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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重生之剪影

    第 46 章
    推开病房大门,简越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下来,还好,还好,程骞还靠在床上,并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
    听见开门声,程骞惊喜的回过头来,发现是简越和冉冉,充满期待的眸子又黯淡下来。
    “程骞,你们俩……”冉冉试探着开口,却没有得到回应,程骞看也不看她,转过头去,继续盯着窗户发呆。
    窗外是一个小花园,花园里种满了树,还有许多花,经常有人照管,所以盛夏时节,开得很是繁盛。
    简越和冉冉站在门外,从半开着的门向里瞧了瞧。冉冉终于忍不住心里的担忧:“他没事儿吧?这都几点了?他要看到什么时候啊?”
    盯着墙上的挂钟,男人也是满心的烦乱,外面天色完全暗了下来,程骞盯着窗外,一动不动,这姿势已经保持了几个小时。
    旁边冉冉跟着他,也是一整天没吃好没休息,她从小身体就不太好,被接回温家的时候,站都站不稳。锦衣玉食的被养了这么大,底子也没能补回来。所以到这个点儿,已经是在勉强支撑。
    简越看在眼里,心疼她,也害怕好不容易养胖的小乖又消瘦,好说歹说,劝了好几次,这才让人把她给送回家去。
    自己,则是留在医院里继续陪着程骞。
    他不动,程骞也不动,两个人就这样僵持着,直到晚上11点多,程骞的身体猛然晃了一下,下一刻,已经支持不住,向床边歪倒过去。
    简越眼疾手快的冲进去扶住他的身子,发现他整个人都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了,看他进来,还要挣扎着推开他,自己勉强坐起来。
    简越冷下脸来呵斥:“你是不要命了?伤还没好,就这样作践自己?有什么事,这次说不清了,还有下次,你怎么就绝望到这个地步了?”
    被他这样一顿训斥,程骞苦笑一声,看着自己的好兄弟,苍白的脸上勉强挂出一个笑来,可这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你不懂……”他张了张嘴,嗓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在说什么,“你不懂……她真的不要我了,她发现了,这次她是真的不要我了,是我错,她不要我了……”
    太长时间没有进食,连水也不曾喝一口,男人说起话来,简直语无伦次。
    “她发现了?”简越只听清了这么一句,程骞完全是在自言自语,就好像一个疯子!他凑近,想听清楚他在说些什么,却发现被他扶着的人再无言语。
    他昏过去了。
    简越伸手,触及他额头,滚烫滚烫。再看程骞,整个人完全是一副烧迷糊了的状态。
    他吓了一跳,连忙按下铃,等着医生过来。
    医生过来检查,得出的结论依旧是他不注意休息,失血过多,免疫力下降,一大堆术语简越听不太懂,唯一知道的是,如果程骞再这么作践自己的身体,那就真的救不回来了。
    简越头疼,看着医生责怪的样子,也不敢说什么,只一味的点头答应下来。送走医生,他坐在走廊外面的长椅上,低头叹息一声。
    “怎么,无所不能的简大少,也开始叹气了?”坐下没多久,他也是一天一夜没睡,放松下来,忍不住就有些瞌睡。头顶忽然传来一声调笑般的招呼,大脑里的睡意被一扫而光,简越站起来,脸上露出舒心的笑容,在眼前男人的肩头狠狠一拍:“你这家伙,可算是回来了!”
    他面前站了一个男人,五官英俊,身材高大,整张脸上,一双桃花眼尤其出彩,微微一笑,好像都在勾人。
    站在那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年多没见面的温思承,冉冉的表哥。
    男人撇撇嘴:“我怎么说也算是你的大舅子,你就这么对待我啊?”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他还是伸手过去,用力的抱住了简越,在他背后大力的拍了拍:“我回来了。”
    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虽然长大之后,因为各自从事的工作不同,选择的发展方向也不同,不能常常聚在一起。但如果其中一个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不管其他两个人在哪里,都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出现在他的身边。
    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温思承推门进去,看见程骞还在高烧昏迷中,且就算在昏迷,嘴里还是喃喃的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想起自己多年前的样子,心里一时也有些心酸。
    他默默的关上门,和简越一起站在了走廊上。
    C市的晚上,夜风凉凉的从露台一边吹过来,四周黑漆漆的,只有路灯的光照亮那一小片黑暗。简越心底烦闷,却不能在冉冉面前说,此刻她正好不在,就拿了一支烟,点燃了,深深吸了一口。
    温思承看着他,笑笑不说话,但伸手过去,拿掉他手里刚刚点燃的烟:“别抽烟了,对身体不好。”
    简越带了些惊讶玩味的看着他:“怎么?你不抽了?”
    他可记得,以前他们三个人里,温思承是最喜欢抽烟的,而他和程骞,只是在心情烦闷的时候,才会抽一支。
    温思承笑笑,丝毫不在乎简越带了些调侃的目光,反正要论脸皮,他和简越,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是啊,静欢说她不喜欢,而且对以后宝宝也不好,就没再抽了。”
    提起苏静欢,他脸上一片温柔,连平时略显轻浮的桃花眼都是满满的深情。
    “你们现在过得不错。”简越点评了一句,带了点淡淡的羡慕。
    “你不也很好?”温思承白了他一眼,“我家冉冉那么早就被你骗了,我当初追我家静欢,可没白费功夫。”
    “是啊……咱们三个,要说起来,真是我比较轻松。”简越叹了一口气,看着楼房的顶端有一颗小小的星星,很小,却特别亮,“程骞和陆绯言,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起还在病房里躺着的男人,温思承也不再嬉皮笑脸:“我来之前,已经大概听你的人说过了。”
    他昨天才上的飞机,因为天气的原因,今天才到C市。
    之前,他还和苏静欢一起在F国的庄园度假,接到简越派人传来的消息,他嘴上虽然没说,可心里是真紧张。但和静欢,这是他们的蜜月之行,也不知道,到底会不会惹她生气呢?
