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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你不卖试试》 第1章 陈清
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陈清正在和面,手上沾满了面粉。听到铃声他愣了一下,用一旁的水盆把手洗干净。现在已经是深秋,天气凉的特快,从自来水管流出来的水冰的刺手。
“喂?”
“小陈啊,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啊?”话筒里传来章翔的大嗓门。章翔是小陈的高中同学,两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不过陈清是自己开了家小面馆,章翔在一家通信公司上班。虽然月收入相差不大,说是工作无贵贱。但在崔市人眼里,坐办公室的那就是有出息的,说出来也比卖饭的好听。所以,崔市人都以能坐办公室为荣,哪怕坐的是几十人一大间,仅用玻璃板隔开成小格子的办公室。
章翔也是这样想的。他和高中毕业就辍学的陈清不一样,是上了大学的。虽然在这时代,大学生遍地是,一样很难找到工作。但他找到了啊!所以他认为自己是比每天贪早摸黑,辛勤苦干才挣得和自己差不多的陈清混的好。每次单位里发一箱苹果橙子什么的,不说分给陈清一半,也会给他兠来一些。
陈清和自己一样没有女朋友,这是章翔把他和自己归为一班的重要原因之一。章翔一直很郁闷的事就是他快而立了,还没交过女朋友。是,他没车没房没存款。但走在大路上的,有一半和自己情况差不多吧?不说和自己一样的,就连身边很多没有他条件好的人,也都有了女友的,甚至还要结婚了!陈清?陈清是有过女朋友。可不是分了吗?所以章翔面对陈清是有些既欣慰又同病相怜的。
“在和面。”陈清性格木讷,一般都要人问一句,才会答一句。以前上高中的时候,他就这样,跟截木头桩子似的杵在那。正在运动地连每一根寒毛都冒热气的人瞟他一眼,就能感到一股死气沉沉的凉气儿。身上的汗一下子凉了大半,比吃冰棍儿都管用。所以,陈清一直是没有什么朋友的。或者准确来说,除了主动凑上来的章翔,他是没朋友的。
至于章翔为什么凑上来……那时候正是高二,班干部换届。章翔是从小就担任班干部的,从幼儿园的队长到小学的课代表,到初中的学习委员,到……他高一没能当上班长。做班长的是一个笑起来只见白牙的高大男生,具体名字已经不可考。章翔那个遗憾啊……他可是准备在大学进军学生会的。怎么能断在这里?
于是,在换届前,他开始拉票了。那时候的人也单纯,好收买。章翔搞定了班里几乎所有人,正心下得意,就看到了坐在台阶上,沐浴在教学楼yīn影中的陈清。他就安安静静坐在那里,看别人打球,不发出一点声音。十六七岁的少年,身材瘦削,皮肤微黑,坐在那里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人!存在感太弱了吧!
立刻地,章翔感到了自己的使命——帮助陈清融入集体。当然,前提是他能当选班长。那时的班长也是个爱打篮球的,他乐得章翔做班长,自己有更多的时间打球。于是章翔就这么上任了。他虽然有些虚荣和不知哪里来的优越感,看人都有种悲天悯人的感觉,但也真是一位负责的班长。
一上任,他就积极投身班级的建设中去——而且没忘了孤立于集体之外的陈清。陈清不说话?没事,他和他说。陈清没朋友?没事,他就是他第一个朋友。新任班长舍己为人,抽出自己大半时间陪着陈清同进同出——他是绝对不会承认那是“缠着”的。正好两人回家的方向顺路,于是之后两年。崔市一中的人都能看到陈清和章翔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上下学在一起,中午到食堂吃饭在一起,就连座位,都在章翔申请之后换到了陈清旁边。
陈清的脾气像他去世的父亲,说好听点是老实有毅力能吃苦,说难听点就是死眼皮子一根筋,大脑不会转圈,脾气倔起来跟驴似的。因为他一直记着父亲的教导:“少说。多做。”陈清升高中那年,他父亲去世了。他父亲爱喝酒,也抽烟,四十出头就有了脑血栓的症状,但一直不在意。于是在某天下午,陈清以为父亲像往常一样下地劳作的时候,父亲一去再没回来。遗体直接抬去了医院。脑溢血,发现的又晚,救不回来的。
陈清一直是有些怨父亲的,因为母亲去世没多久,他就梅开二度,给他找了个后妈。后妈人也没像故事书上说的那么坏,勤劳能干,对陈清比较客气,天冷了也会提醒他加衣服。但到底是没有血缘做纽带的陌生人,陈清冷着一张脸,连声“妈”都不叫,后妈也不会腆着热脸上去贴他的冷屁|股。
而且后妈嫁过来没三年,就生了一个大胖儿子,取名叫陈晓宇。对陈父而言,大儿子小儿子都是他的儿子,一样疼。但对后妈来说,不管怎样,自己的骨肉都是要排在别人前面的。陈父不懂也不注意这些弯弯绕绕,于是陈清在这个家里就更沉默了,存在感也愈加薄弱。陈父的突然去世,遗产第一继承人自然是还在世的合法妻子。
陈家家底一般,在这个县级的省城里,算是中等偏下。所以其实并没剩多少东西:除了一亩半的地,就是一间一百多平的瓦房。陈家的房子盖的早,在街上还都是一层楼的时候,陈清的爷爷就盖了两层的瓦房,当时引来艳羡的目光不知道有多少。这房子传到陈父手里,陈清小学的时候,房子看起来就很破旧了。有些地方yīn天下雨还会漏水——当然,后来有找人修的。但再修,老房子也整饬不出新房子的亮堂喜气。
时代在发展,陈父一家的生活慢慢变好,街坊邻居的生活更是迅速提升,相继盖起了两层小楼。如今,伫立在楼房中的陈家小楼依然显眼,却不是因为它的高大亮堂,而是因为它的破旧。所以,这房子其实是值不了多少钱的。
后妈的名字叫卢秀云,在嫁给陈父之前,她也是嫁过一次人的。要是黄花大闺女,也看不上带着拖油瓶的陈父。陈父死的干脆突然,留下他们——不说陈清吧,也是孤儿寡母了。自己的孩子怎么也舍不得丢,而且,自己也不年轻了。所以卢秀云倒是没有找一个人再过的心思,而是继续留在陈家照顾两个儿子。
有人夸卢秀云贤惠,丈夫走了,还能一如既往地照顾丈夫和前妻的儿子。有人说卢秀云倒霉,嫁两次都没能过上几年好日子。还有人说卢秀云傻,不卷了遗产走人还要辛苦拉扯一个大拖油瓶……后来这话被反驳了,有人讽刺说:卢秀云才不傻呢!她要改嫁,就不再是陈家的人。不是陈家的人,陈父的地和房子,还有剩下的钱,都没她的分。她儿子?她儿子是有,但陈清也是陈父的儿子,还是大儿子,这家产可是至少也要分走一半的!
