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初次进皇宫
作品:《美女鉴定家》 王是不能带兵进京城的,所以华建明把禁卫军都留在城外驻扎,只带着百十个侍卫进了城。
在京城也有一座南王府(以后所说的南王府指的是京城的,如有例外会说明),是华建明还没有被赐于江南自治州前,在京城的府邸,不过,虽然华建明一家都去了江南,但这处府邸却还是一直保留着,供华建明进京时住。
在把华建明他们迎进城后,孙崇阳就率领众官回宫去交差了,而华天等人则是跟着华建明回到了南王府,这南王府由于地处京城这天子脚下,所以并不大,至少没有江南自治州的南王府大,但富丽堂皇却也不逞多让。
到了府前,华天就看见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站成了两排,一看到华天他们到来,一个脸上无须的老者就赶紧迎了上来,扑通一下的跪在了华建明马前,老泪纵横的说道:
“王爷您终于回来了,老奴想得您好苦啊。”声音很尖细,听起来不像是一个正常男人应该有的。
华建明赶紧翻身下马,扶起老者,激动的说道:
“李总管快起来,这些年辛苦你了。”
原来这老者名叫李富贵,原是皇宫里的一个太监,华建明还是皇子时就是他的贴身太监,可以说华建明是李富贵看着长大,在华建明成年,被封为南王,必须搬出皇宫后,也把他**了皇宫,成为了南王府的总管,如果不算上华建明在江南的十五年,他伺候华建明也有二十几年了,所以主仆俩间养成了深厚的情谊。
这是华建明十五年来第一次回京(番王没有皇令不能私自进京),这让一直把华建明看成自己孩子的李富贵来说如何能不激动。
“不辛苦,能给王爷看着这家,老奴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辛苦,在老奴有生之年能再看到王爷,死也瞑目了。”这时那排成两排的下人也赶紧跪下来行礼。
“大家都起来吧,别都站在外面,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
华天和两女跟着下人来到了王府的一个别院,这个别院跟以前住的芳飞园差不多大,布置也是大同小异,只是在院子里种着一棵大榕树,看样子是有些年头了。在分配房间时,两女理所当然的是跟华天住一个房间了,当然,住进别院的还有黄善和几个丫鬟。
“你们两个自己找事情做吧,夫君还要陪父王进宫晋见,如果实在没事做,就让下人带你们在府里逛逛,毕竟我们还要在这里住段时间呢。”收拾好东西,华天想起华建明刚才说要进宫晋见,逐对还在整理着各种首饰的两女说道。
“恩,夫君你不用管我们了,我和冷姐姐自然有事情可做。”通过这段时间和华天的相处,再加上知道自己父母得救可期,穆秋雪眼中的忧郁已然尽去,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色,整个人看起来比华天第一次看见她时更加光彩照人,而且经过华天的滋润,又多了一丝成熟和抚媚,就连华建明第一次看见她时都被迷得楞了半天。
“那我走了。”说完便转身走出去了。
……
“臣弟(小子)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此时华天和华建明正身处御书房内,而皇帝华建兴见华天和华建明进来高兴的说道:
“快快请起。”说着人已经饶过桌子,走到了华建明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十五年了,皇弟你还是没变,只是皇兄却已经老了,哎——”确实如华建兴所说,虽然华建明也已经四十多岁了,但脸色红润,头发乌黑,脸上也没有皱纹,反观华建兴,虽然只比华建明多四五岁,但却脸色苍白,脸上皱纹清晰可见,就连头上也已有丝丝白发,依华天的眼光来看,操劳国事是一个方面,但主要还是房事过多,而又没有合理的调理所治。
“皇兄说的是哪里话,皇兄这都是忧心国事所治。”
“呵呵——不说这些了,这就是天儿吧,没想到都已经这么大了,而且还长得一表人才,呵呵——”华建兴这才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华天身上。
“多谢皇上夸奖。”自进了御书房,华天就表现得一本正经的,完全没有平时嘻嘻哈哈的样子,虽然这样让他很不爽,但谁叫人家是皇帝呢,他现在还没有那个实力跟皇帝叫板,所以只好老老实实的了。
“别太拘束了,等会你皇奶奶,她可是想你想得紧啊。”
“小桂子快赐坐。”说着便走回龙椅上去坐了。
待华天和华建明坐下来后,问道:
“听说前段时间,皇弟发现了侏儒国的叛变阴谋,还把人当场抓住了,可有此事。”
这事华天早就和华建明商量过,虽然华建明不知道自己儿子这样做的用意,但还个按两人事先商量好的说道:
“回皇兄,确有此事,此事牵连到了江湖上的两个门派,一个是武学世家,姓齐,另一个是被江湖上视为邪教的天魔教,具体事情是这样的:侏儒国借此次帝国出征冰雪国之机,勾结天魔教,让天魔教抓住天儿来威胁臣弟,让臣弟不发粮草,或少发粮草给出征的军队,如果军队的粮草没有即使,按量的供应,战斗力将大大下降,侏儒国就是想以此来让帝国与冰雪国两败俱伤,削弱帝国的实力,到时他们就有可趁之机了;不过这个阴谋却无意中被齐家知道,于是齐家家主齐天磊便假意归顺侏儒国,实则是为了打探情报,而臣弟也是因为得到齐家的情报才能抓住侏儒国派来帝国的间谍小岛一郎和天魔教的一个护法,以及得知这整个计划。”
“哦,事情原来是这样,看来侏儒国确实是狼子野心,不过此时只能暂且阁下,待冰雪国的事情了结了,再行处置,倒是那个武学世家功劳不桂子传令下家打探敌情有功,赏黄金千两,白银万两,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