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作品:《携如意门闯六零年代

    ☆、搬至新安
    下了火车,一行人便换乘兵工厂派来接人的解放牌汽车。
    李文岚被李文辉高高举起,再被关博睿接住,安置在鼓鼓囊囊的行李上面,同坐的小伙伴便是彦君表姐。
    不一会儿,解放牌大卡车里便坐满了人。大人们用手护住小孩和行李,围坐在车厢外侧,防止出现意外。孩子们用手攀在护栏上,探出头去看路边的山山水水,一路大呼小叫,兴奋异常。
    60年代的道路实在不敢恭维,路又小又陡,辅助设施十分罕见,路基维护基本全靠自觉。即便是国家主要干道,柏油路面上也是一塌糊涂,到处被压得坑坑洼洼,马路中间更是一层叠一层的补丁。稍微偏远一点的地方就基本都是土路,除了汽车,路上还有大量的行人和牛车、驴车。道路两旁更是堆满了柴火、稻草和泥土堆,据说到了丰收季节还会被用来曝晒粮食。
    汽车一开过去,扬起漫天尘土。坐在车里的人,不是被呛得说不出话来,就是满鼻子都是灰。文岚头上裹着妈妈特意找出来的头巾,与彦君偎依在一起,互相支持。彦君拿出军用水壶,刚凑到嘴边,忽然车子一震,手一抖,小半壶水随之洒在身上,浸湿了衣襟。文岚连忙扯出手帕,帮着擦拭。幸好南方的天气不算太冷,否则,一时之间,也难以找到合适的衣服替换。
    解放牌汽车虽然结构坚固,经久耐用,堪称中国人的骄傲。可文岚坐着大解放上面,只觉得被颠得五脏六腑移了位,杀伤力堪比后世魔鬼级别的云霄飞车。
    文雅更加可怜,一上车就吐了三回,吐到后面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恨不得立刻下车直接步行。从知道要坐汽车开始,文雅就压根不敢吃东西,只凭意志力硬熬,最后还是撑不住,似睡非睡地瘫在妈妈怀里。
    只有那三个皮小子皮粗肉厚,一路吃着灰尘看风景,呱噪不休,居然半点不适都没有。
    文岚虽然反应小很多,但震了一会儿后也开始头晕脑胀,后脑勺中间位置一直隐隐作痛,坐立难安,恨不得宁愿自己下地一路走去新安市。
    当听到司机大叔说还有十来分钟就可以到新安市兵工厂时,文岚才觉得自己似乎又活了过来,血液也开始流淌。文岚与文雅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挺直腰身,开始倒计时。数着数着,姐妹俩甚至数出声来,让一旁的彦君笑得花枝乱颤。
    不知道数了多少个60,车子终于停在兵工厂的宿舍区。
    新家,终于到了!
    文岚与文雅被人一把抱下,放在路边。围着一堆行李,姐妹俩手牵着手,看着眼前崭新的楼房,傻了眼。
    新安市这个兵工厂听说是前几年开始筹建的,设备、厂房、生活区全部都是从无到有,全新打造的。设计、建造、配备都是按照当时最高标准,甚至还专门为苏联专家建造了苏式小洋楼。后来,因为中苏关系恶化,原来说要来支持建设的苏联专家全部撤回,自然也就不会有专家能来新安市的兵工厂指导工作。但项目不可能停止,所以,相关部委便从全国抽调专家支援新厂。
    关博睿作为精通日、英、德、苏四门外语的高材生,自愿请命加入专项攻关小组,携家带眷迁来新安市支援工作。兵工厂自然在生活方面给予优待,二话不说便给安排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给关博睿,旁边的一套两室一厅给了关博萱。
    李文岚跟着姐姐,提着大包小包地踏进未来几年生活主要地盘。这套两室一厅,55平方米大小房子看起来整洁明亮,厨房和厕所一应俱全。这时候没事什么公摊面积的说法,所有的住房面积都是实用面积。所以即便是40多平方米的房子,阳光从窗外透进来,看起来非常宽敞而舒适。
    一踏进房间,关博萱便觉得欣喜异常。房间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切家具安排得妥妥帖帖,甚至连碗筷刀勺都在原来的包裹里面。现在,只需要对照编号,把对应的零散物品摆放到合适的位置,便完全可以立刻开火做饭了。如此一来,便省大半功夫。这,如何不让关博萱欣喜异常?
