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皇帝怀孕了 第14节
作品:《我让皇帝怀孕了》 天子的眉目异常的平静,仿佛怀孕的是旁人,而不是他一样:“石爱卿,给朕开个安胎的方子吧,不用药,就食补。”
药对他的用处其实并不大,因为打娘胎里中了胎毒,他从小就泡药浴,对市面上绝大部分毒都免疫。正如夏春说的那样,每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对那些娇弱的女子来说,可能一碗药,就能要了她们和肚子里孩子的命,而他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一碗汤药就能够解决的麻烦。
万分之一的几率,和男人生下来的孩子,一定是个异常顽强的幸运儿。根本没有什么半成无事的几率,对他来说,只有动手和不动手的区别。如果不动手,他有六成的几率会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动了手,九成的几率会生一个智障或者畸形的孩子。只要是个算学过关的人,就该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选择。
石芷大为震惊,半晌之后如梦初醒:“臣,臣还要再为陛下把把脉,方能对症下药。”
再一次诊脉过后,拿到了笔墨,写字的手还在微微颤抖,真是没想到,他行医三十多年,竟然会有要替皇帝开安胎药。要是皇帝真的有孩子,要是孩子真的能出生,他石芷,将来肯定也是要名留青史的大夫了!
皇帝中了奇特蛊毒的事情,很快就在京都上层圈子当中传了开来。作为司马彦最为忠心的走狗,凌夷自然知道的是皇帝有孕的版本。
听到皇帝说的秘密的时候,凌夷惊得下巴差点脱臼,完全不能相信自己听到的东西:“宋小七是女人?”
“孤能分清他是男是女。”女人能有那种东西,还有那个规模,司马彦的眸色郁郁,“怀孕的是朕。”
凌夷十分不理解:“陛下万金之躯,要这个孩子风险太大。”
对他来说,一个没有出世的孩子,肯定比不上眼前的天子重要,凌夷是铁打的保皇党,保的是司马彦这个皇帝,不是先帝,也不是未出世的皇子和公主,他并不是想左右天子的决定,只是作为一个忠心耿耿的手下。
“朕决定生,只是通知你一句而已。”对属下,司马彦并没有太多的话要顺,“你要做的,就是让朕能够顺顺利利,没有任何风险的生下这个孩子。”
“是,臣知道了。”虽然不理解,但是听从命令是凌夷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无从也绝对不会干涉陛下的选择。
只是,这么重要的一件事,孩子的另外一个父亲也应该在场:“那宋小七知道吗?”
“这就是朕要你来的原因,审刑司准的假,让小七给朕早些回来。”
这个消息,他本来是要第一时间和小七分享的,偏偏对方不在。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肚子里多了一个小生命的缘故,知道这种情况之后,司马彦感觉没有情郎在身边的日子尤其难熬。哪怕是一天,他也不愿意去等。
他现在,立刻,马上,就要见到自己腹中孩子的另外一个父亲。
“这……”凌夷道,“宋小七说是他的父亲在岭南生了病,是要回去处理这件事,我也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在京城。”
司马彦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后者立马改口,“他就算是出去了,我也一定把他追回来!至于宋小七的父亲,要是知道自己几个月之后就能有个孙辈,肯定会高兴的病愈,我会安排太医随行,保证宋老爷子安危。”
宋小七又不是大夫,去了也不能治病,自然还是要陪伴一个人背负着两条命的陛下更重要。
**
“三更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半夜三更,庚夫游走在空荡荡的大街小巷里,时不时地敲一下手中的锣鼓,提醒百姓注意防火。
特别是现在快到了夏季,也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各家客户的店铺都闭了门,七略书局也不例外。
但是几匹威风凛凛的骏马疾驰而来:“吁……”
为首的黑衣人牵住了缰绳,在大门紧闭的七略书局门前停下,砰砰敲门声作响。
这些店铺的上方很多都住了人家,马蹄声、敲门声,实在是过分吵闹,浅眠的孩子和老人惊醒,孩子啼哭声响起,大人悄悄的打开窗户,口中忍不住抱怨:“大半夜的,又是折腾什么。”
他们看到了黑色的制服,在月光下闪耀着特殊色泽的银色令牌,还有冰冷的佩剑,以及那只嘶嘶吐着蛇信的巨蟒。
毒蛇的绣纹,是审刑司的人!卷起的窗户和门帘齐刷刷地又放了下来,早知道的,这个时间点还能够纵马在大街上跑的,绝对不是简单人物。
“不许再哭了,不然那群毒蛇,马上冒出来把你一口吃掉!”大人吓唬着不听话哭闹的小孩。
而七略书局也被敲开了门,打开门的是一个须发皆白,很有书卷气的老人:“几位官爷,可是有什么要紧事?”
