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打从心里漠视他
作品:《锦绣医缘》 何劲骂了一会儿,见无人吭声,也就泄了气,这鬼天气,热得快要死人,胡乱抹了额上的汗,起身,在屋子里走了两步,忽然道:“走,带人去锦绣药铺。我倒要瞧瞧她怎么医治的。”
金宝抹着额上的汗水,可怜巴巴地道:“爷,这天气可真够热得慌,那齐小大夫说,停止户外劳作方是治根的法子。”
何劲拧了眉,正待喝斥,一身白衣红色箭袖劲装的朱子权大步踏了进来,边走边道:“金宝说得对,这么热的天气还要训练,是人都受不了的。子昂,听我的劝,等过了这三伏天再接着训练吧。”
何劲说:“兵法有云……”
朱子权摆摆手,淡道:“虽说军令如山,可到底还要考虑将士们的承受能力。”
何劲不语,算是默认。
朱子权笑道:“这鬼天气,实在受不了了,走,咱们下河凫水去。”
何劲脸上发热,“让九爷笑话了,我不会凫水。”
朱子权讶然,然后哈哈一笑,说:“我也不瞒你,其实,我也是个悍鸭子。”
何劲其实早想下河泡个痛快,但一来总兵公子的身份在那摆着,二来凫水不比骑马,长辈严令禁止不得轻易涉水下河。但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贪凉胜过一切,稍稍挣扎两下,便也抵挡不住凉快的诱惑,欣然同意。
倒是金宝却哭丧着一张脸,“爷呀,老爷可曾对小的三令五申……”
何劲摆摆手,“那只是小时候父亲怕我顽皮,这才不许我靠近大河边,但如今我都长大了,身边又有这么多人护着,还怕甚?”
金宝仍是一脸的哀求,“爷,这凫水比不得骑马呀。据说今年秦淮河靠玉盛楼那一带可就淹死了不少孩子……”
“呸呸呸,爷还没去呢,说点吉利的成不?”
“可是爷……”
“再敢多一句嘴试试?”
……
夕阳的余光下,整个秦淮河被一片金黄的颜色笼罩,天气炎热,河里更是浸了好些大小儿童。全在水里嘻耍玩乐。相较河里全是清一色的半大小子,岸边的朱子权等人倒也不好意思下河去。
“怎么尽是些孩子?”一艘巨大的画舫,跷着腿坐在甲板上朱子权很是意外,极目眺去,河里还真没能找出一个成年男子的,就连岸边也少有成年男子在场,不由意外至极。
何劲却是不以为然,“成年男子哪来这些空闲?”其实,一些富贵人家的成年男子也不可能来这种地方戏水,就是富贵家的小公子们也绝对不可能。而能来这儿戏水的,也就是些普通人家,家里没有人管,也就像脱缰的野马了。
朱子权穿着薄稠轻袍,坐在甲板上,身后还有丫头扇着扇子,再被河风这么一吹,倒也凉快。这时候也歇了下水的意思,只是就着傍晚的凉风,舒服地享受着这片难得的宁静美好。
何劲目光随意扫着河面上的大小船只,他在金陵也呆了三年了,对金陵的官场人物还是比较了解的,非常中肯地指着其中一艘头尾都挂着琉璃宫灯的船叫道:“瞧,谨阳侯府的画舫。”
朱子权望了过去,他的目力极好,很快就看到了顾东临的身影,轻笑一声,“还吟酒作乐,倒是好兴致。”然后侧头对何劲道,“要过去打声招呼吗?”
何劲虽然与顾东临是表兄弟关系,但大家并不合拍,闻言只是淡淡一笑,“不了,说不投机。”又仔细看了会那边的情形,两个貌美侍女正在身边打着扇,一名身穿淡绿衣裙的伶人正在抚琴,琴声悠扬,妩媚动听。笑了笑,“俏婢服侍,佳人相伴,美酒作兴,估计咱们现在过去还会打扰到人家的兴致呢。”
朱子权哼笑一声,“就是不知日后娶了媳妇还敢这般放浪形骸。”
何劲哈哈一笑,“他那种小霸王的性子,谁敢管他?”
“那可不一定。”朱子权坐正了身子,“比如说,那个王锦绣。”
何劲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她?可能吗?”想到那日听那玉宝斋的掌柜说顾东临要花高价赎回那对普通不起眼的银镯子时,到底没有直接否认。
朱子权神色淡然,眼里一派冷漠讥诮,“顾东临对王锦绣的心思,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
何劲沉默了片刻,说,“表弟对王锦绣是有些心思,这个我也听母亲提起过。可,到底身家门弟在那摆着,我就不信姨母真会同意让王锦绣进顾家的门。”
朱子权侧头望他,笑了起来:“我也这么认为。所以呀,你这表弟倒是一片痴心白付了。”
何劲却没有笑,“这可不一定。表弟就算无法娶她为正妻,至少可以做妾吧?”
朱子权反问:“你觉得依王锦绣的脾性,会同意给人做妾?”
