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稿(1) 生了锈的烂铁剑

作品:《此情

    呵呵,前几天翻自己的书的时候,偶然发现了此情一年前的最初稿,看着挺有意思的,特拿出来给书友们看看,很幼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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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了锈的烂铁剑
    黄昏时分,闪烁了一天的太阳仍然在西方天空的尽头释放着它的余热。官道上被炙烤了一整天的沙铄被风一吹,就如同火炉里溅出的炭星一般烫的行人肌肤发红。李莫眯着眼瞪了瞪就要落山了的太阳,不禁叹了一口气。
    还没到呢…看来今晚又要露宿野外了。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件事情能让李莫叹气,这就是其中的一件:露宿野外,没办法洗澡。其实李莫并非富家子弟,也没有什么洁癖,但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天不洗澡,就会浑身躁痒难当,像被无数只蚂蚁撕咬一样。
    到今天为止,李莫已经七天没洗澡了。
    我想你应该可以想象一个被蚂蚁撕咬了七天的人的心情。其实我觉得单凭李莫还能活下来并且勇敢的去面对第八天与蚂蚁的搏杀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他是主角了。
    那么,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首先,五官至少应该要端正吧?虽然并不一定长的没什么前途的人就注定要当一辈子反派,但是出于对整部作品审美性的考虑,主角最好还是要帅那么一点更好,即使他相貌平平,也应该要有某些比较突出的特征:例如眼睛很大很明亮,不时的散发出一种诱人的光芒啊,或者是嘴唇皮很薄,与洁白而整齐的牙齿配在一起,杀伤力翻升啊之类的。
    只可惜的是各位读者,你将要看到的主角并不是楚香帅,这篇文章也不是楚流香传奇。
    李莫这家伙最大的特征就是什么特征也没有:他的头发至少已经四个月没洗了,长长的散下来,基本上把他的上半边脸都给遮住了,只留下少许空间给右眼看路,而他的下半张脸…为了不打击各位读者,我还是不说了,总之,帅哥是没有出现的。
    “喂,帅哥,借问一下去七梦七是走这条路吗?”
    李莫笑了。在这个世界上能让李莫笑的同样只有三件事,这就是其中一件:被别人叫做帅哥,尤其当这个“别人”是雌性的时候。
    “美女也去七梦七啊?真是缘分呐,在下也是赶往那里啊!”
    那个惟有从她的体形以及第二性征上可以勉强判断出是女性的李莫口中的“美女”甩了一甩头发,哦,不好意思,我是说甩了一甩头发上的虱子,笑着露出满口黄牙道。
    “你找死啊?想和老娘套近乎,不要以为老娘叫了你一句帅哥你就真的很帅了,想打老娘的主意,闪边凉快去!”
    李莫苦笑着拉了拉帽檐,真的闪到一边的大树下凉快去了,说实话,官道上真的很热。
    明天再赶路吧…又要和蚂蚁睡一个晚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