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作品:《暧昧的北京

    泰国风情的连锁店还在不断的发张扩张中,现在北方的一线城市中一半以上已经都有泰国风情的分店了。在南方,自从泰国风情在上海出现以后,如今吃泰国风情的泰国菜已经成为了一种潮流。目前,仅上海就已经又三家分店了,每天的生意火的依然一塌糊涂。
    今天,北京的第三家泰国风情也正式开业了。这家新开业的店我把它定位为旗舰店,这个店的面积为两千平方米,前身是一个酒店,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其最后倒闭,我见地点和面积都很理想,便买了下来,把它作为泰国风情的全国旗舰店。
    开业剪彩易菲也来了。我已经大半年的时间没见过她了,之前一次见面还是追溯到过年之前。
    易菲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着一个外国人,看两个人举亲止亲密的样子想来应该是恋爱关系。不知道什么时候易菲喜欢其了大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佬,于是剪彩仪式结束后我把易菲拉到一边,好奇的明知故问:“那个外国人是谁呀?”
    “我的男朋友,怎么了?”易菲让人琢磨不透的笑了笑说。
    “没怎么,就是举得奇怪,没想到你居然会喜欢一个外国人,不可思议。”我难以置信地说。
    “奇怪吗?”易菲阴阳怪气地说:“总没有某些人抛弃和自己即将结婚的女友,与另外一个有了自己孩子的人闪婚奇怪吧?”
    没想到易菲也知道了我的事儿了。我和余楠结婚的时候我并没有请她参加,因为我觉得自己结婚叫前女友参加肯定会很怪,所以就没叫她。
    我不知道她是从哪得知我和余楠闪婚消息的,我也不想知道。因为那对于我来说根本不重要,我更没有必要向她解释什么,她现在仅仅是我的一个朋友,仅此而已。
    我不在意的笑了笑说:“彼此彼此吧。”
    易菲听完我的话显然知道我是在说她当年抛弃我去留学的事儿,眉头紧皱一下过后,表情随即变的很自然,转移话题说:“过去的事儿现在提也没意义了,说说你和余楠的孩子吧,我听说是个女孩儿?”
    “对啊,是个女孩儿,完全继承了我和余楠的优良基因,人不仅长的漂亮而且聪明!”提到余瑜我是在是难掩喜悦之情。
    以前总见别人夸自己的孩子时一脸的骄傲与自豪,当时还觉得有点自卖自夸的意思。如今自己也为人父亲了,每当说起自己孩子的时候才完全体会到了那种喜爱至极的感觉。
    “得了吧你!”易菲瞪了我一眼说:“要是说像余楠长的漂亮又聪明我还相信,你嘛……”
    “我怎么了?站着一人多高,躺着一人多长,身材魁梧,相貌英俊,除了贝克汉姆那也应该就是我了吧!”
    “你可真贫!”易菲无奈的摇了摇头说。
    “事实如此啊,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我笑道。
    现在的我和易菲在一起聊天感觉很自然,就像是两个很好的朋友一样,不会觉得又什么不自然。这种自然也不是刻意而为之的,只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原来看的很重的东西现在都随之消逝变成了记忆。而关于恋爱的记忆往往又都是美好的,所以分手之后的恋人见面不必觉得尴尬,因为至少两人在一起时曾留有美好的回忆,这其实就足够了。
    突然,易菲往前一步和我几乎脸对脸,我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躲什么呀,我还能吃了你!”易菲又往前迈了一步,伸手帮我正了正领带说:“你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企业家大老板了,作为你的前女友看到你有今天的成就我很高兴。”
    易菲的眼圈又点红,我知道她说这话并非恭维,是她的真心话,所以我说:“谢谢。”
    “还有,祝你们一家三口幸福!”
    “我们很幸福,我也希望你能幸福!”
    虽然我没有比较过,但时相对于余楠和赵冉的感情,我和易菲似乎和她们俩的都不一样。大学时代的恋情清纯且真实,它没有经济和家庭的因素在里面,所以那个时候我和易菲的每天形影不离,想象着未来的美好的日子是我自懂得感情之后最快乐的日子。
    我们是彼此的初恋,回想其大学四年一起携手走过的时光,那是永生都难忘的。直到后来毕业以后,不得不为高于一切的金钱奋斗时,单纯的爱情开始变的脆弱不堪一击。直到最后失去了爱情我才真正的明白,金钱与爱情永远是密不可分的,谁也别想把它们拆开,也从没有人能把它们拆开,因为人是活的,因为人得生活。
    对于易菲的离去,最开始我恨她,因为我无法接受她的离去,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那样去选择。不过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所以现在我是佩服她。当她知道我满足不了她的要求时,她就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离开,所以我佩服她,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易菲一样,一定要知道自己最想要的什么,否则注定会庸碌无为。
    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壮大,工作人员越来越多,公司的办公地点也已经换了三个地方。一次比一次大,也意味着我这个公司老总做的越来越名副其实。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当你被很多人知道了以后,你的应酬就会莫名其妙的多起来。每天除了游走在各大星级酒店之外,还会又很多的媒体要求采访你,我知道这是出名以后需要承受的,但不可否认的是陪家人的时间现在变的很少了。
    为了注重公司的形象,林子华说我这个老板的座驾应该换了,宝马523现在俨然已经和我的身份不搭调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开着挺舒服的,我并没有打算换掉它。直到余楠也和我谈起关于车的时候,我想我确实应该换一辆了。
    我对车很是喜欢,但是没有研究,买新车自然就是没主意了。找林子华给我出主意,林子华推荐我买劳斯莱斯的幻影6.7,他说这车显得大气又有派,开到哪都能压阵,我知道他就又一辆这车。
    到劳斯莱斯的专卖一看,这车确实是好,但价钱更好,人家销售经理告诉我这车的售价是人民币六百二十万,我一听整个人觉得又点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