    还好她只是简单听说了事情的原委,就立刻为他收拾了行李,又催着他快点订票。她说:“蜜月没那么重要,反正等你回来,咱们还能继续。他比较危险,你就先过去吧。”
    想到这里,下了飞机,他打电话给她报平安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问:“你当年,为什么能原谅我?”
    “我也不知道……其实,我本来不想原谅你的。”提起以往,电话那头的女人也沉默了很久,才慢慢回答,“女人最恨男人的欺骗,可是,那个时候你都要死了,我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温思承大震。
    如果,只有死才能换得她的原谅,那程骞,真的还有机会吗?
    第 47 章
    两个人在病房外守了一夜,温思承刚下飞机,而简越已经两天两夜没睡,都有些撑不住。就在医院附近找了家旅馆休息,而程骞那里另外派了人守着。
    一觉醒来,手机正好响了,那边何谭打电话过来说,程总醒了。
    怕他再做出什么来,连饭都没吃,两人又赶到医院去。这次程骞没再挣扎,一方面是高烧浑身无力,一方面是饿的——他已经很长时间没吃东西了。之所以没死,大概是输液里还有生理盐水和葡萄糖。
    睡了这么久,看起来脑子也清醒了许多,没有一开始挣扎着要出去找绯言的劲头,只是还是消沉。温思承跟着简越走进病房,示意何谭可以先回去休息,这才坐在病房里的椅子上。
    穿着病号服的男人眼里闪过一丝惊讶,接着有些动容,沉默许久,才沙哑着嗓音开口:“思承,你也来了?”
    温思承一改往日嬉皮笑脸的模样,严肃点头,眼神不失关切。
    程骞自嘲的一笑:“我这样子,吓到你们了吧?”
    “你确实吓到我了。所以我才赶回来看看。”温思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程骞,你和那个女孩儿到底怎么了?有什么误会,说开就好,你在这里自暴自弃,她也什么都不知道啊!”
    “不……不是误会。”想起这件事,程骞惨笑一声,当绯言告诉他,她什么都知道了的时候,他就明白,他们完了。
    原本她喜欢的,就是那个一心一意只想着她的程骞,而不是上一世那个犹豫不决看不清真相的懦夫。他一直在骗她,从重生回来就是,所以她生气,也是理所应当的。
    他不怕她生气,只是他怕她再也不原谅他。
    “不是误会?”温思承有些诧异,据他和简越了解,程骞对这个去年才出现的小女孩,不能说事事遵从,但千依百顺总是有的。他们还以为,程骞总算真正找到了自己心上的人,也等着喝不久之后的喜酒。
    可是,照他的意思,他竟然还做错了事?
    “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我不该做出那么多对不起她的事,可是我已经知道错了,我已经把命还给她了,这样还不行吗?这样还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吗……”男人痛苦的抱住头,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沙哑,到最后,几乎是声嘶力竭。
    简越和温思承听得一头雾水。他到底做错了什么?把命还给她?这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程骞还想着要去死么?!
    想起自己以前,那段痛苦的日子,温思承大惊失色,连忙快步走上前去,拉着程骞:“程骞,你不会,你不会是想……你可千万别做傻事!你想想,你还有爸妈呢!程伯母可就你这么一个儿子!”
    被他这一喊,程骞回过神来,看着两个好朋友流露出的担忧:“不,你放心吧,我不会的。”
    可是,如果再死一次,能回到上一世他做错事之前,能让言言原谅他,又有什么不行呢?
    绯言回到公寓,连夜收拾了行李,将辞呈递交到了公司的信箱,买了当天的火车票,就回到了Z市老家。
    她看着这个自己生活了很多年的城市,不是没有一点留恋的。只是火车离开C市的时候,她想着再也不会见到那个男人,想起他苍白的脸色和惊慌失措的眼神,心里还是传来了一丝快意!
    虽然她没了工作,虽然她以后的生活都很成问题,虽然也许还要面临着程氏高额的违约费,但她什么也不怕了!
    她到家的时候,还是天刚擦黑。夏天天黑得晚,四周还有些亮光。她拖着行李箱向家里走去,爬了没有电梯的老式楼房,打开门的时候,听见厨房传来老式抽油烟机轰鸣的声音。
    绯言妈正在做饭,听见大门打开的声音,还以为来了小偷,拿着菜刀出来一看,大门已经被关上了,穿着裙子正在门口换拖鞋的,可不是自己女儿吗!
    “言言,你怎么现在回来了?”绯言妈一愣,随即有些惊喜,“我这边正在做晚饭,你肯定还没吃吧?马上就好了!”
    那边锅上还热着粥,绯言妈换了衣裳,跑到楼下的小菜市去买了一条新鲜的河鱼,杀了要做红烧鱼。绯言拦也拦不住,就随她去了。
    她在厨房里忙活了半天,绯言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比起过年的时候,她看起来好像又矮了一截,有几丝白发已经从她头上冒了出来,虽然被梳理的一丝不乱,绯言还是觉得相当刺眼。
    “鱼好了!你先吃鱼吧,我把剩菜再热一热,你要是饿了,就先喝粥。”绯言妈端着鱼,身上系着围裙,笑容满面,“你怎么现在就回来了?公司放假?还是你翘班啦?虽然程骞他是老板,你也不能……”
    “妈!”热气扑面而来,好像连眼眶都湿润了。她满腹的委屈没人可说,眼前虽然是自己的母亲,她怎么忍心把这些烦心的事告诉她,让她再添一层烦忧?
