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巧遇明珠
作品:《我的超级异能》 我想了一下,要过春节了,怎么得也要给这两个大小姐买点礼物吧,这样就省得她们以后恨我了,于是,我给两个人,一人买了一个小巧的中国结,是那种用真丝编成的中国结,小巧玲珑的,甚是可爱。
我把两个中国结递给她们,笑嘻嘻的说道:“春节快乐,送给你们。”
青文笑了一下,收下了,还到了声谢,让我奇怪了一番,林倩则是面无表情的接过来,什么也没说,随手塞在了背包里面。
我很高兴,她们没有拒绝我,这就是我的胜利了。我看着路边,有一个装饰很豪华的饭店,里面可以说是顾客盈门,看来饭店的菜还不错。我想了一下,就拉着两个人走进了饭店,不管怎么样,总得请两个人吃顿饭吧,再说我也饿了。
两个女孩并没有拒绝,也没有表示什么不愿意,反正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没想到这两个人会如此的乖,心里暗暗的高兴。
走进饭店以后,我一看挺干净的,于是我就点了几个菜,吃了起来,两个女孩大概是也早就饿了,吃的也不比我少多少,虽然不时狼吞虎咽的,但是也差不多了,也不怕长胖,我的心里对她们女孩们真是奇怪得要死了。
这家饭店的厨师的手艺不错,做的菜很有味道,不必京南大学的大师傅的手艺差,很合我的口味,于是我就放量开了量吃起来,正吃得起劲的时候,忽然,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来:“苏飞,苏大哥,是你吗?你回来了啊?”
我一呆,我如果没听错的话,那应该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的声音,而且还是我在花城的一个熟人,因为那个声音,我是很熟悉的。
我急忙抬起头来看去,林倩和青文也听到了,急忙转过头来。
我抬头一看,立刻愣住了,原来叫我的不是别人,而是明珠,就是明珠宾馆的小老板,我的那位明珠妹妹。
我发愣的是,明珠真的是太漂亮了,看她的身条,看她的相貌,比前半年长进了太多了,那时的明珠还是一个青涩得小丫头呢,现在可不一样了,因为饭店里有空调,所以明珠穿得很少,也看得仔细,只见nǎi子也挺起来了,屁股也鼓起来了,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大美人了,和黄燕和青文都不相上下了,而其声音更是娇滴滴的好听,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啊,变得我都快不敢认了,要是走在大街上,明珠不先和我打招呼的话,我都不敢认了,说实话,我是听了明珠的声音才认出她的。
柳明珠过来就拉住我的手,亲热得不得了,柳明珠的手可真得很柔软啊,我想不论是谁碰上这么热情的美女,都会大呼艳福不浅的,但是我的手却禁不住一抖,我现在就是最怕这个呢,因为我的身边还坐着两位超级的大魔星呢,柳明珠这么做,岂不就是和火上浇油一般吗?
但是我的心素来太软,不想当众的甩开明珠的手,而且我也喜欢飘亮的女孩抓我的手,虽然我会很难堪,但是大部分时间却应该是很舒服的,当然,这是说,当你的身边没有魔星跟着的时候而言。像现在,我的身边有青文和林倩跟着,我并不是觉得很舒服呢。
我偷偷地看了两个女孩一眼,看到青文有些发愣,林倩的脸色则更加的阴沉。林倩一见柳明珠,立刻就是脸色一变,嘴里哼了一声,她还没有忘记我们第一次吵架的事情,那个罪魁祸首好像就是这个柳明珠呢。
柳明珠倒是没有注意这些,不住得向我叫着:“苏飞大哥,怎么回来也不给我打电话,我好去车站接你啊。”
我苦笑了一下,看了看林倩和青文,明珠这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大方的对两个人伸过手去:“两位姐姐好,你们是苏飞的同学吗?我叫柳明珠,是苏飞的朋友,两位姐姐好漂亮啊,我是这家饭店的老板,谢谢你们能光临我的小店,今天你们尽管吃,我请客。”
两个女孩明显的愣了一下,这个柳明珠看不出来,还这么能干呢,这么年轻就做了一家大饭店的老板,虽然不是最气派的,但是也是很不错的了。
见人家主动问好,两个女孩也各自点了点头,冷淡的表示了回应,并没有去握明珠的手,又低下头继续吃起来,不再理我们。
明珠对这个也不以为然,继续的和我聊起来,我也好久没见明珠了,熟人见面当然是比较愉快的,而且又不能冷落明珠,所以,我们就坐了下来,慢慢的聊了起来。
通过聊天以后,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原来自从我离开花城到北京以后,柳明珠的明珠宾馆就在青虎帮的帮助下,生意就开始蒸蒸日上了,迅速的发展了起来,以为她既不用教什么保护费,又有着极多的客源,再加上他所处的环境优雅,做的菜又好吃,所以短短的半年的时间,明珠宾馆已经成了花城的宾馆业的龙头老大,成了最出名的一个,连那些县里的头头们,也经常慕名而来,有上级来花城办事的,一般也被请到明珠宾馆去吃饭。
在短短的半年的时间里,明珠宾馆的规模翻了几番,柳明珠也趁着东风正好的日子,到礼品街这个黄金望埠开了这家饭店,生意是越做越大了。
由于明珠自小就在经商的家庭中长大,自幼就受到了很好的经商的熏陶,又看了一些这方面的关于商务的一些的著作,所以很是经商有道,她的实力,要比那些商学院正宗的毕业生的能力要强上百倍,所以经营的这间饭店头头有道,日进斗金,俨然成了花城的商界中的一颗耀眼的新星,致敏度已经不次于黄氏饭店大老板黄燕了。
因为这一切的成功,其中有我的功劳,所以明珠能对我这么亲热,我倒是可以理解的。
吃完饭,我要付钱时,明珠死活不让,说非要她请客不行,我看了看她的饭店顾客云集,生意做得很不错,也就不再坚持了。
走出饭店时,明珠拉住我的手说个没完,丝毫不顾及别人的目光,走在路行的人大都认识这位花城的美女企业家,所以大都对我好奇地看一眼,眼中是无尽的艳慕。
明珠对我说:“苏飞大哥,过几天我到你家去看你,记得的等我啊。”
我急忙点了点头,抽出了自己的手,明珠对我越是热情,现在的我则越是难堪。
明珠对我的亲热,以及路边的人对我们的反应,都让在旁边的两个人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了,林倩的脸色冰冷,哼了一声,连青文得来脸色都有些变了,微微的张着嘴,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紧紧地盯着我们紧握在一起的手的上面,两人同时交换了一个眼色。
刚才两个人还是属于对立面的,但是现在又半路杀出来一个明珠,倒让她们开始一致对外了,这是不是属于女孩们的独特的心理,我并不知道,但是我也知道事情不好了。
所以,我急忙对明珠说道:“行,你去吧,到时候给我打个电话就好了,好,先再见吧。”
好不容易的告别了明珠,我终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才深深的体会到“万花丛中过,寸叶不粘身”是何等的洒脱,又是何等的难,反倒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来的容易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