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百娇百劫3

作品:《百凤朝阳

    “什么敌人?”仇万里闻言从椅子上跳起,手按刀柄。冰@火!中文 .虽然他的武功比之奚百娇尚有不及,他还是忍不住要保护外表已和寻常女子一样柔弱的她。
    奚百娇看出仇万里的关心,不禁有些感动,这“感动”对一贯坚强的她来说是十分罕见的——自从十一年前点苍派最杰出的两位青年高手“点苍双杰”为她决斗而一死一伤——她就觉得自己看透了男人——她觉得男人爱的是她的绝世姿容,而不是她的人,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血有肉的人,当有一天她人老珠黄或者容貌被毁而风华不再时,男人会弃她如敝履,以比爱上她更快的速度抛弃她。即使某位男子愿意为她而生,亦可为她而死,她平静的心湖也不会激起涟漪。只有一个例外,那位男子是她心仪了多年的李照阳。奚百娇已经太久没被什么人什么事感动,但是现在她被感动了,以往绝不会发生的事情现在发生了,也许是因为现在她太虚弱了吧。
    “四方会。”奚百娇答道。
    马蹄声迅速在诊所前停歇下来,十一个劲装大汉从马背上跃下,为首之人是四方会七大会主之一的金维雍,四方会本有八位会主,自从蒋为恶在扬州被叶慕春杀死后就减为七位会主。殷百仇在四方会七位会主中武功最强,威望最高,以行事果断、智计过人著称,最受会徒的拥戴,其余的会主谁敢不讨好殷百仇?殷百仇眼高于顶,一般水准的美女看不上,难得看上奚百娇,其余六大会主便是上天入地也要将奚百娇擒住献给殷百仇。
    本来殷百仇是要亲自追捕奚百娇的,但他有事分不开身,所以追捕奚百娇就由他的同伙代劳。参加追捕奚百娇的四方会会主并非只有金维雍一人,只不过他先一步找到奚百娇。
    诊所的门很小,差点被四方会会徒挤破。诊所仅有三间房,一间药房,一间看病的大房间,一间摆着一张病床的小房间。透过竹编门帘的缝隙,金维雍一眼就看见奚百娇,扯破门帘,映入眼帘的是一位美若天仙的绝世美女。她苍白的脸上泛着一丝嫣红,不知是是因为紧张还是身体欠佳,她的眼神掠过一丝恐惧——她显然知道这些人找她的目的——她不是第一次遭遇四方会的人。她摇摇晃晃地站着,用颤抖的手抓着剑柄,看来让人觉得她随时都有可能被哪怕是最弱的风吹倒,有些可笑——这样美丽的女人只该由最强有力的男人来疼爱,哪用的着提剑与人搏杀。其实一点都不可笑,保护自己难道可笑吗?
    金维雍艰难地咽了一下口水,他感觉得到口水是苦涩的,只可惜他不是最强有力的男人,否则他便可以占有眼前这位令人感到呼吸困难的美女。金维雍双眼一眨也不眨地盯着这位江湖著名的美女,始终没有正眼瞧奚百娇身旁的仇万里一眼。
    仇万里感到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再也不顾闯入病房的陌生男子慑人的高手气度,发出愤怒的低吼:“该死!你竟敢对奚姑娘无礼,本少爷要你付出惨重的代价!有种的就跟我出去动手,这里动手不方便。”
    仇万里愤怒之中仍然担心误伤病中的玉人。金维雍也怀同样心思,怕误伤佳人没法向殷百仇交待,与仇万里不谋而合。
    “仇公子,这不关你的事,你何必为了我枉送性命?仇公子,你走吧。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的事我自己解决。”奚百娇不愿受人恩惠。
    “可是,姑娘的病还没好,在下怎能丢下姑娘不管?这样的话请姑娘不要再说了,否则就是看不起在下!”仇万里道。
    “她不会再说的,因为你就要死了,她没有机会对你说。”金维雍哂道。
    “你——生死未决,休出狂言!”仇万里怒道。
    “你很快就会知道我有没有口出狂言。”金维雍轻轻地回敬了一句,当先步出诊所。仇万里随后出门。
    奚百娇忽然感到头晕,早已不堪剑的重负的手臂下垂,剑锋抵地,这才没有跌倒。
    街头械斗很快就发生了,乒砰的兵刃碰撞声搅得奚百娇心神不宁。片刻之后窗外传来的仇万里的惨叫声更使奚百娇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过了一会儿,金维雍回到诊所。他的剑锋滴着血,脸上挂着得胜者的冷酷的笑。奚百娇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只感到眼前一黑。可怜的仇万里,陷入错误的情网,未识爱情滋味便为爱断送了性命。奚百娇既对仇万里感到歉疚,又对自己即将面临的可怕命运感到担忧,身子摇摇欲坠,面色苍白——若非她貌美如花,一定苍白的怕人。
    像奚百娇那样的江湖绝顶高手,是很少生病的,金维雍不禁好奇,问道:“你得了什么病?”
