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庄晟天,你是个无赖!
作品:《再见,我的总裁大人》 大概也是最后的机会了。
黎绯绯茫然地坐在那,脑子里不停地想着。要么,她放弃冬冬,自己离开,那一切都结束了。要么,她接受他提出的建议,留在这里照顾冬冬,等债还了再离开。要么,她想办法自己筹钱,但不知道筹够的时候,他是否会履行承诺……
来回犹豫着,始终没有答案。忽然听见冬冬睡醒的哭声。
黎绯绯冲进冬冬的小房间,保姆正在哄逗着,但冬冬的哭声就是不减,自顾自地哭着,好似有多大的委屈。
“我来吧。”黎绯绯对保姆说着,伸手接过了冬冬。冬冬的起*气很重,每每醒来总要闹一闹,在孤儿所的时候也只有她能应付。
果然,冬冬一看见黎绯绯就停止了哭声,巴巴地看着她,似乎有短暂的错愕,而后终于反应过来,开心地在她怀里拱着,带着想念和委屈,喃喃地喊:“姆……妈……妈!”
冬冬小小哝哝的鼻音敲进黎绯绯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不禁一阵酸涩,红了眼眶。黎绯绯不由更紧地抱着她,“冬冬,妈妈来看你了……”
在一旁的保姆也松了口气,说:“冬冬还是跟你亲,玩得时候不觉得,可这些天睡觉的时候哭闹得太厉害了,有时嗓子都哭哑了,我们看着都心疼,但是又没办法。看来她是想你了!”
“冬冬,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再也不离开你了……”听着保姆说的话,黎绯绯心里更加酸涩,也在暗暗做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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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轻轻柔柔的敲门声,庄晟天知道是她来了。她已经做了决定。
“进来吧。”他声音里有一丝颤抖,紧张地等待着她即将给的答复。
来到他面前,黎绯绯知道自己又要与他的生活相纠缠了,即使有万般无奈,但是为了冬冬,她还是豁出去了。
她鼓起勇气说:“我同意你的建议,不过,我要加薪。”一个月一万,确实是很高的工资,但是要还完五十万,得要五十个月!她才不要待着这里四年多,时间越短越好!
她同意了!庄晟天终于松了一口气,心里雀跃着,却不露出分毫。“绯绯,平心而论,这样的工资你已经很赚了。”
“放心,我不会坑你。我刚问了,你这屋子里加上冬冬的保姆,一共有三个佣人。你辞掉其中两个,她们的活我来做,你一个月给我三万!”她想过,带冬冬并不用花费很大的精力,反正是要待着这里,索性多干点活,多挣点钱,早点还完,早点离开。其实,她恨不得让他都辞掉,自己接手所有人的活,但是回头一想,如果人都走了,房子里不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她才不想和他孤男寡女地待着!一个月三万也得要一年多……算了,咬咬牙撑过去,以后就海阔天空了!
“成交!”他毫不犹豫地答应,黑眸里闪过狡黠得意的光。呵呵有点意思,这个小女人会跟他讨价还价了!虽然算下来的时间少了,不过一年多的时间足够他收复失地了!
“啊?”她刚刚还在想他会不会因为嫌她要求高,不同意,没想到他竟如此爽快地答应了!黎绯绯不禁怀疑,如果她说每个月五万,他是不是也会同意。
回过神来时,他已经从打印机那拿过来一张纸,说:“签了吧。”
黎绯绯一看,竟是她在这打工抵债的合同!他这么快就拿出来了,势必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个男人属狐狸的!她瞪圆了眼睛,狠狠扫了他一眼,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既然都已经决定留下了,何必再去计较他是怎么盘算的!
黎绯绯从书房走了出去,继续去陪冬冬。剩下的那个男人,看着签有她名字的合同,终于展露出压抑已久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