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写下去的作品二(转世为狐初始版)
作品:《狐戏红尘》 !!!!转世为狐(狐狸传)
第一章不幸的重生
郑年是一个十五岁的初中男生,很普通的一个人。家世普通,长相普通,智力普通,学业也普通。
他平时没有什么爱好,就是喜欢看一些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杂书,演义也有,故事会也有,颇有沉迷其中的势头。
同时,他胸无大志,从小到大,没有人说过他如何出色过,他也不以为自己有多出色。当然,作为一个处于冲动年龄的孩子,打打架,逃逃课,偷看了一下女生,这些正常男孩子做的事,他同样也没有撂下。
作为一个很不起眼的孩子,他很平静的成长着。
这一天,是星期六,难得的一个星期天来了,郑年骑着那辆自行车,向附近的凤凰山赶去。
凤凰山是附近的一处名胜,郑年经常去那里,他总觉得,只有呆在那里,他便会感觉到一种很舒服很放松的感觉。似乎那里有什么吸引着他一样。
凤凰山地势险要,有九转十八弯。每一条弯弯的山道,一边是高峭的山壁,另外一边则是万丈深崖。
他骑着自行车在山路上行驶着,一边想着心事。
正在这时,他听到后面传来急促的喇叭声。郑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准备回过头去,只听到一阵紧急的刹车声,然后身上就是一疼,整个身子被高高的抛起,然后,就隐入了无底的黑暗当中。
当郑年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躲在草木丛中,入目除了埋住自己身体的青草,就是清澈得不见一点杂质的蓝天。蓝天上飘浮着几朵浮云,浮云飘荡如棉絮。
这样在心里形容了一下浮云后,郑年轻笑了一下,这一笑,不知扯动了他哪里。他骂了一声:“妈的!”却在骂完之后感觉到哪里不对劲!
当他再重复骂了一声后,吓得简直尖叫起来,这个声音,这个声音怎么恁地古怪?
他挣扎着坐起来的时候,抬起了手,看向自己的胸部,接着,一声震天介的叫声响了起来!
他看看左手,再看看右手,又看看胸部,再看看脚,然后,站起来,看到了自己的尾巴!
不――
当这个重复动作做到第七遍的时候,郑年连尖叫的心情也没有了。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一处水谭边,平静的水面上,映出了一张长毛的脸,那脸,属于狐狸!
当场,郑年半天没有动弹,当他发现水面倒影中的狐狸在做着他一样的动作之后,他大叫一声,险些昏倒过去。
只是险些,因为他没有昏!他从小到大,就没有昏过。在一阵惊吓后,郑年拼命的告诉自己:我这是做梦!我是在做梦!
接着,他按照书上所说的,重重的咬了自己的手,不对,是爪子一口。接着,在一阵哇哇的叫痛后,他很无奈的坐在那里思考起来。
正在这时,一个老人的声音说道:“迷娃,大白天的,你又叫又闹的做什么,害得我老人家都休息不好!”
郑年应声迅速的转头,却看到了一个胡须拉杂的瘦老头,正不耐烦的看着自己。
郑年一阵大喜,冲到老头面前,说道:“老伯,你来得太好了!实在太好了。你看我现在的样子,正常不?”
那老头先是皱眉看了他一会,再仔细的端详半天,说道:“正常,非常正常!怎么啦?”
郑年大喜,自言自语道:原来是我的眼睛出了问题。
他抬头看到老头还在看着自己,郑年笑了笑,大大咧咧的说道:“没事,刚才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狐狸,因此有点失常。”
老头的白眉毛都拧到一块去了,他丢了一句:“你本来就是狐狸啊,什么变不变的!迷娃,你是不是睡糊涂了,以为自己真的是个人了?”
他看着郑年目瞪口呆的样子,又丢了一句:“你不但是狐狸,还是得道五百年的狐狸精。又不是没有见过自己的原样,搞什么乍乍呼呼地!”
郑年结结巴巴的说道:“老爷爷,我是一只狐狸精?”
老头掩嘴打了一个哈欠,说道:“我们都是狐狸精。好了,迷娃,别老玩这个。爷爷我现在不喜欢这个游戏了,不想陪你玩儿了。”他丢给郑年一块玉石,说道:“你也快要成年了,在成年之前,你必须下山完成一个任务。这是你的任务资料。好好看一看吧!”
他转身就走,走了两步,他转过头来,对傻呼呼的郑年说道:“迷娃,同样的游戏玩多了,不但没有趣,还有辱我狐一族的智慧的。你虽然本来就不怎么聪明,不过,还是要收敛一下的好。”
啊?
一条乡村的山道上,走来一个清秀白净的少年,约摸十三四岁。只见他一边走一边嘀咕着:“世上哪有这么多古怪的事,好好的一个人,变成一只狐狸也就罢了,还是一只狐狸精。狐狸精呢,不是故事里面都说,狐狸精都是美女嘛?怎么我却是一个男狐狸?
