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作品:《别人采花吾采草

    !!!!离开王府我想也没想直奔鸳喜楼。此时天色已微有些发亮,鉴于白天跑路目标过于明显,我便打算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待至晚上再继续溜。没敢走正门,我认准了程情的房间,飞身由窗子跳入。屋子里有很淫靡的气息,看来他昨天接的是个猛人。仔细盯着半透明的纱帐看了半晌,直到确定里面只有程情一人时,我一把掀开纱帐,用力推他:“喂!姿势不对,起来重睡!”他不情愿地睁开眼,迷迷蒙蒙地道:“可不可以不要再做了?我好累。”他昨天接的果然是个猛人!再狠摇他两下,“我不是你的恩客,我是萧夕夕!”“萧夕夕?”他含含乎乎得重复,又慵懒得用布满吻痕的手臂揉揉眼睛,“shit!你来干什么?现在才什么时候?”“快要被杀的时候!”我说,边把他强拽着坐起来,“快给我找个地方藏起来,我闯了个不算小的祸,那个人要杀我!”我一直都是这么叫那个人的,我讨厌与他纠缠,讨厌到连名字都不愿意叫。“要杀你?”他狠狠吃了一惊,顿时清醒了。眼珠子瞪得贼圆!“怎么可能?他不是很宠你吗?”“屁个宠我!他只是觉得跟我上床很爽,不舍得把我弄坏罢了!”在怀里一顿乱掏,好容易揪出团纸来。因为揣的时候过于急促,之后又爬草丛又翻墙的做了很多剧烈运动,那本来很平整的信已被我弄得皱皱巴巴,还略有点汗臭味得说。“你看,这就是我闯得祸。”说着把信递给程情。程情皱眉没接,说:“我不认得。你念给我听吧。”“ohsorry!”一拍脑袋我暗骂自己白痴,程情穿来不过一年左右,又不像我那么好运有美人师父教,当然不会认得这里的字。我叫他看信岂不等于骂他文盲?挑几句重要的读了一遍,我说:“想成王者多半没良心,他连自己哥哥都想杀,要知道我看了他的信还不得杀人灭口呀!你交际路子广,快帮我找个地方暂避一下,天一黑我就溜出城去,让他这辈子也找不着!”他眉毛皱得更紧,抢过我手里的信,攒在手里摸索着寻思。“我觉得这事有蹊跷,这么重要的信为什么不看完就毁掉,他留下来不是给自己添加罪证吗?”“呃……”我被噎住,“这个……我没想过。我当时一看这信火就上来了。你也知道的,我激动的时候通常思维都在当机。”想不被别人骂,就得先骂自己。“不过不管他有什么主意,我都把信带出来了。他不是好人,做的事肯定也不是好事,我把他的作案道具拿走,铁定会气他不轻,就算是他囚禁我n多个月的小小报复吧。”他强奸我n多个月,我却只偷他封信,如此善良仁慈的心为什么还不感动上苍,给我掉下n多帅哥?“白痴!”一记爆栗狠敲上脑袋!呜……俺好可怜,帅哥没得到,还又被骂,又被打。看着我超级委屈的样子,他又气又无奈得叹口气,说:“无论如何这信是不能留的。铭王爷会不会要你的命我不知道,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会扣你个诬陷皇族的罪名!桌上有灯,你快帮我点了,咱们来个毁尸灭迹!”我汗~~~我先奸后杀,他毁尸灭迹,果然是穿越的好搭档!眼瞅着整封信在火光中燃成灰渍,我问他:“然后呢?”“然后?”他奇怪地瞟我一眼,起身到柜子里拿出两套很普通的衣服,扔给我其中之一,“穿上,跑路!”“你也跑?”“废话。”“可你不是想在这里当明星的吗?”“当够了。”“为什么啊?”“……”“难道是因为你喜欢上我了?你不忍心看我独自经历风雨,被残酷的现实迫害,所以就……”还没臭美够呢,就又见他举拳敲来,这回我眼疾手快,及时闪开没让他得逞。“谁喜欢你谁倒了八辈子霉!就是因为世界上有你这号女人我才当gay!”被凶得好委屈,我可怜巴巴地皱着鼻子,讨好道:“那你就是喜欢上男人了?那人一定超级霹雳无敌英俊潇洒还多金,那方面也强得没话说,对不对?也只有那样的人才值得美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祸国殃……呃,不,是倾国倾城的你爱他,爱到可以放弃明星梦,要为他私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管他喜欢的人长什么样呢?反正情人眼里出西施,就算对方是头猪也会觉得是只被贬下凡的仙猪!“哼!”哼这个字很微妙,既不代表否定,也不代表肯定,但在这种情况下,不否定就是表示肯定了。鸳喜楼的后院有一口井,水面泛着黑漆漆的光,能映出我的脸。程情正在为下水做热身,他既始穿着极为普通的衣服,也依然透着股高傲气质。一阵风吹过,吹起他衣诀翩翩,我恍惚竟觉得身旁立着的是位绝世剑客!……清冷俊逸的身形立在孤峰之巅,星般眸子扫过喧嚣尘世,他足尖一点,飘然而去,洒脱得不沾半点尘埃!“呆什么?下去了。”推我一把帮我回神,他先行跳下井去。我忙缓过神来也跟着跳下,心里却仍在回味着那剑客的清冷傲然。嗯……要不找个机会把程情吃掉?可对老乡下手是不是有点不厚道……都是老乡大概他也不会介意吧?反正他是干卖身的,我多出点钱总行了吧……他会不会生气?他都说他是gay了……用药吧,霸王硬上弓,一切由我主宰……可他还这么帮我,这算不算恩将仇报……井水很深,我跟在程情身后暗自庆幸自己水性还不错。可即使这样,在潜游了大概半分钟后,我还是觉得胸口发痛,两手死死捂住嘴,生怕呛进水来。程情似乎察觉出我的不适,及时转过身来,抓了我的衣服,狠狠往前一带!冲出水面的感觉真好!虽然冲入鼻腔的空气带有霉味,却依然让我感动得大叫:“fuck!”程情这时也钻出水面,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闻声这句毫不客气给我记爆栗,“上岸去!白痴!”虽然不满被他骂,心里却十分感激他刚才救我一命,于是乖乖的听话得照做。程情拿出早已备好的火把火折,打开油纸点燃,又从层层包裹着油布的包袱里拿出两套干爽的衣服给我们俩换上。“你是怎么找着这个地方的?”边啃着肉馒头,边跟着程情小心地走着。这个地方又湿又滑,一不留神就要摔个大跟头。我的轻功好当然不介意啦,但程情可不会武功,我的小心是为看着他的。他也在啃馒头,另只手里还举着火把,因为嚼得太多,含糊不清道:“我刚到鸳喜楼那阵有个女人因为不愿干这行投井自杀,结果被人救起之后就疯疯癫癫的,总说这井里有妖怪。我不信邪,趁人不注意就跳下来试试,结果妖怪没找着反到找到这条密道。原本还打算夏天时来洗个澡玩玩,没想到现在就派上用场了。”我崇拜得双手抱拳,就差五体投地行大礼了,我说:“大哥!你简直是我的偶像,我要听说有妖怪早吓得跑出十里远了!求求你收我当小弟吧!以后走南闯北不论你泡马子还是钓凯子,我都做你的走狗!”他差点把火把扔我头上,“你正经点会死啊?”我委屈得眨巴眨巴眼,“其实我很正经的,真的!你是没见过比我更不正经的才会这么说我,你都不知道,你刚才骂我那句话,我以前是常拿来骂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