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是谁
作品:《鹿鼎记之韦小宝》 !!!!在无穷无尽的黑暗中醒来,周围没有一丝光亮,没有一点声音。就像是在无穷无尽的深渊里,静的仿佛他又回到了那间令人厌恶的满是仪器的屋子里。不,绝对不会。他已经死了。他坚信。或者说,如果没死,他不介意再来一遍。
想着,他的喉咙里发出了嘶哑的笑声,喉头的震动和空气摩擦的感觉真实而又冰冷。他猛然坐起身子。不不不,这绝对不可能。为什么,他还没有死?!难道……他又被那群人带回了实验室?!
突然坐起的身子,忽然软了一软。然后是纷沓而来的凌乱而又混乱的记忆。但是他并不慌乱。只是静静的靠在冰冷的墙边,静静的接收这些记忆。他不知道这是不是那群畜生又一次的“实验”。
但他直觉,有什么不一样了。记忆中的小男孩,只有九岁,梳着古怪的发辫,没心没肺的玩闹,耍赖,撒泼并没有什么特别。这群怪人从没有如此善良过。难道这一次……是让他重新体味“快乐的童年时光”么?愚蠢至极。
想着,他的意识蓦然中断了,然后又是一片死一般的寂静。九岁的孩子的记忆委实不多。那么还有什么呢?他在黑暗中静静的等待着,伺机而动。但是,一无所有。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亮了。他甚至能感觉到那炙热的火球暖洋洋的烤在自己的脸上。隔着眼皮,他能看见橘色的光芒。这一切都是那群实验室怪物不会给他的。他们唯一教会他的只有怎样控制自己的能力。
突然门“吱嘎”一声打开了。他立刻调整了呼吸,可以假装自己还没有醒来——谁知道这又是那些科学家们的什么实验呢?
他还没有来得及多想,屁股上就是一阵疼痛。他连忙睁开眼,惊讶的看着对面的人。他一眼看过去立时惊呆了。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一个他预想的身穿白大褂面无表情的眼镜男。而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大妈……或许,眼镜男还更符合他的审美,至少比这个大妈惊天地泣鬼神的妆容要强的多了。
“啊!”他一出口,就把自己惊住了——这并不是他的声音。接下来的事情跟让他迷惑了。对面的大妈看见他见了鬼的这副样子,立刻又是不依不饶的一顿胖揍。
“你这个天杀的小鬼,一天到晚就tnnd吃老娘的,除了吃!除了吃!你还会干什么!这都日上三竿了,还不起来给我干活?你准备让老娘白养着一个吃白饭的吗!”说罢甚至用尖细的指甲向他的脸上招呼过来。
他一边惊悚非常的躲避着随之而来的攻击,一边身体却自发自动的开始了动作。“不是啊娘,我真的没有偷懒,昨天晚上太累了嘛。”娘?!上帝,这是哪门子的鬼实验?!怎么突然冒出来一个如此“有碍观瞻”的大婶,做他的娘?
“韦小宝!你这个小混蛋!追到你,老娘我一定打死你……!”接下来一串噼里啪啦的骂声,他已经自动忽略了。脑子里只剩下无限循环的三个字——韦小宝。这个女人她叫他,韦小宝。
这是开什么玩笑?!这并不是他的名字。也不是他熟悉的任何人的名字。
经过了一阵鸡飞狗跳的乱打之后,他名义上的娘,韦春花,揪着他的耳朵数落了半天,却最终也没有舍得怎么重罚,气呼呼的扭着腰离开了,只是把门摔得震天响。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
他站在窗明几净从满阳光的屋子里,看着金色的阳光下,自己明显已经缩水,并不属于自己的身体,不由得微微的叹了口气,心里挥之不去的阴郁。他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他是个有特殊能力的人。通过训练,他不但能够轻易地读懂任何人的大脑,甚至还能不知不觉的控制他们的思想。研究所里大部分的人,都和他一样,有着各种各样的能力。他的情人,陆,便是能够任意打开空间大门的超能力者。
自从他们逃出研究室的控制之后,他们就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整整二十年——直到被研究所派来的人找到。