哎呀,不管他了。做狐狸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长寿。”
郑年在自言自语一阵后,突然住了嘴,尖着耳朵听了好一会。忽然一笑,伸手在地上抓起一大把污泥,在脸上身上乱抹一阵子。然后就身在地上一滚。
正当这时,一匹毛驴的的过来了。毛驴的背上,还坐着一个摇头晃脑,正在念着书的穷书生,这书生一身衣服虽然洗得干干净净,也没有什么补丁,但布料陈旧,一看就知道是个家境一般的人。
那书生显然没有注意到郑年,径自怡然自得的念着书。就在这时,郑年放声大哭。那悲惨的哭声,惊起林间乱鸦一片。
那书生连同毛驴都被这突然而来的哭嚎声吓了一跳,毛驴一个蹶子,把书生差点甩了下来。饶是如此,这书生也是半挂在毛驴背上,整个下身都落到了地上,被毛驴拖着在走。
书生花了好一段时间把毛驴安抚好之后,无奈的走到大嚎的郑年旁边,叫道:“小弟弟,你怎么啦?”
郑年抬起哭得一塌糊涂的小脸,可怜兮兮的说道:“大哥哥,我妈妈过逝了!”
书生叹了一口气,说道:“小弟弟节哀吧,这个人死不能复生!”
郑年接着说:“我继母生了弟弟,把我赶出了家门。我,我无家可归!”说到这里,他扑了上去,抱着郑年的双脚,说道:“大哥哥,你收留我吧。我,我会砍柴,会做饭,会识字。”
他说一句哽咽一下,不时还打个嗝,那声音简直是声声泣血。书生还在恍惚中,看到他含悲带泣的眼睛,一个好字,不知怎么就说出了口。
郑年心里一阵得意,马上把眼泪一擦,站起来牵着书生的毛驴,说道:“公子,你坐上去,由小年来侍候你。”
那书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答应了什么,他可怜兮兮的朝自己空空的荷包看了一眼,咬了咬牙,对郑年说道:“你先去洗干净一下再来吧。”看着郑年可怜兮兮的眼睛,他又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放心,我,小生我说了好,就不会弃你不顾。我就在这里等着你。”
郑年这才转身向一处小溪处走去。
第二章书生与僮儿
洗得干干净净的郑年,是个很可爱的小少年,白净的小脸上,一笑就露出两颗小虎牙。再加上一双烟笼眼在那里眨啊眨的,真的可以让爱心泛滥的人把心都掏出来给他。
他身上穿的是自己的衣服,书生这时才发现,他的背上,还背了一个小包袱。
小步跑到书生面前,郑年笑嘻嘻的说道:“书生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书生叹了一口气,说道:“小生姓明,叫明文和,苏州人氏。”
郑年笑眯眯的接口道:“我姓郑,叫郑年,是,是这座大山人氏!”明文和听到他说自己是大山人氏,忍不住一笑。忙又板起脸,装起严肃来。
他板着脸对郑年说道:“小年,你真的要跟了我?我是个穷书生,到时可会委屈了你。”
郑年连连摇头,说道:“不委屈,不委屈。明哥哥,我们上路吧?”
明文和应了一声,爬上了毛驴,郑年牵着毛驴,两人的的,慢慢的向前面走去。这里属于官道的范围,毛驴虽然很慢,一个小时后,也走到了一处树林边缘。
明文和一句没一句跟郑年说着话,郑年虽然年纪较他还幼小,可他毕竟是经历过现代信息风暴的人,没一会,就把明文和的底细也掏出来了。
这明文和今年十八岁,身上有了秀才的功名,这一次,主要是上省城考个举人的。同时,明文和只有一个老母在家,一个哥哥已在军中多年,家里有薄田五亩。
当然,这点田,却也只够母子两人过日子的了,为了他这次赶考,母亲才拿出积蓄了多年的全部财产,纹银十七两!
说到这里,郑年就来兴致了:“公子,那你有没有娶妻。”明文和看了郑年一眼,不知为什么,他脸上居然一红。郑年心里想道:来了,多半是穷书生看上了哪一个富家小姐,然后,就为了伊人,非要考上功名不可。“
他自以为这一猜,肯定是中了个十之八九。不过,明文和看来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居然怎么也不肯再说下去。
没有法子,郑年只好无聊的听起鸟叫起来。这一听,到听出了至少十几种鸟叫声。此起彼伏,在林里显得恁是热闹。
不一会,明文和就下了毛驴,拿出准备的干粮,和了一点溪水,就准备吃起午饭来。他递给郑年一点,郑年只吃了一口,就怎么也吃不下去了。
看着明文和斯斯文文的吃相,郑年只觉得肚子闹得慌,他虽然现在是狐狸精,却毕竟道行不深,远没有到可以不食烟火的地步。
明文和一脸忧虑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小年,也不知道你以前是个什么出身。可是公子我只有这么点钱,我身上的银子,最多只够这一路上的花销,到了省城,听说那里物价极高,这可还是一个问题啊。”
他是个忠厚的人,新收的小书僮在他面前表现出一副娇生惯养的样子,他才也是解释一下自己的处境。
郑年嘻嘻一笑,说道:“这个,公子你就不要为小年担心了。”
他来到一棵大树旁,看了看树叶丛中隐现的鸟窝,心里想道:也不知道我这种狐狸精可不可杀生。管它呢,没人告诉我,就当我修的百无禁忌的仙道吧。
想到这里,他自己笑了两声,伸手在树上一抱,两脚一踩,就蹭蹭的爬了上去。他的动作轻灵之极。当然,要不是明文和在身边,他只要呼的一下,就可以飞到树上面去。
来到树杈上,郑年把藏在树叶丛中的鸟窝摘了下来。又蹭蹭两下,就落到了明文和面前。他来到目瞪口呆的书生面前,把里面的七八个鸟蛋取了下来。然后,又蹭蹭两下爬上树,把鸟窝送了回去。
做完这些后,郑年看着天边偌大的太阳,对明文和说道:“公子,我们暂且在树下躲一下太阳吧。我再到树从里做一些小陷阱,看可不可以弄到一些小动物来。”
他摸摸肚子,里面开始传来阵阵响声。看了一下鸟蛋,再看了一眼明文和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他伸手拿过三个蛋,就这么在树上一敲,把生蛋朝嘴里一倒,两下就把蛋喂进了肚。
他朝愣在那里的明文和嘿嘿一笑,转身就跑到林子里去了。剩下明文和看了看手中的鸟蛋,再看了一眼地上的蛋壳。只觉得肚子响得慌,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却又不敢像郑年那样,就这么生吃了。
郑年很快就在林中挖了两个的陷阱。没有明文和在一旁,这陷阱还不到一分钟,就被法术弄出来了。
郑年嘿嘿笑一下,他现在越来越觉得做一个精怪,其实也蛮好的。
布置完一切后,他来到外面,走到拿着书在那里诵读的明文和身边,架起了一堆柴,燃起了火堆。
这么热的天燃火,是件很无趣的事。当他把鸟蛋放在火上,估摸着差不多的时候。他听到里面好像传来了动物的声音。
跑到陷井旁,果然,里面多了一只大兔子!