何劲脑海里浮现一张嚣张却又牙尖嘴利的脸,不再说话。
……
天气热得睡不着觉,尽管锦绣在闺房里穿着短袖衣衫,窗户大开,但仍是热,她又不习惯成天带着把扇子招,忽然很是怀念现代的空调和电风扇。如果有这些玩意,她在夏天的日子便好过多了。
披了薄薄的外裳,她打开房门,来到院子里,其实这古代空气没有污染,还是满凉快的,但每年就这几天,都要把人热到暴才肯罢休。
院子里倒是凉快,但就是蚊虫太多,尽管身上带着防蚊香囊也不顶用,身上仍是被咬了两个包。打扇也打得累了,正待回屋睡觉去,忽然前头的门被敲得碰碰作响。
“王大夫,开门,快开门。有急诊!”
锦绣吓了一跳,通常夜里还跑来找大夫的,十之八九都是得了急病之类的,是以不敢怠慢,赶紧套上外裳,趿上绣鞋便冲进了前院。
这时候,守门值夜的小厮已打开了前边铺子的门,锦绣也奔到了铺子里,当小厮点了灯,总算看到外头的情形时,锦绣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来着?”
铺子外头是立着一群人,一身湿淋淋的,一人是顾东临身边的弄潮,一个是何劲的小厮金宝。
“王姑娘,我家公子头上受伤了。姑娘赶紧给我家公子瞧瞧吧。”
“不行,我家公子也受了伤,先给我家公子看。”
顾东临被人扶了进来,脸上一大片血。
何劲半边身子也是血淋淋的,全身上下湿淋淋的。看起来好不狼狈。
弄潮担忧地扶着何劲,瞪着八宝,“我家公子流了好多血,伤的又是头,自然要先给公子看。”
金宝寸步不让,“若不是要救表少爷,我家公子如何会受伤?你也要讲点理不是吗?”
“……可是表少爷也只是手臂受了点伤,又没啥大碍……”
“血都快流完了,还算没事?”
朱子权瞪了金宝一眼,“行了,都别吵了。麻烦……锦绣大夫先给子昂看看吧。”他当然看得出来,顾东临受的伤自然要比何劲的还要重些,但他与何劲朝夕相处了几个月,自然要维护何劲的。
至于顾东临,想着他在昏迷之前还口口声声要把他送到锦绣药铺,哼,让他流血死了算了。
只见锦绣拿了根带子出来,拴在何劲手臂上,不由暗自得意,看来这丫头虽然牙尖嘴利了些,但仍是要买他的面子。
只是,当看到锦绣在给何劲拴了绳子后就去医治顾东临,朱子权唇边的笑意隐去了,他不悦地质问道:“为何不给子昂包扎?”
锦绣说:“顾世子的伤要重些,自然要先救重伤的人。”
话虽如此,但朱子权仍是不大舒服,总觉锦绣这么做,实在是不给他面子。
顾东临这时候已经昏迷了,头上磕了个血洞,虽然用帕子紧紧捂住了伤口,但把染了血的帕子拿开,血口仍是在缓缓地流着少量的狡血。锦绣皱了皱眉,这撞得还真有点严重呢。
“究竟是怎么伤到的?”
弄潮脸色苍白地简单把事情经过讲了下,原来天气暴热,好些富户们都跑去秦淮河,夜里都是睡在画舫上的。有湖水的地方,夜间自然是凉爽。但觉是睡安稳了,谁知会惹来不长眼的毛贼,顾东临便是正在睡梦间,被登上船来的毛贼给惊醒了,手忙脚乱反击,被贼子一脚从背上踹了个透心窝,头也撞到坚硬的床柜上。若非船上还留下好些武艺高强的护卫,说不定这条命就丢到船上了。
说起今晚发生的事,弄潮仍是脸色发白,秦淮河不止顾家的画舫,好些有钱有势的人都是睡在船上的,何劲的船上也糟了贼,不过没能占到丝毫便宜就是了。不过何劲运气差了些,解决了自家船上的贼子后,发现不远处的表弟船上还打得激烈,虽然与表弟不怎么合拍,但仍是过去增援,谁知运气会那么倒霉,不但落了水,还被船上掉落的锐器给刺中手臂,真是运气霉到家了。
得知事情经过后,锦绣虽暗地里说了声活该,但手上的救治却是丝毫不乱。给顾东临包扎妥当后,这才给何劲包扎。
何劲的伤口并不大,只是血流得有些多,她刚才绑了止血带,暂时止了血,这会儿才开始给他包扎。
狰狞的伤口暴露在众人眼前,侍候茶水的白银吓得倒吸了口气,赶紧放下茶杯急急忙忙地逃了出去。
望着小丫头落荒而逃的背影,何劲望着沉静的锦绣,问:“你不害怕?”
锦绣看他一眼,没有理会她。不管是在前一世,还是在古代,她一直坚信着,对于自己讨厌的人,不是给厌恶的目光,而是打从心里漠视他,这才是最好的报复方式。
恰巧这儿就有两个让她打从心里讨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