    “怎么了?”察觉出女儿的不对,绯言妈放下手里的盘子,坐下来看着她。
    绯言扑进她的怀里,好长时间才闷着声音说:“我辞职了,妈,我以后,就留在Z市陪着你,好不好?”
    绯言妈愣了一下,像小时候一样拍了拍她的背:“好……你先吃鱼,凉了就腥了。”
    ……
    绯言睡了一个美美的觉,这段时间折腾得自己筋疲力尽。她睡到中午十一点半才醒过来。绯言妈正在厨房里做饭,房间小,饭菜的香味从厨房飘到卧室,把她从睡梦里唤醒。
    “妈,今天做什么好吃的啊?”她连牙都没刷,脸也没洗,穿着睡衣就跑到厨房去。
    “今天吃红烧**和蘑菇汤。素菜是凉拌笋丝。”绯言妈忙着切菜,头也没抬,已经凉拌好的菜放在那里,绯言随手拿了一根塞进嘴里。绯言妈背后好像长了眼睛,在她再一次伸出手去的时候,一筷子打在绯言的手背上:“还没刷牙洗脸你就吃东西?真是邋遢鬼!快出去出去!”
    新生活开始的第一天,看起来好像很完美。
    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绯言这样想着。
    吃午饭的时候,绯言妈才问:“你昨天怎么了?和程骞吵架了?”
    “没……算是吧。”一口饭停在喉咙间,吞不下,绯言摇摇头又点点头,强行在脸上扯出一个笑来,“反正我辞职了,这几天我会在Z市找份工作的。你就放心吧。”
    “我老了,你们年轻人之间的事,我也搞不懂。”绯言妈叹气,“不过啊,做什么事之前,都先给自己留点余地,想想这样做值不值得。”
    “好啦……妈,你放心吧。”绯言知道她也是关心,笑了笑,把话题扯开了,“我听说对面的婉玉她……”
    八月刚过,Z市本来就不大,需求也不多,需要招聘的公司在七月之前也几乎都招到了人。在街上走了一下午,还是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要说不沮丧,那是假的。
    她实在不想白白住在家里,本来绯言妈的退休工资就不多,要养活她们两个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而且自己也已经这么大了,总不好还在啃老。
    路过槐安路的时候,街边的一家咖啡屋引起了她的注意。
    半个小时之后,绯言从那里出来,她的新工作就是在咖啡屋,一个月工资底薪1500,根据每个月店里的营业额还有提成,总之,在C市可能活不下去,在Z市,勉勉强强是足够养活自己的了。
    一个身穿蓝色夹克的年轻人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越走越远,才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祝大家双节快乐^_^,有男朋友滴幸福甜蜜,没有男朋友滴早点找到男朋友~双节双更,10点的时候送上第二更哈……
    第 48 章
    何谭站在门口,敲了敲门,听见里面程骞示意他进去的声音,才推门走到他床前。
    他高烧已经退了,只是腿上的伤口还没好,前几天折腾得有些感染,医生叮嘱他,一定得好好卧床休养,不能再剧烈运动。
    “那边传来消息,陆小姐在Z市槐安路的咖啡屋里找了份工作。”他说完这句话,低下头去,不敢看躺在病床上的男人的表情。
    公司那边,人事部接到陆小姐的辞呈,知道她在程总心里的地位非同一般,就连夜送到了他手里。
    他交给程总的时候,看见那个平日里总是冷静沉稳的男人,盯着手里的辞呈发了好久的愣,最后才若无其事的把它握成一团,低着头轻声说:“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何谭点点头,带上门出去了。
    他跟在程总的身边,已经有七年多的时间。从一个大学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到现在已经成家年近而立,七年的时间,他从没见过,程骞像现在这样。
    他守在门外,病房里沉默一片,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听见里头传来像以前一样冷静的声音:“何谭。”
    何谭应声,推门而入,本以为会看见一个伤心的男人,可是他看见的,只是程骞已经恢复以往淡然的模样,声音沉着冷静:“何谭,这几天公司积压下来的文件,都带过来了么?”
    何谭下意识的点点头,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沓文件来,程骞接过,头也不抬的开始翻阅。
    “绯言,客人订的蛋糕准备好了没?10号的那个订单!”
    绯言手忙脚乱,一边大喊着回答“好了”一边把手里正在打包的东西弄好。这样忙了一天下来,整个人都累瘫。
    “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大概是七夕快到了吧,所以店里生意比较忙。”小妹安慰她,“等一段时间就好很多了。”
    绯言笑着摇摇头:“没事,只是我平常太懒了,所以才会觉得累。”
    说完,她猛地回过头去,总觉得有什么人在偷偷的看着自己,可是回过头来,大街上人来人往,看谁也没有鬼鬼祟祟的模样。
    也许,真的是最近太累了?
    绯言摇摇头,去超市买了点水果,一个人回了家。走的时候,她总是觉得,有人在跟着自己。
    大概……是真的太累了。
    这样想着,她推开门,绯言妈正在屋子里做饭,她洗了水果放在果盘里,坐在沙发上吃起来。
    “咚咚咚”门外传来敲门声。
    从猫眼一看,绯言一把拉开门,惊讶的看见站在门外个子娇小的姑娘:“冉冉?!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冉冉委屈的撇撇嘴:“我跟简越吵架了……没地方去,只有来你这儿了……”
    她跟在绯言身后已经大半天,从下午到了Z市开始,打绯言的手机,发现她没开机,整个人就已经慌了。她又不想向简越服软,只得在Z市的大街上晃悠。
    也是上天照顾她,晃到最后,她真的在蛋糕店的门口瞧见了绯言,犹豫了半天,才跟了她一起回来。
    “我说怎么老感觉有人跟着我呢……”绯言松了一口气,看她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让她进来,“你快进来吧,吃饭了没?”