郑年把兔子捞起来,去皮,烤得黄灿灿的时候,明文和的书,再也看不下去了,他闻到了一阵阵诱人的肉香。这肉香,让有了饭吃就是最大幸福的明文和,实在等不下去了。他感觉到平生还是第一次,这么被食物的香味勾得再也耐不住了。
郑年把兔肉撕成两边,一人一边,大啃起来。
郑年在兔肉里面,放入了一些调味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他藏在空间介子里面的。
明文和的样子还是很斯文,那是相对郑年而言。在明文和自己看来,他这一辈子,也没有过这种差点把舌头都差点吃下去的狼狈样过。
这顿午餐,整整从开始到现在,花了近一个时辰。郑年打了一个饱呃,又从陷井里面取出两只兔子,一只野鸡的时候。明文和只是在一旁无奈的说了一声:“再不赶路,就得错过宿头了。”
郑年应了一声,动作利落的把这些野味去皮,烧好,包了起来。又过了半个时辰。
这时,太阳已经西斜了。明文和连忙坐上了毛驴,两人终于上路了。
在天黑之前,他们终于在前面看到了一个村落。两人加快脚步,来到一间民房前敲了敲门,一个老妇人打开了房门。明文和一个揖礼,说道:“小生和书僮经过贵处,见天色已黑,想在贵处借宿一晚,不知可否?”
老妇人看了他们几眼,半天才明白明文和这番话的意思,连忙把门打开,让他们进去。
里面只有三间房,除了老妇人一间外,就只有老妇人的一个瘦弱的儿子一间,然后,另外一间就是杂质房了。
正当书生两人准备就住在杂物房时,老妇人早就把她自己的床铺让了出来。自己帮到了儿子的那一间去。
晚饭时,老人客气的请两人坐在饭桌上,那恭敬的态度,好像她面对的不是一个借宿的外人,而是一个贵人一样。
不过,有了功名的书生本来就是很有地位的,也怪不得那妇人对他们如此有礼了。妇人自己吃的是糠米。递在书生两人面前的则是米粥。
老妇人病瘦的儿子这时也出来了,他大约也是十五六岁,拄着拐子,面色黄瘦,他的面前,放的同样也是糠米。本来打算把兔肉放到第二天再食用的郑年,心里有些不安了。
第三章
他拿出一只兔子,放在桌子的正中。
把布打开的时候,烤好的兔肉发出阵阵诱人的幽香。老妇人和她的儿子在那里拼命的咽着口水,眼睛被那黄灿灿的色泽,勾得无法眨动了。
明文和恭敬的把四人的米粥做了一个调换,说道:“老人家,我和僮儿早就习惯了用硬物下兔肉,因此,这米粥还是您自己用吧。”
老妇人何尝不知道他这只是客气话,不过她要说的话,在明文和拿出干粮时,便住了嘴。明文和把干粮也摆在桌上,说道:“老人家,大家一起吃吧。”
老妇人显然有些不知如何说好的样子。不过,不等她开口,郑年叫了一声:“开饭哟。”然后,就自顾自的开动了。
他不懂礼数的行为,几个人都没有在意。一时之间,空气中只听到阵阵咀嚼声,和阵阵肉香。
睡到床上的时候,郑年一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喃喃的念着:医?不医?医?不医?