这些风言风语连陈清都听到,卢秀云自然也听到了。但她还是如往常一样照顾陈清,脸色也和以前一样,不冷不热。卢秀云做的,陈清都看在眼里。所以高中毕业的时候,卢秀云提出让陈清放弃读大学,去读中专或者技校,早点找个工作的时候,陈清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他脑子不灵光,虽然努力不比别人少,成绩也只是维持在一个中等偏下的水准。这种成绩,上大学也只能上最差的那种。烧钱不说,也学不到多少东西。一纸三流大学的毕业证书,对找工作也未必能管多少用。最最重要的是,陈清十八岁的时候,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已经8岁了。8岁了,可以上小学了。养孩子最是费钱,小学学费是免了,但书本吃穿那养不要花钱?看着后妈三年下来明显增多的皱纹,暗黄憔悴的脸,陈清决定不再上学了。
陈清没去上中专或技校,一是因为家里的确经济困难,二是因为——陈清找到了一个不用花钱反而赚钱,还能学到本事的办法:那就是去饭馆里给厨师当学徒。
陈清的长相随他去世的母亲,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虽然他脾气完全不是那回事儿。正在发育中的少年,因为营养不良而皮肤有些苍白暗淡,尖下巴,骨架也细,但一米七的身条也能和拂动水面的杨柳条儿相媲美了。而且陈清的一双眼睛虽是单眼皮,却很大,黑的部分多,有种水墨画的感觉——当然,饭馆的大厨不会这么诗情画意地形容,只是被这样一双眼睛认真盯着,就能感受到有种执拗劲儿在里面。很真诚。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虽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但但凡有点可做家传手艺的人,都是想把这门手艺传下去的。而且自己年高位重,对方不过是个毛头小子,就是学会了,也待几年才能混到自己的位置。那时候,自己老早退休享清福了。所以陈清就跟着大厨开始学。
学厨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别人也不会那么好心免费教你本事。陈清是先在饭馆又端盘子又洗碗又切菜,勤勤恳恳干了三年。掌勺的大厨觉得他品行也没问题了,才开始教他厨艺。陈清终于摸到了锅勺。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会和《烂泥》双开~是一篇平淡温馨的狗血文,绝对无虐喜欢就先收了吧~
第2章 SIM卡
有人说当上帝关上你的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教陈清的厨师,说是饭馆的大厨,又不是隐姓埋名的卧虎藏龙,也就是取得了一张中级厨师资格证。不过,在崔市这小地方,中级厨师谈不上罕见,也是很不错的了。一家饭馆,要是有这么一位厨师坐镇,生意总是不错的。陈清成绩不好,学厨艺也没表现出逆天的才气来,就是比一般人好了一些。
大厨看他是个良善又实诚的,也就慢慢以诚相待,把自己掌灶多年的心得经验慢慢传授给他。陈清也没让他失望,不说能马上学以致用,那一天一个脚印的进步也是能看出来的。陈清是知道自己木讷不讨喜,脑子又不聪明,但他能吃苦,说的少,做得多。就这样学艺三年,陈清也24了。
做学徒的时候,管住不管吃,工资一个月只有300。在这种小地方,300元也就只能管一个月的伙食费,这还需要紧紧。崔市虽然不怎么繁荣,但居民不少,又邻近松程市。松程市,那可是一个比中型城市还大点的城市。虽然从崔市坐车到松程市需要两个小时,但两地中间是建有一个飞机场的。所以连带着崔市也慢慢发展起来,建设什么的发展还看不到,不过,消费价格是首先提上去了。
陈清是个不讲究吃穿的,他从到饭馆当学徒起,就没再向卢秀云要过生活费。一个月300元他省了又省,硬是省下来了100。要不是正在长身体,他还可以再省下50。陈清是有点营养不良,倒不是卢秀云虐待他,正长身体的半大少年多有些营养不良。三年下来,陈清也攒了3000元,只是穿在他身上的衣服,颜色陈旧,衣袖处已经露出细瘦苍白的手腕。这三年,到底营养跟不上,他只长高了4、5厘米。
从跟着大厨学起,陈清的身份就从学徒变成了助手,工资也从一个月300涨到了800,翻了近两倍。陈清总算是有闲钱添两件新衣服和两双新鞋,他那双旧运动鞋已经后脚跟漏风了——这三年他脚没怎么长,过去的鞋还能凑合着穿。就这样又三年下来,陈清攒下了两万。离开饭馆的时候,陈清还记得师傅——是的,虽然大厨没正式收他,陈清的确认为自己是他的徒弟——叮嘱他去参加厨师的正规培训,考个初级厨师资格证回来。
崔市过去没那么讲究,有些厨艺的就能自家开个小饭馆做生意。但随着近些年各种饮食隐患出现,相关部门查得也就越来越严。没有厨师证的人是不能开饭馆的,被查到罚钱不说,还会禁止营业。没查到?那是你运气好,但到底是违规的。就连到饭店找工作,别人也是首先要管你要厨师证的。
陈清花了几千块钱报上厨师培训,又在一家小饭馆任职2年多,一番辛苦下来终于拿到了象征初级厨师资格的绿皮证。这时候,陈清已经快27了。他在小饭馆里掌厨,一个月工资2500,除掉住宿费和伙食费,一个月下来能攒近2000,两年下来,就攒了4万多。4万,在这个小城市,也算一笔不少的钱——虽然对陈清来说还不够,但马虎一些也能简陋着用了。
陈清彻底从“家”里搬出来了。对他来说,父亲去世后,那个家就越来越失去家的样子,自己像是寄住在别人家的小孩。卢秀云没什么技能,陈父去世的时候,陈清15,陈晓宇才5岁。虽然留下的有些钱,但给陈父办完葬礼后基本不剩了,卢秀云只能做主把家里那一亩半分地卖了。卖的钱,她抽出一部分做了进货的本金,学别人开起小超市来。
说是小超市,其实就是好听些,本质和小卖部差不多。卖些零碎的生活用品,像手套、洗发水、调味料……都有。一个月下来差不多也能赚2000。陈清高中毕业后不再向家里要钱,卢秀云也就保持沉默。她只是一个中年女人,还带着正要上学的孩子,钱只会嫌少不会嫌多。她也不是圣母,自己的骨肉当然要比陈父和前妻的儿子重要。再说,她也没亏待他啊。晓宇要是吃雪糕了,她也一定会给陈清买一根。就这也没见那孩子给自己个笑脸。
陈清就用这4万块钱做了本金,拿出一万付了半年的房租——他在比较繁荣的街道上租了一个50平的店面,一个月租金1500。又把店面略微装修一下,买桌椅瓢盆,蔬菜米面……一番准备下来,4万花的几乎不剩。到工商局注册,办了相关证书,等证书下来,这店就开起来了。
陈清的小饭馆名字简单,他没有取名的才能,就和别人一样,在馆子前冠上自己的姓,叫“陈记面馆”。因为陈清主要卖面食。近十年的努力,就是没有过人的天分,陈清的专注和努力也取得了丰硕成果,那手艺是毫无疑问。店面的位置不错,向东200米就是一所中学,这条街也是学生必经的路。
不到两个月,陈清的生意就慢慢好起来,只是他只有一个人,生意再好,赚的也有限。陈清没有请人帮忙扩大店面的意思,为人又老实不和人起争执,左邻右舍对他倒是没什么意见。就这样两年下来,陈清29了。他的店月收入也稳定下来,每月差不多能赚五六千,除去房租本金也就净赚四五千。在崔市,也算是中等收入。
不过,陈清的弟弟也上大学了。大学一年学费加上生活费住宿费就至少要1万,卢秀云实在负担不起,于是找上了陈清。陈清沉默一下,就答应了。虽然他和这个弟弟没怎么相处过,对他也没有多少亲情,但到底是一个父亲。陈父去了,自己又是长子,扶助一下小弟也是应该的。而且陈晓宇和自己不一样,他脑子灵活,学习好,高考可是考上一本的。整个崔市,考上大学的也不过几千人,考中一本的更是少,不继续读下去太可惜了。
陈清没上大学,固然是因为他成绩不好,考不上好大学,也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够。如果可以,他当然是想继续读书的。如今自己的弟弟考的这么好,自己要是不资助他念大学,怎么看都是埋杀一个好苗子。而且这社会虽然大学生越来越不值钱,总比高中毕业的好找工作。于是陈清就负担了陈晓宇的学费。
昨天,他刚给陈晓宇汇了2000的生活费。所以电话铃声响的时候,他以为是陈晓宇的,告诉他钱已经到账了,没想到接起来是章翔。陈清回复说在和面,那边就继续说下去了。
“小陈啊,你这号码蛮好记的。1X8 8888 8808,有8个8呢!”
“嗯。”这个号码,就是他考厨师资格证的时候买的,当时没注意,后来听章翔说了才知道这号码是很不错的。不过,章翔都夸过了,干嘛又要再说一遍呢?
“……小陈,你想不想赚个外快?我有时候真羡慕你的运气啊,这好事怎么就轮不到我呢?”章翔那边哈哈笑着。
“什么事?”
