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卖身买狗

作品:《拾心不昧

    “我想我付出的代价够多了。”
    “倾子……我消失的这些日子里,想了很多。我这么做全都是咎由自取,所有的人都明白,我喜欢的是倾城,可是我却偏偏还要跟向可在一起,全都是因为嫉妒你。你说得没错,我嫉妒你可以跟倾城在一起,所以把你的向可抢走。倾子,对不起。我不会再因为向可辜负你,所以,你不走,我就陪着你。我希望我还是你刚认识我的样子。”
    “我说了才算。”余倾子和巫女对望了一眼,她大概是明白了她的意思,要将她带出了这里。
    余倾子看着后面这片黑暗,这片黑暗中伸出来的锁链。这就是弹钢琴所要忍受的孤独和寂寞。
    这是个诅咒,锁了柳柳两年。当然,只是两年,她不知道,一个女巫,要在这里待上一万年,甚至更久。她不知道女巫的宿命。
    余倾子认识柳柳四年,却恨了她三年。
    看着那条锁链,余倾子试着将自己那颗悬置已久的心放下。这便是她世界的终结,那个无可奈何的世界,她根本没有能力活下去。
    她现在唯一想念的,就是一块薄荷味的巧克力,那种巧克力,她翻遍了整个华市,已经找不到了。但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种味道,那是一种纯净的味道,这个她这么一个一身乌烟瘴气的人唯一留恋的味道。
    回过头的时候余倾子才发现,她跟这个巫女长得一模一样,穿着一样的衣服。
    她坐在余倾子旁边,说:“我们总是孤独的,从骨子里就是。你知道的,这是个深渊却偏偏还要跳进来。”
    因为,那就是她的幻影啊,如果她没有邪念,女巫根本就不会出现,有些东西,你相信,它就存在了,存在你深深的梦里,为非作歹。
    这个深渊,就是巫女的宿命,她的宿命。
    钢琴曲结束,全场响起了掌声,观众齐齐站起来,似乎都被这支神奇的曲子给震撼到了,连安柠檬也不知道,原来她余倾子是可以做这么高雅的事情的,当然,她是在医院里看直播的,路达说余倾子今晚要决赛,她有些不大敢相信,现在站在台上的那个女孩,是她认识的那个余倾子吗?为什么她从来不跟她说。
    她自以为是她们友谊其实也没深到那种程度,可是,她的确是为了安小麦站在那个舞台上的,为了安小麦对向可委曲求全,那是她最想隐藏的过去啊!
    余倾子提着裙子走下台,走到杜花信面前,当着众人的面,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连杜花信都有些措手不及,在掌声之下,双手环抱着她,只听见她说:
    “从此以后,我就只有你一个人了。”
    是啊,向可还给了柳柳,老余还给了余倾城,安小麦和安柠檬还给了安青茶,余倾子就只剩下杜花信一个人了。
    杜花信说:“好。”
    他本来要说很多话的,可是到现在,一个字也不知道怎么说出口了,这些话,余倾子都能感受得到。也许,他这时才是真真正正地等到了,余倾子的心里已经没有向可了。
    向可花了大把的心思,把他自己从余倾子的心里切割掉了,看着他们在人群中拥抱,竟然有一丝苦涩的味道。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在人群的外面,在演播厅的门口的方向,有那么一个身影。
    看起来是刚刚从医院出来的,她连鞋子都没穿,只披了一件外套,在面对着余倾子的方向,静静地看着。她在这里看完了整场比赛,她也是现在才知道,原来余倾子是会弹钢琴的,台上的她,高贵而无法靠近,每一个琴键却能跳到心里去。
    仿佛隔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
    余倾子就仿佛她在梦里见过的那个巫师一样,穿着黑色的碎袍子,宛如一只夜里的精灵,却也有些狼狈。
    她想走向前,却一点力气也没有,只能这样望着她弹琴。
    她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倾城了,站在台上一起演奏的他,目光还是一样,永远都在余倾子身上,整整七年了。
    七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
    可惜啊,余倾子的视线却永远都不在他身上,这一点也不好。她已经两年没有见到他了,可是相比他的七年,她似乎有些微不足道。他们之间,永远维持着那样的关系,余倾城看着余倾子,余倾子看着向可,向可看着柳柳,柳柳看着余倾城。
    “倾子!”她向着人群中轻轻喊了一句,余倾子听着这声声音,僵持在原地,回过头来。
    循着声音,向可脸上表情更加僵。失声,走了过去,愣了愣,没错,柳柳看他的眼神,永远都是这样的,因为她的视线,在余倾城的方向。
    “柳柳?”
    她醒了。
    躺了那么久,她醒了。
    余倾子对着她挤了一个微笑,似乎对此一点也不惊讶。
    关于这天晚上这一幕,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余倾子只知道,她睡了自己人生中最安稳的一个觉,一个梦也没有做,醒来就能闻到青草香。那一天早上下了一场雨,整个院子里都是一股清新的气息,扭头,看到杜花信在忙活着早餐,余倾子只好过去帮着。
    杜花信忽然说:“倾子,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让你家破产,你会不会怪我?”
    “不会。”
    余倾子有大半已经猜到了杜花信为什么要那么说了,早早做好了心里准备。
    距离比赛,已经过了很多个午后,向可也很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把骨髓移植给了安小麦,整个手术十分成功,这个午后,余倾子牵着杜花信的手,后面跟着路达出现在了花鸟市场,在经过众多宠物店以后,锁定了一家看起来不大但是狗狗种类很齐全的店面,就是有些吵耳。
    因为她答应过安小麦,等他病好,要养一只圆毛狗。
    整个过程,余倾子都是尽量躲在杜花信身边的,甚至对于那声狗吠声,差点不跳到他身上了,连路达都有点看不过去了,喊道:
    “余倾子,你怎么那么矫情!”
    余倾子瞪了他一眼,杜花信说:“碰不得就不要勉强了,我来吧!”
    余倾子点头,往屋里巡视了一圈,目光定在只萌萌的小狗身上,这条狗,它贵在小,余倾子勉强能够接受,杜花信拉着她走过去,叫工作人员把它从笼子里抱出来,然后抱在怀里,面对着余倾子的方向,拉出只小爪子向她打招呼:
    “余倾子小妹妹,你好呀,我是狗狗!”
    余倾子会心一笑,杜花信这会子,幼稚得像一个小孩。
    杜花信说:“要不要摸摸它,你看,好可爱的!”
    余倾子摇摇头,表示还不敢一次性靠那么近,虽然小了点,但也不算违背了和安小麦的约定,事实上,小孩子家,要那么大的狗也不安全,于是余倾子就要了这一只,由杜花信抱回去了,整个过程,他都被嫌弃了,余倾子离他一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