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乖的金丝雀穿书跑路啦_237
作品:《装乖的金丝雀穿书跑路啦》 依旧是春天,校园里各式各样的鲜花争相开放,阵阵花香从远处飘向他,伴随着清爽的微风一同沁入鼻息。
蓝天湛湛,白云朵朵,春风习习。
季落怔怔地抱腿坐着,在一片寂静中,眼睛逐渐变得迷茫而模糊。
已经来这个世界二十多天了。
自从和季凌相识,从未有如此长的时间,没有和他联系过。
季凌刚被爸爸领回家的一年,他们一起住在临溪山,白天季落上学,季凌和爸爸去公司,晚上他们回家,季落就拉着季凌陪自己看电视玩游戏,还要季凌给自己念故事哄睡觉。
第二年,爸爸去世后,他们一起维护家族产业,同进同出,虽然无法正常交流,但从未分开一刻。
第三年,季落去英国留学,两人一年未见,可至少保持着每天工作邮件的联系,以及每周必不可少的电话交谈。
第四年到第六年,季凌再忙,也会一个月去一次英国看他,有时也会带季落回国,或是两人一起去其他国家的公司考查……纵使关系极为紧张,但毕竟有集团大局在,就算季落不理季凌,也不会超过2天没有沟通。
第七年,季落十八岁回国,没多久就和季凌发生了关系。
少年漂亮的桃花眼闪了闪,卷翘的睫毛微微下垂,挡住了那些连他自己也读不懂的情绪。
……
荒唐的一夜过后,季凌首先苏醒,两人仍旧像夜里那般紧密地贴合着。
季凌一向冷淡的表情在晨光中渐渐柔和。
因为自己间接导致了季俊德的去世,季落不原谅他,他也不能原谅自己。
一直以来,季凌只希望能够替季落守护好属于季落的东西,至于别的什么,从不敢奢求。
直到这天,他做梦也不敢想象的事情,竟然实现了。
季凌本来就是个极度固执且偏执的人——他智商超高,自控能力极强,但冷漠不近人情。这一切,是因为他轻度反社会人格的存在。
这种人往往有极高的能力,做事业总能无往不利,达到极高的高度。但这种人同样不好交往,因为他们过于执拗,只要认定了什么东西,得到前,绝不轻言放弃。
偏执又恐怖。
就像狼盯住一直兔子,只要咬住兔子的脖子,就算是兔子死掉,狼也不会松开尖牙。
前一晚,要完全拥有季落,永远拥有季落的念头,深深植入季凌的内心。
既然认定了,他就绝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静静望着怀里的人。
少年的眼尾泛着红色,泪痕未消。
耳尖与锁骨被咬出浅浅的牙印,季凌垂眼看着,还能看到他身上的各种红痕。
男人的眼睛暗了暗,感受到被自己抱着的少年身体动了下,便知道他也醒了。
季凌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在内心问……
你……疼不疼。
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我喜欢你……你能接受我吗。
……你原谅我了吗?
他也不知道季落会如何反应,但预计季落的态度应该不错?
毕竟夜里是季落主动扑进自己怀里的,他还缠着自己叫哥哥,整个人都很软,特别乖,所以应该不会生气吧?
可惜。
当季落真正睁开眼睛,迷茫了一会儿,感受到身体的各种不适以及某处无比酸痛的感觉时,如同被炸了尾巴似的厉声道:“我,你,你??你做了什么?!!”
季凌茫然的看着季落,“什么意思?”
季落猛地推开他,动作太大感受到了双腿撕裂般的疼痛,嘶嘶吸着冷气,“你他妈……你他妈强|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