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十四章祸水

作品:《仙道厚黑录

    光芒渐渐的凝聚了,随即,渐渐的黯淡了下去。渐渐的散于天地之中。李随云的眉头轻轻的皱了皱,他有一种感觉,这光茧中不是什么法宝,而是在孕育一个生命,一个和自己血肉相联的生命。在这一刻,他甚至能感觉到光茧中小生命的心跳,小生命的呼吸,小生命血脉的流动。
    再邪恶的人,对孩子的爱,也不会改变。这是作为父母的天性。有一句话,叫虎毒不食子。野兽也是如此,无论到了什么时候,他们都不会伤害或抛弃自己的孩子。当然,在孩子的生命和孩子的自由面前,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光芒终于散去,只听得一阵清脆的响声,光茧宛如蛋壳一般,转眼间碎成了拇指大小的碎片。所有人都觉得眼前一亮。
    可爱,绝对的可爱。一个女婴悬浮在空中,笑着望向李随云,顽皮的伸出双手要抱。从她的牙牙声中,不难听出,她在叫爸爸,叫李随云爸爸。
    李随云露出了一丝笑意,是长辈对子女关爱的笑意。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但他没有失望,他感到由衷的高兴。
    可事情并没有完,李随云清晰的感觉到,天地灵气疯狂的涌向女婴,女婴的周身复又被光芒笼罩。
    眉头轻轻的皱了皱,李随云眼中多了丝疑惑。他对这种感觉很熟悉,这和自己当年的情景很相似。
    自己当年得盘古精血之助,以天地灵气凝聚肉身,终参悟透天道,后又经无穷岁月,终证混元。这其中的磨难苦楚,自不必细说。但他没有想到,这个和他血肉相联的女孩,居然也走了这条路。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这话难道要应在自己身上不成。
    不过做为一个过来人,已经有了一个做父亲的觉悟的李随云并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走上这样一条道路。以天地灵气塑造肉体,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是反复的积累,压缩,使灵气实体化,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稍有不慎,就可能万劫不复。当初自己若无盘古精血相助,怕也不至于那么快凝聚成肉体罢!
    不过眼下由不得他多想,情况也不容他出手。天知道他出手之后,会有什么后果。他现在需要的,就是压制住那些蠢蠢欲动的匈奴子弟,如果他们真敢有什么异动,他不介意屠灭匈奴整个部族。
    渐渐的,光芒淡了,但覆盖的范围却广了很多。当光芒终于散去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不禁发出了抽气声。
    美,就一个字,美。这是超乎世间想象的美。李随云也有些惊呆了,他没有想到,光芒散去之后,他的眼前,居然出现了一个妙龄女子,一丝不挂的妙龄女子。如果不是这女子依然和他有着血脉相连的感觉,他几乎以为是自己色欲之心不绝,心魔复起了。
    不过他实在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女子会如此美丽。饶是他见过了绝色,又证了混元,在那一瞬间,他也不禁有些失神。
    眼前的女子不同于其他的女子。
    在李随云接触的女子中,妹喜是狂野的美,娇美中带了丝野性,就如同一头美丽的花豹,又似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妲己则是纯真的美,清丽中带着天真,就如同一朵清晨的荷花一般娇艳,散发着淡淡的芬芳,花瓣上还带着晶莹的露珠。
    褒姒是惊世骇俗的美,她的美,高雅中带着华贵,又有些虚幻,仿佛不应该存在于世间一般。
    梅雪宜是清冷孤傲的美,她的美,是寒冷的,像雪花一样纯洁,但又带了一丝丝的冰冷。她的美,是孤独的,傲立于风雪之中,一任群芳妒。
    而他的原配,奥林波斯神系的爱神阿芙洛狄忒,则是一种古典的美,既有西方女子的热情,又有东方女子的温婉。
    可眼前的这个女子,与他印象中的女子完全不同。眼前的女子,就如同褒姒一样,都是媚惑众生的主。用那些道学之士的话,就是祸水。
    她的美,是一种沁入人心的美,她整个人都似是上苍的杰作,没有一丁点的瑕疵。真称得上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以翰墨为香。她既有那种慧智兰心的女子的温婉,又有那魅惑众生的身段。完美的黄金比例分割,让她拥有了魔鬼般的身材。不,应该说她整个人就是一个魔鬼,一个魅惑众生的魔鬼。
