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作品:《留在我身边(高干)

    秘书站在身后等了许久,仍不见他动静,只好轻声提醒:“程总,咱们也回去吧?”
    他才似乎猛然惊醒,点点头:“哦,回去吧,都回去了。”
    有些东西,却再也回不去了。
    回去的路上他靠在后座上,闭着眼仿佛睡着了,司机车开得极稳,简直和赵秘的水平有的一拼,说起赵秘,又不自觉地想起母亲的唠叨,三年在外,一次也没回来过,可现在又回来,算什么呢。
    什么都不算。重新开始吧,那一页,翻过去了,就过去了。
    静谧的空间似乎憋闷地难受,他摇下车窗去吹风,却依旧吹不散心头的烦闷,有股气在心中来回地打转,找不到出路。”打开广播吧。“他低声吩咐。
    司机旋开按钮,狭小的空间里慢慢响起一首歌,应该很老,已经唱到一半了,中年男人沙哑低沉的嗓音用尽了所有的情感在唱着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
    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得人不会明了。”
    顶级配置的音响设备,将歌者的情感简直宣泄得淋漓尽致。
    “这首歌叫什么?”他靠在椅背上,并没有睁眼。
    秘书转头回答:“李宗盛的《鬼迷心窍》。很老的歌了,难怪程总没有听过。”
    “鬼迷心窍”他低喃,似乎在咀嚼着这几个字,反复了几次,兀得一笑:“明天去把这张专辑买来。”
    李静按下心中的讶异,沉声说:“好。”
    想等他再说些什么,可等了半天却再不见他的动静,悄悄回头看,他微闭着眼睛,靠在椅座上,浓密的眉毛紧皱,长长的睫毛颤动,似乎很疲惫,睡得不是很安宁。
    她忽然有微微的心疼,这个年轻的男人,一直沉稳干练果敢有魅力,她几乎就以为这是个无懈可击的完美超人了,每天工作到深夜,做起事情来一丝不苟,对待下属也是赏罚分明,公司过生日的女孩子每人一束鲜花一个慕斯蛋糕,男孩子便是足球赛篮球赛的球票,定时请大家出去聚餐,可对待玩忽职守的行为却也是能板起脸来整肃一新。
    她这个年纪了,看多了人和事,却罕见这样优秀的年轻人,优秀的有些……过分。
    仿佛没有鲜活的灵魂,完美的外表和笑容下面,你看不到他的灵魂。
    可这样一个温暖的春夜,她仿佛看到了他的脆弱,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该有的七情六欲。虽然说不上是为什么,可她却清楚的感受到一些无能无力的落寞。
    车子渐渐驶进市区,一晃而过的路灯闪着昏黄的光,有白玉兰悄悄在暗夜里绽放,他突然开口出声:“停一下。”
    司机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坐直了身子,重复一遍:“靠路边停下。”秘书忙吩咐司机停了车,他推门而下:“你们走吧,我逛逛。”并没有什么好逛的景致,四周都是栉比鳞次的高楼,不远处是几座老式的居民楼,灰暗脏旧,倒是一路的白杨树直指苍穹,笔直的像列队的士兵。
    他长身玉立地站在树下,眉目疏朗带着微微的酒香,像一个终于找到家的迷途孩子。
    他目送车子远去,怔怔地站在那里,不知站了多久,有年轻的父母带着孩子走过,轻轻地诱惑:“你乖乖的哦,只要乖乖的,妈妈一会儿便带你去吃阿伯家的馄饨,好不好?”
    他便一路跟着去了,狭窄的店铺,一个光秃秃的灯泡,几张小桌子挤满了吃馄饨的人。
    他要了一碗,捡了个角落坐下慢慢的吃,虽然以前来过很多次,却都是买了匆匆地离开,从未好好坐下吃过一碗馄饨,而这据说很好吃的馄饨,竟然是过了这么多年,他才真正好好地尝一尝。
    确实很好吃。
    他吃得很慢,周围的人已经换了好几拨,人渐渐地稀少,渐渐地冷清,老板擦着手过来搭讪:“小伙子,你在等人吗?”
    他一愣,摇头:“没有。”
    老板却了然的笑:“看你穿得这样光鲜,哪里是来我们这种地方的人,肯定是追求哪个姑娘又不好意思,所以在这守着呢吧?”
    他喝着汤,哂笑:“我只是来吃碗馄饨而已。”
    他听到老板低低地给老板娘说:“你看那边的小伙子,模样这么俊,追个女孩子竟然还这么害羞,哎老婆当年你是不是被我的热情和坚持打动的?”
    老板娘围着碎花的围裙,绾着光亮的发髻,干净利索地啐了他一口:“当年你就和牛皮糖似的甩都甩不掉,我是担心你老跟着我影响别人心情才答应嫁给你。”
    老板一脸幸福:“反正不管怎么说呢,你嫁给我了哈哈哈。”他说着凑上去偷偷亲了老板娘一口,老板娘大臊:“老不正经!孩子都多大了还这样不怕客人笑话!”