“就是有人想出钱买你这个号,你看卖不卖?对方出300快钱呢!”其实是500,不过自己帮忙联系总要贪些好处嘛!章翔只是这么问问,他钱已经收了。一个号码不过30,卖出300已经翻了9倍,章翔想都没想陈清可能拒绝。所以听到话筒里传来的声音,章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我不卖。”陈清的语气还是淡淡的。
“为什么啊?300呢!你辛辛苦苦一天也赚不了这么多!”章翔几乎要暴走了,郁闷了。
“我不想卖。用习惯了。”陈清平平淡淡说道。
“我看你是还等着那个女的吧?她都出国了,你再等她也不会回来!国外总比国内好啊,她回来才是傻了!”章翔说这话的时候不免有些冒酸气。他说的是陈清正考厨师资格证的时候谈的女朋友,人长得还不错,打扮起来十分清秀。但和陈清谈了一年,突然就出国了。有传言说她找了个外国人做男友,跟着人家跑国外结婚去了。但不管怎样,都是离开陈清了。
“……”
章翔说完就后悔了,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他张嘴还要再说什么,电话已经被掐断了。不好意思再拨过去,也是知道再说都没用了。高中两年加这几年的相处,已经让他充分体会到了陈清那驴脾气。虽然平时很木讷,对什么都不太在意,要求也不高,但一倔起来,那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SIM卡的事情行不通,章翔头疼了。他已经收了钱,钱是可以退,但对他提出要求的可是他们这部门的经理啊!他可是自荐拍胸脯保证圆满完成任务的!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唔,暂时没什么想说的
第3章 荣旭
“没别的事我就继续和面了。”陈清说完这句话就挂了电话,倒不是因为他被触到痛脚,生了章翔的气。和那个人谈恋爱的时候,陈清是真心的。他是一个认真的人,不会那这种事开玩笑,所以他是怀着结婚的目标和那人谈的。只是自己那时正贫困,没车没房没存款不说,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洗了又洗都发白了的。
所以他相信女友不是爱慕虚荣的人,只是自己的确给不了她什么。陈清不会乱许空头支票,他就是有勤奋的心,在没做出成绩前,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不能要求女友一直陪着他吃苦——当然,他内心是希望女友能陪他的。而女友没有,他有些失望,但也理解。要一个女人跟着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那需要的勇气不是一般的大,而且还要有足够深厚的感情。
陈清不知道女友对自己感情多少,只知道4年过去,再想起女友,除了记得那张素颜朝天的笑脸,五官都有些模糊了。陈清现在过得很好,虽然他还没有房子——家里那套瓦房,虽然破旧,但占地100多平,要卖还是能卖几十万的。自己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晓宇却是要给卢秀云养老的。是的,陈清一直叫卢秀云阿姨,从来没把她当成自己的母亲。
陈父留下的遗产,自己不会和晓宇争。只是卢秀云,他也不会给她养老了。当然,如果他们有困难,陈清还是愿意帮忙的。比如陈晓宇的学费。到底是进了一家门的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埋藏在血缘里的牵挂是斩不断的。
这几年,陈清因为一直很忙,都没谈女友的心思。今天听章翔这么一说,才觉得自己是该找个人了。他快30的人,虽然没房子没车,但收入稳定,存款也能付个首付。应该能找个不错的女孩结婚——对,结婚!陈清是想找个人过日子的。虽然他口上没说过,但他的确是比一般人都多分渴望,渴望有个完整的家,渴望有一个流着自己血脉的孩子。他就像是奔走在草原上的野马,因为一直跑一直跑,最后感到累了,迫切想找个温暖安全的地方休息。
荣旭最近心情很好。他刚刚从部队里出来,悠闲了一个月,也无聊了一个月。家里人一直催他定主意也影响不了他的好心情。因为他心心念了三年的心上人儿终于要从法国回来了。对,没错,是荣小爷单恋人家来着。
荣旭算是官三代。他爷爷荣鹤北是元帅,但生的三个儿子,老大荣安山不中用,只知道往女人怀里跑。老二荣安启又是爱钱要命的,大学读了经济管理,一毕业就毅然从商,现在也是一家跨国企业的老董了。老三荣安川却是个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天天这个山里跑,那个地沟里钻,美名其曰“考古”,也没见他发现一块元谋人、北京人头盖骨,或者什么皇什么候的陵墓。
最最重要的是,老大媳妇,也就是荣旭他母亲,去得早。老爷子在上面震着,老大荣安山虽然在外面胡搞,但到底是个知事儿的,荣旭母亲死后就做了结扎,倒是不会搞出什么私生子的丑闻来。老二荣安启是老老实实找个入眼的女人结了婚成了家,也没在外面养人,但生了三个孩子都是女孩,与儿子无缘。老三荣安川则是四十了还在大山里跑,脸上胡子拉碴一大把,风吹日晒的脸比沉溺声色的老大皱纹都多都深。不过荣家人的底子在那,外貌看起来也差不到哪去,仍是中年帅大叔一枚。要找,也能找个不错的媳妇。但挡不住他老往外跑啊!荣家是不错,但也没人愿意嫁过来独守空闺啊!老爷子想给老三找个媳妇收收心,到底失败了。失败了一次又一次,最后老人家懒得管了,随你去吧!
所以荣旭算是荣家第三代的独苗苗,按理说那真是被捧上天也不为过。不过事实恰恰相反。大概是第二代让老爷子彻底灰了心,所有的希望就寄托在了第三代的荣旭身上。荣旭刚刚出生的时候,老爷子第一个抱的他,被一拳打中鼻子扯了胡子也不恼,只哈哈笑着说:“这孩子像我!”一语中的。
不到1岁能爬的时候,荣旭的破坏力就不小。能走之后,破坏力更是直线上升,就没人没受过他祸害。偏偏老爷子罩着,那是谁也治不了。老爷子说了:“这孩子像我,将来是要进部队的。”老爷子一辈子戎马刀枪,到老了才得这么一个接班人,那真是所有期望都压在了荣旭身上。老大到老三都被剥夺了抚育探望权,荣旭一能跑,就被老爷子扔进了青少年培训营。
这个培训营培训的都是像荣旭这样的官N代,还有就是从各地选上来的好苗子。从这里走出去的将来做个特种兵都是没问题的。可怜的荣旭还没来得及享福,就被扔进了泥坑里。培训营里管的是真严,训练也是在不影响一群半大孩子身体发育的基础上提升到了极致。17岁从培训营出来,没休息半年,刚过完生日满了18岁的荣旭就被扔进了第二个泥坑,比上个还要大还要深的泥坑。
荣小爷怒了。你不是要看成绩么?我给你看成绩!于是事事争先,蝉联军营多项训练比赛冠军,刷新各项指标,同时,破坏技能启动,马力全开。就是老爷子在,荣安启也没少给军营赔钱重造各种训练设备。24岁的荣小爷从部队大门走出去的时候,军营里真是一片欢腾,处处结彩。终于不用再被那个禽兽折磨了!!欣慰啊!苍天开眼啊!