    “没,我好饿啊……”眼巴巴的盯着厨房的方向,哈喇子都快要流下来了。
    “言言,谁来了?”绯言妈在厨房里喊了一声,绯言回答:“一个朋友,妈,您先做饭吧。”
    “你先吃点水果吧,饭还要一会儿才能好。”饿了一整天,虽然狼狈,冉冉到底还是顾忌这是在绯言家,没有太狼吞虎咽,她边吃边抹抹嘴边的汁水:“绯言,你怎么手机没开机?不打算回去了吗?”
    其实,上次她一怒之下离开C市,就再也没开过手机。不想联系任何人。这几天脑子里乱纷纷的,又忙着工作,最后就真的把它给忘了。
    “嗯,暂时不回去了。”绯言笑着摸摸她的头发,给她倒了一杯水。
    冉冉有点失望,“啊”了一声:“你不知道程骞现在多难受……不过我也不知道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总之你开心就好啦……”
    绯言不想多说,岔开话题:“你怎么了?怎么跟简越吵架?”看简越那样的性格,应该只是冉冉单方面生气吧……
    “哼!”提起简越,冉冉整个脸鼓成了包子,“他真是太过分了,背着我跟别人一起出去,出去也就算了,竟然被我查证出来,还说我无理取闹!”
    她边说边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的苹果,简直像是要把简越的一口肉咬下来一样:“你说,我哪里错啦?真是的,自己做错事,难道还要我道歉吗!”
    绯言在心里喷笑起来,如果别人,她倒还可以相信,可是简越那样的人,她上辈子就怀疑他根本是不喜欢女人的,说他找别人,她还真不相信。
    “你不信??”发现听自己抱怨的人脸上并没有特别的愤怒,反而好像在憋着笑一样,冉冉怒了,又是把他一顿批斗,直说到绯言妈端着菜出来喊饭好了才罢休。
    冉冉嘴甜,很快得到了绯言妈的喜欢,她不想回C市,干脆就赖在绯言家里不走了,还说要和她一起去店里工作。
    正好店里也还差一个名额,冉冉就和绯言一道,在店里忙起来。虽然她娇生惯养,认真起来也还是不错的。老板很满意,八月底给她们每人多了五百块钱的奖金。
    这是冉冉人生中拿到的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奖金,其实连她衣柜里一条晚礼服裙子的布也买不起。但是毫无意义两个人开心得要命,从还没下班就开始讨论要怎么花掉这笔钱。
    某种程度上来说,陆绯言和姜冉冉,是有着很相似的部分的。她们都是被程骞和简越宠坏了的女人,从来没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存钱,大概更是一个遥远的词汇。
    门口挂着的风铃又是一阵清脆的响声,冉冉甜甜的声音响起:“欢迎光临~请问要点……哼!”
    看见来人,她立刻把笑容转化为不屑的一声“哼”,接着把头拧到了一边去。
    绯言叹气,好在也快下班了,店里只有她们两个人,就推了推她。冉冉瞪了站在那里的男人一眼,发现他脸上多了点微微的窘迫,心里到底还是不忍心,别别扭扭的跟他一起走出去。
    绯言知道,今天的晚饭,是不用准备她的份儿了。估计冉冉再住上几天,也就跟着简越回去了。
    这样也很好。
    她想着,虽然她没得到幸福,虽然她还是有很大的心结放在这里,不过能看着冉冉快快乐乐的,也是一件很好的事。
    “怎么?舍得你的曼如啦?想起我来啦?”冉冉没好气,一顿冷嘲热讽,站在那里,看着眼前的男人满脑子黑线,一副有理无处诉的模样,心里就更愤怒了。
    总是这样,总是这样,好像每次没道理的都是自己,自己都是在无理取闹!
    不得不说,冉冉你真相了。
    简越看着眼前小少女跳脚,其实这么多年以来,他也早就习惯了。她可不就是这样不讲理的性格么?说来说去,这性格还不是被自己养出来的么?现在他又有什么好委屈的!
    本想着冷她几天,可是到底还是管不住自己。好几个星期之前,他就悄悄到了Z市,不过看见她过得这么好,就没再插手。
    可是今天中午,和Z市一家公司的老板吃饭的时候,他却意外的看见了一个人。
    这让他终于开始担心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奉上……这个时候俺应该在苦逼的过元宵节,果然长了这么多年也没有过过情人节的家伙伤不起啊……
    第 49 章
    他们这一群人里,除了温家,有些交易不能见光,其实简越和程骞,他们的父辈还是从政比较多一些。到他们这一代,主要的精力已经放在了生意方面。对政治,可以说真的没什么兴趣。
    和他们不同的是,宋家和温家一样,除了在明面上的生意,私下里也还是有许多见不得光的暗线。只是宋清清和他们也算是一起长大,她个性清高得很,向来不待见自己的二哥三哥,而宋家老三宋邗铭,正是负责宋家那些暗线的人。
    宋邗铭一直留在C市老家,表面上是宋氏的副总。别人不知道,他们几个可是知道得清楚。简越在Z市看见的人,正是宋邗铭身边最得力的助手姚远。
    姚远和宋清清差不多大,是被宋家养大的孤儿。大院里女孩儿少,出色的也就是宋清清和苏曼如这几个。所以从小就有不少男孩子跟在她们身后,姚远就是其中的一个。只是他性格沉默,话也不多,表现得没有那么明显。
    来Z市二十多天,简越一共看见了姚远三次。这样的频率让他也不由得有些诧异,毕竟他们的生活可以说没什么交集的地方。
    第一次看见姚远,简越刚刚到达Z市。他刚下火车,就发现一个戴了鸭舌帽的年轻男人站在不远处的大树下面。他正在打电话,很远,听不清在说什么。
    天生的警觉让简越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幸而是在他背后,他并没有注意那么多。直到简越来到咖啡屋的门口,站在那里等了一会儿,才终于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那棵大树,正对着咖啡屋的大门!
