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作品:《穿成反派女配的丫鬟怎么办

    华灯初上,光彩斑斓。谢暮白却站在灯火阑珊处,悄悄望着人流中心的少女一举一动,这家伙与同伴失散了也是迷迷糊糊的。
    少女面容姣好,出门的衣服是按照谢暮白的审美搭配的,他向来不喜过份素净或者太过浓妆艳抹,正所谓浓妆淡抹总相宜,多一份太俗媚少一分太寡淡。
    少女的服装很是隆重,却并不繁琐,红梅绣花斗篷将她衬托得格外鲜妍。
    他就躲在树荫下,看着少女暗自发呆的身影,猜测她是否又偷吃了东西在想托词应付自己。
    可他就一路目送那个姑娘从城中走向城门,那个时候,他就在她的身后不远处,听到她说自家主人病了,谢暮白又气又好笑,接着少女却说她是宋家的奴婢,谢暮白瞬间笑意无存。
    腰间是老头子给的令牌,只要他说一声,官兵会立即把她拦住,可谢暮白犹豫了,也许她只是想出城去玩呢?也许她以为自己出城去了呢?
    就这样跟着她来到护城河,平地辽阔,他只能在河流下游旁一颗孤零零的古树后面藏身,古树灯盏摇曳,照亮四周,却无人注意树根下与树影融为一体的影子。
    有妇人给了她一盏莲花水灯,谢暮白隔的远没有看到她写什么,听到大娘说再过去有村子,他明白,白栀是真的要离开。
    是他的绿豆糕不好吃?还是他的郸筒酒不好喝?还是他送她的灯不够暖?
    妇人看白栀放完灯后就走了,白栀也要准备启程,谢暮白心里百般挣扎,他在下游,只要白栀想要真正的出京城必须经过这条路,要抓住白栀很容易,可她能心甘情愿跟他回去么?
    来不及他思考,安家兄妹拦住白栀去路,谢暮白想,这样也好,反正她只是个逃奴,他一点也不在意。
    恍恍惚惚回来的路上,谢暮白被一盏灯光吸引,走进之时,忽然有少女干脆利落表态,她的东西,砸碎也不给别人。
    说得很对,他谢暮白的姑娘,要去要留也该他做主,轮不到别人磋磨。他朝着那盏琉璃灯,伸出双手。
    谢暮白坐在一方青石,闭目养神,白栀再次被当做枕头,大庭广众之下,谢暮白没有明目张胆将头放在白栀腿上,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起。
    穿着长衫的腐儒挥袖斥责:“世风日下!”
    眨眼间就被挽手的妻子揪耳朵,“小两口恩恩爱爱,你个糟老头子凑什么热闹,老婆子走了这么久也脚疼,待会你背我回去,听见没有?”
    作为现代人,白栀没觉得这种行为伤风败俗,而且谢暮白是女的,心理毫无压力,而这时民风还算开放,大多数人只是宽和一笑。
    大街上的男男女女都很年轻,白栀才想起,元宵节又叫上元节,是真正意义上的古代情人节,没想到穿越来第一个情人节竟然是和同性过的,有趣。
    有小娃娃拎着竹篮大街小巷叫卖,见到白栀有些看呆,转而笑嘻嘻凑过去套近乎,“大姊姊,要不要买个泥人?”
    白栀摇头。
    “那要不要寇丹呢?”
    “不喜欢?我这里还有花钿和花黄。”
    “这只木簪怎么样?没关系,我给姊姊算便宜点。”
    做不成生意,小童垂头丧气想要寻找新的目标,一旁的少年惺忪睁开眼,“真吵,本公子全买了,别来烦我们。”
    “吵醒你了?要不再睡一会吧。”白栀又转头安慰小童,“别害怕,大哥哥只是担心你晚上卖东西不安全,拿了钱早些回去吧。”
    “灯会快结束了,我们也早些回去吧。”谢暮白自然而然地牵住白栀的手,另一手提起篮子,把里面的翻给她瞧,“有喜欢的没?”
    习惯了他的脾气后,白栀左挑右选,拿了条发带出来,扬起明媚笑容:“谢谢公子。”
    “我帮你系上。”
    “奴婢没有带梳子。”白栀如临大敌,抱着头顶不肯让他碰发髻。
    “再买把不就是了。”
    然而走遍了巷子也没有看到一家卖梳子的,谢暮白不由分说拉着她钻进人群,疑惑之间,他们已经站在人海围绕的内圈。
    有中年人在叫喊:“本店新开张,为招揽生意特此在此处摆下擂台,只要有人能闯关成功,就可获得相应的奖品,闯关数越多获得的奖品越丰厚。”
    第一关是猜灯谜,谢暮白看也不看谜面就将面前的一排纸条抽下,在伙计面前一一猜了出来,接着便是第二关联诗,又刷下不少挑战者,谢暮白一人带着白栀所向披靡,又迎接第三关围棋,白栀汗颜,难道这个他还能替她应战?