你问荣小爷一直在军队拿来的心上人?那是荣小爷21岁正春心萌动,一次执行任务外出的时候看到的呗!那天仿佛是炎夏里最热的一天,荣小爷正满头大汗,远远望见一片林荫,毫无疑问就走上去了。于是,丘比特之箭射中了他。
那棵香樟树下,穿着白衬衣的清瘦少年,俊秀的脸十分认真地对着眼前架起的画架上涂涂抹抹。那干净的气质,略微忧郁的认真眼神……荣旭沉寂21年的心猛然被撞了一下。他心动了!在暗处默默观看可不是荣小爷的作风,直接对目标出手才是他会做的事。于是荣小爷挺挺胸膛,理理衣服就上去了。
荣小爷身材高大,188公分的身高,穿了一身迷彩服,露出的蜜色肌肤下是结实有力的肌肉。就这样大跨步干脆利落的走过去,也是虎虎生威,自有一番利落和英雄气概。只是这一开口,就露馅了。
荣小爷手肘撑在树上,吹了一个口哨:“嗨,美人儿,叫什么名字?”原谅他吧。从8岁起就和一群大老爷们生活在一起,天天都是枯燥却能把人累瘫的训练。军队里闲暇的时候,那谈话真是百无禁忌。所以荣小爷直接把军队里学来的话甩了出来,被拒绝鄙视都是情理当中的事。
少年连甩都不甩兵痞子一眼,继续作画。他是附近大学的学生,学的是绘画。今天就是出来写生的,没想到会被打扰。他不理荣旭,荣旭也不再说话。反正就这么看着心上人也是一种享受么。等少年画完,习惯性在画布一角题上自己名字的时候,荣小爷笑了,说了第二句话:“原来你叫乔溥羽啊!真好听!”
少年皱眉,显然是没想到这人居然还没走。他知道附近有一座军营,荣旭穿的又是制式的迷彩服,显然是里面的士兵了。论背景论拳头他都惹不起,但还躲不起么?!少年背着画板走了,荣小爷也不拦。他现在也没时间追心上人,已经知道了名字,显然是附近大学的学生,他人还跑得掉么?
回去,荣小爷就一通电话知道了少年的资料:乔溥羽,21岁,附近大学大三的艺术生,热爱绘画。家境中等偏下,父亲在修理工厂上班,母亲开了一家裁缝店,缝补衣服,也订做。一直很想去法国留学,目前正在申请法国交换生的名额。
荣小爷觉得,自己机会来了。名额这种东西,大多都是内定好了的,只留几个给成绩极度优异的学生。这样贪不到的人,只会觉得是自己成绩不行,运气不好。但对荣旭来说,拿下一个名额送给心上人实在再简单不过。但是,这名额不能就这么送出去。荣小爷不是无私的圣母,不讲究默默奉献那种东西。他只讲究实际的,看得到、摸得着的。施恩不图报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
要帮忙,也要对方先领他情才行。至少,也要对方知道自己付出了多少辛苦才给他弄来这个名额——好吧,荣小爷其实就打了一通电话,但乔溥羽不知道啊,他只知道荣旭说的啊!
荣旭在宿舍门口堵住乔溥羽,把人约了出来。他还知道约在咖啡馆里——书上电视上都是这么说的。乔溥羽一开始是不愿意和荣旭这种人打交道的,偏偏对方手上有他最想要的东西,而对方说只是想和自己做朋友……一直生活在学府这个象牙塔的乔溥羽,还不知道有一个词叫“同|性|恋”,就连荣小爷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成了同|性|恋。
都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但荣小爷是谁?高大帅气,各项全能,去食堂吃饭打饭的大妈都会多给他舀一勺,怎么也不会愁这个。曾经所有的人都被他分成两种:会动的和不会动的,又名活人和死人。只是爱情来得太突然,荣小爷就这么巴巴地凑上去了。乔溥羽也就这么和荣旭成了朋友——虽然两个人都不认为他们是这种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是双开,亲们比较想看那篇可以留言告诉我,我就先更那一篇没人要求,我就哪篇有感觉先更哪一篇了~
第4章 准备
去法国做交换生的名单上毫无疑问地增加了乔溥羽的名字。乔溥羽在外留学三年,荣旭正好要进行为期三年的密封式集训。等他从军营里出来,乔溥羽也差不多回来了。
心上人要回来了,怎么也得送份礼物啊!可送什么呢?不长的相处已经让荣旭充分了解了他这个心上人的脾气,那真是宁死不吃嗟来之食。可能因为家境贫困,对钱啊之类的东西额外敏感,送他一套名贵画具都要气得满脸通红,清高的很。不过荣旭就喜欢他这点,觉得对方单纯。这就像看到了一只昂着脖子高傲无比的小猫,就是挠你一下,只用屁|股对着你,也觉得可爱。总言之,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罢了。
昂贵的不能送,那就送有意义的吧!手工艺品?荣小爷只玩过真刀真枪。织毛衣围巾?他只会拆……想来想去,荣旭就想到了别人送给自己的那个8个6的号码。对啊,就送号码!这种东西不值几个钱,却最显心意。荣小爷就想了,送个什么号好呢?全是一个数字的好记是好记,但太土了,而且显露不出自己的心意。
最后,荣小爷想到了。那就是把重复的数字和心上人的生日结合起来,荣旭在纸上写下这串数字:1X8 8888 8808 ,然后就找人去买了。他还没有自己跑腿的意识。荣旭一道指令下来,接电话的人也觉得这是小事,太容易了,于是又安排一个人去做。被指命的人也觉得简单,于是又安排下去……就这样,最后这任务跑到了章翔手里。
陈清的拒绝也经过这么一道道传达转达到了荣小爷的耳朵里。荣小爷当下就暴走了:“什么?!他敢不卖?!他不卖试试!!”
陈清真试了。他是土生土长的崔市人,连松程市都没去过,和荣旭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换言之,完全没有关系。荣小爷不知道陈清这么个人,陈清也不知道荣小爷这个人。就是荣小爷真找事儿,那也不是他亲自动手。他撇撇嘴,自有一帮人替他扑上去拳打脚踢。
荣小爷之所以没动手,不是因为他觉得对方拂了他面子是不足计较的小事,而是因为他找到了更好的目标——著名画家浮丘计在晃市办画展的门票。荣旭从来不明白艺术这些玩意儿有什么意思,对乔溥羽痴迷的油画更是感到难以理解:油画这东西吧,好像是画的越像越好,但画得再像,也没摄影机咔嚓一下拍出来的照片像啊!就那么一个景物,按一下快门就能搞定,却非带花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候去画——有意思吗?反正荣小爷是觉得没意思。
只是挡不住心上人喜欢,荣旭也就留意了。正在为心上人礼物发愁的时候,这个画展就跑到了他眼里,于是那个没买到的SIM卡就被他转眼抛到脑后。送门票虽然没有号码意义深远,但乔溥羽一定更喜欢,也更拿得出手。于是荣小爷大手一挥,表示不在意了。
遥远的崔城章翔松了一口气,擦了一下冷汗。陈清坐在他对面,默默无声的吃火锅。锅底是他自己做的高汤,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里面还下了粉条肉片鱼丸……章翔吃的差点把舌头吞了。别的不说,他这朋友的手艺那是吃过的都绝对要竖大拇指的。吃火锅就是要有人陪着才够味,章翔边吸溜粉条,边对陈清唠叨:“你看你傻不傻,辛苦一天也赚不上300块钱,你就这么退了……”他知道陈清虽然脾气倔,但是不容易生气的。从那天挂了电话,被上司骂一通之后,章翔就开始在陈清耳边啰嗦了。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陈清也知道章翔没什么坏心思,最多是贪图名利些,爱占小便宜些。所以任凭章翔说的唾沫横飞,陈清默默把还没下进锅的肉片和切好的菜往安全的地方挪一挪,继续埋头吃火锅。
“哎哎,你怎么不回话啊?啊,鱼丸没有了!你也给我留一个啊……”
谁让你啰嗦来着……活该!陈清吐槽,但还是起身把剩下的菜和肉都下进锅里。肉片切得极薄,在沸腾冒泡的锅里一涮就能入口,要是站着调料会更鲜更香。章翔这回也不废话了,直接卷了袖子下锅捞。这可是他买的肉,怎么也要多吃点,吃够本!
荣小爷在荣家大院里悠哉悠哉地过了半个月,老爷子看不下去了。这要去军队,怎么能不早点开始准备?老爷子六十多岁高寿的人,走起路来也是腰板儿倍直,腿脚倍利索,根本不用借助拐杖什么的。要不是已经退休了,他还能拿枪再做出些业绩来。所以看不下去的老爷子直接去了书房。
门推开的时候,荣旭正坐在书桌前,穿着军靴的双脚翘在书桌上,手里捧了本《西方油画欣赏》。和心上人在一起,总得找些共同话题啊!只是这本书在手里半天了,他也没翻几页。荣小爷正无聊呢,老爷子推门进来了,问他回部队的事。
“回去?还回去干嘛?我都完成任务了。”老爷子听这回答都要被气出高血压来:感情这也是一个不争气的!