    简越回过头再看的时候,大树下的人已经不见了。
    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也许是个巧合。那个时候,他也没有想起,这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会是本来在C市的姚远。
    第二次,简越看见他,是在槐安路上。他悄悄跟在冉冉的身后,看着他的冉冉拉着绯言的手一起买东西。隔着咖啡屋的玻璃窗户,简越也能感觉得出来,她玩得其实挺开心。
    然而坐在咖啡屋角落里的男人,却让他瞪大了眼。
    他想起来了,那分明是姚远!他坐在角落里,头上戴着一顶帽子,穿着简单的衬衫牛仔裤,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的年轻人。
    简越给程骞打了个电话,闲谈间问起姚远的境况,程骞说,听说他被宋邗铭派到F国去了。
    也就是说,他人并不在Z市。
    简越越发觉出不对来。
    他拦不住程骞,很快,程骞也到了Z市。毕竟姚远虽然不算他们的敌人,也不能算是他们的朋友。他这样频繁的出现在简越的视线里,一定有什么原因。
    第三次,就是在绯言家小区大门口,程骞和简越站在不远处抽着烟,看见姚远迎面走来。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悠闲抽着烟的两个男人,他们的目光这样明显,好像能看透他的小心思。
    姚远其实下意识是想掉头就走的。
    不过他也知道,如果他掉头就走,等于说明自己来意不善。跟在宋邗铭身边这么多年,他早就磨练出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面带微笑的跟两个人打招呼问好,神色里带了恰到好处的惊讶。
    “简少,程少。”也不多问,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欠了欠身。
    “姚远,你怎么在这?”简越淡淡的开口。
    “三少爷派我到这里来办点事。”态度不卑不亢,神态自若。如果不是早已经看见了他的行动,简越差点就要相信。
    “办什么事要劳动你亲自到Z市来?”程骞盯着他说。
    在这样的目光下,姚远神色带了丝为难:“这……不大方便告诉你们。相信二位能体谅我的难处。”
    把嘴里抽着的烟拔出来,扔在地上,程骞伸出脚来用力碾了碾:“会体谅你的,不过前提是你也得体谅我们。”收回脚,他把目光移开:“去吧。”
    姚远出了一身的冷汗,点头应下,急急忙忙就离开了。简越和程骞盯着他的背影,都沉默着没再说话。
    冉冉被简越接走不久,就到了下班时间,绯言一边用抹布把柜台擦了一遍,一边哼着歌,心情还算愉快。
    门口的风铃又是一阵脆响,绯言笑眯眯的抬头,一句“欢迎光临”卡在了嗓子眼。
    “有榛子蛋糕么?”来人开口,声音低沉悦耳,他低着头望着眼前扎着丸子头,一脸稚嫩学生装扮的年轻女人,目光好像能把空气烧穿。
    “不好意思,我们已经下班了。”绯言收回目光,低下头继续擦拭着柜台,用力之大,恨不得把柜台的玻璃也擦出一个洞来。
    “这样吗?”程骞轻笑一声,不知道为什么,声音里好像带了些自嘲,“那我明天再来。”
    “等一下!”绯言皱着眉头喊,在男人略带惊喜的眼神中转身拿了蛋糕夹,取了一块榛子蛋糕,又包装好,递过去,“一块榛子蛋糕,十五块钱。”
    男人眼神有些失望,付过钱,默默地看着她拿了拖把开始拖地,又擦了所有的桌子,最后锁好店门,一个人向家的方向走去。
    他一路跟在她身后,一直跟着。这条路他也走过很多遍,不过最初,是他来告诉一个母亲,她可怜女儿的死讯,上一次,则是他一生中最甜蜜的记忆。
    他站在绯言家的楼下,看着她上了楼,直到房间里亮起灯光,又痴痴地看了好久,这才到最近的旅馆住下来。
    她好像高了一点。
    程骞想,这大概是他的错觉。只是她确实是瘦了,整个人瘦了一圈,虽然看起来精神还不错,可是原本被他养得有些肉肉的脸蛋都瘦成了一只手能盖住的模样。
    她还是那么倔强。一路上,她知道自己跟在她身后,可是她就那么低着头,一步一步的踩着夕阳下自己的影子,偶尔踩到了路上的碎石子,也没有回过头一次。
    他跟在她后面,用同样慢吞吞的动作,看着她在回家路上的小菜市买了还算新鲜的茄子和南瓜。他想起了上一世,她好像很喜欢在家里煮南瓜粥,甜丝丝的,就算不放糖,也能甜到人心里去。
    他好像,很久没有再吃过南瓜粥了。
    其实也不是,他吃过,这些年,饭店里也兴起了南瓜和红薯这一类的粗粮,南瓜被蒸熟了,切成片放在白玉的盘子里,撒上一层细细的白糖。尝起来也是极甜的。
    不过再甜,也比不过当年她做饭的时候,夹在他碗里的那一块。切得歪歪扭扭,他笑,她就不好意思的辩驳:“笑什么啊?能吃不就行了嘛!切成这样还不会碎呢!”
