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识美

作品:《爱妃,医了本王吧

    “选美大赛?往年叶氏也举办过民间的选美大赛,用来推广新品。”叶娉婷看来挺有经验,那此事就可以交由她办理了,卫初晴乐得轻松,盖上茶杯,对她说道。
    “别担心,我说能够轰炸寰宇岂是夸大其词。我会来一次别出心裁的选美大赛,以我的创意,搭上你的周密策划,必然导出一场空前绝后的大戏,姐姐,你就等着隽永芳华册吧!”
    谈完了正经事,那么就该是女人之间闲磕牙的时间了。
    卫初晴看着粗枝大节,却也有着小女儿的心思,女人喜欢的东西无非是衣裳首饰妆容,喜欢做的事也是离不开风月情浓。对于情棋书画,诗词歌赋,卫初晴只能报以欣赏的态度,根本融入不了。
    然而这些却是叶娉婷最擅长的东西,别忘了她曾是绝色舞姬,有着先天天赋与深厚的自身修养,对美的欣赏有着极高的造诣。
    “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如我这般先天不足的庸才,对风花雪月一词只能看到意象,却达不到意境。
    不过这也不打紧,如今我可遇到了一位美育家,日后你负责美,我负责欣赏,何乐而不为之。”
    卫初晴很感性,平日里任由着自己的性情做事,对美自然要多一些感识与体悟,可是面对叶娉婷,她发觉自己的贫瘠,有句话叫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她想表露出对叶娉婷的欣赏,却无法用语言呈现出她的美。
    “昨日见到你,我便觉得你是个美人,妹妹的眉目婉转妩媚,与你对视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被你的眼神所吸引。”
    叶娉婷巧笑嫣然的说道,轻步走到卫初晴面前,夸赞别人的时候,眼里会露出温暖的笑意,像日光照耀下的绵絮,温软舒服。她在对方的眼睛处虚比了一个指度。
    “你的眼睛很好看,位置恰当,乌黑的眸子盈。满了眼眶,既灵秀又明媚,你可知道自己每次说话的时候,眼睛里的光一闪一闪,就像夜里的萤火虫,可爱得紧,难怪你的夫君昨儿个时时刻刻都注意着你。
    有着这样的一双眼,任谁见了便会神思缭乱,为之侧目。”不愧是美育大师,这番夸赞人的话,毫不生硬造作。
    卫初晴听了很走心,这是第一个这般欣赏她美貌的人,不由得偷偷暗喜,她通常没有个姑娘样,此刻微微有了些羞涩。
    “我确实很好看,不过还算不上大美人,姐姐,你太夸奖我了。”说起美人,卫初晴脑海里又浮现了画室里的美人图,有清丽绝冠的仙女,雍容华贵的国母,绝代风华的女将军,狷狂桀骜的怪丐……
    如果与那些画里的美人比起来,她实在是美得平凡。
    “你还太小,涉世未深,眉宇仍旧稚嫩,只是风骨需要利器的打磨才能塑成,可若是那样,怕是要接受很多考验。”叶娉婷眼光闪烁,里面是复杂的情绪,好似镜湖被巨石砸破,带出破碎的水花,仿佛有着伤心的往事。
    卫初晴五官生得很柔美,可爱清纯中又带着俏皮,一眼看过去便很舒服,只是还不够独立骄傲,少了嶙峋之美。
    若是有一日,她能去掉金冠,或许会有更惊人的风采。叶娉婷又去看她的发髻,不由自主地与脑海中某一个影子重叠,随后又错身而过,嗳!还是差了一些火候。
    “我的考验还不够多吗?”自她醒来后,便是威迫陷害,一个接一个的圈套与设计,难道这些考验还不够历练她么?