这几个字被他念到第三十遍后,郑年出了房门。来到老人和她儿子的面前。
身为修仙的人,身上有太多的宝物。而炼丹炼药,也是其中很寻常的一样。郑年自己虽然还不熟练,但他的介子里面什么都有,大瓶小瓶,炼制功法的一大堆。
来到沉睡的母子身边,他的手一挥,母子两人沉入了深度睡眠中。他掏出一粒灵丹,看了看,然后喂进了瘦弱少年的口里。
主仆两人,第二天一大早就告辞离开了。
两人走了一个时辰后,醒来的少年,这才发现自己旧疾全无,整个人精神抖擞得很,差不多是奔走如飞了。
愕然的母子抱头痛哭了一场后,朝着书生两人离去的方向,认真的瞌了几个头,然后,做了一个牌位,分别刻了主仆两人的小像,把它摆上了自家的桌子上。
不几天,母子两人遇仙记,就传遍了小村子。
这些,明文和当然不知道,郑年通过神识知道了之后,心下得意非凡。他终于发现,自己在这个世上,可以做的事太多了。
这一路上,郑年自己做出了一只简易的弓箭,然后,凭着他经常的农村练出来的身手,和现在这个身体所具有的敏捷感知,不费吹灰之力,就一路猎了不少的小动物。
从此,主仆两人的伙食,就以肉食为主,米食为次。考虑到路途的遥远,郑年把猎到的猎物取出一部份,换了一些银子,同时,也置备了一些炊具。
两人一路悠悠向前面走去。古代就是树多人稀,野兽众多,让郑年这一路忙个不亦乐乎。
这一天,午饭时间到了,两人又走进了林子里,把锅子摆好,火生好。这事可是明文和做的。他在郑年的要求下,明文和终于打破了君子不下疱厨的古训,亲手做这么些事。
明文和的心中,一直没有办法把郑年当作自己的僮儿看待。当然,这主要是郑年也没有这个意识。因为这种平等的观念,再加上这阵子被郑年养得精神大振,红光满面后,明文和本就不那么迂腐的观念中,也觉得偶尔碰一下锅子,实在算不了什么大事。
一刻钟不到,郑年就带了一大只野兔和三只山鸡出来了。没有法子,这森林里,就这东西最多。同时,他手里还有一大把青菜。
把这些东西弄干净,把饭菜做好之后,几里外都飘出阵阵清香。没有法子,饭是竹筒子饭,菜是特意炒好的,还有一份磨菇汤,一份烤兔肉,一只叫化鸡。这几种加起来,是怎么闻怎么香。
这是两人约好的,半月两次的大餐时间。
当两人把这些都摆在地面的时候,包括郑年在内,都有了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明文和几百次跟自己说:君子不能重口腹之欲!可是,这几百次的自言自语,都抵不住这让人意志全无的香味。
两人把准备做好,端起米饭,正准备入口时,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几声:“哇,是什么香?”“是饭菜,真是好香啊!”“快看看去,我都流口水了。”
然后,话音刚落,两人面前就出现了四五个青年,最后一个娉婷而来的,是一个大美女。
那几个青年全部都是华服锦袍,虽然面上有风尘之色,却也个个是神清气爽,俊朗之极。
几人看到主仆两人,都是一愣。然后看到他们摆在地上的饭菜,又是不由自主的咽了一下口水。
明文和站起来,温和的说道:“几位也是行路之人吧。如果不介意的话,不妨一起吃吧。”
还不待他说完,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就应声道:“好!”说罢大大咧咧的走到郑年身边,另外几个青年都是笑了笑,其中一人对明文和说道:“涛弟无礼,还请莫要见怪。”
在明文和的说话声中,几个青年也坐了下来。
这时,只有那个美人,以及美人身边的丫环没有动。直到那丫环,拿了一把精致的小凳子过来时,两人才坐了下来。
至于碗筷,这伙人的随从早就送过来了。
郑年抬头一看,哇呀,光随从就有十来人。幸好这些随从没有一起吃,不然的话,怎么也不够。
当然,饭菜还是不够的。于是郑年继续张罗起来。在众人的大吃当中,做起了苦脸的黄脸皮角色。
不过,背着没人的时候,他可以做小动作,因此,不一会,又多了十几筒竹筒,而猎物,那些随从在帮忙猎取,清洗之下,一会儿也弄好了,摆在火堆上,发出阵阵幽香。
几个青年,包括那位小姐,在吃了第一口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当中一个气质高贵的青年说道:“明兄,你的这个僮儿,可是一个无价之宝啊。”他们这时早就称兄道弟了。
明文和一笑,却没有应话。那个涛弟笑道:“明兄,不如你这僮儿让给我如何?要什么代价,你尽管开口。”
明文和一笑,说道:“郑年虽然是我的僮儿,却是一个自由身。只在他愿意,我一切都不干涉。”
这话一说,所有人都有些心动了。连那美人的眼睛,也变得亮晶晶的。看向郑年的目光里,充满了渴望。
郑年却像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一样,径自做着自己的事,当他把十几筒饭摆在众人面前,端起碗筷时。那个丫环率先开口了:“喂,你叫郑年吧?我们小姐觉得你不错,不如你来我们杨府吧。”
郑年看了她一眼,却没有理睬,自顾自的吃了起来。那丫环一愣,她还没有被人甩过面子,当下细眉一竖,说道:“哎呀,脾气还不小啊,怎么,给脸不要脸?”
这一下,不但郑年,连明文和也脸色难看起来了。那杨小姐轻喝一声:“小红,住嘴!”说罢对明文和歉疚的一笑,说道:“婢子不懂分寸,还望明公子不要见怪。”
明文和笑了笑,说道:“这话,应该是跟小年说吧。”
郑年看了一眼明文和,他现在越来越发现,这个半路相认的明公子,很合自己的胃口。
不过,那杨小姐显然认为,没有必要跟一个下人说什么话,因此也就没有了下文。
第四章
这时,那涛弟开口了,他笑容可掬的来到郑年面前,说道:“小弟弟,你喜欢什么东西?无论天上飞的,地下跑的,大哥哥都会想法子弄给你。金子,银子,你就尽管开口。你跟大哥哥去吧。”
说到他诱拐的口气,郑年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他眼睛滴溜溜的一转,说道:“真的天上飞的,地下跑的,金子银子任我开口?”