“宋小七呢?宫中有要紧事,叫他赶紧出来,回司里复命!”
“劳烦几位官爷等等,东家的事情,我也不是知道得很清楚。”老人表情僵硬了一下,又重新放下门帘。
过了大概半刻钟的时间,重新换了衣服,易容好的宋訾出来了:“我这不是告了五日的假,又出了什么事?”
他穿的是便服,衣服有些松垮,看着是睡眼惺忪的样子,结果看到来人,顿时整双眼睛都睁大了:“老大?您怎么来了?”
这是出了多大的事,需要凌夷亲自来见他。
“外面不是合适说话的地方,你先换衣服,去司里说。”
他道:“你父亲的病,不用担心,我在太医院还是有些面子,他老人家得了什么病,我安排一下。”
宋訾摆手:“用不着这么麻烦,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就是不小心伤到了腿,在家中休养一段时间就好。”
他暂时还不需要一个可以活蹦乱跳的便宜爹,所以就让爹在讨了半年饭之后,重病在床吧。反正再过个一两年,他的左相亲爹也是假死,然后死遁去北境的人。小时候写作文的时候,还有人经常反复性的编造关于父母的虚假苦难事迹呢。
假爹都仰卧起坐,直接复活了,现在只是伤了腿,宋訾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孝子了。
他匆匆换了衣服,跟着凌夷离开,两个人并驾齐驱,驶入了更加宽大也没什么人的宫城。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陛下中了一种非常奇特的蛊毒,现在宫里需要戒严,还要排查,审刑司人手不够。”
凌夷硬着头皮撒谎,他保持自己面无表情的模样,确保宋訾看不出来任何端倪,这是陛下吩咐下来的命令,他能够做的就是守口如瓶,不透露半个字。
毕竟这么重要的消息,天子当然是要亲口告诉自己的情郎,而不是让第三人传递。
蛊毒?!原著的里可没这一出啊!但宋訾也并不确定这是不是书里没有写到,毕竟这个时间节点,故事才起了一个头。
女主和男主还没有见面,因为年岁不大的缘故,尚且局限在自己的一小方天地里,跟后宅的姊妹争斗,整天就绣绣花,喝喝茶,和手帕交玩耍,参加一些女子举办的聚会,不一定能够了解所有的消息。
反正审刑司的头头都亲自来找他了,宋訾肯定还是要回去的。他值了一宿的班,可以感觉到宫城的的确戒备森严了,皇宫里也加派了不少人手,冷宫这一片区域,还是归他管的,顺句实话,宋訾感觉和往日没有什么变化。
第二天一大早,宋訾又看到了凌夷。对方见他,脸色相当不好的样子:“你昨天夜里,有没有轮值?”
一大清早,他就被皇帝传召,因为宋訾根本就没有去小院见他。
“我巡逻了大半夜,一宿都没怎么睡呢。”宋訾头一次这么认真,怎么能容忍别人的质疑。
“走了这么多圈,我脚上的茧子都要磨破了!”