    程家逸听着柜台后面窸窸窣窣的笑声,慢慢放下勺子,掏出钱来:“馄饨很好吃,有空还会再来的。”
    老板从后面走出来一脸和善的接过钱,凑近给他说:“小伙子,追女孩子嘛,就要厚脸皮才吃得开啦,不要怕丢脸,你看我,虽然长得不咋地,人又笨,可当时就天天蹲在我老婆家门口,一蹲一夜,最后她还不是嫁给我了?所以说嘛,要坚持别灰心,我就不信哪个姑娘能在你面前说出个不字来。”
    程家逸这次没有反驳,笑了笑:“好,我记住了。”已经很晚了,老板是照顾他所以才没有关门,现在看他吃完了,便也开始收拾准备关门。
    程家逸漫步出门,夜风很凉,楼底下那株海棠被风一吹,粉色小巧的花瓣扑簌簌落了满身,有淡淡的香气扑鼻,万籁俱寂,唯有不远处的路灯照着这一树芳华。透过这纷纷扬扬的花雨,有一个瘦弱的身影,慢慢的从远处走来。
    她戴了一顶米色的贝雷帽,帽檐压得低低的,这样看过去,只能看到瘦得尖尖的下巴和紧抿的嘴,当年的她虽然瘦,却是圆润的,骨架小,摸起来却肉肉的软软的,程家逸嗤了一声,真是喝多了,想这样陈谷子旧芝麻的事情做什么呢,他也低了低头,快走了几步。
    与她擦身而过。
    有淡淡的香气飘来,风拂起她的长发,那么长了,垂到腰间,带着夜色独有的光泽。
    他垂着眼,双手抄进口袋。
    相见就如陌路。
    并不是多难的事情。
    “家逸。”
    身后的人停住脚步,轻轻的开口。
    他并不停步:“有事?”
    “没有。”
    他顿了顿,继续抬脚:“走了。”
    “好。”
    “白陌。”他终是站住,停在路边一株海棠树下,声音冷冷地:“道声再见再走,这种要求,很过分么?”
    白陌站住哪里,咬着唇,紧紧捏着手袋的系子,望着他冷漠的背影,终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三年,她以为她忘记了,忘记当初是怎样的撕心裂肺,是怎样的夜夜难眠,是怎样的以为,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是今晚见到他的那一霎那,她才知道,所谓的忘记,只不过是刻意的强迫自己不去想,不去看而已。记忆还鲜活的活在那里,笑的死去活来。
    她苦笑了一声,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走掉,也慢慢地转身,就这样吧,这种奢望,三年前你不是就已经清醒了么。
    拐角处有车带着紧急的刹车声将程家逸拽回思绪,他只顾着走,走得那样急,忍不住的回头去看,空空荡荡,只余了一树的寂寥绚烂。
    他狠狠地往胸口捶了一锤:“程家逸,你怎么就那么下贱!这些年念念不忘的,只有你一个傻子罢了。”
    苏娟打电话过来的时候,白陌正对着一封邮件昏昏欲睡,她换了公司,之前的那家公司虽然业绩很好也升到了公司中层的位置,可跳了槽,还是自己主动辞了职,抹去了之前在那家工作所有的经历,简直像是一张白纸一样的从新开始,一个离异的大龄妇女,屡屡碰壁的困境可想而知。
    好容易找到这样一家公司,虽然规模小了些,却还是很有干劲充满活力的,她进公司一年多,老板已经对她青睐有加,慢慢也把一些重要的客户交给她,她本就没什么业余活动,这下更是全心全意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去,她有一次无意间去接茶水,听到其他女同事背后议论她,叫她灭绝师太。
    她倒是付之一笑,觉得是个好名字。
    她早已是孤零零的一人,在这世间如同浮萍般游荡,曾经以为再难再苦也会有那一个人陪在身边,可一场噩梦醒来,才恍然大悟那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身边的人,早已不是那一个心心念念爱入骨髓的,可日子还是要过。
    苏娟在电话那头颇为无奈:“小陌,这年头虽然流行做宅女可你这年龄了还总宅着,你想做老姑婆啊?”
    白陌揉了揉酸涩的眼睛:“不然呢?”
    苏娟恨铁不成钢:“你要出去见人啊,躲在家里你以为你是古墓派的小龙女啊,人家小龙女还有个杨过呢你有谁?”
    白陌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凉茶:“我谁也没有。”
    估计苏娟要在那边翻白眼了:“你知道还这样,纯心逗我们玩儿呢是吧,我给你说,晚上齐志国他们公司请客去KTV,你一起来吧,嗳,据说他们老总很帅,而且单身,你好好打扮打扮,说不定能来个美丽的邂逅呢!钓个金龟婿!”
    白陌听得好笑:“我?美丽的邂逅?你见过这么老的灰姑娘吗?”
    苏娟撇撇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现在特火的那对明星叫什么来着?女的比男的大九岁呢,这年头就流行姐弟……”
    她说到一半闭了嘴,程家逸和白陌当年的事情几乎是她看着成了又分了,那个时候的白陌脆的和张纸似的,这么多年她不愿意再提,自己也不敢乱说,今天竟然一时兴起说秃噜嘴,悔恨不已,忙把话题往回转:“反正啊,我不管你是王老五还是王老八,你得赶紧给我们弄一个回来,人家晓琳家孩子都上学了,连我这种万年老光棍都要从良了你还死撑什么?”
    白陌微微叹息了一声,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疲惫:“娟儿,我只是……有些厌倦了。”
    苏娟知道,和王戬的那一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虽然是她提出了离婚,还净身出户,可明眼人都看出来她还是有些灰心的,王戬做出那样的事情,当然是让人恨的,可是离婚后王戬喝醉酒抱着齐志国哭:“白陌她哪怕把心放一分在我这里,我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可尘埃落定,既然分道扬镳,总要向前看不是。
    她知道白陌是算盘珠似的性格,不推都不动的,只好撂下狠话:“下班你就过来找我啊,不然和你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