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作品:《焚仙追情》 冰冰凉凉的,周围不停的滴滴答答之声传入耳中,像谁家小孩动了钢琴,在演绎着杂乱的五线谱。手指微动,下面是坚硬的地面,再一用劲,指尖处传来钻心的疼痛。
难道我没死?我还活着?我中了十几刀还没死?
闫兴辉奋力的睁开双眼,映入他眼帘的:一排风格古朴的双层木式建筑沉寂在昏沉的雨幕当中,唯有窗口透出来的丝丝灯光,给这昏沉的夜幕带来些许光亮;天空是阴沉沉的天空,大小雨滴争先恐后的往下滴落,在寻找着未知的世界。
街上偶有行人急匆匆的路过,飞溅的泥水戏谑般的打落在脸上,而那人自始至终未曾回头,更未道歉之说,仿佛理所当然般。
闫兴辉眼里冒出愤怒的火花,双手握成铁拳,终究放弃了。挣扎着攀爬起来,打量了一下周身,瘦削的身子,被一身破破烂烂的灰色衣服包裹着,由于长年未洗的原因,衣服早已成油布了。在感觉了周身,疼,钻心的疼,而且右手还在留着血,被雨水冲洗,留下一条淡红色的水流。
我这是?我这是?穿越了?传说中的穿越了?闫兴辉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热血青年,看了不少的穿越电视、穿越,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穿越者的一员。
闫兴辉,二十一岁,夏之国的某个热血警察,在一次例行巡查中,发现一歹徒当街行凶。这还了得,那是对自己的一种挑衅,对警察的一种挑衅。二话不说,闫兴辉就冲了过去,意图制止这种原始野蛮的行为。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歹徒见到警察来了,不仅没有逃跑,反而变本加厉,疯狂的朝路人行凶起来。闫兴辉气急,意欲空手夺刀。
就在二者相隔不到二米时,谁知歹徒突地转过身来,朝他咧嘴一笑,手上长刀未停,快速的朝闫兴辉腹部刺了过去。闫兴辉躲闪不及,眼里闪过一片刀光,腹部一身剧烈的疼痛,接着全身一软,软趴趴的倒在了血泊当中,余下的事,依稀记得这歹徒犹似不解恨,又在他身上补了数刀,之后的事情他就永久的不知道了。
回想到此,还未及悲恸,前面驶来一辆马车,车上车夫在那凶狠的叫着让路让路,闫兴辉厌恶的看了一眼,让开了路。
既然是穿越,那就得先了解这儿。脑海里一转,些许记忆浮了上来:原来这小孩也叫闫兴辉,今天十二岁,打他懂事那天起,他就不知道父母是谁,又为何被抛弃,而在流浪途中,他认识一个叫庞琼莎的小女孩。这小女孩十岁的样子,体弱多病,一天一小病,三天一大病,每次发起病来,神志不清,乱咬人,像极了一个疯子,待病好了之后又如正常人般;不过聪明灵慧,会识书认字,甚至还会唱歌。
或许是同病相怜,或许是旅途中的寂寞,或许是异性相吸,又或许是,两人聚在了一起,过着流浪天涯的生活,不知不觉就流浪到了这座城市。这城市,叫做桐梓新城,是桐梓国的国王为了表彰一个有功之大臣而新建的城市,方圆数百里。桐梓国之外还有不少的国家。
而今天庞琼莎不知为何,又发起了大病,胡言乱语,全身颤抖个不停,差点就咬到“闫兴辉”的脖子。由于这段时间一直在下雨下雨,两人坐吃山空,讨要来的存粮早已告罄,没法,闫兴辉只得冒着雨天出来要饭,只是没想到他这个新来的要饭者,被几个当地的要饭弟子给盯上了,当然,免不了一顿毒打。
他本来就营养不liang,身体虚弱,哪经受得起这顿打啊,当即昏死过去,那几个要饭弟子见出人命了,一哄而散。巧合的是,闫兴辉穿越了,附身到他的身上。
理顺了这些之后,表示对这具身体的当前处境很是同情。不对!现在这些处境是要自己去面对了。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两个人的温饱问题,然后还要养伤,要想日子过的好点,还需要规划一下,该如何赚钱!