“你不回去求上进,想干嘛?”
“哎,老爷子,你先问问谭队想不想我回去。我都在那里面摸爬滚打十几年了,部队里那套我早摸清楚了。再待下去真没意思!不就是一步步向上爬嘛,可我爬那么高干嘛?现在又不打战,立不了军功,你又不愿意帮我找人的。我就是再有能力,爬到你这地位也是一二十年后的事了。”
老爷子被堵住,也明白荣旭说的是实话,就皱眉问:“那你想做什么?就这么不回部队了?”
“部队嘛,肯定不回去了。至于做什么——二叔不是忙吗?我去给他帮忙好了。”荣小爷打得好算盘,他知道二叔在松程市有分公司的。松程市,那可是心上人老家的地方啊。在那里和心上人才有多多打交道的机会,才能日久生情嘛!
荣旭想的是好,他二叔一听这消息却是气得眼睛都瞪圆了:感情这侄子在部队里祸害的还不够,要到他公司里给他破财啊!他倒不是担心侄子抢自己公司,谋自己钱财。他们这家人虽然表现的不怎么亲近,但都是把家人放在心里第一位,比较注重亲情的。自己三个女儿没一个能接手公司的,大侄子要是能接手他也算有个传人,能放心了。但问题是,他这个侄子是个对钱财没心的。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也就算了,做商人,不一定要爱财,但最起码也要有挣钱的意识啊!不然干嘛做商人。
可这些话不能对老爷子直说,老爷子还保留着那时候的老观点,顽固的不得了,认为除了当兵和读书,万般皆下品。对二儿子一身铜臭不满,如今听到自己的孙子也要经商,顿时大发雷霆。但如他说的,荣旭的脾性谁都不像,最像他。那一拿定主意,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说了没用,老爷子就想让孙子知难而退,乖乖回部队去。
这种情况下,荣安启察言观色就商量说:“这突然插人手到重要职位吧,虽然公司是我说了算,但引起高层反弹也不好。而且小旭又没学过经济学什么的,在那些位子上也坐不住。不如从底层做起,既能学本事,又能稳扎稳打向上爬,到时候我再找个合适的时机提拔他一下,反对的声音就少了。这样对小旭的发展也好。”
当然好!要是能让他知难而退就更好了!老爷子点头了,荣安启就安排下去了。虽然不明白侄子为什么要求去隔着一个省的松程市,但坐飞机也就几个小时的路程,来回方便,通讯有手机什么的更方便。所以一纸调令下来,荣小爷屁颠颠地跑去松程市守株待兔了。再过一个星期,他心上人就要从法国回来了!
为了让心上人在自己身上目光多停驻一下,虽然荣小爷觉得自己帅的毫无疑问,但对着一柜子迷彩服军装,他也知道穿这样和心上人走一起是很引人注目的。以前在乔溥羽大学那,他和乔溥羽一起出去,乔溥羽就说过他。不过那时候当地人都知道附近就是军队驻扎地,偶尔有士兵出来逛街什么的,并不是十分引人注目。但现在在市里,就要注意了。毕竟荣小爷也没有让人围观的爱好,他也不需要高回头率来建立自信。
于是荣小爷就出去大采购了,他去的是知名品牌连锁店。店里的员工都是会看人的,也会搭配衣服。荣旭肤色微黑,看起来就有种年轻人的活力阳光在里面,店员给他选的都是样式极为简洁大方,又不失贵气类风格的衣服。荣小爷进试衣间换了衣服再出来,把店员都看愣了。
荣旭宽肩长腿,全身的肌肉都是摸爬滚打在部队里练出来的,远非那些健身房里浮夸的苍白肌肉能比的,是个天生的衣架子。都说人靠衣装,眼前这人穿上名牌衣服,倒不是衣服衬托他,反而是他衬托衣服了。穿出来的效果比画报里的模特都好,天生的威势和贵气摆在那里,从部队里带出来的痞气不说话到不显。于是整个人看起来气势十足又贵气十足,让人都不敢靠近了。
衣服买了一大堆,给了店员地址让他们直接送过去。荣小爷又去理发店理了个精神的板寸。他容貌长得好,就是最普通的板寸也只显得他干净又精神。
作者有话要说:荣小爷快和陈清见面了\(^o^)/~
第5章 拉面
荣旭在松程市的房子是他二叔着人安排的,在地段最好的小区,绿色规划和物业都很好。房子双水双气,一百多平,已经简装过,如果对房子装修要求不高的就能直接入住。毕竟他出来是锻炼不是受罪的,没必要连吃穿都受短缺。但准备的再齐全,也不会连伙食都给他一并解决了。所以这天买好一大堆东西之后,荣小爷饿了。
在部队里混了十几年,睡过泥坑,吃过生肉,荣旭对生活水平的要求倒不是很高。他就是一个装不了斯文的粗人,学不来一手刀一手叉的小口吞。明明最后都要吃到肚子里,怎么吃不是吃。非得用盘子摆的漂漂亮亮的切成小方块,吃一小口喝一小口,还要拿餐巾纸擦一下小口……西餐荣小爷就和心上人出去的时候吃过一次,据说这玩意最有情调。但吃到嘴里,荣小爷真心觉得,这些据说用什么什么特技秘料调制的牛排,也没比架在炭火上烤的好到哪去。真论起来,还没烤肉香呢!
荣旭的粗鲁吃相,看的坐他对面的乔溥羽直皱眉:和这家伙讲情调,那就是牛嚼牡丹——浪费了!他还嫌不好吃!
饿了,就吃东西呗。刚刚买衣服的时候,荣旭也买了不少居家休闲和运动式样的一般牌子。心上人没回来,他还没有把自己披上一层皮的觉悟。松程市餐饮业不错,荣旭又不讲究虚的,随便找个干净的馆子就能吃的挺饱。
此时已经是初冬,荣旭虽然不畏冷,从凛冽的寒风里走进开着空调的屋内,也是觉着身上一暖,轻松不少。正值饭点,小饭馆生意挺好,荣旭坐在靠窗的位子,没几分钟就有扎着马尾的小姑娘拿着本子走上来。
“欢迎光临。请问几位?想吃点什么?”这是一家中档的餐厅,虽然规模小,但该有的一样不缺,服务还是不错的。扎马尾的是工读生,在本市一所大学正上大一,双休就来店里做兼职赚点外快。
“一位。来份大碗的牛肉面,仔姜炒**,鱼香肉丝……木须肉。嗯,就这么多。快点上来。”荣旭看着手里的菜单,翻得飞快,嘴也不停。
小姑娘都快跟不上速度,越写越惊讶:不说6、7份几乎都是全肉的,这么多的饭量……他一个人吃的完么?虽说这时代几乎没有吃霸王餐的了,坐着这人衣着也光鲜,但就是浪费食物——也不好啊!最讨厌这些仗着有钱买一碗倒一碗的了!
吃完了就是饭桶,吃不完就是浪费食物——哪一样都不好听。这些腹诽荣小爷没有听到,他正饿着呢。空腹时闻到邻桌上不断飘来的香气,荣旭口水泛滥:这是什么菜?应该问问的好刚才一道点了……
最先端上来的是仔姜炒**,还没靠近就闻到一股诱人香气,吃在嘴里也很鲜美,但荣旭就是觉得没有刚刚闻到的那股味道香。之后鱼香肉丝、木须肉……也都陆续上来了。这时荣旭再次闻到了那股十分诱人的味道,然后就看到一碗牛肉面被放在自己面前。
碗是普通的白瓷碗,上面带有青花。粗细适中均匀的面条静静躺在洒有葱花香菜的清汤里,红色的酱牛肉切成薄片堆在上面,表面还洒了酱汁。这么一副画面,荣旭觉得比自己看了半个月也没看出个所以然的油画漂亮多了。
用竹筷挑起几根面条,清汤浮动中,那股香气又浓郁了些,荣小爷咽了口口水,一口把腮帮子塞得满满的。在味蕾上散开的感觉让他差点把舌头也吞了。面是纯手工的拉面,极为劲道香滑。牛肉是酱过的,陪着葱花吃,又嫩又有嚼劲还带着清香。
荣小爷泪流满面,觉得自己之前二十余年吃的那简直是猪食啊!他一直以为自己不讲究吃的,那哪是不讲究啊,那是没有机会讲究!现在机会来了啊!