他还记得,那个血色的夜里,陆撕心裂肺的咆哮声,他吼叫着,他声嘶力竭的求他快逃,那是他唯一一次听见他的声音,也是最后一次。而他,却不能无动于衷的看着他的陆无力的被他们抓走。最后的最后,他依稀只记得,陆为了摆脱他们,强行打开的空间大门,但却因为能力太过不稳,空间大门发生了扭曲,然后把包括他在内的所有人都吞噬了进去。他以为,他死定了。原来……他还活着,只不过阴错阳差的进入了这个,叫做韦小宝的孩子的身体里。
眼角蓦然有些酸涩,陆最后拼尽全力还是救了他。
他现在是名叫韦小宝的九岁男孩,住在扬州城中,他的脑中的记忆如此显示。目测对面的铜镜,一个眉目清秀,眼神锐利,的主角。不过,关于剧情,他只记得那个韦小宝有很多老婆,仅此而已。
只是不知道,离开了陆的世界,他究竟该如何继续生活下去。更遑论,要娶【许多】老婆了。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笑了起来,铜镜中的自己模糊的人影,扭曲的笑容,苍白的面颊。他在醒来之初,便用尽精神力搜索了一遍,这些年一起相濡以沫的生活,他和陆建立了特殊的精神感应,但现在他却完全感觉不到陆的存在,这个世界没有他。
想着,韦春花又出现在门口,气势恢弘的将门踹开,看见韦小宝呆呆愣愣地坐在床边,一副还没缓过神来的样子,立刻扭动着水蛇腰一把掐住韦小宝另一边的耳朵吼道:“老娘叫你去劈柴你个小兔崽子装死啊,站在这里半天不动!想死啊你!”一番动作完全打断了他的愁绪,将他从墨色的思维里拔了出来。
这条命是陆给的,他要好好活下去。
“娘,我这就去!”韦小宝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将自己的耳朵从某人的手里救了出来,快速的奔向后院的柴房。
身后的韦春花接着立刻哼了哼。“小兔崽子,老娘不叫你你就不动活!快点!”顿了顿复又道:“哼,败家玩意,老娘……”声音远远地从身后传来,随着韦小宝走远,声音也渐渐听不清了,总之大概又是一些絮叨和罗嗦,韦小宝并没有放在心上快速的离开了。虽然这个女人脸上的粉比城墙还厚,虽然这个女人尖利的叫声比杀机的还令人望而却步,但是韦小宝却能百分之百肯定,她是一个爱儿子的好妈妈。她虽然言辞粗鲁,尖酸刻薄,上手又上脚,却没有哪怕一句真正伤害了他的。他的能力一直都是偏向于精神感应方面的,从对方的言语中判断他们的意图是他的本能,而这个女人,很明显只是个被生活所迫,善良的女人。
韦小宝来到柴房的时候碰见了正好来柴房收拾柴火的打杂伙计光叔。小孩子的记忆里,这位光叔,原名陈光亮,因为一直赌钱,而且经常输得精光,所以外号叫“倒水光”。是个寡言的烂赌鬼。另一个韦小宝对于这位光叔的印象仅仅是很懒,很能赌,不爱说话,而且次次都输。他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赌博这种东西,他是从来不沾的,不喜欢也很忌讳。赌博能够放大人性的贪婪。他只去过一次号称欲望都市的拉斯维加斯,刚到那所建立在沙漠中的人工水泥森林时,立刻便被那里赌场里人类肮脏的欲望逼得几近崩溃。所以他对这种有关金钱的运动非常没有好感。
连带着,这种被金钱蒙蔽了双眼的赌鬼,他也是不喜的。于是,他笑着仰起头,一双墨玉般的眸子直直的看向记忆中的烂赌鬼。轻声道:“这些麻烦你全劈了吧。”他的声音清清脆脆的又带着孩童般的糯濡,在丽|春|院打杂的光叔几乎眼睛都不眨一下,便点点头答应了。然后手脚麻利的开始劈起了柴。
韦小宝见状微微笑了起来,甚至没有怀疑光叔会拒绝他——只要他有足够的集中力,这样的能力就绝对不会失败,所以他从不怀疑自己的能力,看来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一件事,就是他的能力依旧没有消失。
于是,韦小宝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径自捡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双目微合晒起了太阳。
晨光照在素面少年白色洁净的短衫上,本该是一个贫贱的卑微少年,全身却流露出一种贵公子的优雅感觉,一双沉静的眸子反而越发地显出一种高高在上的淡漠疏离。
从今以后,他,代号耆,便是韦小宝。一个肆意的,自由的韦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