“那你昨天……”凌夷差点要问对方为什么昨天不去小院,他根本就没让宋小七这么努力工作的意思。
“你不是说宫中戒备森严,我看冷宫这边人太少了,就多巡逻了几圈。”他也有想过自己要不要去小院,但是今日非比寻常,万一凌夷来查岗呢,他要去见阿言,那肯定就要担搁上许多时间,搞不好就把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暴露了。
为了不被抓到自己在摸鱼,他可以说是三过小院门而不入。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之前说自己,要和阿言暂时的分开一段时间,说了至少三天,这才过去一天呢,哪有这么早就回去的。
凌夷万万没有想到,他精心设计的安排,结果却成了宋小七不去找皇帝的理由。是他思虑不周,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看了眼宋小七,他叹了一口气:“行了,昨天夜里你辛苦了,你现在先去休息,等到了晚上在照常值班,人选调派过来了,今天你巡逻的范围会重新调整的。”
宋小七现在这幅样子,其实也不太适合见陛下。反正都耽搁这一会了,还是让他修整一番,养养精神。
因为熬夜太累,宋訾入睡前倒是没再想阿言,后脑勺沾到枕头,眼皮就立马就给黏上,一觉睡了个昏天暗地。
他这一睡,足足睡了六个时辰,一觉醒来,都直接到了黄昏时分,肚子饿得饥肠辘辘。
“你终于醒了,看你睡得香,都没忍心打扰你。昨天辛苦啦,你赶上趟,洗把脸吃点东西吧。”
这个时间点,各家各户都炊烟袅袅,审刑司的小厨房要准备的吃食多,更是早早就开始做准备。宋訾醒来的时候,正好是饭点,东西差不多都做好了。
审刑司的伙食,肯定是比不上自家人给他单独开的小饭堂,但是胜在种类丰富,厨子的手艺也很不错。
宋訾这还是第一次吃审刑司的工作餐,他拿了个白白胖胖的大馒头,咬一口,又松又软,这个时代的大馒头都是老面发酵的,有一种老面特有的风味,就是用料比较扎实,咬了两口就觉得口干,得配着水或者是面汤一起吃。
食堂的供应管够,宋訾在耿奇的介绍下,喝了一碗非常具有西北风味的胡辣汤,还干掉了大半根烤得外焦里嫩的羊腿,吃了整整三个肉夹馍。
这个肉夹馍是那种新鲜的肉做的,不像是腌制许久的碎肉,味道特别好,宋訾觉得,这是今天他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
“夏天吃这个有点热,不过味道好,上头。要是配上一碗酒,那味道就更妙了。”他们要轮值,是不敢沾一点酒的。事实上,进入了审刑司之后,许多人都把酒给解了,只有到了休沐的日子,才敢小酌一杯,解解馋。
“喝酒误事。”宋訾现在身体的酒量还行,主要是天生酒量还行,再加上亲爹有意培养,不至于三杯倒。
毕竟他是男子,当初宋明成很想儿子入仕,平日里绝对不能做个醉醺醺的酒鬼,可还是得稍微培养一点酒量,免得聚会中招,一点黄汤下肚,轻飘飘就着了人家的道。
但平日里,宋訾是滴酒不沾的,准确的说,他对酒、烟、嫖、赌几乎所有对身体有害的东西,那都是丁点不肯碰。书里的原主太短命了,他现在才十八,还没活够呢。
吃饱喝足,宋訾又得重复枯燥无味的巡逻。这一次他巡逻的地盘还真的变了,范围缩小了很多,只有之前的三分之一大。巧合的是,这个范围里,就有住着阿言的小院,准确的说,他新的巡逻范围,绕着小院外围那一亩三分地转。
“北门和西门都加派了人手,城墙上什么狗洞破损的地方,也都堵上了,你今夜悠着点就行,要是困倦,就找个地方先歇一歇,不用强撑。”
凌夷努力的挤出一个笑脸,试图做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上司。他什么信息都不能透露,能说的能做的,也就到这里了,他只能在心中祈祷宋訾能够胆子大一点,不然陛下喜怒无常的性格,实在是让人难以消受。