“累了吧?歇歇吧。”50多岁的大厨看到陈清额头上都渗出了细小的汗珠,不禁又发出感叹:“真是麻烦你了。都是我这手不争气,偏偏在今早上折了。本来是要请你吃饭,现在变成你给我做工了。”他的左手打着绷带,吊在脖子上。
陈清接过毛巾擦擦额头的汗,笑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不麻烦。正好我今天也没事。”他今天是到市里采购的,准备给店里添点东西。大厨也姓陈,当初他收陈清做学徒的时候,说的就是“三百年前咱们还是一家呢”。后来陈大厨从那家饭馆辞职,自己开了这家饭馆。他是想把这家饭馆传给儿子的。他儿子今年也快四十,还没有一个固定的工作。
陈大厨原本辞职是想歇息来着,但儿子不争气,他只能撑着老腰上,于是就开了这家饭馆。一边营业,一边教儿子手艺。今天他亲家母过60大寿,儿子和儿媳妇都昨天刚去,要今晚才能回来。店里有帮忙的伙计,他这店又不大,陈大厨一个人掌勺也能撑住场面。但不巧的是,他偏偏在早上把手给折了。
到底是年纪大了,骨头也脆,一个用力不当,就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一天要用的菜都洗好放进篮子里了,肉该炖的也炖上了,还有和了一半的面……都是不能放的。平常就是生意不好,也能卖出去大半。今天要是不开门,原本能赚的和这些菜——这损失也有近千了。
不是丢不起,但也够肉疼的。一千,去掉成本也得辛苦三四天才能赚回来。而且作为厨师,浪费这么多的食材,陈大厨怎么能不肉疼?陈清就在这时候来拜访,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师傅还没吃吧?我给你也下一碗面吧。”虽然陈大厨没收自己做徒弟,但陈清一直把他认成师傅的。所以一直这样称呼他。陈大厨有麻烦,他也毫不犹豫地卷袖子上了。不说他现在生活的有多好,至少也有点存款,衣食无忧。当年他还是个半大孩子,要不是陈大厨给他说了话,那家饭馆的老板也不会留他。他也就不会有今天。再没有困境让人飞速成长。陈父去世后,陈清更加明白,没有人对你有义务。帮你一把是别人的善心,袖手旁观也不过是遵循本分。所以陈清才会对陈大厨这么感激。
揉、握、拉、甩。是陈清做惯了的动作,不甚强壮的手臂挥动间潇洒利落。等他停下来,锅里的水也刚好开了,粗细均匀,根根分明的面被扔进锅里。过一分钟左右捞出来已然熟了,面被乘进白底青花的汤碗里。浇上大骨熬成的清汤,再铺上一层红色的酱牛肉,最后泼上酱汁,撒上葱花。一碗地道的牛肉拉面就好了。
“你这手艺可比我好多了!”陈大厨吃了一口就分辨出来陈清已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禁心下感叹,自己的儿子要有这手艺,自己也不至于一大把年纪还要出来开馆子。
“都是您教得好。”虽然年近三十,不习惯被如此称赞的陈清仍会感到腼腆。他的手艺进步其实没什么秘诀,就是不断的练习,然后慢慢就知道些什么了。但真要他说出个子丑寅卯,他是说不出来的。
“今个一天真是辛苦你了,你也该饿了吧,一会我们喝一杯。好久没一起聚过了。”
“陈爷爷,你手还没好呢!不能沾酒。”这句话正好给进来端菜的小姑娘听到了,口快说道。陈大厨可怜小姑娘在外上大学不容易,是把她当成孙女看的。因为他儿子只给他生了个孙子。投桃报李。陈大厨对小姑娘照顾,小姑娘也关心陈大厨的身体。
“小妹说得对。师傅,我们还是改天再喝酒吧。我今天买的一大堆东西要带回去,还要收拾面馆好明天开张。以后时间多得很。”小姑娘叫肖梅,听起来像小妹,大家就顺口这么叫了。
“你呀……”陈清说道他的面馆,陈大厨总不好再留他,就对他说:“那你改天再来,我们一定要喝一杯。”
“肯定的。师傅你就放心吧。多注意身体。”
“你东西多不好带,我让小赵送你。”小赵是店里一个姓赵的伙计,名字挺生僻不好念,大家就都叫他小赵。
“好嘞。那我走了。”今天生意不错,准备的饭菜本来就不多,很快就卖完了。陈清从厨房里出来,有两个伙计正在打扫卫生。他两手都提了东西,小赵走在他后面也抱了一大包。因为个子不高,这东西他拿着很不稳,随时会倒的样子。
“我们来换换吧。这个和它差不多重,好提些。”陈清说着转身,但小赵脚步一时来不及停,又迈出一步。眼看东西摇晃着要扑到脸上,陈清也下意识的退了一步,然后,就撞到了一个坚硬的后背。
作者有话要说:要碰面呢——还是擦肩而过?
第6章 讹诈
“哎!”被撞到的人叫了一声,陈清则是被反作用力震得前进了一步。
“怎么走路呢?!”那人转过头来,是个有些流气的中年男人,面皮发黄,眼睛很小,但个头很高。其实陈清本来是撞不到他的,只是陈清后退的时候,他刚好起身,这才碰到了一起。男人看起来高壮,怎么也有180公分以上。和陈清碰到一起,吃亏的人怎么都该是陈清才对。结果陈清没叫,他倒是喊起来了。
“你这人……”肖梅性情爽直首先忍不住出口为陈清说话,被陈清拦住。小姑娘家境平常,在这里兼职,还是不要惹麻烦的好。而且在饭馆里,对方来用餐就是客人,服务生怎么能和客人争吵?这样对师傅(陈大厨)的生意也不好。如果道个歉就能息事宁人,陈清觉得说出那三个字也没什么。
“对不起。”陈清有退让的意思,对方却不打算见好就收。不过,撞一下这种事也做不了什么文章。男人想说的是另外一件事:“你道个歉就没事啦?算了,今天不和你计较。不过,你们这家饭馆是怎么回事?我吃饭居然吃出蛐蛐来了?!”
男人说的时候,手指着饭碗——白底青花的面碗里,清汤中浮动着一抹暗色,细看正是一只蟋蟀。如今正是深秋结束,初冬的天气。蟋蟀这种昆虫大都销声匿迹了。但现在几乎大半家庭都安有空调,尤其是像饭馆这样的店里,在营业时间里,空调都是一直开着的。于是就有蟋蟀趋利避害躲进了温暖房间的角落。偏偏它们又是爱乱蹦跶的,于是一个不慎就跳进了汤碗里。
陈清在厨房帮忙,知道陈大厨这家店的卫生是很好的。不说一尘不染,地面也是每天扫了又拖几遍,垃圾也都及时处理,不会滋生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这只蟋蟀,真的只是一个巧合。本来遇到这种情况,客人固然吃不下去,店家道个歉,重上一碗也就算了。不是什么大事。但看眼前这人的架势,却是有几分想要闹大的意思了。那嗓门没有一点压抑的意思。
“你们这家店也太不干净了吧?蛐蛐什么的都往碗里蹦。”男人还在大喊大嚷。就算这时店里基本没什么客人,也不能放任这人胡说下去。明明只是偶然的事,却被他扣了一个大帽子。
外面在闹,里面也听得见。陈大厨连忙从厨房里出来,出来的时候,就听到肖梅在和那人说话:“我们买的饭可都是干净的!你别含血喷人!”末了,小姑娘还愤愤不平小声说:“一只蟋蟀怎么啦?还有道菜就是炸蟋蟀呢!我上的大学食堂里经常吃出来虫子石子,用勺子舀出来,不也照样接着吃……一个大男人这么多事……”
男人不知是气得还是被话憋得,脸涨得通红,硬挤出话来:“让你们老板来!”