    对了,还有茄子,他为了她学会的唯一的一道菜,酿茄子。他学了好久,最后也只为她做过一次,卖相不太好,可是她还是大口大口的全都吃完了,然后笑着说很好。
    不知道她在吃这两样蔬菜的时候,会不会想起他来?
    程骞苦笑一声,大概是不会的!
    关于他的记忆,全都是那些不好的灰暗的,是她生命里恨不得剔除掉的部分,她躲避还来不及!
    可是,为什么想到她有可能忘掉这些,他的心口就隐隐在疼?
    第 50 章
    Z市的槐安路上,有一家名叫“等等”的咖啡屋。装修精致,环境幽雅,很得年轻男女的喜欢。每天来往的客人都很多,周末的时候,常常还找不到座位。
    尹雅就是其中的一个人。
    不过最近半个月,她发现,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天天坐在角落的藤椅上。
    那是一个两人的位置,对面却一直是空的,男人似乎不需要上班,一整天都待在这里,也不说话,偶尔接个电话,其余的时间,都呆呆的盯着窗户玻璃。
    他面前总是摆了一壶花果茶,还有各色精致的小点心,他偶尔吃一口。每天都会买一袋子白色的糕点放在桌上。
    尹雅是土生土长的Z市人,对于放在桌子上的白色糕点,她再熟悉不过。
    那是Z市特产,槐花糕。
    槐花糕这种东西,是很久之前,在物质生活还不丰富的时候,Z市人最喜欢吃的一种糕点。那个时候由于好吃的东西不多,所以热腾腾甜蜜蜜的槐花糕,满足了大人和小孩都有的嗜甜心理。
    然而现在,许多远比槐花糕更美好的东西出现了,人们当然也不缺糖,来买槐花糕的,除了在Z市长大的一些老年人,还有特别爱吃甜的小孩,几乎就没什么人了。
    年轻人如尹雅,他们喜欢的,自然还是等等咖啡屋里卖的精致小甜点。
    这个男人,勾起了她的兴趣。
    她已经连续坐在这个位置第七天了,不管她每天到的多早,这个男人总是比她更早的坐在那里。有时候店员还没做好他要的东西,他也不急,就那样坐着。
    这个年轻的男人生了一张极其英俊的脸,肤色白,但并不显出女气,反倒看起来更加俊朗。他有时候会穿着一件蓝白格子的衬衫。对奢侈品很有研究的尹雅一眼就能看出,那是某品牌一年前发布的一款,据说全世界限量销售,整个Z市一件也没有。
    她陪着这个男人,从早晨一直坐到了傍晚,在这里随便要了点点心,又坐到了晚上。直到晚上10点,咖啡屋快要关门了,这男人还是没有离去的意思。她才悄悄站起身来,姿态优雅的走到男人的面前。
    “你好,我可以坐在这里吗?”美女的邀请,是个男人应该都不能拒绝,何况她不仅仅样子美丽,连声音也极为动听。
    没得到回答,尹雅就自动坐了下去,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看着眼前的年轻男人,笑容甜蜜:“我发现,你好像总是坐在这里。一个人不寂寞吗?”
    男人转过脸来,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薄薄的嘴唇动了动,声音被压抑的很低:“不行。”
    “?”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她惊讶的看了一眼眼前的人,等到她思考出这男人是回答什么的时候,脸颊“腾”的红了起来,火辣辣的烧成一片。
    “抱歉。”她低低说了一句,极快的站起身来,拎着提包就往门外走去,也不敢向四周再看。
    推门而出的时候,到底还是不甘,她回头悄悄瞥了一眼,却发现那个男人又把头转回了玻璃墙那边,只是晚上,借着店里有些昏暗的光,她却在玻璃上看见了一幅画!
    不,不是一幅画。那只是灯光打在玻璃上,照亮的倒影。
    尹雅停下了脚步。
    她仔细的看了一眼那玻璃上映出来的画面,上面是一个穿着店员服,正在打包蛋糕的身影。
    男人盯着她,目光接近痴迷。
    “言言,你怎么还不下班?”憋了好久,程骞还是开了口,店里的人都走了,只有绯言还在这里。没人打扫,她就自动揽下了扫地拖地抹桌子的活儿。
    第一次见到她,就是她一个人在做这些事,半个多月过去了,每天也还是只有她做这些事。
    拿着拖把的女人头也不抬,继续干活。地拖完了,她又转身拿起了抹布抹桌子。
    当事人不理他,程骞憋了一肚子的气,就像是鼓鼓的气球被针扎破了一样,就这么瘪了。
    又站了一会儿,绯言总算把所有的事都忙完,这才进了里面,脱下员工服,换回自己的衣裳,慢慢走回家去。
    Z市不比C市,到晚上11点的时候,街上人已经很少。街灯虽然很明亮,却总显得有些可怕。
    程骞跟在她身后,因为是晚上,所以跟得很近。路灯把他的影子投射在地面上,绯言低着头,一步一步的向前迈着步子,身后的影子渐渐的拉长,有好几次,她都踩在了他的影子上。
    这样有多久了呢?