    事实是能,谢暮白一心两用,和自己的对手下了一着后又转身和另一个人下棋,白栀的作用就是守在那个人面前防止他悔棋。
    第四关加大难度,要求众人比声乐,不少人放弃挑战,拿了上一关的奖品退场。
    这一关不提供乐器,需要自己准备,店主给了一柱香时间让他们选曲子,有些人忙着去借乐器,白栀也下台找谢暮白要的东西。
    一柱香过后,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谢暮白与谢音仪和谢郁离同聚一台,都不情愿地说了句:“好巧。”
    白栀一回来就看着这个情况,谢郁离还嫌不够乱,挪步走向她,准确来说是她手中的竹枝,轻轻拔了片叶子,“小姑娘,多谢。”
    “比赛开始。”
    忽然有人高喊:“慢着。”
    竟然又是那个何姑娘,此时她正黏在一个陌生男子身边,“陈大哥,不如你去试一试吧,不能让那些书院里的人小瞧了你。”
    白栀心里一个咯噔,躲在谢暮白身后赶紧用斗篷上的兜帽盖住脸庞。
    “姑娘,你们来晚了时辰,这些人都是一关一关闯上去的,贸贸然上去对他人不公。”
    “哼,你知道他是谁么?陈大哥的舅舅可是御史中丞,怎能和那些凡夫俗子相提并论,小心明日任伯父就上折子治你一个不敬之罪。”
    “不得无礼!御史台乃为陛下进谏之所,怎可随意仗势欺人。”
    “陈大哥,你居然吼我!”何若茗跺脚。
    陈元洲神色冰冷,“何姑娘纠缠了我许久,若有事便请直说,若无事还请放过在下的清誉。”
    眼见两人吵架不好收场,阎王放火小鬼遭殃,店家咬咬牙,让人请了陈元洲上来,打圆场说陈元洲在京城素有才名,直接作为特邀嘉宾入场。
    “在下没带乐器,正在让小厮准备,就请诸位先弹唱吧。”
    会芳楼的丫鬟率先上台抱来一把琴,积极道:“这是花魁娘子借给陈公子的,万望不要嫌弃。”
    陈元洲对会芳楼阁打开窗看他的女子稽首表达谢意,“诸位先请。”
    谢家三人组没有人动,一个个等人弹唱,谢音仪则去找了外援,“陈公子,小女子想和你合奏一曲,不知可否。”
    “自然。”本来就是为了躲避何若茗才上台的,是谁获胜又有什么关系。
    果不其然,看见谢音仪和陈元洲说话,何若茗气得咬碎一口银牙。
    其他人表演完,谢搞事暮白提议:“不如我们一同演奏,不得被其他人的曲调影响,谁能够到最后就算赢。”
    谢郁离笑得温和:“乐意奉陪。”
    谢郁离选的是《青玉案》,而谢暮白选的是《清平调》,白栀是靠着谢暮白的外挂上去的,自暴自弃地选了首《春江花月夜》,反正她一首也不会弹,选什么不是选。
    穿越女能够记住曲谱什么的果然都是假的。清脆的乐声同时响起,却不乱耳。而台下的众人都在议论纷纷,为何还有一人没有表演。
    白栀觉得她应该改名叫白痴。
    此时,不会声乐的白痴还在拿出她准备的东西,七个瓷碗,一双筷子,瞬间一阵哄堂大笑。
    “这是要吃东西么?”
    “常听闻秀色可餐,也许今日可称为秀音可餐。”
    “话不能如此说,虽然这两位姑娘都遮了面容,但观其肤色察其体态,岂是秀色可餐能形容。”
    好事者的话传到谢暮白耳朵里,他暗自呸了一下,心内生出烦躁,不免竹笛声有些分心,被竹叶吹奏的声音压了下去。
    忽然又有一声入耳,听之顿生宁静,转头看到白栀正在敲击碗沿,碗中依次放着不同体积的水,发出的音调各有不同。
    宫商角徵羽是不会的了,哆来咪发嗦啦西还是可以的,白栀也不知道自己在弹些什么,纯粹哪个顺眼敲哪个碗,按照四小节拍有节奏地敲击。
    “这是什么歌?”
    “没听过。”
    “完全不知道在弹些什么,看看她那毫不怜惜地敲击东西的手法,完全对音乐没有一点尊重,从她的乐声中我听不到她对乐理的敬畏!”
    喂,她是穿书,不是穿成玛丽苏。
    “跟着我敲击节奏。”谢暮白换了首简单的曲子,然而这不是玛丽苏文,白栀毫无疑问地把曲子带偏了。
    还好被带偏的人不止谢暮白一个,谢郁离拿着竹叶的手正在微微颤抖,如果拍子对不上还好说,偏偏吹响一个音的时候竹笛和筷子也同时响动,不知觉就被他们带跑了。
    现在的歌曲可以说毫无旋律感,吹到哪里就是哪里,陈元洲嘴角抽搐,本来还想在台上多待会等何若茗主动回去,可这三种声音不绝如缕,不能说难听,但对于知乐理的人来说如同蚂蚁上树密密麻麻的,让人慎得慌。
    转轴拨弦,琴音入耳,逐渐盖过竹叶吹奏的声音,人海瞬间寂静,谢音仪立即拿出玉箫,与他琴箫合奏。
    谢暮白尚不放弃,继续比赛,白栀主动放弃挑战不再敲击瓷碗认输,让谢暮白专心致志吹笛。
    台下的人笑呵呵起哄:“快来看热闹哪,有两位公子为了在各自的心上人面前出风头正在比试呢。”
    那三个人各占一方,陈元洲就站在中间的位置,身边两位美女,白栀嗤了声,这明明是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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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后面出场的一个配角跟何若茗原先设定的名字重了,怕读者脸盲改了姓氏,第十三章里的“安家”其实是何家。
    因为修改会掉收,所以会等养肥党们看得差不多了再捉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