    当然,孩子们可不管那些,大家只对房间里面的设施和周围的环境感兴趣。
    放下手上的行李,孩子们便在房间里面转悠。
    “哇,这房子真漂亮。小岚,你看厕所就在房间里面呢,以后,你就不用害怕半夜上厕所了。”文雅大致看了一下房间的格局,第一反应就是告诉文岚这个喜讯。
    旧家是那种常见的筒子楼,厨房是在楼道里搭的台子,厕所是走廊尽头的公共厕所。遇到人多的时候,还得专门走到街道的公共厕所去方便。很多小孩子都害怕去街口的公共厕所,侧坑又宽又深,一眼望下去看不到边际,万一掉下去可就不是丢人而已。所以,夜里大家都是尽量少喝水,争取不上厕所。家家户户屋里都放着一个痰盂,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的李文岚,当然不怕上公共厕所,但,有独立的室内厕所,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件让人感到非常幸福的事情。
    但是,最让文岚欢喜的是,新家不仅有独立洗手间,还有两个宽敞舒适的小阳台。
    文岚趴在小房间的窗台上,伸长脖子往外探看。
    蔚蓝的天空,灰蒙蒙的街道,坑坑洼洼的地面偶尔能够见到几棵小草顽强地生长着,为这个世界增添一丝绿色。大院门口旁边,有几棵光秃秃的树木伫立着,倔强的枝条向天空伸展着枝丫。
    两旁是排列得整整齐齐的三层楼小楼房,规规矩矩略显笨重的楼房上面却有着奇怪的尖顶和红色的木窗格子,看上去跟一路见到的民房都不相同。稍远一点的地方便是高矮不一的旧式平房,夹杂着土坯老屋的,左侧更远一点地方接近视线尽头处似乎是大片的农田和山丘。
    蓝天白云,青山碧水,看起来赏心悦目。
    原来这就是自己即将生活的地方呀,看起来还挺不错的嘛。
    身后,一群孩子在楼道里房子间穿梭、对比,闹腾个不休。
    两家一共有5个房间,关博睿直接住在稍微安静一点的小房,把大房间腾出来变成男孩子的集体卧室,另外一个小房间成为彦君的独享闺房。这样一来,文雅和文岚便共享一个小屋,多了许多私人空间。喜欢热闹的男孩们有了大房间可以尽情撒欢,喜欢宁静的女孩们各自有了私人空间,于是,皆大欢喜。
    大致收拾好行李,关氏兄妹便指挥孩子们摆好常用的琐碎物品,各自收拾自己的随身物品放到自己的房间。简单拾掇了一下,男孩们便迫不及待地呼朋唤友,闯荡新世界去了。
    湿冷的冬日,更贪恋那一丝温暖的太阳光。
    文雅和彦君换好衣物,拖着文岚出了门,名曰散步,实为熟悉环境。
    转到自家楼道左侧时,文岚忽然闻到一阵冷香,淡淡的,时有时无。那味道像不知道从哪里飘过来的,明明有所感觉,仔细去寻找,却又找不到它的踪迹。文岚侧过身子,从不同角度感受那股难以形容的冷香。
    “文岚,你干嘛呢,怎么像只小狗一样到处闻来闻去的?”彦君跟着团团转,找了半天也没明白文岚在闻什么。
    文岚顺着风的方向,慢慢往楼后走,在路过的每一丝空气中寻找那股香味的来历。直到抬头的那一瞬间,文岚看到深绿色的树叶间,毛绒绒的花朵时,才恍然大悟。
    文雅和彦君也跟着走了过来,站在树下,仰望树间的黄白小花。文雅跳起来,摘下一片绿叶。深绿色的叶片,非常坚韧,有种皮质的色泽。树叶边缘有着明显的锯齿,背面覆盖着一层厚实的白色绒毛。树上的花朵不大,黄白色的,一长串挂在树叶间。还没有开的花苞,裹着一层绒毛,略成土黄色。从枝叶到花朵,与四周其他的植物相比,都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
    彦君看了半天,也没有想起这是什么植物:“表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文雅摇了摇头,绕着这树看了半天,也没有一丝头绪。
    文岚嗅着那股冷冽的香气,小声地说了一句:“这是枇杷,就是前段时间姐姐背得那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中的枇杷树。”
    “哦,原来这就是枇杷树啊。”文雅站在树下,仔细观察。
    彦君摸着叶背的绒毛,幽幽地说道:“搬家之前,我爸带我和我哥,去烈士陵园看了我妈。下葬的时候,我爸挑了一颗松树陪我妈。我看相片,那时候那棵松树才跟我哥差不多高。这次过去,那棵树已经有我哥的两倍高了。我没想到,才短短三年,树就长那么高了。不过也是,我妈走的时候,我才两岁半。如果不看照片,我都记不清楚我妈的模样了。”
