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作品:《痞性温柔》 她开口说话,竟发现自己的声音又干又哑:“宋斯南,你干嘛呢!”她很少叫他“宋斯南”,所以说出这声“宋斯南”,让她都有点缱绻的回味。
宋斯南嘴角上扬,笑容完美到无可挑剔,对她摆了摆口型:“宋之漫。”
“干嘛?”
宋斯南这次不再无声了,声音大的像是在吼人一般:“宋之漫!”
宋之漫不耐烦了:“干嘛呐!”
却见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粉笔,在那落地窗上,缓缓的写着。
“别生气了。”
宋之漫想:我才没生气呢!
“你总是对我发火,我也很难受。”这是鹏少教的,要先示弱,让对方心软,这样就事半功倍了。
果然,宋斯南就看到宋之漫撅着嘴,满怀歉意的看向自己。
士心大振!
宋斯南一鼓作气接着写:“不过我不会真的生你的气的,我说了我要对你好,一辈子的那种!”这可不是鹏少教的,这是他的心里话。
就是不知道……她听不听得懂,这种害羞内敛又带着一些小男生矜持的表白方式。
宋之漫当然听不懂这种神一般的转了十八个弯的表白方式,她只当做是宋斯南向她示好的行为。
可是,他为什么示好呢?
为了追合欢吗?
以前从不像自己低头的人,竟然为了追一位小女生这样千方百计的向自己示好?
宋之漫当下就不开心了。
她全然忘记自己正在煎药,把手上的扇子一把按在窗上,挡住宋斯南那张烦人至极的脸。
原本心里万分害羞的宋斯南,等了半天,竟然等到当事人这种反应,愣了。
他把脑袋往边上挪,边挪边喊:“宋小漫宋小漫!”
宋之漫当然不理他。
见她不搭理自己,宋斯南气急败坏的从外面跑进来,一进门,带来满身风雪。
在他的身后,来不及合上的门大敞开,从外灌进许多的风雪。因为室内开了空调的缘故,宋之漫早就把外套给脱了,此刻只穿着一件保暖内衣和一件毛线衣。她靠近大门,门一开,风就往她身上吹。
宋斯南走近了,见她哆嗦着身子,嘴唇都在斗,又憋着怒意回去把门给合上。
再转过来和宋之漫对话。
他语气不善:“你为什么不说话!”
药罐里突然发出“滋滋滋”的声音,打断了两个人的思路。
宋之漫意识到自己刚刚是在煮药啊!她那扇子一甩,手忙脚乱的拿着抹布去把那药罐挪开。她也没想到,那扇子一甩,就那么好的甩到了宋斯南的脸上,刚好砸到了宋斯南的鼻子。
“嗷——”我那又高又挺的鼻子!
“啊……”宋之漫懊恼的对着面前的一片狼藉,拿筷子往药罐里拨了拨,“都成渣了,煮坏了啊!”
她心情极坏,咬牙切齿的对着宋斯南低吼:“你烦死我啦!我这在煎药呢,就是因为你,这一罐子药没用了!”
半晌都没听到响动,宋之漫犹疑的往边上看去。这一看,差一点想吐血。
这个拿着药房里称药材重量的称拿来当镜子照的人是谁啊,她不认识啊!
宋之漫呆愣在地,接着又看到那人用食指撑了下鼻孔,又拿食指和大拇指把鼻子四处揉捏,最后,心满意足的收手。
简直是平地一声雷,哐!地一下砸在了宋之漫的头上。
这个真是出身世家的人吗?
宋之漫很想把这些药渣扔到宋斯南的身上。
宋斯南看到自己的鼻子没受影响,又屁颠屁颠的跑回来,可是看到宋之漫的表情……怎么比刚刚还要生气啊?他没做什么啊刚刚?
女人啊,心思似海深啊!
但是宋斯南是谁,他缠了宋之漫那么多年,早就知道安慰宋之漫、让她笑,应该用什么招数,以最直接最轻松的方式让她笑。
宋之漫不理宋斯南,她认真的整理起药渣,把那些倒掉,又去了林景芝那里向她道歉,自己把药给煮坏了。
林景芝说这药不好煮,没事的之漫你多煮几次就习惯了。
宋之漫拿着药材回来,重新站在煎药处的时候浑身一怔。
因为室内外温差的关系,玻璃窗处一片白蒙蒙的。
白蒙蒙的背景,皎洁的纯白至极。
窗上有两幅图,第一幅图:
上面有一只小狗,小狗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了,你能原谅我吗?”