“我是老板。”陈大厨急急忙忙挤进来:“我这家店可是有卫生证,有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明。这次的事只是意外。不然这样,这碗面的钱我不收了。你看怎么样?”
这碗面不收?那就是别的还要收?男人吃饭的桌子上光酒瓶就摆了6、7个,还有几个狼藉的菜盘子。酒是最好的啤酒,菜是最贵的肉菜。零零总总加在一起也要个200。一碗面顶几个钱?男人显然不甘心只得到这个:“老板,我吃面吃到一半,看见蛐蛐很恶心啊!而且这蛐蛐不知道有多脏呢。我要是回去生了什么病我找谁说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一只蟋蟀还能带什么病菌?男人这样说摆明是不想善了了。
“这桌饭菜的钱你肯定不好意思收了,我就是给了你也没脸接吧?而且后续什么的也不用你们费心,给我个四五百就没事了!”
到这地步,再不明白男人的真正目的,他们就是傻了!敢情这是一个想吃霸王餐还想讹诈的!
“你不要太过分……”陈清皱眉,他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从小沉默寡言,连架都没吵过。就是憋气,也只能说出这句话来。
“四五百你们都舍不得?这还算少的。现在谁生病住院不是一花就几千啊?我可是承担着健康的风险只要四五百!”
荣小爷今晚吃的很满意,或者说,这是他有史以来吃的最满意的一餐,于是一不小心就吃撑了。吃饱喝足,心情也好。荣小爷刚准备喊服务生结账,就听到了前台传来的吵闹声。
出什么事了?荣小爷挑眉,走了过去,刚好听到男人精彩的总结发言。那说的,好像他是多么委屈求全,多么胸襟宽广似的。
他虽然十几年都待在军营里,算是在部队里长大的。但从成年后就陆续接了不少任务,那些任务倒不是都十分危险,但也是和犯罪分子打交道了。人中极品他还真没少见,各种案例更是见过不少。所以又听了三言两语,荣旭就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了。
要搁平时,荣小爷十有八九不会管。他虽然当了十几年兵,但都是为了全老爷子的梦,而且他那时也真的没有什么感兴趣的东西。老爷子要他当兵?那就当吧!反正也没别的事做。但再没事做,当兵当了十几年,各项的奖牌也拿了不少,荣旭才想着做些别的事情。他不知道自己会对什么有兴趣,但尝试着,说不定就能找一个呢?至少现在,他就觉得每天都能吃到一碗香喷喷的牛肉拉面蛮好的。
因为今天的伙食荣小爷真的十分满意,所以他也就愿意管一管这闲事了。毕竟他以后每天都要来吃饭的地嘛!荣旭不会做饭,他又不习惯别人进出自己的房间,这家店又离他住处不远——所以,荣小爷决定以后每天就到这里解决伙食问题。和饭馆老板提前打好招呼总不是坏事!荣旭想起军营食堂里那个大妈,自己夸过她一句什么来着。从那之后,他每次到那个窗口打饭。不说多给他一勺这么明显吧,那给他舀的两勺排骨绝对也是最大最好的。
饭菜里出了事,饭馆里的人就占了下风。而且他们开门做生意,只能笑脸迎人,哪里能和客人吵呢?陈清虽然不算是这家饭馆的人,但他自己开店,也明白这个道理。而且他又是个口舌笨拙的,心里想的虽然多,却偏偏找不到合适的词说出来。于是荣旭开口说话的时候,陈大厨等人已经陷入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那个挑事的男人脸上一片得意,活像打了一场胜仗似的。
“你这样说可不对啊……”陈清听到有陌生的声音开口说话自然会忍不住看过去,陈大厨和肖梅等人也是如此。荣旭是极高的,不说一米九也是接近的。而且他此时穿着自己刚刚买的休闲衬衫,宽肩长腿。发型就是普通的平头,没有什么特殊。也是因此,才把他英气俊美的脸没有任何遮掩露了出来。人长得好,穿得好,又这样气势十足地走过来,那真是就连瞎子都不能忽视的。
没人认识他,只知道他是来吃饭的客人。这种情况下,客人为饭馆说话那无疑是最合适的。陈清等人带着一种莫名的期待等着荣旭接下来的话。荣旭也没让众人失望。
“你看这碗面已经下去了一半,里面就是藏得再有东西,也该早被翻出来了。你却到现在才看到蟋蟀,也就是说这碗面在从厨房端到你桌子上都是干净的。至于后来蟋蟀不小心蹦进去,也只是偶然的状况。这家店里你还未必能找出第二只蟋蟀呢。”他这话说的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只是把男人的居心也揭露了出来,有些暗指这只蟋蟀也未必是这家店里的意思。
男人听了这话有些恼羞成怒:“你的意思是这蛐蛐是我放的?!”
“我可没这么说。”荣旭说着,露出一个有些痞气的笑来。他生得好,一笑又有两个酒窝,虽然带了些痞气,也很难让人生厌。
肖梅这时也反应过来:“就是!今天的卫生是我做的。我拖地的时候可没见一只蟋蟀。”不止今天,很多天前,饭馆里就不见一只蟋蟀了。毕竟天实在凉了。
“你看不见就没有啦?”男人反击,有些死皮赖脸。没人知道,他现在很心虚。因为荣旭说中了。他没有一个好的工作,钱赚的不多。本来今天只是想像往常一样点一个小菜,喝一瓶啤酒,再来一碗面就把晚饭解决了。但在经过一家饭馆时,他看到那里有人围着很热闹,就凑上去看,刚好看到店主给客人赔礼道歉。他听了一会,发现是客人吃饭吃了几口发现碗里有虫子,于是就闹了起来。结果店主不但赔礼道歉,还没收饭钱。
于是男人心思就活泛了。他想这人真笨,怎么不趁机讹一点钱?!要是他……要是他……
在踏进陈大厨家饭馆之前,走过行道树边的时候,刚好有只蛐蛐的尸体横在他脚前。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男人把它捡起来装进口袋。进饭馆坐下后他就点了很多平时不舍得吃的饭菜和酒,面上来吃了一半,差不多饱了的时候,男人就趁人不注意把蛐蛐的尸体放进碗里,然后准备闹事。
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做,其实一开始几句他也是很心虚的。但陈大厨等人没有和他吵,而是直接给他赔礼道歉!于是,男人脖子就硬了,喊得更响了。他说着歪理,说着说着,也就以为是真的,自己真的是吃了亏,需要被赔偿了。这时候荣旭横插一脚,直接戳破了男人美梦,男人不恼羞成怒才怪!
作者有话要说:攻受第一次会面= =新书求支持~如果留言多点(就算只是催更也ok),俺码字会更有动力~~
第7章 公司
“你……”肖梅是想肯定说没有,但这种事情,谁能保证真没有呢?说不定就在她打扫完卫生,有只蟋蟀从门缝里跳进来呢?
见男人还死不抵账,荣旭冷笑一声,再次抛下一颗炸弹:“店对面不是一个小区么?小区门口有监视器,刚好对着靠窗的位子。去调出来监视器看一看,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调什么调啊?”男人梗着脖子嚷,只是那声音怎么听怎么底气不足:“算了,我家里还有事,今天不和你们计较!”说完留下钱灰溜溜的走了。
“哼!有本事别走,我们看监控录像啊!”肖梅对着男人背影喊,结果男人走得更快了。肖梅吐舌头扮鬼脸:“怎么不拦着他啊?”