    “以前,我不懂事,总哭着要找妈妈。我爸就会抱着我哄我,给我和我哥讲我妈的故事,说她是如何的聪明,如何的能干,如何的贤惠。我对我妈妈的记忆和认知,几乎是从别人的口里和照片上静置的场景得来的。我为数不多的印象,居然就是昏暗的灯光下,我妈拍着我睡觉,或者是我妈在织毛衣。我爸说,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我们还在谈论她怀恋她,我妈就还没有真正逝去。下一次,等我再有机会去看我妈的时候,我妈坟前的松树不知道得有多高了。”
    枇杷树下,三人伫立,久久无言。
    一片黄叶,旋转落下,带去对大地的无限情谊。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爷爷家旁边长着一颗高大的枇杷树。
    叔叔因爆炸意外工亡后,爷爷在日记里写着:“去年,**亲手从树上给我摘了一颗枇杷,我吃着甜中带微酸。今日,小女儿特意从树上挑了一颗最黄的枇杷,剥了皮递给我。我却吃出一股酸涩,心里充斥着一股泪意与愤愤不平。翻江倒海,思绪万千,夜不能寐。”
    ☆、初识父亲
    当天下午,父亲李哲闻开着一辆军用吉普,载着半车日用品和食物过来了。
    这是文岚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亲眼看见父亲,感慨万千。
    21世纪那个家,再也回不去了。
    汽车轰鸣声未落,文雅他们已经冲了下楼。李哲闻一把推开车门,迎上蜂拥而至的孩子们。拍了拍文雅的肩膀,揽了揽彦涛和文彬,抱了抱彦君,然后一把抱起文榕抛到半空,又接住半是惊讶半是兴奋的文榕。
    然后,李哲闻走到楼梯口,看着静静站在墙边不说话的文岚:“诶呦,我们家的小姑娘长大了,更漂亮了。”说着,他伸出手,抱起自己的小闺女,颠了颠重量,大笑出声。
    文岚看着眼前右脸颊有着明显伤痕的男子,心下一软,学着彦君的模样,软软地伏在父亲的肩头,抱住父亲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肩胛之间。
    李哲闻开怀大笑,抱着小闺女,招呼孩子们打开车门,拿着各种家什,一起回家。
    进了门,文岚便溜了下来,接过彦君手中的熟食,跟着文雅进了厨房。
    身后,传来李哲闻轻柔的一句:“博萱,辛苦你了!”
    “瞧你说的,这么多年,你才是那个最辛苦的人。”关博萱低声细语,话里带着甜甜的蜜。
    虽然没有亲眼看,但,听到动静的文岚,嘴边依旧不由自主地缀着一朵笑花。
    李哲闻自从接到他们要搬家的消息后,便开始积攒东西,各种他能够想到的都尽量找人淘换。除了自己的军需品外,还找人额外做了各种木制凳椅和纳凉用的竹凳,还在驻地的附近的村里找人换了不少莲子、栗子、花生之类的小吃食。这次借了部队的车,把自己的家底全部搬了过来。一家人来回两趟,才把东西全部搬完。
    原本已经收拾整齐的房间,堆满了零零散散的物品后,瞬间变得阴暗狭小。
    这时,收拾完自己的行李后过来帮忙的李文辉恰巧赶到,连忙帮忙将两套房间的家具重新排列组合。好不容易,大家在关博睿的指挥下,将粗重的木床木柜全部集中在男生房间,为闺女们换上新制的精巧南方家具。
    文榕刚嘟囔了几句偏心,便被李哲闻从新竹匣子中掏出的特制铁丝扭成的小手枪夺去注意力,再也顾不上嘀咕姐姐妹妹们的特殊待遇了。
    李哲闻久不见家人,此次特意赶来相聚,便细心为每个人准备特殊的礼物。关博萱也不例外,得了一件湛蓝色的布拉吉和一件丝绸长袍。精致的花色,让文岚忍不住一看再看。在现在这种大环境下,要找人特制这些漂亮服饰,应该不容易吧。
    文雅看见文岚不时飘向母亲新得衣物的眼神,误以为小妹妹心存羡慕,把连忙将文岚拉到房间,替她换上父亲迟来的新年礼物——一件鹅黄色的罩衣。
    彦君伸手摸了摸新衣服,满眼欢喜:“哇,这衣服真漂亮。”
    文雅也连连点头,扯着文岚转了好几圈:“嗯,真好看,这黄色非常称你的皮肤。来,你坐着别动,我把你头发重新梳理一下,嗯,再别个小夹子。彦君,你觉得是红色这个好看,还是这个绿色的好看?”