    那个女子看着李随云,樱唇微张,露出一个颠倒众生的笑容,轻声道:“爸爸。”话音未落,已是扑了上去,正扑到李随云的怀里。
    李随云修为终是高深厚,他一瞬间就清醒了过来,眼中猛的闪过了一丝杀机。冷涔涔的杀机。随即又消弭于无形。他大手一挥,一件袍子已然出现在手中,紧接着不着痕迹的落到了女子的身上,将她曼妙的身躯遮的严严实实。
    那女子也不多说什么,只是静静的靠在李随云怀中,仿佛是孺慕父亲的小孩子一般,静静的享受着家庭的温情。
    李随云轻轻的抚摩着女孩子那如同绸缎一般的秀发,眼中充满了慈爱。但是这种慈爱只针对于眼前这个女人。看向帐中的众人,他眼中闪过一丝冰冷至极,毫无感情的光芒。他起了一丝杀意。眼前的这个女孩,是他的心莲中孕育出来的,心莲则是他执念之寄托,对方既有心莲所化,也算得上他的女儿。
    可眼前这些人真是很不和时宜。其实他们也没有什么过错,毕竟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生到这种地步,连他自己这个证了混元的修士也没有想到。可有些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哪怕和你没有什么关系,在命运的捉弄下,你碰到了不该碰到的情况,也只能算你倒霉了。谁让他们看到了自己女儿的身体,他们既然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那只有毁灭一途。
    轻轻的哼了一声,大手一挥,一股暴虐之气从手中挥将出来,以王帐为中心,方圆十丈之内,所有的生灵尽成齑粉,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都化为灰灰,连轮回都不能勾得。
    怀中的女子轻轻的动了动,眼中充满了天真的笑意,她仿佛小孩子见到了自己喜欢的玩具一般,奔到昆仑杖和其他法宝跟前,轻轻的用手捡起来,雀跃着奔到李随云身前,眼中充满了笑意。可随着她的剧烈动作,她身上的袍子已经不知不觉间滑落了,又露出他嫩若凝脂,艳赛桃李的如玉肌肤。
    李随云只觉得热血上涌,一股热流险些要控制不住,从鼻子中流将出来。他心中大骂不已,这丫头也太可恶了点,你倒是有点避讳啊!像她这般肆无忌惮,连自己这般人物都经受不住她的诱惑,若是有人族的君主看到了,还不得惹起轩然大波?红颜祸水,果是名不虚传。
    心中想着,手上也不慢,复又变出一件长袍,罩到对方身上,这边还不忘顺手将滑落于地的长袍收将起来。
    心中一边胡思乱想,他也一边暗自警惕。这丫头的动作浑然天成,看不出一丁点的做做,仿佛一切都该如此一般。可事有反常即为妖。
    他心里清楚得紧,这丫头乃是天地灵气凝聚而成,最终而形成的肉体,但她的魂魄,却得自自己黑色心莲的孕育。黑色心莲乃是天下负面情绪之结晶,被这心莲孕育出来的生灵,难道会是单纯的灵魂吗?
    李随云不是一个好人,他无论是考虑问题还是看人,都好往最坏的地方打算。哪怕眼前这个女子和他有着血脉相联的关系,他心中还是留着一丝防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他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天下群修,甚至是王朝的演变,他不能不谨慎——毕竟他还没有真正的了解对方。
    沉默了片刻,李随云露出了一丝笑容,他轻轻的将女子拉入自己怀中,手一挥,凡有些宝器的东西都被他收了起来。大袖一挥,两人已经失去了踪影。
    匈奴人事隔三天才敢靠近王帐,他们惊讶的发现,王帐中的人消失一空。因为没有指定继承人,匈奴人之间爆发了内乱,这倒让战乱不休的中原大地多了丝喘息的机会。
    李随云并不知道这些,便是知道了,也不会在意。他既然证了混元,得以位列圣人这个位置,心境自然也在慢慢的转变。虽然他还努力保留着心中的那一份对人族的眷恋,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感觉也逐渐变淡,他也渐渐视众生为蝼蚁,虽然还对东土保留着最诚挚的感情,但对其他人,他已经不在意了。
    带着那女子来到了昆仑山脉中的一座山峰之上,这里冰封千里,视野开阔得紧。在这里谈话,倒不虞有人偷听。李随云这般作为,也不过是加了层保险罢了,以他的修为,能在他面前而不被发觉的,貌似普地里也没有几人。
    看了眼前的女子一眼,他轻哼了一声,淡淡的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的?”