    “妹妹的事迹,我也有所耳闻,城西大街的万人围追,大闹青铜园,崇德坊惩治恶仆,伊人坊的理辩,五福园治恶徒,勇挑丐帮帮主。
    你有吃亏的,有得意的,有威武的,有委屈的,有正义的,有勇敢的。”叶娉婷搓着手指,撩了下颊边的碎发,她这撩发的动作自带风情,而非是烟花女子的娇柔造作。
    “未见到你真人之前,我想这样的女孩子定然生得很灵气,虽然我一直听到别人说你狷狂不羁,肆意妄为,可是论勇气,你已胜了很多人。”
    这位姐姐幸好生的是女儿身,如果换做一个男子,卫初晴会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思。
    “姐姐,你真是个撩人的尤物,若是我是男儿,怕已倒在了你的石榴裙下。”难怪左相为了她鬼迷心窍地抛妻弃女,这朵解语花,放在枕边看着,就觉得心中甜蜜。
    想必当年很多男人,觉得娶到了她,便是人间第一幸福事。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嗳!姐姐,你心思澄明,能够看得清事物的本质,你是第一个人理解我的人,其实我真的是好人。”所以我不是有意要骗你的,卫初晴敛下眼帘,有着一股负罪感。
    她也不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是真心还是做戏。
    “妹妹,当真以为我如此善解人意么?或许是我们有缘,一见到你我就觉得喜欢,但我不是随随便便就让别人走入我的闺房,即便是女孩儿也不行。”
    叶娉婷知道那句诗的君是指自己,却不觉得自己是天下人的知己,“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妹妹,无论是朋友还是爱人,都无法与知己相提并论。”
    那她是把谁当作了知己?应该不会是我吧?卫初晴自作多情地想道,然后摇头,认为自己与叶娉婷尚差了几分热度,说朋友倒是可以,但知己还是差了一大截。
    从秦风山庄回去的路上,她觉得这个绝代舞姬,越来越耐人寻味,不光是她这个人,还有她身边的朋友,都让人好奇。
    回到王府,天色已经很晚了,夜风还是同样的闷热,但是天已经成了灰蓝色,卫初晴提着一个精致的妆盒,哼着小曲儿,跨入大门,今日的收获可不小。
    “哎!你这人走路怎么不看前方?眼睛长脑门上做什么?”她才步下台阶,从侧边的回廊里下来一个男人,瞧他走路仰着脖颈的模样,便知道这人臭屁得很!
    “在下也正想问姑……啊!不知冲撞的是天仙姐姐,请恕小生无礼,还望宽恕。”这白面书生先是一脸清高地斜眼看她,忽而眼睛一直,急忙堆出笑脸,弯腰对她做了个揖,这态度一前一后的变化,简直比翻书还要快。
    这货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那么吓人!卫初晴退后一步,掸开袖子,她最烦男人这种装模作样的礼节,活脱脱的一个伪君子做派。
    “好了,我宽恕你了,你走吧!”她绕开了这个二货,穿入他出来的回廊,懒得理会这种酸秀才。
    “这究竟哪家的小姐?如此娉婷婀娜,真是赛天仙。”二货酸秀才巴巴地瞅着她翩跹的身影,却不敢去追问她的名字。
    “王爷,那个清高的画师被你气跑了,听他走之前说是什么梅林三仙的关门弟子,日后会带着尊师前来请教。”白阳眼里带着轻视的神色,心里很瞧不起那个细皮白脸的酸秀才,这种明明有着才华,却用在歪门邪道上,不过是个混家玩意儿。
    “且随他去搬救兵,此事暂且不理,近日校场的训练如何了?”淳于澈卷起桌上的画作随意丢在一边,打开一本册子,看着白阳身后的一个明黄的身影,即便天色已暗,那人身上依旧是明晃晃一片,亮得令人炫目。
    “青影带队的士兵是本营最精锐的主力,依照王爷的方法训练,已经颇有成绩,士兵的素质较以往明显提升了不少,若是红营的虎狼之师,与我们单枪匹马较量,未必能讨得到好去。”
    白阳对自己的兄弟有着信心,红营虽然阵法排兵上独占鳌头,可论单人比拼,黄营的士兵不会落于下风。
    “八月初三,本王会亲自到校场检验一番,这本手札记着本王对兵书的体会心得与实战经验,你交给青影。”淳于澈绕出了书桌,把手札交给白阳,然后往门口走了几步,轻倚着门扇,静静地看着庭院里蹦跶的人。
    精致的唇线微微一抿,不知是否有人觉得他的唇生得很秀气,人中深窄,唇珠粉嫩小巧,透着一点点娇憨。
    用娇憨这个词形容男人,的确很过分,可卫初晴搜肠刮肚之下,觉得那些个夸赞男人美貌的词,除了俊朗清逸俊秀,可这些太片面,无法诠释他的美。
    他就像林又像月,像风又像雾。出尘飘渺,清丽俊逸。
    “跳了半天,你不热么?”淳于澈不知自己已被对方想入非非,撇了眼白阳,那意思是说:你怎么还待在这里?也不觉得热么?
    白阳搓着额头,觉得自己再待下去就是煞风景的一道障碍物了,讪讪地掉头离开了。
    “啊呼!”卫初晴嘴巴长得大大,毫无形象的打了个哈欠,揉着眼睛,走到淳于澈面前,伸手拍拍对方的胸口,一副好哥们的架势。
    多亏了他的主意,她今日收获不菲。
    “昨夜没睡好么?”淳于澈瞅着她眼底的两片青影,记得昨夜很早催她睡了,估摸她又是在成夜胡思乱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