    两人拿着夹子在文岚头上比划,文岚扯了扯身上的罩衣,觉得浑身不自在。从她有记忆以来,就从来没有穿过罩衣这玩意。21世纪的文岚自然不用说,即便是20世纪的文岚,其实也只见过别人穿,自己从来没有穿过。某种方面,关博萱一直保有旧习惯,与旁人总有几分不同。
    文岚被当成洋娃娃打扮一新,赢得家人的交口称赞。可惜,文岚却不懂欣赏此间的审美观念,宁愿拿新衣服去换旁人眼中不值钱的旧书破画。
    不过,这点怨念,在文岚打开李哲闻特意为俩姊妹打造的衣箱时便烟消云散。尤其时发现檀木箱里面居然还装着精细的梳妆盒,以及满满一盒绢花、绒花和各种各样竹制木制草制的小动物,更是百感交集。一股酸楚弥漫胸口,久久不能散去。
    当天晚上,新家第一次开火,两家人第一次聚餐。
    桌面上,除了关博萱新炒的几个拿手好菜,还有李哲闻专程带来的湘式红烧肉和粤式白切鸡。
    饭桌摆好,李哲闻弯腰在干货袋里面居然掏出两个长柱形土陶瓶。红色的包装纸上“贵州茅台酒”强势夺睛,下方还有两行小字写着“地方国营”和“茅台酒厂出品”表明身份。
    “啊,茅台,居然是茅台耶!”文岚抢先叫了出来。
    “你这小家伙反倒识货呀。”说着,李哲闻手指一划,强行裁开瓶口的封纸。
    文岚抢救不及,只得将另一瓶茅台酒抱在手里,旋转细看,久久不肯松手。
    这可是60年以前生产的正宗茅台啊,其口感可不是后世的增量掺水茅台可相提并论的。
    况且,因为当年产量少,受到土陶瓶材质局限,酒水容易挥发,所以存世稀少。60年后就已经要69万一瓶,百年后更是飙到天价,可还是有价无市。
    于是,不管是谁来要酒,文岚都抱着茅台不肯撒手。如果有人要蛮力取酒,文岚爆哭腔直接耍赖装哭,惹得关博萱哭笑不得。李哲闻蹲在一旁,试图用纸币、糖果以及漂亮的衣服交换,结果都是徒劳无功。
    关博睿看着耍赖的文岚,眉头一挑,面露不豫,可到底还是顾忌场合,没有直接开口说教。
    李哲闻怕弄哭小闺女,搓了搓短短的头发,只得哭笑着罢手,起身回到八仙桌旁摆好酒杯:“博睿哥,你尝尝,这可是正宗贵州茅台。这是我们谭参谋搞来的,没办法,这两年茅台酒产量低,很难买,每天很多车子在厂门口排队等着拿货,但每天出货都够呛。谭参谋他家是贵州的,他弟帮他弄到一箱,我好不容易抢了两瓶过来。据说这茅台酒虽然有55度,但喝了不上头,第二天不难受。你试试,看看合不合你口味?”
    撕开封纸,打开瓶塞,刚一启封,一股浓郁的酒香马上溢出,很快就弥漫了整个房间,充斥着众人的口鼻之间。
    “这酒酱香味真浓,真够味!”关博睿忍不住咽了咽唾沫,连忙将酒杯推到酒瓶前面。
    李哲闻轻轻晃动酒瓶,将白瓷一两酒杯倒了八分满,双手将其中一杯捧到关博睿面前。文岚凑过去一看,茅台酒略成琥珀色,不像后世酒水那样纯白清澈。轻轻一嗅,浓香扑鼻,远比后世茅台酒香醇厚重。
    几位成年男士,碰杯后,各自轻轻抿了一口茅台酒。
    酒液入喉,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愉悦的笑容。醇厚绵软,酒香沁人心脾。一种复合的愉悦感,从舌尖诞生,与鼻腔嗅到的醇香融合,在口鼻之间荡漾,让人十万八千个毛孔都舒展开来。
    关博睿本想浅尝一口,不想酒一入口便把持不住,忍不住一口便去了半杯。喝完,一击掌,由衷地称赞:“名不虚传,果真是好酒!”
    美酒后劲足却不上头,让人越品越有滋味。
    文榕见爸爸和舅舅都赞酒好,便好奇地凑了过去:“酒是什么味道的?”
    李哲闻用筷子尾端沾了点酒,递了过去。
    “不能喝!”文岚大声喝道,说着去拉文榕的手。
    说时迟那时快,文榕已经凑过去,舌头一舔,大叫一声:“辣!”
    关博萱连忙给文榕倒了杯水,回头嗔道:“孩子还小,你别总逗他们。”
    “嗨,没事,我们老李家的孩子就没有不会喝酒的。” 李哲闻不以为意。
    阻拦不及的文岚扯了一下文榕的耳朵:“呆子,酒可不是好东西,你以后都不要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