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作品:《无性婚姻》 在和李建军结婚之前,我的经历简单得就像一张白纸。父母都在政府机关工作,与一般人比起来,我的家庭条件算是不错的,我又是父母的乖乖女,从小就很听话,一直到读完大学,我几乎没让他们操过心。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到政府部门工作。因为工作上的关系,我与在区政府做秘书的李建军认识了。很快,我们就热恋了。据我所知,这是李建军的初恋,也几乎是我的初恋——如果不把我在高中时暗恋一位化学老师也算上的话。恋爱的感觉是甜蜜的,我们安安静静地谈了三年恋爱后,等到李建军分了房,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李建军是一个本分的男人,虽然长得不帅,但在我看来却是可以托付终身的那种男人。当初正是看上他这一点,我才答应他的求婚的。我对婚姻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男人对我好,我就很满足了。
这一点,应该说李建军做得不错,他属于那种大哥哥型的男人,很会关心人,在我们谈恋爱的那几年,他一直都像宝贝似的宠着我。每天上班下班,都是他骑着自行车接送我。当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搂着他的腰,看着路人羡慕的眼光时,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这种幸福的感觉,一直延续到我们的蜜月结束。我们是旅游结婚,蜜月是在南方度过的。在结婚之前,我从没离开过西安,去南方是我最大的梦想,当我把去南方度蜜月的想法和李建军说了后,他毫不犹豫地就帮我实现了。在如诗如画的江南水乡的一个宾馆里,我结束了我的少女时代,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说起来也许不会有人相信,在和李建军恋爱的整整三年中,我都一直保持着处女的纯真。我们互相之间所以能做到“守身如玉”,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一点,也许与李建军这人太传统有关,他始终认为未婚同居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我虽然并不完全赞同他这样的观点,但作为一个女孩子,在这种事情上如果太主动了难免会让自己处于被动局面。总之,在那甜蜜而难熬的三年中,我们都努力克制着自己蠢蠢欲动的情欲,从未越过雷池一步。当然,我们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人,无法做到真正的“正人君子”。在没人时互相抱一抱、吻一吻这样的事也是无法避免的,但也仅此而已。
当然,这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们已是正式的夫妻,结婚证书上的那个大红印戳,明白无误地表明了我们已经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一对,再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我们爱欲的进程,否则就是没道理、不道德。所以,在宾馆里那张散发着我体香的大床上,当李建军用充满羞涩的爱怜,试探着小心翼翼地进入我的身体时,除了意料中的那点疼痛,我所感受到的,是一种让我永远都无法忘记、从未体验过的幸福与快乐,激情与憧憬。
我们的第二次,是在第二天傍晚。我们从向往以久的西湖景区回来时,天还没有完全黑。玩儿了一天,我们都有些疲倦,在吃晚饭前,我们决定先洗个澡。两人一起洗澡时,李建军又忍不住了,我们就在卫生间里做了一次。
这一次,我感受到了彻底的快乐,我真的没有想到,性爱的感觉是这样的妙不可言。
洗完澡后,我们休息了一下,就到宾馆的餐厅吃饭了。吃饭时,见周围没人,李建军竟附在我的耳边,悄声地告诉我,他喜欢听我的叫声,正是我的叫声,给了他莫大的鼓励,让他体验到了那种欲仙欲死的激情。见他这么“不要脸”,我假装生气地掐了他一下,他的脸上立即现出了“痛苦”的表情。看着他的鬼脸,我很开心,感觉很幸福,很温馨。
吃完饭,我们在宾馆附近散步,李建军在一家商店给我买了把小伞。这种伞据说是许仙和白娘子约会时用过的,只是比电影中看到的那种小了一号,样子更像玩具。其实这种伞在西湖景区到处都是,当时我们只顾了玩儿,没想到要买一把伞带回西安作个纪念,回来的路上就有些后悔了,为此我还埋怨过李建军,或许是作为补偿,现在他当即就给我买了一把。回宾馆的路上,李建军就一直替我撑着这把小伞,像许仙护送白娘子似的,搂着我回到了宾馆里。
回到宾馆,李建军把伞放在床上,然后我们换上睡衣,互相搂着躺在宾馆的沙发上看电视,不时地转过脸来轻轻地吻一下对方,然后再转回脸继续看电视。
像被泡到了蜜罐里,我们的蜜月甜蜜得无法用语言描述。但这种甜蜜与幸福很快就过去了,从南方度完蜜月回到西安后不久,李建军就跟我很认真地总结起了我们在蜜月期的性生活。他认为,蜜月里每天一次,有时甚至一天两三次的性生活,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健康,“补一年也补不回来”。因此,他要求我们以后最多半个月一次,否则这样纵欲下去,将来后悔都来不及。
刚开始,我还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见他一副认真的表情,觉得不像玩笑的样子,于是就静静地听他说。接下来,他又说,男人其实就那么几瓶“可乐”,用完了就没有了。将来我们还要生孩子,而男人的精子量是有限的,现在用完了,到时恐怕就怀不了孕了。
李建军属于那种比较传统保守的人,这应该算不上是他的缺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应该算是一个优点。但我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么多“歪理邪说”,让我惊讶的是,出生在城市的他,竟然还笃信着民间流传的那种“一滴精、十滴血”的理论,认为性生活是健康的天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