    那女子仿佛受了委屈一般,水汪汪的大眼睛中仿佛蓄满了泪水一般,看向李随云,轻声道:“爸爸还没有给我起名字,我怎么知道?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出来的,我原本只在爸爸心中,您教我什么,我便学些什么。今天我突然有一种感觉,我要变成人了,于是我就变成人啦!”
    说到此处,她疑惑的看向李随云,眼中充满了询问之意,显然她也想知道自己变成人的经过。
    李随云有些苦恼的挠了挠脑袋,他也不知道这个过程究竟是怎么会事,大概这也是遗传的一种罢。
    就在李随云头疼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又道:“爸爸,为什么我先化成了人形,而姐姐和妹妹还没有化成人形呢?”
    李随云眉头轻轻一皱,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孕育的这三朵心莲,究竟会发展到什么程度,真是一个未知数。不过他还是笑了笑,轻轻的点点头道:“也许这就是天意吧。从今天起,你就叫蝶舞吧。”说到这里,他又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蝶舞,幻蝶之舞,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就像传说中的异兽幻蝶一般,充满了虚幻的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
    这个名字真的很贴切,幻蝶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生物之一,它绽放的光芒,美丽得让人吃惊,同样,因它的美丽而痴迷的人,很少有能清醒过来的,最终沉醉于它那虚构的美丽世界之中。
    蝶舞也是如此,她的美丽,足以撼动任何坚固的基石,虽然没有接触很多,但李随云心里清楚。这个女孩子还是渴望自由的,虽然她现在很粘自己,但那不过是小孩子对长辈的孺慕之情罢了。她内心还是渴望自由的。她就如同天空中飞舞的蝴蝶,不甘心被拘束,只想追求最美丽的阳光。自己以蝶舞为其名,也在无形中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蝶舞很喜欢这个名字,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充满了喜悦之意。她虽然保留着一份纯真,但这点纯真也只是对着李随云和她的姐妹们才有。她终究是李随云集自身并天下恶念而成,最终孕育而出的。她的心依然很冷,她比李随云更像一个修士。在她的眼中,除了血脉相联的亲人,其他的人,都是蝼蚁。
    李随云安抚了蝶舞一番,随手掏出了阔阔巫的那身法器,看着蝶舞,轻笑道:“这几件东西虽然算不得什么希奇之物,但也称得上难德了。看得出来,这几件物品的制作者在材质方面没少下功夫,我看也也没有什么法宝防身,这几件你便收起来罢,将来若有什么事情,也好用上一用。”
    蝶舞轻笑着接了过来,眼中多了丝顽皮的笑意,拉着李随云的手撒娇道:“爸爸好小气,拿别人的东西做人情。我还要,我还要。”说着摇起李随云的手来。她这一摇不要紧,原本就不够紧的袍子顿时又露了开来,使得春光大泄。入眼尽是一片雪白。
    李随云吃了一惊,急忙挣脱了她的纠缠,伸声帮她拉了拉袍子,颇有些恼火的道:“你都不小了,怎地如此莽撞,真是顽皮得紧。”
    蝶舞感到了李随云话语中的一丝关心和一丝怒意,顽皮的吐了一下舌头,乖巧的站在一面,眼中满是希望,看向李随云,期待着他拿出什么好宝贝来。
    ps:以下字数免费。
    怎么说呢,还是推荐于烟罗大大的书,大家可以去看看《最后一个神仙》,应该是这本罢。
    至于捡破烂,碰到什么宝贝都收的说法,这是你的猜测。没用的东西,收来做什么?
    话说,提意见我欢迎,指出缺点我也欢迎,善意的批评可以让我的书符合大家的胃口,更好的提高。
    但闹事就免了,虽然本书开始到现在,没少有人闹事,虽然不知道你们报了什么目的,但能免还是免吧。有些时候,犯不着用这样的手段。
    至于那些好的意见,我会采纳的,精华回馈,置顶感谢。在此再次谢谢大家支持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a href=<a href=" target="_blank"> target=_blank></a>,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