    好像已经很久了。
    她回到Z市,还以为程骞从此不会再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可是冉冉的出现却让她有一种预感,他们很快,还会再见面。
    她不相信,如果没有程骞的授意,这一世的冉冉,能够那么心无芥蒂的和自己亲近,对自己好。毕竟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对自己,对别人,都是有防备的。
    上一世,她和冉冉,可并没有那么熟悉。
    也就是说,这一世,从开始,她就在被程骞算计。买下原本租给她的房子,进入程氏,遇见冉冉,当着她的面教训苏曼如,紧接着把她调回来,阻止她和方靖宇相见……
    一步一步,当真是好算计啊!
    上一世,她就清楚,程骞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说太多情话的人,他沉默,但是心里却把一切都看得清楚。唯一不清楚的,大概就是在宋清清的事情上。一改以往的果决,他变得优柔寡断。
    大约是报应?让程骞在自己死后,才终于发现真正的心思?只是上天何其不公?给了她一个重生的机会,却同样给了他一个!甚至还让他重生在她之前!
    凭什么上一世你错过的爱,这一世竟然妄想找回来?就像是她上一世和苏曼如以及宋清清结下的仇,其实很多她都没再清算。一世仇一世了,上一世她没能斗过,这一世,没做下那些事情的苏曼如和宋清清,她是狠不下心来做出同样无耻的举动的。
    毕竟灵魂不同了。
    所以她挣扎了很久,才终于决定和那个无辜的程骞在一起,只是没想到啊没想到,连这个无辜的程骞,也不是无辜的!
    他跟在自己身后,又想干什么呢?用这样的等待来挽回自己吗?
    可是他要知道,上辈子,她也曾经这样等了他,很久,很久。
    两个人各有心思,不知不觉,就回到了小区楼下。树影横斜,绯言站住了,程骞也跟着停下。
    他有些激动的看着眼前的女人回过头来,这半个多月,他每天每天坐在咖啡屋里等,等她什么时候能跟他说一句话。
    他不贪心,只是想听见她说话的声音而已。可惜,这么多天过去了,绯言对他说过的话,只是简单的报上他买的东西的价钱,还有“您的东西,请慢用。”“我们下班了。”请他离开座位。
    不是没想过要买下这间咖啡屋,只是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决定,只因为他记得,绯言曾经说过,他们之间的关系,她需要的更多是尊重。
    她不想被控制,那就不想吧,他愿意等在原地,给她自由的空间。
    所以,现在绯言回头,是愿意和他说句话了吗?
    程骞激动的看着眼前的女人,灯光下,女人脸上轻轻笑了起来,对他说:“程骞,你回去吧。”
    “什么?”准备好的笑容僵在了脸上,程骞怔在那里,不想相信自己听见的声音。
    “回去吧。”绯言重复了一遍,“我一个人很好,你现在也看到了。我不想再和你有什么纠缠。”
    有什么能比死亡还痛苦呢?
    程骞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当安眠药开始起作用,胃液翻滚,而他却无力动弹,那样的滋味,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但提起这个,他肯定会回答,是当初他看见绯言死去的感受,那比死亡还痛苦百倍。
    现在,同样的滋味,他又尝了一次。
    心脏因为痛楚而微微痉挛,程骞努力在脸上挤出一个笑来:“不早了,你快回家吧,明天还要上班。”
    声音动听,语调温柔,就像是情人在她耳边说着情话。
    绯言摇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很有些怜悯。程骞受不了这样带着同情的眼神,他转过头去,不再像往常一样,目送着绯言回家。
    只是楼上的灯亮了,过了一会儿又熄灭了,他还站在原地。不曾动弹半分。
    第 51 章
    他果然没再出现了。
    第二天绯言下楼的时候,发现楼下已经空无一人,只有不远处有清理垃圾的环卫工人在挥舞着大扫把,除此之外,整条街上一个人也没有。
    她松了一口气,心底却总感觉有点失落。
    想想人的感情也就是这样奇怪的东西,他以前在的时候,绯言觉得他烦,恨不得他能立刻消失在自己面前,看见他的时候,想起的都是那些不好的记忆,然而这几天过去了,他没再出现在店里,她又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受。
    从上次简越到这里,把冉冉打包带回C市起,她就没再和他们联系过。所以接到简越电话的时候,绯言很有些惊讶。
    “陆小姐,你好,我是简越。”开门见山的口气,果然是简越万年不变的冰块风格,绯言上辈子就有点怕他,重生一次,她果然还是有些害怕这个冷漠的男人。
    “嗯……有什么事吗?”绯言小心翼翼的问,同时心里已经在猜测,难不成冉冉又跑了?
    “程骞最近联系过你么?”简越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昨天何谭打电话,告诉他程骞在四天前就不见了,没再出现在咖啡屋里,似乎是和陆小姐发生了争执。
    “没有。”电话那头,绯言有点担心,听起来,程骞似乎没回C市?那他能去哪儿呢?
    “……没事了,多谢你。”简越说着就要挂电话,绯言连忙喊着:“等一下,程骞不见了吗?”
    “嗯。”简越点点头,想起她是看不见自己的,才嗯了一声表示默认。
    绯言支支吾吾:“那,如果找到他,麻烦跟我说一声吧。”
    简越越发看不透这个女人了。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和程骞之间有什么样的过去,但是程骞为了她两次住院,对她也绝对是百依百顺,至少他能看到,这个从小到大掌控欲都极为强烈的好友,为了她改变了多少。可是她还是拒绝,难道她就真的没有一点感动?
    但若是没有感动,为什么又在这里说要告诉她的话?
    “陆小姐。”简越挣扎了一下,决定还是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即使程骞将来知道了要生气,他也不在乎,“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心思,不过你要是真的不喜欢他,就不要再给他一点点的期望。”
    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听着耳边传来的嘟嘟声,绯言怔愣半晌,才恶狠狠的骂了一句:“shit!”