那涛弟脸上一僵,他刚才的话只是随口说来,真要当真的话,那可是一个大大的问题。另一个黑皮肤的青年笑道:“何涛,怎么,我不是跟你说过,说话不要老是信口开河啊。小兄弟可当了真,看你怎么办?”
那何涛看了看郑年,显然还在犹豫,怎么扳回一城。这时,听得那杨小姐说了一声:“奴家饱了,各位慢用。”盈盈的站了起来。而她身后丫环,却一直气呼呼的瞪着郑年。
那年长的青年笑道:“如此美味,可惜没有好酒相佐,不然的话,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时,郑年对于这些人,失去了说话的兴趣。他低着头,一声不吭的吃着。
明文和却和这些人斯斯文文说着话,等吃完饭,也就准备这些人一起进省城了,这些是只是顺路经过,他们的目地是要进京。
明文和的那头毛驴,走路甚慢,几位青年忍无可忍之下,早就要明文和把它给卖了,同时,空出辆马车,让主仆两人坐了上去。
明文和性格通达,倒也很爽快的就坐上了马车。当天晚上,郑年就拒绝做饭了。没奈何,一行人只好快马加鞭,赶到城镇,在酒楼上吃了一顿。
然后,又是赶路,坐在马背上,行程就快了很多。几个青年都是很有意思的人,其中谈谈笑笑,颇有趣味。只那个小杨小姐身边的丫环小红,每次看到郑年不免要多说几句。
当然,几乎每一天,郑年都会为众人做一顿饭菜。他实在对这些贵公子们眼巴巴的眼神没策。
同时,在侍卫们赶尽杀绝的围猎下,大的动作如狼,熊,虎的,也猎了不少。因为这些动物通常由郑年处理。郑年便偷偷的把这些动物的皮都处理掉,换了点小钱,放到了明文和的包里。当然,那包现在在他的手里,由他保管。
没有办法,这个人间的财物,他必须通过正常途径争取到。
同时,那些动物的内脏,他也买到了药铺。他细细的算了一下,这阵子,光这些收入,就有二十几两银子之多。再赚个几十两,两人在省城的消费,也就够了。
这一路奔波,花了两个月时间,终于来到了省城。这个时候,郑年的小钱库里,已经有了六十两了。当他告诉明文涛时,他简直是不敢置信。看到那白花花的银子时,才明白过来,眼见这个捡来的僮儿,还真能生钱。
一到省城,众人就分开了。分开的时候,几个人都对郑年依依不舍,那个何涛,简直是眼泪汪汪。看得郑年又好气又好笑,只好为他们准备了一些自制的干粮后,才把这群馋猫送上了路。
省城叫做苏州府,苏州府是江南形胜地,物产丰富,人物风流。路上所见如明文涛一样,一表人才的,济济都是。至于如郑年那么可爱的,却还是不多见。郑年在比较之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没有法子,虽然他很想跟别人比帅,不过现在的他还没有这个资格。
郑年出马,在近效一户农家,租了房子。两人便住了进去。
这一阵子,明文涛积极准备备战,郑年却一天到晚在苏州府城里转动。他知道坐吃山空的道理,怎么着,也得多备一些钱财的是。
想了想,他花了一十五两银子一月的租金,租了一间店铺,这店铺很大,上下三层。以前就是做餐馆的,因为不景色,所以转租给了郑年。
郑年把原来的伙计什么的,都留了下来,重新跟他们宣读了一下条规。至于店铺的布置,他没有做太多的改动。苏州的房屋之美天下闻名,光是一面断墙,都独具味道,何况是这些店铺。几乎是每一个角落,都可以入画来。
郑年重点跟伙计们讲了一些顾客至上的现代理念后,便开张了。
厨师也没有多大变动。只是为他自己,独自准备了一间设施完备的厨房。其实以他的法术,就算厨师只有他一人,也完全可以了。不过,做人没有必要太累,是不?
餐馆开张那几天,他要求伙计们,在外面排了一排的饭菜,那些饭菜无论色香味,都是前所未见的,光看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然后,就是酒,他选是一坛浓香型的茅台酒,把它敞开,放在正中间。那阵阵酒香,飘得四处都是。
同时,桌子上面,也摆了一碗清可见底的茅台酒。
这醇香,清可见底的酒,比那些精致的饭菜还要用人心动!要知道,这里的酒,一般都是些米酒,黄酒,根本就醇度不够,香味更是差得太远。
而且,郑年宣布,一楼为平民餐馆,面对普通人,二楼为富人馆,三楼都是包厢。为雅馆。
开张的第一天,郑年的飘香酒楼就引起了轰动,被酒香肉香吸引来的人,排成了长队。
接下来,顺理成单的,短短一个星期,飘香酒楼床以独一无二的酒和菜,在苏州府打开了局面。
而郑年,则时不时的在他专属的厨房里,弄一些贵客指名要的招牌菜。在飘香酒楼,普通人是吃不到传闻中那珍肴美酒的。只有银子出到一定份量,才可以参加竟标,而郑年所设的竟标,也就是每天只有出价最高的十桌,可以随意点要他自己弄出来的酒和菜。
除了这十桌,就算你出最多的钱,也是一概不理。
当然,这酒,就不只是茅台了,什么五粮液,竹叶青等,全部弄了出来。
郑年在苏州府里弄得风生水起的时候,书呆子明文涛却一点也不知情。他一天到晚关门读书,直到郑年买了一个丫环,为他洗衣服,做日常的打扫工作时,他才奇怪的发现,自己捡来的这个书僮,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钱了?