“拦他做什么?还能真看监控录像啊?”陈大厨敲小姑娘的脑门:“走了没事最好。”别人不知道,他店就开在小区对面还能不知道。那监控器白天是不开的,基本都是晚上8、9点之后才开,现在可还不到7点。
“原来是假的啊……”小姑娘捂着头念念。
“真是太谢谢你了。”陈大厨对荣旭真心感谢。这时代,看到别人有麻烦还能主动跳出来帮忙的人可真的不多了。
“没什么。”荣旭摆手,连拳头都没用到,几句话的事对他来说还真没什么。
“看你面生,是金河小区那边的住户么?”金河小区是陈大厨饭馆附近最好的小区,一平四五千,不是一般人消费起的。他是根据青年的气度和衣着推断的。
“是啊,今天刚住进去。我因为工作刚刚搬来松程市。”
“以后常来啊!我给你打九折。”陈大厨这种饭馆倒还没高级到有会员卡,但熟人来吃还是会打折的。打九折是赚的少点,但来吃的次数多了,也就赚得多了。
“那谢谢了!”荣旭也没过分推辞,干脆的收下了。
“哎,你快去吧!最后一班车快赶不上啦!”陈清坐从松程市到崔市的公车回去,最后一班车是在7点。现在已经只剩10分钟。
“嗯。我走了。”陈清看了一眼帮了大忙的荣旭,这人倒还不错。时间很赶,他没有多说,和众人打了招呼就又提起地上的东西首先走出去,小赵跟上陈清脚步。饭馆为了买菜方便,买了一辆电动三轮。不大,但因为是买菜用也够了,拉陈清一个人更是绰绰有余。
荣旭对人的视线十分敏感,陈清看过来的时候他就看了回去。荣小爷对陈清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人看着蛮舒服的,就是存在感低了点。因为从事饮食类的工作,也因为性格严谨,陈清习惯把自己打理地干干净净。他不染发不吸烟,指甲都有修理地平齐圆润。理着最简单的板寸,身上的衣服虽然不名贵甚至洗过很多次,显得半旧,但必然是干净整齐的。这样一个人,虽然沉默寡言了些,但只要注意到第一印象都差不到哪里去。
荣小爷心上人是男人,可不代表他见个男人就喜欢。他又不是□狂!连是不是同|性|恋都不知道呢!遇到这么一个人,荣小爷自然不会太放在心里。不过看到电动三轮远去,荣旭开始想:自己要不要买一辆车代步?上班的地方好像离住处不近啊……
荣旭二叔除了给他一纸应聘书就没有别的,显然意思是让他从底层自己爬起。荣旭也不以为意,其中有几分是老爷子的意思他也清楚的很,不就是从底层开始么?他在军营里最开始也是一个小兵。他二叔荣安启的公司叫“天亿”,是有名的跨国企业,在国外许多国家也都有分公司,主要做的是电子产品,已经自己研制开发出了多项专利。
荣旭在军队的时候功课也没落下,只是也没深入学习。如今要进入这一行,就要着手研究了。二叔给他安排的职位是开发部经理的——助理。好吧,这是为了帮他上手,毕竟他之前从未接触过这些,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总比一个小职员好……第二天荣旭就去配了一辆大众的车,虽然他更想买路虎,不济也要一辆奥迪。但二叔已经开始掐他的资金流动,一个月能支配的钱大大减少,变成了一个固定的数字。他对钱财不在意,也不在意这些是多是少。
第三天,荣旭就到公司上班了。知道他身份的只有开发部经理和其直属的总经理,同事们鼓掌欢迎。这一天荣旭就被指使得团团转,开发部的荀经理完全不念的他是第一次接触这些,做错了和同事一样挨批,光是楼上楼下他就跑了几十趟,就是有电梯也会累。这种经历,进开发部的人几乎都经历过一遍,此时看到这位突然空降的助理和他们一样挨批,就有了一种同仇敌忾的感觉。都是受苦的人啊!这样一来,距离就拉近了,对荣旭的莫名排斥就少了些。
荣旭被批也不会觉得是对方特地给他难堪,荀经理在这个职位已经就任近十年,早有了升职进总公司的资历。临走前最后教导的人就是荣旭,他是完全没有藏私,也没有特意讨好。他如今的一切成就都是靠自己努力换来的,所以他可以挺直腰杆说话。他若是要求不那么严格,荣旭会少辛苦一点,但学到的也就少了。荣旭知道这些,所以他毫不在意。在他看来,只是挨批算好的了。在部队里,士兵做错了可是被直接体罚的,什么负重跑、俯卧撑、攀岩……哪一样都能把你折腾的像条死狗,吐出舌头瘫在地上只剩喘气的力气。坐着电梯上下几十趟简直太轻松了有木有!
不过饶是荣小爷精力过人,听到下班的通知也松了一口气,身上一轻。这一天他学到太多东西,简直觉得脑子不够用。又用腿又用脑,消耗的多了,饿的也快。尤其中午在公司食堂荣旭没有吃好。食堂的饭是很干净,味道也差不到哪去,但要和饭馆里的小炒比肯定是不行的。要搁以前,荣旭吃饱了也就不想那么多了。但他前天才吃到过有史以来最合口味的牛肉拉面,昨天因为没空去店里也没吃到,今天更是只吃了食堂的饭……这落差太大,实在让他很难不惦念回忆中的美味。
所以这天一下班,荣旭就要开着他才买的爱车毅然向饭馆的方向冲。这时候被经理按住肩膀,他下意识肌肉绷紧,差点一个过肩摔把经理抡出去。但到底克制住了,耐心问了,才知道他是“新同事”,按惯例今天是给他接风的日子。
荣旭心里哀叫一声:惯例……有什么办法,谁让是惯例呢!于是开发部几十人就浩浩荡荡地向当地一家中档餐馆去了。陈大厨那家店虽然不错,但小了些,而且里公司又远,所以显然不会被选中。
因为经理也在,倒是没人敢灌酒,意思一下敬一杯就完了,然后就边谈边吃,边吃边喝。荣旭面上带着笑,不时和人交谈喝酒,如果不看他面前瓷碗里被戳烂的鱼肉,人人都会以为他很开心。荣旭此时是极度郁闷的,越吃越觉得满桌的菜没有一样合心意。虽然再难吃只要不毒死人的饭,他都能吃下去。但他现在也是个有追求的,而且出了军营的环境还这么亏待自己……他又不是苦行僧!(某糖:儿子……你的追求就是一碗牛肉拉面么?)
饭局终了,一行人又去KTV唱K。有的人已经喝醉,硬塞给荣旭话筒让他来一首,荣旭扶住对方大半个身子防止他直接瘫倒地上。无法,唱了一首军歌,他也只会唱军歌。声音洪亮,没有跑调,但也就这样了。荣小爷本来就不擅长这个。等到散场,人已经倒下大半。经理显然是处理惯了这种情况,吩咐家近的送一下醉酒的,男士送下女士,没一会现场就走的七七八八,剩下荣旭和经理大眼瞪小眼。
“你怎么回去?要不我送你?”经理有一辆开了几年,已经半旧的雪铁龙,有一个车头灯不亮还没修,有的地方更是连漆都挂下来了。
“不,不用。我没喝什么酒,自己开车回去就行。”荣旭早上看着经理那车进停车场一步三喘气的劲儿,他还真不敢坐。别半路抛锚吧……
“嗯,小心一点。再见。”荣旭拒绝,荀经理也不勉强。他去前台买了单,和荣旭打个招呼就开着他的爱车走了。
“再见。”你才真要小心……荣旭默默心说。
这时候已经晚上10点还多,想也知道那家饭馆肯定关门了。荣旭其实也饱了,但就是还想吃东西。这是一种心理上的饥饿。因为他最想吃的东西一连两天都吃不到。带着无尽的哀怨,荣小爷开车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额,一发烧就想吐,好像是胃炎……怎么没留言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