    她要是能知道自己的心思,还用得着这么纠结吗!
    这边简越挂了电话,立刻再打了一遍程骞的手机,果不其然还是关机。
    他一边让何维不停的拨打程骞的手机,一边让人在C市和Z市的各大酒吧里寻找。
    程骞现在的样子,让他想起,很多年前的温思承,那个时候他也是这样,手机打不通,人也不知道在哪里 ,他和简越两个人翘了课出来找,跑遍了C市的大街小巷,最后在一家偏僻的小酒吧里找到了喝的已经烂醉如泥的他。
    三个人一起长大,简越看着他们的路走得坎坷,却无力帮忙,但不管怎样,终究还是不能看着他不管的。
    “程总找到了。”开完一个紧急会议,刚刚出会议室,何维就捧着手机走上前来。
    何维按照简越的吩咐,不停的打着程骞的电话,但听见的总是关机的声音,就在他都快要绝望的时候,忽然程骞主动打了电话过来。
    何维接起来,才发现是一家酒吧的老板,他说这个客人醉了,虽然付过了钱,他觉得还是不要再这样喝下去比较好,开了他的手机,发现里面最多的未接来电就是简越的手机,他这才拨了回来。
    简越谢过他,问清了酒吧的地址,开车直奔那里。
    老板说,这个客人已经在这里待了好几天,店员下班了,他就付了钱,算是住宿的费用。
    白天人少,他就一个人盯着空气发呆,晚上人多了,他就一个人慢慢的喝酒,可是这样待了三天三夜,喝得也不算少。
    简越看见他的时候,他正扑在大厅角落里的沙发上,不知道是醉迷糊了还是睡着了。
    简越把他架起来,刚刚挨近他,就问道一股冲天的酒味,他皱了皱眉,已经看出程骞醉成一滩烂泥。
    走在外面,傍晚的凉风一吹,原本面带绯红的程骞忽然皱起了眉头,一脸不舒服的表情,简越扶他站好,他却一把推开他,俯□子在路边“哇”的吐了起来。
    再美好的男人,喝醉的样子,都不会太好看,何况是烂醉如此。程骞吐完,腿一软,整个人歪倒在街边,嘴里不知道在念叨些什么东西。
    “程骞!”看着男人坐在那里摇摇晃晃的样子,简越恨不得用凉水把他泼醒,“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
    现在的程骞,下巴尽是新生的胡茬,乱糟糟的没有修理,因为连着好几天没有休息,两眼无神,遍布血丝,连头发也乱七八糟。衣服皱巴巴,只能勉强穿在身上。
    简越有点洁癖,更是不能忍受。看着昔日好友这样颓唐的模样,他转身接过何维买来的矿泉水,拧开了,对着他的头淋了下去。
    被冰过的水浇在头上,坐在地上的男人有点清醒过来,他抬头努力看了一眼站在对面的男人,嘴里嘟囔了一声:“你这是干什么!”
    这是终于认出简越了。
    简越一双眉毛皱的紧紧的,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坐在那里的人:“程骞!你以前的骄傲呢?为了一个女人,你至于吗!”
    程骞看着他,怔愣半晌,才苦笑一声:“阿越,原来是你……你来了?”四处望望,发现自己坐在地上,挣扎着要站起身来,何维上前,扶他一把,程骞才接力站起来。
    他已经三天没怎么吃过饭,处于虚脱的状态,简越虽然怒骂,心里还是不忍,看着他随时都要倒下的样子,低下声音:“你何必这样……陆绯言到底哪里好,你就这么舍不得?”
    “是啊……言言到底哪里好呢……”男人低着头苦笑一声,笑容里含着说不出的苦涩,“可是我就是喜欢她……就是喜欢,你说,冉冉哪里好,你又为什么喜欢她?”
    喜欢这个词,哪有什么道理可言,无非是遇见了对的那个人,就真的一头撞了进去,再也回不来。
    如果非要说出个原因,大概是上一世,他不能看清自己的心,所以这一世,既是说不出原因的欢喜,也是一种请求原谅的心思吧。
    “既然这么舍不得,你怎么就弄成现在这样了?我走的时候不还好好的么”简越不解,他离开Z市的时候,程骞还天天去咖啡屋里报道,帮绯言做事,等着她,可是不过短短半个月,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她说,不想再见到我。”已经完全清醒过来的程骞挣脱何维的扶持,看着远远的街灯一盏盏亮起来,就好像那天晚上的昏暗灯光, “她不喜欢,那我就不出现……我不想惹她烦,只想她能开心就够了。”
    简越沉默,到底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两个人之间的纷繁,他毕竟是个局外人,所以送程骞回了家之后,只留下了一句话:“就算你不出现,她就真的能幸福么?”
    程骞沉默,关上了门,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开始回想起来。
    那天晚上,绯言说,她不想再见到他。
    想到这里,他的心脏就微微抽痛。
    在酒吧的这几天,每天醉了又醒,醒了又继续醉,也就只有醉倒的时候,才能不让自己想着她。
    其实绯言最讨厌男人抽烟喝酒,所以他从来都不敢在她面前这样,每次应酬了喝完酒回家,都要用漱口水洗好几遍,而家里,更是从来不见一丝烟味。
    现在这个样子,大概是绯言最讨厌的模样了吧?
    邋遢,肮脏,酒气冲天,连衣裳也皱巴巴的没有一个正常的形状。
    程骞惨笑一声,看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吊灯,想起那天绯言在病床前说的那些话,对着空气,念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