    奚百娇道:“我中暑了,因为急着与我的情郎叶慕春相会而顶着烈日赶路,就中暑了。阁下也不是初出道的雏儿,天下英雄榜排名第六的高手,原漕帮帮主,现青教教主叶慕春的名头想必听过吧……”
    奚百娇的回答大出金维雍的意料,想到可以用奚百娇来要胁叶慕春交出他所拥有的魔宫绝学“乱魔诀”心法和“劈天掌”掌法,获得做梦都想不到的巨大利益,惊诧立刻变为惊喜——只要练成“乱魔诀”和“劈天掌”这两项绝学,就可以纵横江湖,在四方会唯我独尊的大会主殷百仇就要靠边站了。“什么?你和叶慕春……你不是他师父吗?”金维雍搞不懂奚百娇与叶慕春的关系。
    奚百娇窘迫地道:“他从小就成了孤儿,没有母爱,所以偏爱年纪比他大的女子。他荒诞不经,什么胡作非为的事都做得出,我比他大十岁,又是他的文学老师,就更合他的胃口了。”
    “你这么美貌,他一定很爱你了?你为什么不和他在一起?”金维雍问道。
    奚百娇说谎道:“叶慕春追我了追很多年,但是我怕别人骂我**,一直没答应他。这次我被天星教抓了,是叶慕春把我救出来的,我被他感动了,就答应了他。他有事先回京城,我回家跟我的父母谈我跟叶慕春的婚事。”
    “原来如此。既然你有情郎,我就不*你做殷老大的女人了。不过你既是我的猎物,我总要捞点好处,你说是不是?”
    “你想要什么?我丈夫一定可以满足你的。”
    “我现在还没想好,到时再说。我护送你去见你丈夫,你合作点。”
    “嗯。”奚百娇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她绝不是一个可以受威胁的人,但是她现在浑身无力,剑都拿不稳,一切都不同了,她好不容易才放弃对李照阳的暗恋,抛开与叶慕春做夫妻是**的顾虑,眼看着未来一片光明,必须珍惜自己的生命。好在叶慕春是可以让她有绝对信心的人,一切问题他都会解决的,她只须耐心等待与叶慕春再度相会的时刻的到来,其它的都不用担心。
    金维雍走出诊所,对十名手下道:“你们都过来,我有话跟你们讲。”待十名武士聚拢在金维雍周围后,白光一闪,十名武士中的九名喉管被割破,惨叫几声,气绝身亡。金维雍好快的剑,但与他狠毒的心肠相比,他的快剑也算不了什么。剩下一名武士吓得呆了一呆,才想到逃走,刚转过身,后背就被金维雍的剑贯入,剑锋从前xiōng穿出,血喷得很远,死状惨不忍睹。
    奚百娇听见几声惨叫,感到头皮发麻。她虽然杀过不少人,但却从来没有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杀人,她杀的要么是对她有非分企图的人,要么是敌人。
    大夫没见过杀人的场面,吓得面色如土,双腿发抖,几乎瘫倒在地。幸好别的病人在四方会会徒闯进诊所时都已逃出,否则见了这种血腥场面难保不加剧病情。
    金维雍拔出贯穿手下身体的佩剑,撕下死者身上一块衣服碎片,回到诊所,漫不经心的擦拭剑上的血迹,瞟了奚百娇一眼,道:“你乖乖地跟我合作,否则……我有什么狠毒手段你刚才只怕还没有完全见识到!”
    奚百娇识相地道:“我明白,我不会反抗的。我现在这个样子,根本就不是你对手,你要我往东我不敢往西……”
    “好了,知道我的厉害就好。你蒙上脸吧。你这么美貌,我看久了恐怕要冒犯你,那样对你我都没有好处。”金维雍倒很坦白,从一名死去的手下身上摸出一块黑纱巾,递给奚百娇。
    用死人的东西,奚百娇感到恶心,但从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被侵犯的角度来想,也就没什么不可以忍受的了,只是在心中暗暗发誓:一旦自己身体复原,不须叶慕春动手,自己就将手刃此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