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李大大灭火
作品:《性都东莞》 64、李大大灭火
李大大第一时间看到了怪侠博客上的消息,很快网上此消息漫延起来。他马上打电话给在县城的阿玉母亲,证实了律师会见阿玉时谈到了在洗浴房间遭那个官员脱裤子的事,律师认为获得了阿玉被的证据。也把律师和怪侠的兴奋之情描述出来。
李大大果断地告诉她,案件的转折点已经到来,再不能随律师而动,政府一定会来谈判。他告诉阿玉母亲回来商谈对策。
果然,阿玉母亲还在吃饭的时候,镇派出所长通知她回镇上配合调查。阿玉母亲立即报告给李大大,李大大说,政府提出的条件不要拒绝,但也不要立即答应,就说要回家和阿玉的爷爷商量。李大大相信阿玉母亲的手机还没有被监听,就直接告诉她,我们的条件是了立即释放阿玉回家,案件必须判阿玉无刑责。李大大还特别交待,无论关键证物有无保存,都要说还在家里。
果然,阿玉母亲回到镇上的时候,省市警方办案组的领导都在等候,他们询问案发时阿玉的和在什么地方?阿玉母亲说:“案发当天晚上,阿玉的同学送衣服到派出所,阿玉换了T恤和裤子,第二天下午,阿玉要去市优抚医院,就换了和,现在都堆在家里,这段时间这么忙,还没洗呢”。
听完这话,对方思忖了一会,就直接进入话题:“现在案件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反响,有些事情可能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现在这样下去,将越来越不可收拾,不好收场,对于案件,你们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要求,旧以提出来”。
阿玉母亲想了一会儿说:“我们郑玉无罪。必须无罪释放,不能判刑。郑玉现在就要回家。你们知道,今天上午律师已经取得关键证据,我们郑玉在洗浴房间就被人欺负了,那个人要判罪。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女儿以后还怎么生活?”
对方回答,郑玉可以不判刑,也可以现在就回家。但是,那两个律师必须解雇,还有跟在你们身边不离左右的那个外地人,就是不断在网上制造是非的人,也要赶走他。现在案件不能再让他们插手,他们唯恐天下不乱,制造太多麻烦,越来越不好收场。现在他们把郑玉在洗浴室的事情也抖搂出来了,我们过去不讲这一段,也是为了你女儿好,现在必须立即刹车。
阿玉母亲说,这些都是大事,她不能一个人做主,要回去跟家里人商量一下。
大家这时也想起郑玉的爷爷也是公务员,也是法官,要去做他的工作,让他配合办案。
在几个警察的陪同下,阿玉母亲回了家。
简单讲了谈话的情况,李大大果断地说:“这是我们的机会,不能放过。我们的条件就是三条:第一,阿玉马上送拘留所放回家,第二,案件必须判无罪,第三,要获得一定赔偿。交换条件:可以答应解聘律师,赶走走麻烦制造者,不提供关键证物”。
阿玉的母亲需要具体的办法和讲法。李大大说:"关键证物,就说刚刚回家洗掉了。一定要说刚刚洗掉。但要藏起来,要留一下,预防警方翻脸不认帐。解聘律师,就讲他们没有经过允许公布了当事人的隐私,这太不专业。那个网络名人,就更好讲了,他发的那些文章,从来没有采访过我们,不要相信他的。多余的话不要说。这几句就够了“。
简单商量过后,阿玉母亲对外面的警察说:-我们商量过了,你们跟阿玉爷爷谈吧”。警察进来问坐在一旁的李大大是谁,阿玉爷爷说,我们家的亲戚,不避他——
简单讲了谈话的情况,李大大果断地说:“这是我们的机会,不能放过。我们的条件就是三条:第一,阿玉马上送拘留所放回家,第二,案件必须判无罪,第三,要获得一定赔偿。交换条件:可以答应解聘律师,赶走走麻烦制造者,不提供关键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