范围缩小了,宋訾用往常一样的时间,绕着小院足足走了十遍,十遍之后,周围静悄悄的,视野范围里一个宫人都没有。
今天是他们两个分开的第二天了,但是真要算起来的话,其实是一天半多一点,还不满四十八小时。
就像是近乡情更怯的游子一样,明明亮着灯的小院就在咫尺的距离,宋訾却犹豫着,徘徊着,迟迟没有进这座给他带来无数温情和爱意的小屋。
夜色茫茫,天公不作美的下起雨来。凌夷先前说过的话在宋訾的脑海中响起,要是累了的话,可以歇一歇。这么大的雨,他找个地方躲躲雨总行吧。
这一片宫殿楼宇之中,没有比阿言所在的小院更适合他歇歇脚的地方了。
宋訾到了门前,抬起手,轻轻敲响了院门:“阿言,你睡了吗?”这么晚了,阿言应该是睡了的。
谁料他手才敲了第一声,门吱呀一声就开了。阿言撑着一把天青色的油纸伞,墨发青衣,静静的看着他。若是阿言在屋内,听到动静出来也需要时间,更别说是带上一把伞。
只是一声就见到了阿言,若非心有灵犀,只能说明,阿言可能早就通过门缝,发现了来回巡逻的他,今夜他巡逻,而阿言却在门的另外一边,静悄悄的等了他许久。
宋訾在胸腔咚咚跳动着的鲜活心脏,好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猛烈的撞了一下。
阿言看了他一会,把伞举过了他的头顶:“这么大的雨,你身上都淋湿了,就算是夏天,雨水脏,淋了一样会生病的,还是先进来,洗个澡,换身衣服吧。”
夏日里的雨,淋了一样是要生病的。这话,还是宋訾曾经和阿言说的。
“我个子高,我来撑吧。”宋訾接过阿言手里的伞,把伞撑的高高的,雨伞不是很大,他默默不说话,只是撑着伞的手一歪,伞面的方向大半就歪到了阿言那一边,而他自己大半身体都暴露在伞外。
横竖他都淋了雨,衣服也打湿了,多淋一点问题不大,倒是阿言,身上衣服干干净净的,乌黑靓丽的头发浓密又顺滑,漂亮得都能去做洗发水的广告。弄脏了头发,到时候还得两个人一起洗,白白耽搁了休息的时间。
他提了木桶,混合了热水和井水,在靠近天井的地方洗了澡。这么热的天,再干净的脚,捂在那种长长的黑靴子里捂几个时辰,都硬生生的给捂臭了。宋訾特地泡了一会,还打了几遍香皂,穿在小院常备的木屐上,他低头动了动看上去还是白白嫩嫩的脚丫子,感觉自己应该能出去见人了。
“你怎么洗这么久?”
阿言的声音冷不丁出现在宋訾耳边,把他吓了一跳。可能是因为沐浴花的时间长了一点,阿言不放心,直接进来看了他。
宋訾注意到阿言手上还捧着一套竹青色的丝绸睡袍,看款式和他身上那套天青色十分相似。
他衣服还没穿呢!宋訾下意识捂住下身部位,立马从耳朵红到脸颊,阿言轻笑一声:“行了,又不是没看过。”
年轻的小郎君就是面皮薄,该做的都做了无数次,竟然还能为这种事情脸红,真是纯洁可爱。
“麻烦阿言了。”宋訾用毛巾包裹住湿漉漉的头发,双手一伸,顺顺利利的穿好丝滑宽松的睡袍。
“这衣服今日是干不了了,你换身备用的去吧。”
阿言弯下腰,低头去碰宋訾换下来的脏衣服。
宋訾出声制止:“你放在那就好了,我自己会洗的。”
阿言却从衣服当中,拿出来一个小小的油纸包:“这个是什么?”
啊!看到包得严严实实的油纸,宋訾想起来了,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是肉夹馍,审刑司的厨子是西北那边来的,这个味道做的很正宗,我今天晚上足足吃了三个呢,想着给你也尝一尝,就多拿了一个。”
碰到好吃的东西,他第一时间就想着和重要的人分享。只是夜里这场夏雨来的格外突然,他猝不及防见到阿言,急急忙忙来沐浴,一时间忘了这个肉夹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