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得救后的误会

作品:《黑色大狱

    我被人一把一把往上拉。
    上面不时地有小石子掉下来,我既要防止被小石子伤着,又要防着崖壁上伸出来的灌木和刺。
    快到崖顶的时候,我发觉上面有两个人在吃力地拉我,一个是年逾花甲体格瘦小的老汉,一个是二十六七外貌姣好的姑娘,见他们如此费力,我倒担心他们一个不小心掉下来。
    眼看就接近了他们,我抱住一棵大树,身体一扭跳了上去。
    “谢谢你们的救命之恩!”我对他们鞠了个躬,差点要跪下了。
    老人鄙夷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姑娘眼里闪着泪光,万分诧异地说:“哈拉,真的是你?”
    又是被人误会了。我一心想着去找郑雯,又向他们鞠了一躬,道:“对不起,我还要去找人,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回来报答你们的。”
    姑娘见我要离开,道:“哈拉,你就这样走了吗?”
    “这位姑娘,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哈拉。”我说。
    她的眼泪唰地往下掉,泣声道:“这一年多来,我都以为你不在人世了,现在看到你还活着,可你却不敢承认自己是谁,还叫我姑娘,这不是在我心里捅刀子吗?”
    “不是我不是”看到她哭,我的心也在隐隐作痛,想劝她几句,又不知道该如何说。
    老汉满脸不悦,对那个姑娘道:“阿纯,你怎么又在为他哭,不值得的,这些年你为他掉了多少眼泪?他回来找过你吗?到最后他还不是和阿冬妹结婚了?”
    我被弄糊涂了,来到这个时代我一直都被糊涂着,我想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叫阿纯?”我问道。
    “我是阿纯,哈拉,你是不是失忆了?”阿纯用帕巾擦了一把泪,看着我说。
    “他哪有失忆,分明是装疯卖傻!阿纯,不要理这个白眼狼了,跟爸走!”老汉说着,去拉阿纯的手。
    我连忙解释,道:“我没有失忆,是你们误会了,我叫刘道华,不信,你们仔细瞧瞧。”
    父女俩又仔细打量我。
    老汉退后一步,道:“胡说,我就不信这世界上有长得一模一样的!”
    阿纯也说:“你是哈拉,从头到脚都是,连身上的气味也是。”
    我无奈地取下帽子,道:“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你们看我这头发”
    他们看到我头上没有辫子,都吃了一惊。
    “你是哪个时代的?”阿纯道。
    “往后四百多年,也就是公元二十一世纪。”我认真地说。
    “瞎编!”老汉说:“把辫子剪了就说自己是几百年以后的妖怪,谁信?阿纯,别傻了,我们走!”
    阿纯却不以为然,又问道:“那你是怎么到我们这个时代来的?”
    “穿越。”我说:“我和我的妻子开车到四川珙县参观僰人悬棺,正看着,被大风卷起,然后就到了你们这个时代。”
    她云里雾里地看着我,像在听天方夜谭,道:“你妻子也来了?她在哪?”
    “我和她走散了。”说到这,我的嗓子有些梗咽,顿了一下,道:“她穿一身米黄色袍子,皮肤有点白,身高一米七左右,不知你们有没有见过?”
    她摇了摇头道:“你说的这个人我们没见过,我也不知道要不要相信你的话,除非你能拿出你来自未来时代的证据。”
    我想了想,解开长袍,露出里面的衬衣,道:“你看,这是我们那个时代的衣服,中间开襟的。还有我这头发,平头,属于我们那个时代的发型。”
    “你们那个时代叫什么朝?皇帝叫什么名字?”
    “我们的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皇帝,拥有最高领导权的是国家主席。社会制度也不一样,这里是封建君主制度,那里是社会主义制度。”
    “什么叫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废除私有制,人民都能当家作主,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平等。”
    她笑了,但仍将信将疑,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真有这么个社会?”
    “是的。”我进一步解释说:“社会在向前发展,四百多年来,人类在不断地运用科学的观念来创造世界。”
    “等一等!”老汉道:“你那一大堆话我都听不懂,只想问你,人人平等是个什么意思?”
    我笑了一下,解释道:“就拿国家皇帝和国家主席来说吧,皇帝是家庭或家族世袭制,说话一言堂,而国家主席却是人民大众选举出来的,有任期限制,说话得以法律为依据,最重要的是必须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一言堂。”
    “照你这样说,你和你们那里的国家主席是平等的了,对不对?”老汉道。
    “是的。”我点头回答。
    “爸,”阿纯对老汉道:“也许哈拉真的不在了。这个人不像是哈拉,至少说话的时候不太像,我们不要为难他了。”
    老汉重新打量我一番,问我道:“那你现在打算去哪?”
    “我不知道,人生地不熟的,我想先找到我的妻子郑雯再说。”
    “去我们家吧。”阿纯说:“我们可以帮你找。”
    “不麻烦你们了。你们救了我,我不想欠你们太多。”我说。
    “举手之劳,哪有欠不欠的?如果你遇到我们有难,不也会出手相救?”老汉道。
    太淳朴太实在了,越是这样我越不想去打扰人家,我再次向他们鞠了一躬,举了一下右手,道:“大恩日后当报,拜拜!”
    我走的时候没有回头,因为我不敢面对阿纯那双失望的眼睛。
    下山后,我没有往人多的地方走,怕碰到老板头那一帮子人。遇到张贴在路边的告示,我都会停下脚步看一看,看是不是跟我和郑雯有关联。
    不时地有背着包袱的百姓从这条路上经过,我拦下一名妇女,道:“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逃难。”妇女答。
    “逃什么难?”
    “官兵在九盏灯那边打得厉害,我们的家都没了。”
    “你是僰人?”
    她点头,道:“你不也是吗?我好像认识你。”
    “官兵为什么要攻打我们?”我试探着问道。
    “我哪里知道?打了好几年了,要不是哈幺妹和她的队伍有本事,官兵早就把我们斩尽杀绝了!”
    我并不关心什么战事,心里只挂着郑雯,便一面打手势一面问她道:“请问你见过一个这么高,皮肤有点白,穿一身米黄色袍子的年轻女子吗?”
    她显然不想在这里耽误时间了,摇了摇头,快速离去。
    我有些失望,呆呆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幻想她能变成郑雯,转过身走回来。
    天黑之前,我已经爬上了另一个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太阳往下落。我想,郑雯这个时候也在看着太阳落山吗?
    “咕噜咕噜”,我的肚子在叫,一天没吃东西,我感到特别的饿。
    考验我野外生存能力的时候到了。
    日光快尽时,我竟然抓到了一只野兔。
    怎么吃?
    这山上有的是燃料,可以用火烤着吃。
    我找来一些干柴,用石头使劲打火,但尝试了几次却没有成功,我后悔在洞里出来时没有把火镰带上。
    我往山下摸去,没多久到了一栋茅房前。
    屋内亮着灯,不见有动静。我摄手摄脚溜到屋檐下面还有火星的柴灶旁,往灶里添了点干柴,吹燃,火光马上就映红了我的脸。
    正在我一边吞口水一边烤兔肉的时候,有人在我的肩上一拍,把我吓了个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