边上的小猫说:“……原谅你,你会改吗?”
第二幅图,同样的小猫和小狗。
小狗说:“当然会改,宋小四听宋小漫的!”
小猫:“那好吧,我原谅你了!”
宋之漫喷笑。
终于笑了……宋斯南心里的石头落地,巴巴的看着她,俨然已经忘记自己是最开始生气的那个人了。
宋之漫脸上的笑意怎么挡也挡不住,她索性不挡,但还是一巴掌把他凑上来的脸给拍走:“起开,我要煎药了!”
被拍走的人又缠上来:“那你原谅我没有?”
“原谅你什么啊?”宋之漫问。
宋斯南丝毫没有犹豫的说:“原谅我惹你生气了。”我也不知道我做错什么了,可是你生气了,这就是我最大的错。
宋之漫心里甜滋滋的,但:“我是小猫啊!”
“对啊。”
“我才不是小猫呢。”宋之漫嘟囔着,伸手点了点那只小猫,又点了点那只小狗,坏心眼的说:“宋小狗?”
她难得兴致这么高,宋斯南不想扫了她的性,环顾了下四周,心不甘情不愿的叫:“汪汪汪!”
这下,宋之漫真的是乐了。
她踮脚,双手搭上宋斯南的肩,在宋斯南的耳边模仿着猫叫:“喵~喵喵~”
☆、第三十四章
下午雪势转小,小片小片的雪花和糖精一样,空中白茫茫的,天色低垂,从煎药处望出去,只看到铅灰色的云和颗粒状的雪。
还有形色匆忙的行人,以及来去的车辆。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在有序的进行着,并不会因为你的好或坏而发生任何的改变。
人就像是世上最微茫的一粒尘土,处于沙漠亦或是身在绿洲,对本身环境都没有多大的改变。
这个世界依旧是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自身的运转活动。
因为林景芝晚上还有事,宋之漫和宋斯南先行回家。
他们两个坐在班车的最后一排。
雪花砸在车窗上,发出细微的敲打声。宋之漫听着声音往外看,驶去的风景触目之处都是一片薄薄的白色。
像是被上帝亲吻过,嫩白的肌肤下,透着自身的肤色。
一片沉默之中,她突然开口:“宋斯南,你有喜欢的人吗?”
宋之漫真的不常叫宋斯南的大名,她喜欢叫他“宋小四”,今天却叫了两次。先前的是气急败坏的语气,而现下,却是难得的郑重其事。
窗外天色愈浓,漆黑的夜帘下,班车的灯下在刹那亮起。
柔和的灯光映着宋斯南眼窝处一片阴影,听到那个问题,他先是愣了一下,不过几秒,他就似笑非笑的说:“干嘛,这么突然问我这个问题?”
这辆车上只有他们两位乘客,她看着前面空荡荡的座位,忍了好久都没忍住,——她不想成为最后一个被告知的人,——如果他真的喜欢合欢,那么应该告诉她不是吗?
——毕竟他们这么好。
她把心底的疑惑问出来:“你喜欢合欢,是吧?”多日压抑在心中的疑惑被说了出来,她没有一点的神清气爽,而是,油然而生的紧张感。
紧张什么呢?——她也不知道。
如果她知道什么是爱情就好了。
那么宋之漫一定会明白,现在所谓的感觉到底叫做什么。
是,害怕他说喜欢合欢。
可在很久之后,她才明白,到底什么才是爱情。
所以她现在,只是单纯的等待,等宋斯南的回答。
却听见宋斯南暴跳如雷、气急败坏的声音,他一脸莫名:“谁、喜欢谁?”他掏着耳蜗,凑近宋之漫耳边,极力想听清她刚才说的话:“苏合欢?我喜欢她,你搞错没有!”
宋斯南在这一刹那很想把自己的心都给掏出来,——他真的想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她看看,那颗心长得是什么样子的。
心上全刻着一个名字。
就是面前这个人的名字。
各种“宋之漫”,全是宋斯南亲手写下的。
生气时写的“宋之漫”十分用力,像是要把她本人给生吞了一般。
高兴时写的“宋之漫”字迹清晰,最后一笔微微上翘,像是长了一条小尾巴一样。
失落时写的“宋之漫”歪斜扭曲,一笔道尽失落之时的沮丧之意。
……
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