茫然四顾,这么晚了,该到哪里要到今晚的晚餐呢。就在他不知所措时,雨幕中传来一阵马的嘶鸣声,紧接着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这声音由远及近。
远远的看去,前面一对腰佩长剑、身穿淡黄色盔甲的卫兵整齐的迈着威武的步伐,在前头开路。卫兵后面,是一顶高贵至极的红色八抬大轿,大轿轿顶刻着一只猛虎,看上去虎虎生威。两旁各有一个丫鬟伺候着,后面还有一串长长的家仆。看上去威武,此时和闫兴辉一般,全身流淌着雨水。
严重的饥饿感让闫兴辉已经没有理性去想后果了,冲了上去,拦住轿子。
前面的卫兵看到眼前瘦小的孩子,不由得一愣,一手握剑,喝道:“何家小孩,竟敢拦城主的轿子,好大的狗胆,不想活命啦!”
“求求各位大人给口吃的吧,小的我饿的前身贴后背了。”闫兴辉一边说一边不住的点头赔笑。
“我说,小乞丐,别的乞丐都是跪求施舍,你就站着问我要,看上去倒是我找你施舍了啊。要不我教你怎么做乞丐的。”这卫兵一说完,就上来拳打脚踢。
闫兴辉慌忙左右躲闪,只是奈何身子实在无力,身上还是有几处被打疼了。
就在他绝望之际,后面轿子的帘子掀开了,探出一个方字脸,一字胡须的中年男子的头来,他朝前扫了一眼之后,问道:“怎么了,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那卫兵一听到说话声,慌忙转身回话道:“禀城主,前头有一小乞丐拦轿求施舍。”
“那你随便给他点,打发他走啊。”城主似是不耐道。
“禀城主,那小乞丐行乞居然不跪的,他是站直了问我们要东西。”卫兵小心的陈述道。
“哦,还有这等事?你把他叫过来,我倒要看看,这是何方神圣。”方脸男子止住他驱赶的动作,接着吩咐道。
没一会,闫兴辉被卫兵提着走了过来,简直犹如老鹰捉小鸡般。
方脸男子虎目一瞪,一脸的威严道:“何方山野小子,竟敢拦轿,你可知道我是谁吗?”
“听出来了,是城主的车驾。”闫兴辉昂起头来,不卑不亢道。
“既然你知道我是城主,那为何不下跪?”城主的眼神像一把犀利的剑,直过来。目光所到之处,伤痕累累,衣服破烂不堪,身体瘦小的不堪入目,恻隐之心一动。方脸男子沉思了一会,平声道:“你要对你的无礼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我倒可以给你个机会。”
“男人跪舔跪地跪父母,不跪你这种纵容手下欺负弱小的城主。”闫兴辉说起这句话时,心里也直打鼓,可他平时心直口快惯了。
“哼,我的事还由不得你来说三道四!不过我念在你人穷志不穷,姑且原谅于你。我看你也蛮可怜,这样,我给你一个选择,我给你一套剑法,和一腚银子,你只能选一个,你选哪个?”
闫兴辉毫不犹豫的道:“我要剑法。”
“为啥,说说你的理由。”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城主您给我一条鱼,还不如教我打渔。就拿眼前的事情来说吧。您给我一两银子,用不了几天这银子就被我用完了。但是您给我一套剑法,我学会了之后,以后我就有能力,可以自己去赚银子。这就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闫兴辉昂着头,坚定的道。
“嗯,说的好,说的真是精彩。”方脸男子眼放精光,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这小孩,不由得鼓掌道。
旁边一贵妇人微笑着道:“夫君,这小孩怎么看,怎么都像以前的你啊。”
“呵呵,那是,这孩子啊,以后定有出息,要不,我们收他进府上吧。”方脸男子越说越高兴。
“可以啊,这小孩,虽然穷,但目光看的长远,不为眼前的蝇头小利忘记长远目标,是个可塑之才。”贵妇人笑道。
“嗯,小家伙,我们夫妇决定收你入府上,你可同意否?”方脸男子一拍大腿,朗声道。
“这”闫兴辉没想到事情变的这么快,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一时楞在了那里。
“怎么,不愿意?”
“回城主大人,不是小的不愿意,而是和我一同来的,还在生着病,等着我回去照顾。”闫兴辉暗道不妙,慌忙解释道。
“嗯,好吧,看你有情有义,我挺欣赏的。这样吧,我把剑法和心法都给你,练得如何,就看你自己了。还有,这一腚银子也给你吧。没银子,就算你再有雄心,也是一事无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说完,把剑法和银子包好,交给了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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