郑年这阵子自己也没有闲着,他把这个原身所会的东西,都回顾了一遍。同时,他也发现,仙有仙道,妖有妖道。这个世界都有着自己的原则。根本就不像前世从书中年看到的那样,一只精怪出来了,就有道士专门来收。
没有精怪敢在人世间作恶,这是早就明定的规则。人间的事,由人自己来决定。仙也好,佛也好,妖也好,可以通过做好事,可以通过潜移默化来获得支持和信徒,却不可以随意的以自己超人的能力,在人世间乱事。
而且,因为人世间的空气和天地元气,对于修炼毫无益处,甚至还有不好的地方,所以,这是一个朗朗青天,几乎没有多少异类会出现在这人世间。
放下心来的郑年,这才发现,自己现在是个实实在在的超人了!至少,不用担心这里会出现什么天敌。
第五章
这个好消息,对于前世需要通过捣蛋来吸引同学和老师注意的郑年来说,简直是无比的开心。
反正,只是不准作恶,不准动用自己的能力,改天乱命而已。他本来是个五百年还没到的小妖精,自身并没有多大能力,所以,后一条根本就无须担心。至于不准作恶。说实话,要作恶对他来说,还真有些难度。他可是长在红旗下的忠厚农民家的孩子。
飘香酒楼走入了正轨后,郑年通年留一个分身在酒楼处理日常事务。他其实也知道,自己的酒楼想长期开下去,得找到一个后台靠山才行。
要知道这阵子,他通过法术,解决了多少明的暗的试探。
于是,这一天,他化身成一个翩翩书生,来到了苏州知府大门外,对着看门人恭敬的递上了自己的名刺。
不一会,管家出来了,傲慢的看了他一眼,说道:“我们大人现在忙,不见客!”郑年只好悻悻而退。这也没有法子,他只是一个小商家而已。在当官的眼里,这种人,是不值一提的。
该用什么法子的好?知府大人连面也不见他一下,他想要讨好,都没有个方向啊。
郑年在街上转了一转,片刻便把这事放在一边了。他还是一个花季少年,根本就没有法子在一件事上放上太多心事。
前面一群人在那里围着,不时传来一阵阵叫好声。郑年走进去一看,见两个和他一般大小的少年,正在那里表演拳脚功夫。
面对着郑年的,是一年十三四岁的黑皮不年,一双眼睛灵动无比,身形也是捷健轻灵如猴子。只见他对面的那个白脸少年长刀正中一刺,他一个躲避不及,居然让那刀生生的刺进了胸口。
黑皮少年脸色惨白,一双眼睛里流露出又是惊愕又是痛苦的表情。他的胸口,瞬间就红了一遍。
周围观看的众人,一见出了人命案,马上就哄然要散,黑脸少年却一时没有断气,还在那里有气无力的叫道:“各位乡亲,帮帮忙,给点医药费钱吧。”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求生的欲望,似乎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就要死了一样。
众人不忍,纷纷把钱丢到放在地上的蒌子里,迫不及待的就散了开来。不一会,两少年的附近,没有一个人。而那白脸少年,跪在地上半天没动后,忽然抱起那黑皮少年就像角落里跑去。
这里,远远传来了:“快,那里出了人命案!”的声音。
白脸少年抱着一个人,还是脚步轻盈,转眼间,两人来到一处没有的角落。那黑皮少年蹭的从白脸少年的怀中跳了下来。把身上的刀子一抽,把怀里的血袋拿了出来。笑嘻嘻的跟白脸少年说道:“哥,怎么样?我的表现很好吧?”
那白脸少年也在笑:“快,看看,这里有多少钱,我这辈子,也没有看过这么多钱呢。”
两人伏在那里数了起来。数一数,居然有纹银二两多!
两人均是一喜,正在这时,一个少年的声音传来:“这么一点钱就高兴成这样,真没有出息!”
两人均是一惊,马上介备起来。只见角落里走出一个少年,十三四岁,长得雪白可爱。正是郑年。
哥俩一看出来的是这么一个比自己还要小的少年,便不再紧张。那黑皮的弟弟抬起头,说道:“你刚才说什么?我们的钱可是自己赚的,又不像你,是父母给的,有什么了得!”
郑年眼睛也不看地上的那些银子,也把头抬起高高的:“谁说我的钱是父母给的?我的银全部是自己嫌的!我用二个月不到的时间,就把五十两银子,变成了现在的一万两!”
“不可能!”“胡吹大气!”哥俩马上同时大声嚷嚷。
郑年得意的摇晃着脑袋,说道:“飘香酒楼听到过没有?那就我开的!”
哥俩当然听到过这传奇般的第一酒楼。当下看向郑年的目光中有怀疑,也有些相信。
郑年说道:“我刚才看了你们的表演,觉得你们挺机灵的。我很喜欢你们,不如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以后一起嫌大钱!”
