琊像模像样地取出一根红线,放进一个小瓷瓶里润湿了,然后带上羊皮手套,把变色的丝绳系在两人的伤口上,过了会又解开了丝线,看着两处伤口都变成了蓝紫色,便把两人的手腕交,合在一起。
“很好,呆子,徒弟弟,恭喜你们缔结良缘,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她慎重其辞道,像礼堂里的司仪,对这两个天南不着地北的人传唱了庆祝词。
滚你玛德!卫初晴感觉手腕一阵麻痒,想要抽手,可我娘的就不听使唤了。她挣扎了几回,心尖都发颤了,这是一种销魂蚀骨的痒,仿佛身上每一块骨头都酥软了,能够混成一团泥巴。
“嗯……啊……”她身体扭得像条蛇,笔直的腿在裙裤下滑动着,神秘诱人。上车以后,苍琊也给她换了身衣裳,以师父父的穿衣品位,卫初晴换上了她的衣裳,那骨子里的野性妩媚便展露无遗了。
饱满的酥胸,圆,翘的臀,笔直有力的长腿,尤物该有的身段她都具备。只是尚差了几分风骨,暂时不能冠上绝色。
“她怎么会这样?臭叫花子,捉弄人很好玩么?现在你怎么收拾?这可是你徒弟。”明钰倒是安然无恙,不痛不痒,看卫初晴一副欲,火焚身的样子,既惊且怪,这女人应该不是在做戏,当真有那么难受?他的心不会那么敏感,体会不到对方的感受。
“一般男人看到这样的画面,多少会几点反应,我都有些心动了,可呆子你怎么跟块木头似的无动于衷?诶?我好担忧师傅他老人家的晚景。”想必不会热闹。
苍琊长吁短叹,故作忧伤。
这个师父父比徒弟弟还不要脸,姜还是老的辣,早从第一面便晓得此人离经叛道,相处久了,更惊骇了。纵然武功绝世又如何?论脸皮,她可算是独步寰宇了。百年难遇的一代妖孽!这一回能够大难不死,是她福星高照,与苍琊毫无瓜葛。
醒来以后,她发现已经在另一辆马车上了,驾车的人赫然是明夕。
“喵呜!”纵歌趴在地板上,金色的眼珠子在昏暗的车厢里与她相对,小家伙睡眼朦胧,是被她吵醒了。
“哎?是王爷让你来接我的么?”动作真慢。
“卫小姐,些许日子不见你,风采更甚了。这几日过得可好?”明夕不苟言笑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