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程昱的顾虑
作品:《网游之三国超级领主》 |->第六百二十四章程昱的顾虑 ? 杨锐在泰山郡治所——奉高县城的时候,仅仅是了解到冀州方面袁绍似乎也有异动的消息,此时经过程昱汇报杨锐才知道,原来袁绍利用宴席的名义已经将韩馥软禁!
同时袁绍自领冀州刺史官职,名义上给了韩馥一个渤海相官职,对外声称韩馥自认才能有限,因无法胜任冀州刺史一职才向汉室推荐袁绍的。
至于韩馥渤海相官职,也只是一个虚无的名头而已,袁绍并没有真打算将渤海郡国拱手让出去,韩馥自始至终都在袁绍的软禁之中,只要一天未获得自由,渤海郡就仍然是袁绍的。
说到实质,即使韩馥获得了自由又能够怎么样呢?渤海郡国的实际控制权还是袁绍的,没有实力夺回来的情况下,渤海相仍然是个虚名而已,就像杨锐的渤海王是一样的。
的还不算太晚,正是最为关键的时候。
其实不仅仅是青州以及大山城周围情况如此,此时整个三国文明区域各个势力都在加速整合之中,根据程昱所提供的信息,诸如公孙瓒、孙坚、刘表、王匡、吕布、马腾之类的诸侯可都没好好呆着。
公孙瓒一直都与袁绍势力摩擦不断,并且已经到了矛盾最激烈的时候,两大诸侯之间互有小规模攻伐,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孙坚与刘表也一直打得欢实,至今并没有哪一方出现关系结果的胜负。当然孙坚也并没有像史实当中一般被意外射死。两人的争战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程度。
吕布自从趁着剧情间隙流窜到河内郡一带之后。便一直在谋夺更多的地盘,河内郡本也算是较为富庶之地,吕布得以恢复了不少元气,而且兵力较之以前更盛不少,随即便挥师直指王匡。
如果说曹操、袁绍、袁术之流开战之前还会费劲心思寻找一个理由的话,吕布则很少在这方面操心,他讨伐王匡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抢夺地盘而已,在部将的一再谏言之下。吕布仅仅是弄出了一个为当地士族报仇的理由罢了。
而当地士族胡毋班之流都是一些什么人呢?都是当初替董卓派遣到虎牢关劝和的爪牙而已!
吕布这一理由就有点儿自相矛盾了,前面他才为汉室清除了董卓这一大祸害,此时又要为董卓的同伙报仇,因而这个理由在外人看来便很是幼稚可笑。
然而在当前诸侯争霸的年代,可不是有理就能行的,多数时候还是要以拳头大小来解决事情,拳头大了无论怎么说短时间内都不会有多少问题,拳头小的则只能饮恨了。
王匡就是因为拳头小而无法自保的典型人物,前面他曾经被那些胡毋班之流的小士族欺负过,此时又对上个人实力无双的吕布。自然是支撑不住,没过两天便被吕布擒住。给直接斩了
就算是处于大汉边境地带的马腾、韩遂、公孙度之流,也同样是在不断地谋求扩张地盘,积极提升实力以谋求更大生存空间的。
整个三国文明区域都不素净,结合杨锐在埃及文明区域所遭遇到的情况来看,其他文明区域应该也是差不多的情况,趁着大部分有实力玩家都缺席的时候,npc势力进行着快速整合!
此时杨锐却是没有太多的精力去考虑这些,战事虽然还没有蔓延到青州、东郡、大山城等杨锐的地盘之上,但无论是兖州还是冀州都局势都已经大变,若是让曹操、袁绍两人将局面巩固下来,杨锐的生存空间就将受到极大的压缩!
这显然是杨锐所不能接受的,因而反击也是必须的,此时只是如何动手的问题罢了。
“程昱先生有何良策?”杨锐向程昱问道。
此时除去在范县驻守的刘巴、武安国,在于茌县驻守的张辽、陈琳,在蓬莱境、泰山境、虾夷地练兵和驻守的波才、张曼成、卜己黄巾三将,以及被杨锐留在大山城的许攸等几人之外,杨锐的其余部将几乎都到齐了。
而这其中程昱是在杨锐离开之后负责总协调的,此时他最了解各地的情况,也最有发言权。
“回主公,首先请主公治程昱不查以及协调不利之罪,主公离开期间以重任托付于程昱,然而程昱却未能够以身作则,致使局面变成现在这般状况”
“对方乃早有预谋、多方联动,程昱先生能够守得青州、东郡、大山城平安已是无罪有功,无需再提请罪之类,畅言此时的破解之策便是”
程昱答道,他首先便要为目前的局面请罪,却是被杨锐打断制止了下来。
“诺!
以目前的情势分析,程昱以为吾方若是同时面对曹操、袁绍、刘岱三人,实力方面无法占到优势,应各个击破才是。
而对比南北的形势,曹操有袁术之患,而袁绍有公孙瓒制衡,此二人所面临形势并不比青州好多少。
相比之下冀州之失暂时已是难以恢复原状,公孙瓒也未做好决战之大势,而曹操却是正与袁术拼得胶着,吾等正好有机可乘。
因而程昱建议,此时当派强力部众帮助乔瑁快速收复兖州失地,直击曹操治下之陈留城,使其腹背受敌,必能一击而败之,一战之后南方剩余袁术已是不足为虑。
之后再折身全面应对冀州袁绍,到时可联合公孙瓒共击袁绍,想来北方之患亦可除去大半,冀州可定!
只是如此一来”
显然程昱已有成计在胸,见杨锐问及,便立即说了出来,只不过说到一半的时候有些犹豫起来,将视线投向了斜对面的韩黛。
其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先击曹操是目前最为理想的选择,正好趁着袁术打上门来而曹操最为应接不暇的时候打劫一把,将此前兖州失地捞回来。
而在这种情况之下,已经被软禁的韩馥却是会有些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