哥俩相互看了一眼,却不回答,显然不怎么相信。
郑年说道:“你们可以跟在我身边,看了情况再做决定。不过,像你们刚才这个的骗人是不能长干的。像现在,你们得了二两多银子,就得换一个地方。下一次二两多银子,还不知道何时才有。不如和我一起去见识见识。”
哥俩心动了。那黑皮小子说道:“也行,我们就跟你去看看!”
那白脸的也说道:“好!大不了再离开。”
于是,哥俩跟在郑年背后,向飘香酒楼走去。走了一会,郑年三人就通了姓名,原来这小哥俩并不是亲兄弟,只是路上相识的两乞丐。
两人都没有名字,一个叫狗儿,一个叫剩儿。不过两人都极机灵,加上狗儿颇有些急智,所以两个小孩子,居然把自己养得精壮的。
到了一个路口,郑年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两人停下来。他说道:“我这样去可不行。”说罢他从怀里掏出点东西,没两三下,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矮瘦的汉子,约有二三十岁左右。
这一下变脸,两少年直看得目瞪口呆。那黑皮狗儿说道:“哥,要是咱们有这绝活,走到哪里都不怕。”
那白脸剩儿显然也有同感。两个少年眼睛直放精光,看着郑年的眼神都变了。郑年心下大为得意,知道光凭这一手,这哥俩非得赖下来不可。
三人来到飘香酒楼前,郑年大摇大摆的走进去。一进门,那伙计就涎着笑脸走过来,叫道:“老板,您过来了?”
郑年嗯了一声,看了看到处水泄不通,热闹非凡的景色,说道:“在三楼给我一个雅房,送一些好酒菜上来。“
那伙计应了一声“好咿”把三人带到三楼雅间。一路上来往的人都是华服贵体,看到狗儿剩儿那乞丐样子,不由得掩鼻而行。
进了雅间,郑年大模大样的坐了下来。不一会,一桌丰盛的饭菜就摆上来了。狗儿剩儿这里看看,那里瞧瞧,哪里经过这种场面?不由都手心出汗,直觉得房内富贵逼人,直让自己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狗儿恨恨的骂了一声:“格老子的,老子干嘛坐在这里都心慌!”
他两人看向郑年,见郑年姿态优雅格的吃着饭菜。当下也不客气的大吃起来。好一会,才打着饱呃,心满意足的瘫在华丽的椅子上。
郑年也不追问,只是自个儿吃着饭菜。果然,狗儿耐不住了,说道:“郑年,你说和我们一起嫌大钱,怎么个赚法,你要我们哥俩做什么?”
郑年抬头看到哥俩都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笑了笑,说道:“我还没有想好。只是看你们机灵,行事很合我的味口。想交一个兄弟,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狗儿剩儿同时道:“真的?”
郑年说道:“当然是真的!不过,你们要叫我大哥,以后要听我的话。”
狗儿大声说道:“没问题,你本事比我们大,叫大哥也是应该。”
郑年大声道:“好,痛快!来,喝了这杯酒,从此后,你们就是我的兄弟,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狗儿剩儿被他说得热血都上来了,也大声叫道:“好,从此你就是我们的大哥,有难同当,两肋插刀也不悔!”
第六章
三人喝起酒来,这酒性烈,后劲极足,不一会,两个没怎么喝过酒的小子就眼歪舌头也不灵活了。
郑年也是一样,他不用妖力运酒,就与常人无异。
他大着舌头说道:“狗儿,剩儿,你们的名字太难听了。得改个名字!”
一直沉默少言的剩儿接口道:“是不好听,大哥你给我们起个名字吧。”
郑年问道:“你姓什么?”“张!”
“好,你就叫张丰明!”“张丰明”,剩儿念了两遍,觉得好听,当下就大叫道:“好,我就叫张丰明。”
狗儿在一旁叫道:“大哥,还有我,我姓文。”没有想到这个黑皮小子居然姓文,郑年笑道:“你就叫文勇辉吧。”
狗儿也大声叫道:“好,我就叫文勇辉!”三个少年都哈哈大笑起来。郑年是在得意,他把两个好友的名字安在两人身上,叫起来感觉就是不一样。
三人喝得大醉,直到醒来之后,才发现房里已经收拾过,只不过没有怎么动他们三人,而是把他们并排放在地上。
三人醒来后,郑年给他们两人一套衣物,要他们在厢房里的澡房清洗了一下。
果然如他所料,两个少年,一换衣服之后,黑的显得精神,白的显得文秀,各有特色,一看就不同于一般乞丐。
得意洋洋的三人走在大街上,郑年对两人说道:“你们对这苏州府熟不熟?”
文勇辉笑道:“当然熟,不熟怎么去骗人,怎么好随时跑路?”
郑年笑道:“好,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要看一看附近有没有好一点的宅子,不要很大,要舒服像个家。咱们兄弟得有个家身对不?”
张丰明喃喃念了一声“家”,眼睛都变亮了。看到他的样子,郑年笑道:“丰明,你的愿意是干什么?”
张丰明说道:“我的愿望就是有一个家,然后娶妻生几个儿子。”
文勇辉在一旁说道:“我的愿意也是这样,有一个家,生好多儿子。”
郑年哈哈大笑,他理解他们,对于终年游荡在外的乞丐加孤儿来说,没有比“家”更吸引人的了。
三人来到城西的一处宅子里,看了看,见这宅子约有三十亩地大小,有一个花园和一座不小的湖。如常见的苏州房屋一样,里面画阁楼台,柳树荷花,非常的漂亮。一问价钱,才要一千两银子。后来,在文勇辉的侃价之下,以九百八十二两成交。
交割完之后,三人一阵欢呼,跑到宅子里面转了一圈,最后丢铜板选中东厢房做为三个的住处。
这宅子一共分为四处厢房,分别分为春夏秋冬。三人所选的是春院,三人都肚子里没有多少货色,虽然觉得这名字好像有点不对,却也没有多想。
郑年要给钱给哥俩,他们却坚持说身上还有银子,大丈夫不能随便要别人的钱两。郑年只得作罢。他回到明文涛的住处,告诉他自己已经卖了一套房子,要他住进去。
明文涛看他的样子,先是不信,后来他连地契都拿出来,明文涛才发现眼前的这个少年,实是不同凡响。
明文涛搬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春院的名字改为风来阁,同时要三人,天天花一个时辰,跟他学习文字。
第二件事,他就是慎重的跟郑年提出,要郑年叫他大哥。郑年先是不答应,爷爷说了他必须认明文涛做主子的。后来经不过明文涛的再三要求,便答应了叫明文涛为大哥,并且声明,明文涛不得再在外面结义比他年长的人!也就是说,郑年可不想莫名其妙的变成老三老四。
郑年答应后,于是文勇辉和张丰明两人自然降到了老三老四。
郑年告诉明文涛飘香酒楼是自己的产业后,明文涛马上答应找机会跟知府大人提一下。这苏州府的书生,不时会有一些诗会,宴会什么的,与知府大人见面的机会倒也不时还有。
再加上有了飘香酒楼的财力支撑,早就学识满腹的明文涛所需要做的,就不是在那里死读书了,而是得结识人物,打开名声,尽量让更多的人记住自己。
第二天,文通辉和张丰明,就带了明文涛的信物,回到他的老家,却把他老娘接过来一起住。
郑年所做的第二件事,与其余三兄弟意见一致。因为他们都是小农思想严重的人!那就是收购土地。
这年代土地的价钱,是五到七两银子一亩,明文涛通过官府,买下了苏州府西山处的一大片树林荒地。因为那里是山坡地带,树林也没有多大用处,所以只花了五千两银子,就买下了约有五万亩大小的一块地皮。
郑年到那土地旁看了看,觉得它背靠高山,左依长河,实是一块很理想的安营扎盘的地带。
这个,当然是当笑话说的。郑年几人都胸无大志,当个富家翁,就心满意足了,甚至当官都没有想过,哪里有别的雄图壮志?
明文涛不懂农业,接了明母回来的老三老四虽然懂一点点,却也不知道这土郑年如何利用起来。
郑年当然可以利用起来。开荒,梯田,果树种植,马铃薯,红薯,稻米,都可以种植。
不过,现在他还不急,现在他手里有钱,又是太平盛世,无须为粮米担心。因此,他也就是通过老三老四,召集了一些愿意做工的乞丐,让他们在自己的田地里劳作。劳作的成果,五成归郑年,五成归个人。
这些乞丐本来一无所有,一时之间,有了地,有了可以养家糊口的法子,自是欣喜不已。再说,郑年虽然要了他们收获的一半,不过,这一个比例,比起行情来说,是偏低的了。
所以,这些人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当下就满口答应下来,只渴望着过个几年,自己也可以和别人一样,安个家,娶一房媳妇。
这一切,都是郑年一人在张罗,其它三兄弟,甚至都没有开口问过他田地的事。当然,这也是他们所潜意识中的大丈夫思想在作怪。
明母是个很慈爱的人,而且为人通达大度,这一点明文涛与她十分相似。所以,她来了还不到两个月,就成了四兄弟共同的母亲。特别是老三老四两个孤儿,几乎完全把她当成了亲母亲。
现在的日子对于郑年来说,是很幸福的。有家人,有钱,也有土地。
他现在的要求,除了扩大再生产之外,就没有别的了。
有钱,有闲,又没有了后顾之忧的郑年,又开了二家飘香酒楼。同时,终于联络上了苏州知府,使他成了飘香酒楼的股东之一。
于是,现在郑年除了吹吹清风,在明文涛的逼迫下看一些,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事事了。
当然,表面上他是很忙的,毕竟他要打量四家飘香酒楼。可是,这对别人来说很忙的事,他只要吹一口气,用根草化出一个分身来,就全部解决掉了。当然,以他的法力,这分身是有限的,只能是三个。现在三个酒楼,每处一个,他能用的分身,几乎都用完了。
不过,这分身的事,也是其它人所不知道的。他们都以为这些人是郑年请来的大厨和管家。只是偶尔,对于郑年有了这么多事,反而过得如此之悠闲,百思不得其解而已。
有时候,郑年会觉得,世上最舒服的,便是妖了。简直是占尽世间所有的好处嘛。
第七章
郑年对于自己现在公布的兄弟们面前的形象,有些不满意了。因为他显得太嫩了,包括府里的丫头,都对这个二少爷,没有一点非份之想。看到他最多是摸摸他的头。
这对于情窦初开的郑年来说,有点儿难受了。所谓饱暧思淫欲,虽然他现在思得还不厉害。但这处境,也得慢慢转变不是?
因此,郑年的计划就是,尽快让自己成熟起来。最迟两年,他要成长成一个帅哥,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哥哥。****